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_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通用3篇)
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_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 篇1
堅持“以人為本,清潔發展”的理念,按照《重慶市主城塵污染防治辦法》和《重慶市主城藍天行動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完善和細化標準規定,認真落實各項制度,進一步增強揚塵控制意識,落實企業主體的責任,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切實做好建設工程中的環境保護工作,控制施工現場揚塵污染,落實好重慶市建設工地施工揚塵控制若干規定,由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本責任書。
一、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統一安排各部門相關責任人具體工作。
二、責任目標:施工現場達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三、項目部必須按重慶市建設工地施工揚塵控制相關規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相關規定要求,制定揚塵控制專項措施方案。
四、揚塵控制必須對以下幾方面制定相應的措施:
1、施工現場設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車輛駛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潔工作,確保周邊環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運、覆蓋,禁止現場焚燒垃圾。
3、生活區,現場有閑置空地的綠化,水土、植被保護。
4、施工道路揚塵控制。
5、樓層及腳手架等部位雜物清理揚塵控制。
6、施工機具(石材切割、木工電刨等)使用揚塵控制。
8、各工種對當日的塵屑,砂漿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的儲存,覆蓋。
10、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據施工現場情況,需揚塵控制的)。
五、項目經理必須按本責任書認真執行,若達不到預期目標,公司將問責。
重慶渝發建設有限公司:責任人:
項目部:責任人:
年月日
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_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xx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實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京建發【20xx】112號)和“關于開展建筑垃圾運輸百日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實集團《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堅持施工生產與污染防治相結合,持續提升施工現場綠色環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項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視,全員要認清形勢,積極認真的落實相關文件要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我項目部無環境污染、揚塵等影響周邊環境的事件發生,并認真履行自身崗位職責,現項目施工部與你簽訂本責任制。
一、責任目標:確保項目部于20xx年4月15日前100%達到市住建委揚塵治理達標標準;并在自身環保責任區內,無環境保護及揚塵現象。
二、主要職責:
1、嚴格按照項目經理部揚塵治理專項方案,明確各標準條款的責任分工。
2、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地施工揚塵控制相關規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周邊采取圍擋措施,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場地按要求進行硬處理,施工現場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進行覆蓋、固化或綠化。
4、如遇有四級以上風的天氣,不得安排分包單位進行土方運輸、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業。
5、負責施工現場日常清掃灑水(雨雪天及地表結冰的天氣除外)的降塵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氣、風力四級以上的天氣條件下,應適當增加灑水次數。
6、負責修建現場排水設施、通道,并保證暢通、施工現場無積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場地、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清運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業時,應安排專人對施工作業面內進行灑水,防止產生揚塵污染。
8、施工現場應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
9、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密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安全網內垃圾應及時清理。
10、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12、土方施工作業面(鉆孔、打樁、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可暫不覆蓋,但應采取適度灑水等降塵措施,當天施工完畢后應按要求進行覆蓋。
13、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對于自然放坡的邊坡工程可酌情進行覆蓋;
14、對于土方工程,開挖完畢的裸露地面應及時固化或覆蓋。
15、對于停止施工的場地,應當對其裸露土地采取覆蓋或者臨時綠化等有效防塵措施。
16、非施工作業面的裸露地面、長期存放或超過一天以上的臨時存放的土堆應采用防塵網進行覆蓋,或采取綠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運輸及土方運輸等運輸車輛,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理干凈,確保不將泥沙帶出現場。沖洗車輛的設施應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現場施工車輛
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車輛槽幫、車輪等易攜帶泥沙部位進行清洗,不得帶土上路;(2)洗車池旁必須設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應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監督檢查運輸單位,辦理渣土消納許可證,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消納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運輸單位按《關于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準標識的通告》的有關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車輛運輸遺撒。四統一車輛即:統一密閉、頂燈、反光車號、車門企業標識。
19、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圍擋堅固、嚴密,表面應平整和清潔,高度不得低于2.5米;現場圍擋及大門每半年清洗或粉飾見新一次;施工圍擋使用材料、構造連接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確保結構牢固可靠。
20、圍擋材質應使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或砌塊砌筑。
21、外腳手架架體必須用密目安全網(顏色為綠色)沿外架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封閉嚴密,并與架體固定。密目安全網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整齊、清潔。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塵、廢棄物和雜物飄散。
22、負責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進行關于環保(揚塵治理)的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3、聯合其他部門開展環境保護及揚塵治理自查自糾隱患排查工作。
項目施工部
部門負責人:責任人:
日期:日期:
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_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 篇3
為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建筑施工對城市環境和人民生活的影響,根據《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山東省住建廳《關于加強土石方工程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文件規定,為確保 工程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效果,特簽訂本責任書,各工程參建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認真履行。
一、建設單位責任
(一)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第一責任人,對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起主導作用,在項目開工前,成立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組成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機構,做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檢查。
(二)負責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內容。在組織工程招標時,不得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列入競價范圍,并保證按時足額撥付。
(三)負責對施工單位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督促檢查,牽頭做好施工現場物料堆放和施工車輛沖洗上路管理工作。選用有資質的渣土運輸單位運輸土方、渣土。
(四)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等。
(五)負責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檢查監理單位對建筑施工揚塵防治監理責任落實情況。
二、監理單位責任
(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實施監理,并承擔監理責任。
(二)負責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納入日常工程監理工作范疇,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內容寫入監理細則及監理日志中。(三)檢查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落實情況,對不符合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要求的行為堅決制止,不服從管理的,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施工單位責任
(一)單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揚塵防治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承建項目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揚塵防治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施工現場封閉施工,按規定設置大門和圍擋。
(三)在建工程使用安全網全封閉施工,建筑物內施工垃圾采取管道運輸,禁止凌空拋撒。
(四)施工現場道路、辦公區、生活區等硬化處理,定時灑水降塵,不得有浮土。
(五)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對灰土、細石、沙等易造成揚塵的材料,采取圍擋和覆蓋措施。
(六)出現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重污染天氣黃色(3級)以上等級預警時,停止土方運輸、開挖、回填作業,并采取防塵措施。
(七)運輸建筑垃圾、渣土的車輛駛出大門前,對建筑垃圾、渣土進行覆蓋封閉,對車輛進行沖洗,嚴禁車輛帶泥上路。
(八)施工現場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對施工揚塵實時監控。
(九)施工現場嚴禁熔融瀝青或者焚燒含有毒、有害化學成分的裝飾廢料、油氈、油漆、垃圾等。
(十)根據工程規模,設置專職保潔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內及大門50米范圍內的衛生保潔。
(十一)指定專人,負責每天對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情況進行檢查。(十二)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作業人員施工現場防塵意識,減少施工揚塵。
四、監督機構責任
(一)建設單位辦理安全施工措施備案手續時,檢查工程項目施工圍擋、大門、洗車設施設置、施工道路硬化等情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辦理備案手續。(二)指導工程參建單位做好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
(三)按照《淄博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對工程項目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整改,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責令停工、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通報批評、媒體(網上)曝光等。
五、附則
(一)本責任書有效期自工程開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監督機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公章) 責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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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公章) 責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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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公章) 責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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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安站:(公章)責 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