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責任書(通用8篇)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1
為了貫徹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及有關部門關于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責任制,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提高項目部人員自覺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意識,杜絕各種違法、違紀現象發生,經雙方協商簽訂此責任書,責任書簽發之日起,甲方負責監督,檢查 、指導、糾正各方面工作,乙方負責全面的貫徹實施。
一.工地現場施工安全工作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和高跟鞋登高,作業時超過2米高度必須佩戴安全帶,所有工地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購買保險。
操作電器設備時必須持有上崗安全證件的相關人員去操作,嚴禁無證上崗、無證操作。
二.工地現場消防安全工作
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條例及消防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內部的消防管理辦法。避免各種意外發生。
三.工地現場治安安全工作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公司內部各項法規。
嚴禁盜竊公私物料和工具及損壞料材、設備、公、私物品、成品、半成品,凡是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賠償五至十倍,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項目責任書必須嚴格遵守,由甲方監督,乙方負責實施,甲方在監督、檢查、指導中查出來的問題乙方要迅速的落實。
工地如有發生以上及其他安全責任事故甲方將給予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工地現場安全均有乙方負責,如有以上安全問題等發生,將由乙方承擔后果及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2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項目織施工中應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現場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絕違規違章作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北長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項目部與進入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一、從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作業時應嚴格按《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現違規違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處罰外,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1、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行為時,項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給予責任人10—1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并責令現場糾正。
2、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時,應依據責任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安全隱患危險時應停止作業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四、多次發生違規違章作業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應無條件清退出場,停止勞務作業。
五、嚴禁酒后施工作業。從業人員凡在酒后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應身體健康,并能適應現場作業的安全需要,如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身體不適狀況,應停止作業退出現場施工。
七、參與施工的分包方或勞務隊負責人應抓好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對所屬人員的違規違章作業應承擔連帶責任和經濟損失。有經濟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應對分包的范圍、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八、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現場從業人員不準攜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留宿。
九、從業人員在施工中及時報告安全隱患或檢舉他人違規違章作業的,給予5—50元的獎勵,在安全事故中搶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斷采取應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當事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十、本項目施工的從業人員,如在施工現場以外(以施工現場大門為界)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糾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本項目部概不負責。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責任書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 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 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復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 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 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 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 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 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復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2.2 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托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 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復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 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并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 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 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 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并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整治后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 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于甲方協調配合。
2.12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 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 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 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于適當獎勵。(建議獎勵2019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內容
1、乙方按中標合同書進場后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遵守甲方工程施工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
2、進場施工前,乙方應對其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所有人員持證上崗;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3、乙方施工隊負責人或臨時班、組長是施工隊伍的第一安全責任者,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全責。同時乙方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定現場安全員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術措施。
4、乙方應在指定工作范圍和雙方約定的時間內進行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如乙方有違章行為或違反甲方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應設圍擋做封閉處理,圍擋上掛設照明燈,引導夜間車輛行人出行;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項目部、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7、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1)設立現場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監督,對工作地點的臨近帶電部位,要設有專人監護。
(2)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帶施工證,施工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防止發生物體打擊,高空物體墜落事故。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
(3)施工機器進出場或在場內作業應遵守相關規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員場內作業或場外活動應注意交通安全;車輛進場應降低車速,應不大于15km/h;需要斷路施工時,應設隔離措施,并須有專人引導,施工用料和工器具應按規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堆亂放。
(4)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5)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配置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應經常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6)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認真檢查其是否完好,有無漏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電氣焊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應具備一定水平的電氣焊作業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8)搬運梯子和長物時,必須放倒搬運,防止觸碰帶電設備。
(9)進入舊有管線檢查井等受限空間作業前,乙方應向甲方工程管理單位和安全管理單位提出作業申請,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乙方執行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對受限空間進行安全檢測,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注意通風,防止缺氧及有毒氣體對作業人員造成傷害。在電纜通道內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應采取措施防止電動工具受潮造成漏電,同時須做好消防措施。
(10)施工現場,禁止流動吸煙、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煙頭及其他雜物,保持工作現場的整潔。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并接受甲方部門的調查。
(12)乙方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頒布的《衛生防疫法》,做好預防非典、防禽流感等傳染病,保證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13)乙方在雨季應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應做好防暑降溫,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證生產人員健康安全,保證工程質量。
8、其它額外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5
為保證建筑施工企業職工生命安全及人身權益,本著“以安全生產為中心,堅持安全自查、隱患自查、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原則,確保安全施工順利進行和安全零事故、保持機械完好率100%。現制訂安全施工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堅決服從項目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及管理。
2、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現行國家法律、法規。
3、遵守項目部各項規章及安全管理制度。
4、不違章作業和冒險施工,現場指揮人員及班組負責人不違章指揮和野蠻施工。
5、施工現場內嚴禁酗酒和打架斗毆,工作期間不得飲酒,酒后不的參與施工和登高作業。
6、進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安全帽,施工中要正確使用安全保護用品。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堅持工完料清的工作制度,施工完的現場內不得留有朝天釘和板材木方,一經項目檢查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搭設的操作架應安全牢固,四周并有防護設施。
8、出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項目安全員進行排除,確定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
9、以上內容項目部與班組共同簽訂,違反以上規定發生的安全事故由責任人自負。
項目負責人: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6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按規定搞好安全防護措施,把安全生產落實到實處,做到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因此,雙方特簽訂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嚴格安全管理,認真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建立統一規格的五牌一圖,現場有安全標志、色標、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2、領導所屬班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認真開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動,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表,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出事故隱患,制定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3、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對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勞動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范設施和防護用品,負責檢查特殊作業人員是否有持證上崗。
4、督促指導班組嚴格按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制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的行為。
5、對現場搭設的"二架一網"及安裝的大型機械、電器設備(配合機管員)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有技術交底的驗收手續,方能使用。
6、對工地不安全隱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門工程處安全員所發出隱患通知書必須簽字,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7、發生工傷事故尤其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參加事故調查結果,填表上報,落實整改措施,不得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更不能擅自處理。
8、工地建立崗位責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施工安全各項技術資料。
二、安全獎罰條例:
1、乙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部、省、市、公司一系列安全規定、規程及法規、法令。嚴格遵守一切安全指令,嚴禁違章作業,按照“一標三規范"的標準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
2、乙方工地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出現安全不合格時(檢查評分值不到70分)視評分值之高低甲方對乙方罰款20xx~4000元。
3、乙方工地在市安監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防護設施缺項或不合格,同時,經過一次限期整改后復查都不合格的,甲方對乙方罰款3000~5000元。
4、工地發生工傷事故,不上報公司,而且沒有妥善處理好,工傷者投訴到市有關主管部門,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者,甲方對乙方罰款5000元。
5、乙方工地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承擔事故的一切責任外,視事故情節輕重,甲方對乙方罰款8000~15000元。觸犯安全法規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即生效。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7
安全施工責任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責任書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 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 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復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 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 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 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 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 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復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2.2 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托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 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復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 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并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 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 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 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并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整治后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 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于甲方協調配合。
2.12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 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 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 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于適當獎勵。(建議獎勵20xx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安全施工責任書 篇8
乙方:
立責任書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復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復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2.2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托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復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并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并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整治后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于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于適當獎勵。(建議獎勵20__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