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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發布時間:2024-11-11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通用33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止。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系,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后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3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三、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1、不得亂攀爬陽臺、走廊的圍墻、窗戶、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范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游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說、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閑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里來,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凈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10、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

  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校長簽字:_

  班主任簽字:_

  __年_月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4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里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5

  五原三中在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1.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2.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珍愛生命教育,引導學生遠離毒品,遠離網吧,遠離黃色影視錄相等,消除個別性格偏執的學生,在遭受失敗與挫折時產生輕生或報復的念頭與行為。

  3.學校經常對老師進行愛生教育,引導老師改進育人方法,改進教學方法,對個別有意無意用語言或舉止傷害學生的老師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2.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2.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職員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3.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6

  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宿舍未經學校允許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傷害)

  7、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麻武鄉中心小學

  X年8月28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7

  _(此處為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臟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于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范,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8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關山中學《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離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異體質,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墻、翻窗、翻門、攀登各類護欄,追逐嘻鬧、騎在樓梯欄桿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上下樓必須輕腳漫步靠右行。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按交通規則去做,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到門口攤點買飯。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或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遇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公寓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并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5. 熄燈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燭,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扔雜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隨父母租住房屋的),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脅、恫嚇進行解決。

  18.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的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9.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它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0.學生貴重物品、錢財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師代管,離開教室、宿舍關好門窗。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學校(蓋章):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x中學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9

  為使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實,促進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視,依法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各班級、各位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宣傳政府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減少傷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嚴格遵守本責任狀,關注子女在家與在校的活動,不得允許學生參加有礙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動。

  三、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長教誨,自覺履行下列各項規定,關愛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

  (1)學生不得私自到水庫、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戲水。

  (2)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和農用車輛。

  (3)禁止學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毆、偷竊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嚴禁學生帶鞭炮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學生不得帶明火進入校園,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籠、蠟燭等。

  (5)家長要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不衛生的食物,杜絕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6)學生不得進入游戲機室、網吧等不宜涉足的營業性娛樂性的場所。

  (7)在校園內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樓道不擁擠,應自覺維護秩序,不爭先恐后。

  四、學生因不遵守學校各項制度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班主任、學生家長、學校簽(蓋章),有效期一學年。

  學校簽章:班主任簽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0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我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

  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系,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余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斗毆、吵鬧、起哄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事故的本事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本事。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___

  20__年__月__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1

  為加強實驗室及實驗教師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學校特制定以下責任:

  1.實驗教師購買危險實驗藥品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2.實驗教師要加強實驗器材和實驗過程的管理,嚴格按實驗規程操作,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要加強實驗過程中水、火、電、氣、儀器、設備、工具的監管,尤其是危險實驗藥品的管理,防止發生以外。

  3.實驗教師保證危險藥品不流向學生,不流向社會。

  4.上實驗課時必須按規定指導學生操作,學生做實驗時要服從指導教師的安排,不經允許不可隨意實驗。

  5.上實驗課學生做實驗,教師不得離開現場。

  6.凡危險的藥品不要讓學生用手拿、用鼻聞。

  應急措施 :

  不管在什么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協同校醫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學生發生意外后,更不允許責任人把學生交給校醫和通知家長后,就無事大吉。

  以上責任要引起高度重視,誰發生的事由誰負責。

  校長:_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2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房屋欄桿,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校園圍墻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游戲。不得爬門鉆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閑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后也不要在校園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并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小學(蓋章)

  責任人(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名:

  蓋章:

  年級: 年級

  姓名:

  住址:

  聯系電話:

  年四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3

  在節假日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有危險的地方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

  5、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6、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筑物。

  7、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8、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

  

  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4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5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和措施,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安全要求

  1、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的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長應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不翻窗、不攀登護欄、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不擁擠等。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要聽從教師的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勞動安全,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6、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教師或帶隊領導的安排,不坐無牌證的車船。野炊活動要注意防火;水邊活動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加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7、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8、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

  9、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現場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

  11.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2.同學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

  13.學會自護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家長責任

  1、要按照《安全責任書》規定的學生安全要求的條款對子女進行經常性的教導,促使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2、家長對子女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校外活動以及隨意離校所出現的責任事故負責,學校只協調對事故的處理和有關問題的聯系。

  3、要經常性地和學校聯系,隨時了解子女在社會、學校的表現,有針對性地教育。

  4、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

  三、學生違反學校安全責任管理規定,由學校和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學校(蓋章)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6

  尊敬的領導:

  您好!

