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書4篇
為確保學生交通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校方面:
1、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不乘坐“三無車輛”。
2、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
3、學校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二、家長方面:
1、不讓學生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的車輛上、放學。
2、不讓學生坐農用車上、放學。
3、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
4、學生不能自己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5、要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本責任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市學校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時為保障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到責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食品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直接的責任,并有責任、有義務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并執行本責任書所列條款。
一、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2、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出售,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售。
3、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4、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5、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大方的就餐服務環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餐廳(食堂)的環境衛生工作,保持餐廳(食堂)地面、餐桌椅、灶臺、服務臺、收費機衛生。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充分利用餐廳(食堂)現有設施設備,保持餐飲用具潔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監督和衛生知識培訓
餐廳(食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對新進人員,必須先辦證后上崗;管理人員有責任對餐廳(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中關于食品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對餐廳(食堂)職工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個人,立即責令其整改,執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時間的,可勒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四、嚴格食品原材料、調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嚴格驗收、保管貨品原材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味精、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凡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環境、食品衛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責任化
對各餐廳(食堂)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培養其衛生習慣和衛生意識,真正做到各履其職,各負其責。
六、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為執行細則,對違反其中任何條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追究本部門責任人和崗位負責人責任。
七、獎懲
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條款,確保全年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以上內容將納入年終考核評審)
八、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門留存一份,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蓋章): 部門:
(簽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一】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江華縣《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以下簡稱甲方)實際特與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此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參與我校校車的車主即是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員(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乙方提供車輛號為:。(注:校車駕駛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2)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3)未發生過致人死亡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4)駕駛證依法經公安部門審驗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6)無犯罪或嚴重違法記錄)
三、乙方提供的校車不能是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
四、乙方必須配備隨車人員1-2名,每天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注:隨車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交由值日老師核實后方能行車走人)。
五、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1)、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2)、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八、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家長爭吵。保持車廂內外整潔,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必需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
九、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嚴禁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十、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保證學生正常上下學的時間。接送過程中,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一、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乙方承當;發生超載,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交人民幣3000元(¥叁仟元)給甲方為風險保證金,乙方當為學校接送校車身份期間不遵守此責任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
十三、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校車方接送資格。
十四、甲方有權對車輛及校車司機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服從調配,乙方必須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車輛的車身張貼甲方認為需要的宣傳標語和單位標志等。
十六、乙方必須將校車提前10分鐘停留在學校指定地點,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
該校車安全責任書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乙方(責任人)簽:
x年xx月xx日
【篇二】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校車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長簽:__________________車輛所有人簽: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三】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___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
責任人(簽):
x年xx月xx日
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保護每個員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現將相關內容明確如下:
一、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
1、 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
2、 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預防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 貫徹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相應檢查、對違反規定情況進行處理。
二、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技術教育,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2、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告知乙方所從事的職業中可能遇到的職業危害及危險。
3、應按相關規定對乙方的實際表現進行獎罰。
三、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利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利。享有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的權利。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利。
3、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領用必要勞動防護用品、防凍、防暑降溫用品的權利。
4、有權了解所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6、有權對危險狀況的了解、知情權,對安全生產管理提出建議、批評、檢舉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及工傷賠償請求權。
四、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業主、監理、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服從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
2、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或向有關人員(部門)報告;嚴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業,自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對由自身原因發生的事故,負完全責任。按時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3、自覺接受各類安全技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按要求正確佩戴、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愛護各類安全環保設施。
5、嚴禁酒后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6、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和其他危險水域游泳。
7、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參與搶險與救援等應急任務。
五、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指用人單位、員工個人)各執一份。
六、本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后視為各方已經對此全面理解。
七、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 乙方:(職工個人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