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防汛抗旱安全責任書 篇1
山塘水庫的防訊和安全直接關系到全鎮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切實加強山塘水庫的防汛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渡汛,根據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水利工程分級管理責任制的要求,特訂立本責任書。
1、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落實好防汛領導小組和防汛搶險組織及水庫管理責任人。
在臺風暴雨季節,堅持日夜巡邏值班,觀察水情,及時調節水位。嚴格執行“防汛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做到有災無災有災準備,大災小災大災對待,確保水庫安全渡汛。
2、要經常對本村所管轄的山塘水庫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抓好三防(即防汛、防旱、防臺)。
發現啟閉機失靈、大壩滲漏、溢洪道塌方、堵塞、白蟻危害等現象應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平時做到每周檢查,汛期做到隨時檢查,隨時報告,并做好巡查記錄和應急準備。絕不允許出現險情。否則要追究領導責任。
3、要主動做好水庫的管護工作。對大壩上生長的樹木、刺柴、雜草等要及時進行清理,杜絕白蟻的危害。對土洞、護壩缺石、拉桿損壞要及時進行修補。確保大壩整潔、完整、安全。
4、要處理好防汛與灌溉的關系。水庫進入汛期,要按時調節好水位,要有足夠的庫容去應急隨時到來的洪水,減輕大壩壓力,及時排水。但又要不失時機地蓄好水,保障農田的灌溉需要,不出現水事糾紛。
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6、如發生責任人人事變動,繼任人為當然責任人。
7、本責任書有簽約期為三年,即:20xx年2月至20xx年2月止。
防汛抗旱安全責任書 篇2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關于防汛工作實行各級部門、單位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規定,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搞好本部門日常工作的同時,必須全面負責本部門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為做好公司今年的防汛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穩定發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總經理特與本部門負責人簽訂X年度防汛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內容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與完善
1、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對部門負責人實行“一崗雙責”;
2、明確防汛組織機構職責,落實防汛工作各項責任制,層層簽訂防汛責任書,將防汛責任落實到各班組、崗位和每一位員工。強化防汛安全教育,增強各崗位人員的水患意識和抗洪、搶險的責任感。
(二)防汛工作要求與落實
1、防汛工作要“早部署、早落實”,充分做好汛前、汛期各項準備工作,重點明確,防汛方案科學可行;確保通訊暢通,搶險物資到位,搶險隊伍組織及時。
2、進一步完善“防汛應急預案”及演練,要加強對各崗位人員、應急處置人員、救援人員的崗位培訓,定期組織和參加培訓,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或參加一次預案演練,并要有完善細致的書面報告。
3、防汛物資儲備要完善、充足,定點存放并定期點驗,以確保應急所需;同時還應提前設立應急避險點,以備應急之需。
4、要成立部門防汛搶險隊伍,并制定應急集結方案和聯系方式,做到搶險及時,備戰汛期。
5、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汛期到來之前,全面開展防汛安全自查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6、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防汛通知要求,嚴格執行防汛有關制度,汛期堅持24小時防汛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及時準確反映汛情、災情和執行上級防汛指令,迅速處理可能發生的險情。
7、密切關注防汛天氣預報,對重點地段、重要設施實行特巡,保證避雷、防洪設施安全、完好,并做精做細應對突發情況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現汛情時,應立即將掌握的災害情況逐級報告。
8、汛情發生時,應迅速啟動防汛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將災害減小到最低限度。
9、災后要立即組織生產自救,修復水毀工程、損壞的設施及設備等,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并將災害損失情況上報。
(三)防汛事故報告與查處
1、防汛事故不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2、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查處各類事故,落實事故處理決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2、及時上報各類防汛事故和安全生產信息,按規定將事故有關情況及應急處理的落實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通知安教科。
(四)其他工作
完成集團、公司部署的其他防汛工作任務,及時報送相關情況。
二、考核與獎懲
1、年終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部門考核的依據;
2、對防汛制度不落實,措施落實不到位,出現重大險情不及時報告,防汛搶險組織不力,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嚴格按照威二熱集字[20xx]44號《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考核;發生重大安全以上責任事故的,一票否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上述責任人不受人事變動影響,遇責任人變動時應確定新責任人并做好交接工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總經理:(簽字)
辦公室主任:(簽字)
X年五月日
防汛抗旱安全責任書 篇3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8、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