  為加強對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的組織管理,增加我班活動組織者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警惕,確保我班組織外出活動期間每個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帶隊老師、學生干部以及我班學生的責任,學生干部和全體同學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 學生干部職責:

  此次外出活動成立以班長、團支書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并將全班分為若干小組,任命班干部為小組長,明確個人責任,責任到人。安全領導小組和各小組長為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第二安全責任人,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不擅自做主。組織活動事先要有計劃,事后要有總結。

  二、學生干部及全班同學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 不單獨行動,決不獨自到網吧等娛樂場所;

  2、 不到野外游泳,不到河邊等偏僻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3、 在此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

  4、 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5、 不與其他游客發生沖突、糾紛或斗毆現象;

  6、 保證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維護我院形象,注重文明禮貌和環境保護;

  三、書經全班同學簽字后立即生效,班級每個人應嚴格遵照執行。若有不聽從帶隊老師安排指揮的,從今取消任何外出活動的資格,并且出現任何意外,責任自負。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7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并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墻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后,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游、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4、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5、嚴禁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閑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煙、偷盜、損壞公物、出入、追打吵鬧、打架斗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桿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8

  頂崗實習是學生融入社會的初始階段,是培養實習生與人相處、把知識和技能用于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教學的延續。實習期間實習生的安全、守紀、管理等一直是學校、企業、家長最為關心的問題,為加強實習管理,提高實習質量,確保實習生人身安全,保證實習工作順利進行,現由系科代表學校和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1、實習生應遵守學校實習管理有關規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頂崗實習,順利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用人單位為保證實習安全所規定的一系列相關制度;

  3、實習生必須遵守遵守企業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不參加實習,離開實習崗位須經實習指導老師批準,離開或調整實習單位實習生必須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經學校書面批準并和企業協調后,方可實行,否則因實習生私自離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實習生承擔;

  4、實習生私自離開實習崗位或實習單位者,一律視為曠課,曠課一律按《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注: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六十學時或在實習期間曠課累計超過九十學時(曠課一天按6學時計或實際課時計)者,學校作出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5、實習生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和勞動觀,誠實做人,踏實做事,以單位為家,為單位著想,維護單位利益;

  6、實習生應尊敬領導,尊重師長,不頂撞領導、實習指導老師,能接受批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處理好同事、鄰里關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煙、不酗酒,不賭博,按時回宿舍就寢,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遵守社會公德、遵守社會法令;

  7、實習生應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安全,特別是交通安全、不違反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船只和非客運的車輛、船只,注意個人財物安全,嚴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實習生不得到山塘水庫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險物,不輕信他人誘惑,導致誤入傳銷窩點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

  9、實習期間實習生交通費、生活費等原則上自理,如學校與實習單位有協議或實習單位有規定的,按協議或規定辦理;

  10、家長在實習生實習期間,要加強對其職業道德和崗位穩定教育,經常了解其實習、生活情況,確保每周和實習生聯系一次,如遇異常情況家長有責任及時和班主任聯系。實習生應定期向家長報平安并匯報實習情況。

  11、實習結束后,實習生應完成實習鑒定表等資料,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表現出具書面鑒定意見和實習成績。實習單位的鑒定和實習成績是構成畢業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實習生、家長和系部各執壹份。

  實習生簽名:

  班級:

  家長簽名:

  電話

  班主任簽名:

  系部蓋章:

  年月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9

  我校本班(一年級)于20xx年1月13日起為學生放寒假,為了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寒假期間學生發生安全事故,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負全部責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教育及監護,把學生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觸電、防汛、防自然災害以及網絡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自救等作為教育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寒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機動車;不隨意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遵守公共秩序,排隊候車,文明乘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乘車主動讓座,不在車廂內大聲喧嘩等。

