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反恐怖工作責任書(精選3篇)
鄉鎮反恐怖工作責任書 篇1
穩定是發展的基礎,校園平安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保障,為保證我校平安校園創建工程落到實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有序推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工作秩序。根據縣教育局黨委維穩工作安排意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此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切實履行本校安全工作職責,督促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2、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學校利用班會、少隊、團隊等活動,或大型的集會活動,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確保在校學生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100%.
3、切實抓好學校食品衛生和飲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師生群體性中毒事件的發生。
4、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嚴格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杜絕學校交通死亡責任事故發生。
5、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無重大火災責任事故、校舍坍塌責任事故和學生踩踏責任事故的發生。
6、整治好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7、完成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指標。
二、獎懲辦法
年底由中心學校進行年度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安全工作獎懲依據。經考核為合格以上的教師,由中心學校按考核辦法的相關規定分別給予加分。如未切實履行好安全工作職責而造成事故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先評優。
三、其它要求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相關責任人如工作變動,接任者即為相應責任人。此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名:王守林
教師簽名:
李嶺小學
20xx年9月
鄉鎮反恐怖工作責任書 篇2
學校反恐怖工作責任書為進一步明確反恐怖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反恐怖工作措施落實到位,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全國人大會《關于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反恐怖防范督導檢查工作規定》和《反恐怖防范工作責任制》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主體
學校主要領導是本單位反恐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責任內容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關于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將反恐怖工作作為一項事關全局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解決反恐怖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分管領導要規劃部署并抓好反恐怖工作在本單位的落實。
2、根據本單位反恐怖工作職責,逐級落實責任制,將反恐防范工作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崗位,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組織開展反恐怖宣傳教育和相關知識、技能培訓,提高隊伍防恐怖工作水平。
3、全面了解掌握本校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關心師生學習、工作和生活,做好服務工作,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4、積極搜集在校維族學生群體手機、網絡通訊賬號,密切掌握維族學生群體異常通聯、網絡及宗教活動情況;開展對在校維族學生民族、宗教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有宗教極端思想苗頭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堅決抵制“三股勢力”向學校滲透。
5、學校主要領導是本單位防恐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職責,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福建省學校反恐怖防范暫行標準》,配齊配強“人防、物防、技防”并高效運行。
6、建立反恐怖防范督導檢查工作機制,落實《福建省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標分級督導檢查辦法》的具體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
7、完成校安辦交辦的其他反恐怖工作。
三、責任追究
違反上述條款,我校將予以通報批評;凡是因為反恐怖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而造成恐怖襲擊事件發生的,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上報主管局予以責任追究。
四、其他事項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中心小學
責任人(簽名):
20xx年XX月X日
鄉鎮反恐怖工作責任書 篇3
為貫徹公司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每一個基層單位,確實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規程,不發生火災、工傷等責任事故,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供電所設立義務消防安全員,單位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安全員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三、各供電所確保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消防門暢通無阻,報警電話能正常工作。
四、對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準則,對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倉庫,消防狀況符合倉庫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營業、生產、工作結束時,關閉本工作區域內的電源,認真檢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發現后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崗。
六、安全用電,辦公區、生產區域內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不吸煙。
七、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各種電器設備。
八、未經過上崗培訓的人員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或非本崗位操作人員的,不得擅自操作專業電氣設備。
九、認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能做到撲救初起火災。
十、各供電所必須將報警電話、火災突發事件處理小組的聯系方式等資料,張貼在單位明顯的位置。
十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各級消防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十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由綜合服務中心報主管領導進行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協議書和有關安全消防規章制度的員工,由綜合服務中心照章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各供電所自存,一份由綜合服務中心備查。
責任人: 單位(簽章):
責任人: 單位(簽章):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