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通用10篇)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1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各負其責”的方針,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諧實施,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向各年級組長簽訂20xx學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 年級不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
2. 年級不發生嚴重傷亡事故。
3. 年級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4. 年級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二、工作措施:
1.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組長對本年級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加強安全教育。利用多種形式,結合本組教學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記錄月報制度(每月第四周周五上交)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消除各種隱患。
4.嚴格大型活動(校內、校外)的審批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各組舉行大型集體活動必須經學校審批。
5.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時間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的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校長: 年級組長:
年 月 日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結合實際情況,暑假輔導班與您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要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增強其安全意識,培養其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災害的能力。不涉水過河,遇打雷下雨天氣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3、嚴禁在班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準乘坐超員車輛和非載人車輛及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7:50準時到校;中午11:30準時放學)。子女未到校上課,家長要講明原因并及時打電話或帶假條告知任課教師。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7、學生不準亂吃零食,亂喝生水,不到小攤小販處購買食物,不吃不潔食物,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保證身體健康。
8、要重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險和復雜的地方游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結伴外出,嚴禁子女私自下河游泳玩水。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自己負責。
9、 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不允許帶管制刀具等與學習無關的東西到學校。否則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班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班內不負責任。學生在班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1、學生應嚴格遵守補習期間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凡學生在班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3、本責任書存放在補習班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凡在本班就讀的學生都適用。希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老師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
一、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2、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二、水的安全
不準到水庫、水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
三、電的安全
1、要在家長的指導下才能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準學生獨自用電器取暖。
2、不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四、火的安全
1、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2、不準學生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不燃放鞭炮,禮花彈,不做危險的事。
五、飲食安全
嚴禁吸煙、喝酒。個人衛生習慣好,不買、不吃過期食品和垃圾食品。
六、嚴防精神污染
不到網吧和游戲廳等娛樂和玩耍。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七、其他方面的安全
1、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2、不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筑物,在公共娛樂場所、商場,不追趕打鬧。
3、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做一名文明的學生。
以上安全條約學生認真遵守,家長嚴格監督執行。如在春節假期期間出現學生安全問題,由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 家長: 班主任: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或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我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保證書,保證做到: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2、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方面專項教育或專項檢查總結,并要采用教學掛圖,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行路,主動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覺拒絕乘坐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及無牌無證無運營手續和超載車輛等。
3、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其消防安全意識。
4、加強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安全用火。
5、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衛生方面的教育。
6、做好假期學生安全外出、安全游戲等其他教育。
7、做好學生與班級的交通安全保證書簽定工作,配合學校做好家長與學校的交通安全保證書簽定工作。
8、及時關注并了解學生假期間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學校及或有關部門報告。
以上各項我保證做到,請領導進行監督。
學 校(章):
班主任(簽字):
校 長(簽字):
年 1月 20日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精神,切實做好中小學生和幼兒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徹底杜絕寒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過一個安全愉快的春節,特簽訂寒期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甲方)是學生在校學生活動的主要場所,寒假前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召開全體學生會議,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要求學生作好安全知識教育記錄。教育學生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班主任要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好寒假安全責任書。
二、學生家長(乙方)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求對學生寒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并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要把學生寒假期間防煙花爆竹、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學生寒假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否則,學生發生的一切事故與學校無關。
三、學生在寒假期間必須做到:
1、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電常識,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
4、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
5、不玩火、遠離火源,注意消防安全,預防煤氣中毒。
6、不在危險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游戲,及時遠離危險因素。
7、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8、不打架斗毆,不搞惡作劇,不做有損自己和他人的事。
9、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x活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10、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方可外出。
11、要做到不準進入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卡拉0k廳;不玩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
12、假期中學生要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和科普宣傳教育活動。
13、學生要熟悉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責任書要求甲乙雙方必須認真遵照執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責任單位(章) 班主任(簽字)
乙方: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6
為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系,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只,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只)。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霉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并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并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只,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系,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并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了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后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游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并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并簽字):
學 生(簽字):
20xx年9月2日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并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門衛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后方可準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霉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8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系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并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周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盡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并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后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游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范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于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小學
學生: 家長: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六)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學生在校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切實落實我鄉各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保證廣大師生安全過冬,鄉中心校與我鄉各小學校長、幼兒園簽訂冬季取暖安全管理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目標:
(一)、各小學校長、幼兒園是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二)、嚴禁室內明火取暖。對所有取暖設施、設備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及時檢修,同時要做好取暖用煤的保障工作。各校要認真安排,必須保證按時、正常供暖,嚴禁以任何理由推遲供暖、縮短供暖時間和降低供暖標準。
(三)、嚴格鍋爐供暖管理;
1、落實定期年檢制度。鍋爐設施、設備需年檢的要經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年檢,年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2、學校鍋爐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嚴禁無證上崗、違規操作。
3、取暖前及取暖過程中對鍋爐供暖設施、設備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檢查、維修、保養,要經常進行故障及隱患排查,及時維護整改,嚴禁帶病運轉,確保采暖運行安全。
(四)、各小學、幼兒園要安排專人負責冬季取暖管理工作,保證供暖質量效果和供暖安全。
(五)、加強用電取暖管理。
1、由學校負責協調電力管理部門,聘用專業電工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并做好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
2、學校負責采購使用的用電取暖設施、設備(如空調、電暖器、電線、線管、插座、漏電保護裝置等)必須是滿足國家標準的正規廠家生產的,有合格標志的產品,并保證滿足負荷需要。
(六)、取暖期校舍室內溫度必須保證達到國家規定取暖溫度標準以上。
(七)、注重安全教育。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在取暖安全教育的同時突出冬季特點,對師生進行以防火、防流行性疾病及用電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確保安全過冬。
二、責任追究。
1、鄉中心校將加強學校冬季取暖的安全管理,對學校冬季取暖管理目標的落實情況組織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對管理目標落實好的學校給予表揚,對不能落實管理目標的學校提出批評,并責令整改。
2、實行冬季取暖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各小學、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學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堅決杜絕因管理不到位影響正常供暖或造成取暖安全責任事故,凡因學校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責任不落實,出現不能正常供暖或發生冬季取暖責任事故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校長等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