  2.防溺水安全:嚴禁私自或與同學(朋友)結伴到水庫、河流、水坑、池塘等危險地帶玩耍、洗澡、釣魚、游泳(游玩)、戲水、劃船;如遇溺水事故,不得盲目施救,要呼救成人幫助。

  3.用電安全: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家用電器;嚴禁亂動室內外電線、燈頭、插座等用電設施設備,嚴禁在標有禁止、禁行、危險等標志的用電設施設備處玩耍、逗留、攀爬等。

  4.防火安全:不玩火,不攜帶火種,不在山上或林間等易燃地方野炊、生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等。發現火災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不逞能上前撲火;要在家長的指導下小心、規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5.飲食安全:要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飲食衛生習慣;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霉爛變質食品;不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蔬菜及瓜果要洗凈后才可食用,防止食物中毒。

  6.防汛安全:要注意防雷、防雨,雷電天氣不使用鐵桿雨傘,不在大

  樹及高大建筑物變電設施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野外要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等。

  7.自然災害安全: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涵洞下水口、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要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戶外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要文明使用網絡,不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錄像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網絡游戲及觀看內容不健康的影視等。

  9.文明度假:要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不亂扔垃圾;要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擺闊氣亂花錢,不打架斗毆。

  10.掌握安全自救常識:要利用閑暇之余,學習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識,防患于未然。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您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若寒假期間學生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學校和學校教師不付任何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年級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xx年1月12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0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責任公布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并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衛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衛、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衛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墻或騎坐陽臺,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斗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并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斗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并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學生發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后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筑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志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后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游、秋游、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游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后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為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并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游戲活動,否則出現后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1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與學校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協同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征得學管老師同意;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履行請假程序,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凡在校區嬉戲、打鬧、打架斗毆發生的事故,學生負全責;凡在校區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生負全責,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我校安排的教學時間,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六、為了不影響我校正常教學秩序,所有學員車輛不得停放在校區內部。我校為學員提供鐵鏈條放置于校區門口處,請各位學員自行上鎖于鐵鏈上,如若丟失概不負責。

  七、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簽章:

  學 生簽字:

  日 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隱患自查、風險自提、責任自負”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經研究,特特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村小

  二、主要任務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學生實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原則

  排除隱患,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標

  1、全校教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將安全工作擺到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學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規定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定期對學校安全進行檢查,常抓不懈。班級安全工作堅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匯報”。

  2、健全班級安全工作管理機制,設立班級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報告制度,上、下午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在放學時說一句有關安全教育的話。對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中各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并認真給予落實。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讓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過學校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訓練,提高學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內外等等活動)

  4、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各部門或班級組織的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的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山火,森林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

  5、重視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別重視對校舍的檢控,定期進行勘險檢查,發現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應書面上報主管部門。

  6、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

  7、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職工要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領導或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學校領導或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強對體育設施合格率活動和學校衛生工作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全體教師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

  10、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嚴格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餐飲業儀器衛生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演出等活動。

  13、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漏報。

  五、管理責任

  村小校長為所轄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結合各校實際與各班主任、科任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保證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到班,責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六、獎懲辦法

  學校對認真履行職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并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貪污嚴肅查處。

  小溪片:

  村小(章):

  分管校長(章):

  責任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3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范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并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臺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4

  畢業年級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加強孩子安全教育,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有下列行為導致學生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家長或監護人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周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周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小學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后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小學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后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在校內外吸煙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桿、樹木、圍墻、大門、樓梯、欄桿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沖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摸、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衛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學校春季作息時間 :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學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學16:10(一、二年級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學14:30 。

  年級學生: 家長: 班主任:

  監護人電話:

  X年二月十五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5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里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教師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東馬學校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6

  為了切實保障每一位員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特訂立如下安全責任書: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司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工作前穿戴好規定的工作服、工作證,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必須要有足夠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體不適、喝酒、赤腳、穿拖鞋者不準上崗。

  3、遵守勞動紀律,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崗位不安全因素特點。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并保持工作場地清潔,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保持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的清潔,生產施工器具擺放有序;未經批準,不得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動用其它辦公通訊設備和機械設備(包括車輛);愛護各類防護設施和標語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種設施、設備、儀器、電腦等,非經允許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電等電線。

