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責任書4篇
為貫徹落實省、州、縣關于預防各種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交通安全次序的相關文件精神,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種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促進全鄉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一步好轉,按期“降事故,保通暢”的總要求,特與各駕駛員簽訂該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各駕駛員是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對預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負全面責任。
二、各駕駛員要認真學習縣、鄉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安全規定,提高認識,增強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責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防范。
三、各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駕駛員安全培訓學習,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安全規定,形成良好的行車習慣,努力為推動戌街鄉平安建設盡應盡的義務。
四、各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管理,文明行車,及時排除事故隱患,杜絕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自覺消除無證駕駛、酒后駕駛、醉酒駕駛、違反規定客貨混裝,禁止“雙超”和拖拉機貨箱載人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有經查處,一律從嚴處罰。
六、嚴禁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一經查處,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村委會
駕駛員簽名:
簽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盡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號、),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班主任(簽章)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 生 (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松滋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建立乘車學生、駕駛員、接送學生車輛信息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學生及家長責任
1、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并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必須定期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4、家長應準時在規定地點接送學生。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③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④駕駛員酒后駕駛。
⑤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⑥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必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家長簽名: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三違”,規范操作行為。
2、落實安全承諾,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安全帶頭,規范操作、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本人駕駛的車輛安全運行無事故。
3、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4、行車中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杜絕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和超速駕駛現象,對交通安全負連帶責任。
5、駕駛車輛中保持中速行駛,集中精力、注意觀察,絕不麻痹大意或持僥幸心理。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注意天氣和道路變化情況,善待行人與車輛,決不在不能保證安全或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超越、盲目交會。夜間行車進一步降低車速,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提高警惕,超前預防可能的突發異常情況,夜間會車路況不明時停車讓行。嚴格執行公司“三停四查”規定,守法、文明、禮讓,安全駕駛。
6、妥善維護、保管并按規程操作、使用安全防護、防火、防凍、防滑設施,確保性能良好。
三、責任追究
對于違章行為及事故,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嚴肅處理。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1日,單位與駕駛員各執一份。
單位(簽章):責任人(簽):
x人民政府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