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子教發()號和子教發()號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范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于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包括馬岔村、大寨村、小寨村、柳灣村的學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后才接納:
1.學生自愿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后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手印): 年級:
家長簽字(手印): 聯系電話:
小學(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