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小學生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并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游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斗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后,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游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并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后載有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游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斗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臺、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系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后,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小學生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與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學校、家長共同關注的問題。我校地處鄉村場鎮和205省道交通運輸線,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長。現特擬定家長接送學生責任書,望你們遵守:
1、家長在送孩子入校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如發現有小刀、釘子、打火機、玻璃碎片等危險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時清除和收繳,以防傷及自身及他人。如因家長監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2、每天對自己的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教育他不打架、不是用鉛筆或小刀等危險物品傷害他人。
3、如果孩子患有傳染性疾病,在家不能到校上課,應及時向老師請假,并在家醫治好后方可入校,入校時并將孩子的狀況告訴老師。學生在學校上課期間因生病或因其他原因受到了傷害,班主任通知家長后,家長必須及時趕到學校,將學生送到國家正規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如因家長不配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自己負責。
4、家長不得隨意更換電話號碼,如需更換,必須及時告知班主任,并保持電話隨時接通。
5、接送學生時家長必須親自接送,如有急事需要托他人接送,必須提前打電話告訴學生班主任老師方可,家長或他人嚴禁私自帶學生離校。
6、接送學生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使用車輛接送的,不得超載、超速行駛,不得乘坐他人車輛;教育學生如何正確過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
7、家長接送學生入校離校,請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學生入校離校。家長接送途中應該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接送時間為:學前班早上9:30分進校下午放學3:50分離校;一年級為早上9:00進校下午放學4:20分離校)
8、家長接送學生上放學嚴禁搭乘自己及他人駕駛的摩托車或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
9、家長嚴禁為學生購買無牌無證攤點食品和“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
10、教育學生不下河、塘、池洗澡、不在野外或其他通風不良的地方玩火。
11、如因家長不按時接送學生、或不遵守以上條款,而在上放學的路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自己負責,學校和教師慨不負責。
學生的安全,是學生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學校校長簽名:陳家玉班級:
班主任:
學生家長簽名:年月日
學生姓名:年月日
xx鎮xx小學
20xx年2月25日
小學生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加強對幼兒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幼兒在園期間正常地生活和學習,健康的成長,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避免和減少幼兒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教育的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實際,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幼兒人生身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方面:
1、 教育子女在園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園的一日常規,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和園保持聯系。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子女的病情以書面形式告之園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
2、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幼兒在園期間遵守紀律,不做危險動作。如幼兒不遵守園內一日常規,出現打人擁人情況造成其他幼兒人身傷害的,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3、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幼兒按時到園上課,幼兒有病的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請假,如果不請假,幼兒未到園上課,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承擔。
4、 凡在園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幼兒家長負責。
5、 父母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常識: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確保幼兒安全。
6、 家長應嚴禁子女攜帶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幼兒園。否則,由此引發的各類傷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長負責。
7、 家長應教育子女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家長應嚴禁子女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駕照)及未經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批準的有關車輛,否則,由此引發的各類傷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長負責
二、幼兒方面:
1、 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事故。
2、嚴禁在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幼兒傷害的,有過錯方承擔責任。
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幼兒自己負責。
4、日常上課期間,幼兒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長親自帶出就醫,并在班主任處做好登記。
5、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跟家長滯留在幼兒園發生的傷害,由幼兒家長負責。
6、幼兒入園、離園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幼兒家長負責。
說明:請家長認真閱讀本責任書全部內容,簽名后交回幼兒園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