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責任書4篇
空間設計部安全防火責任書
空間設計部是營業區布局的設計和審批部,其工作直接與購物中心防火工作相關,是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確保本廣場的安全,切實貫徹“防患于未然”的指導思想。現擬定安全防火責任書:
一.安全防火責任:
1.熟悉和掌握本廣場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及疏散標志分布情況。在日常設計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中,樹立“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大於救災”的觀念,充分考慮消防的空間要求,協調好安全與經營的關系。
2.在設計本廣場布局時,嚴格控制擠占、分隔或遮擋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標志的現象,若確因銷售需要而遮擋疏散標志須與工程部、安保部聯系尋求改進辦法,未有與工程部、安保部同意不能擅自行事。
3.任何較大范圍的布局調整以及所有新布局的裝飾施工,在圖紙審核時應嚴把材料審批關,。
4.對客戶提供的布局設計和裝修方案進行審批時,定要注意其設計是否對消防管理工作造成負面影響,在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要求提高空間利用率的同時,應注重防火工作的基本需要。
5.
對通過了審批的客戶設計,定要求客戶在施工時(文知會),不要隨便變更設計方案而擠占消防空間。對不合格的柜臺施工,協助安保部要求廠家即刻整改,以確保落實防火安全。在施工時若因整體裝飾美觀,方便購物和推廣等需要而遮擋消防栓應在遮擋物(非固定性展板類)上應粘貼醒目標志。
二.獎罰:
1.工作中能認真履行職責和本責任書的設計、審批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安保部門推薦參加市、區“評先”。
2.工作中疏忽大意而造成失誤但未能造成重大防火隱患的設計審批人員將予以行政處罰,并處50—100元罰金。
3.工作中玩忽職守未能按本責任書履行責任造成重大隱患的設計審批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罰,并處200—500元罰金。
物業部經理:
責任人:
日期:
超市安全防火責任書
營運部門:
安全部門:
責任人:
責任人:
職務:
職務:
為貫徹超市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根據消防條例和消防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確實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防火責任書。
一、 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發生火災、工傷等責任事故,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二、 各營運部門設立義務消防員,部門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員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三、 各營運部門確保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消防門暢通無阻,確保消防報警系統、噴淋系統能正常工作。
四、 對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準則,對存放大量商品的倉庫,消防狀況符合倉庫的消防安全制度。
五、 營業結束時,關閉本工作區域內的電源,認真檢查工作是否有遺留、是否有可燃物,發現后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崗。
六、 安全用電,超市內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不吸煙。
七、 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各種電器設備。
八、 未經過上崗培訓的人員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或非本崗位操作人員的,不得擅自操作專業電氣設備。
九、 認真參加消防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能做到撲救初級火災。
十、 各營運部門必須將報警電話、火災突發事件小組處理的聯系方式等資料,張貼在部門明顯的位置。
十一、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各級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十二、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由部門或安全部報主管領導進行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協議書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員工,由安全部照章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交營運部門,一份交安全部備查。
營運單位:
安全單位:
責任人(簽章):
責任人(簽章):
日期:
為了有效地預防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不受損失,促進林業持續發展。根據《森林法》,結合學校森林防火工作,學校特制定以下責任狀。
一、各班班主任為該班護林防火第一責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對當前的防火形勢引起高度重視,要結合教學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學生中切實做好有關森林防火知識的深入宣傳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廣大學生在做好自身護林防火工作的同時,要教育學生在放學回家后,要告知其家長多看禁火令,嚴禁野外用火,杜絕山火事故的發生。
四、在重點防火期內,嚴禁組織學生或學生自行組織外出郊游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嚴禁組織學生撲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要在本班開展火源(如打火機等)清查及校內其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切實堵住火源,防止學;馂氖鹿实陌l生(火警報告電話:12119)。
七、各班在重點防火期內按照學校安排,切實落實“六個一”,即各班上好一節森林防火知識課;辦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給家長寫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學生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書寫一條永久性森林防火標語;組織學生每人植一株樹。
八、凡因班主任重視不夠,宣傳教育不深入,導致學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或發生山火組織學生撲火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責任狀一式二份,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十、本責任狀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張石門小學(章) 班主任:
冬春季節是火災多發季節,為切實做好寒假及春季護林防火工作,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杜絕森林火災發生,進一步培養學生愛護森林、保護資源的意識,根據邵莊鎮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杜絕野外用的有關規定,特與全校學生及學生家長簽定如下責任書:
一、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護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的教育,把護林防火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來抓,做到護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要教育學生相互監督,對帶火玩火的學生要及時報告。
二、各學生家長要教育學生禁止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同時,要積極引導學生向大人開展宣傳活動,教育學生勸阻大人不要隨意野外用火,不要在地頭、堰邊點火,祭祖時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山,要自覺當好護林防火宣傳員,廣泛向家長、社會宣傳森林防火安全,作好家長的防火教育工作。
三、要加強學生常規管理,建立學生在校登記制度,杜絕學生擅自在外的情況發生。請假的學生要與家長取得實際聯系,確保學生在校時間不在家,在家時間不在校。
四、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嚴禁組織中小學學生參與救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學生家長是護林防火及學生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因護林防火教育管理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造成學生失火引發森林火災或造成學生傷亡事故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交司法機關論處。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后學校留存一份,學生家長留存一份,有效期至5月。
學校(章)班主任簽:
一下是為您整理的酒店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有員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員工熟悉酒店消防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掌握簡單的滅火常識;
2、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3、 甲方的安保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 乙方有義務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的明火設備;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 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證金 元。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從消防安全保證金中扣罰 元。承租期滿,乙方沒有違規行為的,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消防安全保證金。因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章) (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