  5、特殊物品必須嚴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規的位置,如酒精、氧氣、氬氣、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貨方索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對客戶、承運人進入危險品倉庫、場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業的有關安全規定。

  6、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協同做好設備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并認真做好記錄。

  7、公司對待特殊崗位實習生提供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每個實習生必須正確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進入特殊崗位前先檢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無違章或冒險作業。

  8、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嚴重人身危險而無措施保證的情況下,實習生有權拒絕作業。

  9、車間工作時間嚴禁干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鬧、開小差、隨意玩手機、聽音樂、串崗、聚眾聊天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10、除廠區指定的吸煙區外,嚴謹吸煙。嚴格遵守單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電動車輛在車間內隨意行駛。

  12、遵守國家明文規定的交通法則和車輛管理(包括職工摩托車)。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任何車輛,有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三無”車倆與準駕不相符的車倆,嚴禁酒后駕車、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英雄車,不強行超車。

  13、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每天下班后檢查電腦、飲水機電源是否關閉,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安全隱患。

  14、實習生跟公司員工一同一律在餐廳就餐,不得帶出到宿舍、辦公區、廠區,不得亂倒剩飯剩菜,隨地丟棄煙頭,不得隨地大小便,不準吵鬧斗毆,努力搞好個人的衛生及室內、外場所的環境衛生,防止病蟲害。

  15、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嚴格遵守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公司及各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實習生在非工作時間,要加強安全意識,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17、發現安全事故,應在1小時內逐級上報。并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18、請認真執行本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做到。違者視情節嚴重,將處以罰款或遣送回所在學校。

  19、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實習生、公司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至實習期滿離開公司之日執行。

  云南一通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實習生(簽字)

  日期:年月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7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于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并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并積極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_x

  _x學校

  20_年九月一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8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和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嚴禁在床板上下布置電線。在宿舍使用電器時,使用者本人必須在場;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焚燒信件、紙張等使用明火行為。使用蚊香須擺放于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福州市學生周末需回家,必須辦好手續。

  第三條 嚴禁在學生宿舍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學生宿舍打麻將。

  第四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外出。出游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嚴禁學生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游玩,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六條由于新校區仍處于繼續拆遷開發建設中,嚴禁學生擅自到建筑工地和未開發的場所走動,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七條使用專業教室,須嚴格遵守《建筑學院專業教室管理條例(暫行)》,特別注意安全。確因學習需要,熬夜趕圖的,須向班兩委申請,具體由班兩委負責安全調度。

  第八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九條購買電腦的同學要經過家長同意、報輔導員批準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社會法規,加強網絡安全的信息__,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遵守《福州大學學生網站建設和學生上網管理條例》。嚴禁上黃色、非法、反動等網站,嚴禁觀看、復制、傳播淫穢音像制品和黃色書刊。

  第十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十一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學院、班級(班級代表:班長)各執壹份。

  ____大學建筑學院

  20__年9月2日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并接受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

  附: 級 班簽名

  學號

  姓名

  學號

  姓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的事故者,責任自負。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 ,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由學生承擔責任;他人造成傷害的應由他人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后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因此發生的損害事件,由學生自己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1、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2、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并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后應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30

  _____(此處為學生姓名)學生家長: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臟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于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范,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學生簽字:魯甸縣樂紅中學20__年3月1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31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補課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們補課的實際情況,制定補課《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體補課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由家長親自寫請假條,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越圍墻、門窗、校門和各種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車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搡等。

  4、上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單車返校,嚴禁騎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違者責任自負。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  9、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0、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2、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14、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5、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違反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取消補課資格,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和學生各執一份,請家長務必認真閱讀,與學校共同做好補課工作以達到最好的補課效果并履行自己的責任。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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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3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客觀公正的原則下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責任。

  1、 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 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衛生、安全標準的;

  5、 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 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7、 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8、 依法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

  1、 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 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 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4、 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5、 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6、 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

  7、 學生突發疾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8、 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 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10、學生違反學校紀行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的意外傷害的;、

  12、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職員在校外實施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 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33

  城關二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后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爬在樓道欄桿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臺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桿上和窗臺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桿下玩耍。否則,造成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范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沖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后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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