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30篇)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家長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來臨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過得健康、安全、充實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長們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時,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們誠摯地希望您積極配合學校,在家對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未滿12周歲小學生騎車上街、上路。
2、暑假期間正值炎熱季節,應注意飲食衛生,多吃新鮮蔬菜、水果,不吃霉、爛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發生。
3、增強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須有家長監護。各位家長應嚴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釣魚、捉魚,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論在路途還是在居所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5、嚴禁爬高和攜帶危險物品,遠離危險地帶,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擊。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觸電、防煤氣中毒。
7、引導孩子安全上網、文明上網。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等不健康場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多引導孩子接觸大自然、了解社會,在大自然和社會活動中磨煉意志;帶領和鼓勵子女積極參加社區活動(不少于兩次)、社會實踐活動,使孩子從小樹立對社會的責任感。
9、教育孩子爭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勤儉節約。放假期間,家長是子女的唯一監護人,對學生安全負全責。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望能在假期抓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讓子女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假期內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到校。假期內學生一切責任事故由家長負責。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班主任: (簽名) 小學
年月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安全大于天”一直是我校全體師生的宗旨,尤其本學期家長也能感受到學校為了全體師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借此暑假來臨之際,謹向您全家人致以親切的問候!我們深知您對孩子成長寄予的關切,對學校發展寄予的厚望。所以請各位家長在假日期間,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一定督促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能夠做到,具體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夏天到來,天氣比較熱,要嚴禁孩子到溪、河、池、灣、水庫等地方洗澡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酒后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5.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游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6.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私自使用各種電器。
7.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吃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吃過多的冷飲。
8.防季節性傳染病。少到人多密集的地方去,不去接觸有病的人,在家勤通風,講衛生等;手足口病不能放松,尤其是低年級的同學,家長要特別關注,有情況要及時就診,報告給學校;
9.在家中用爐灶應該注意: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天然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10.要和孩子制定假期生活計劃,督促您的子女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鼓勵孩子要關心國內外大事,每天收看新聞、有意義的節目,閱讀報紙、書籍。切忌到賭博或游戲室、網吧等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場所。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
11.家長應指導孩子在家做作業,一起讀一些有意義的書籍,教育孩子多動腦筋,從身邊事物中搞些小發明、小創造,培養學生的動手和多向思維能力等。
12.家長要留給學校有效地聯系方式,包括手機或者是固定電話。
在假日期間,學生的監護人(家長),一定要監護好自己的孩子,如有學生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監護人是第一責任人,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名稱:xsx希望小學 學生簽字:
學校(章): 家長簽字:
xsx希望小學
__X年6月22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由臺州學院學生處(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學校責任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維護學校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因為下列各種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從事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任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生違反學校禁止性規定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學校匯報的;
(三)學生違反實驗操作規則的;
(四)學生私用電器的;
(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七)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八)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九)寒暑假期間學生在校外或者學生自行滯留學校及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三、 其他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四、 附 則
(一)本協議適應于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三)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解釋權在學生處。
甲方: (蓋章) 乙方:學生(簽名)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活動場所等場地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應與學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并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的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一、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校長、班主任、家長都要簽名,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 長:_____
班 主 任:_____
家 長:_____
學校(蓋章):_____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家長:
根據鎮教體辦《關于全鎮中小學元旦放假的通知》,xx小學放假的時間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開學。元旦假期雖然短暫,但是各位家長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長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嚴格要求學生:
1、學生在無大人的帶領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游玩,以防事故發生。嚴禁學生到水庫、河壩、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2、家長對參加戶外活動的學生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自覺遵守上級有關野外用火的規定,不燒荒、不燒堤堰、不焚燒秸稈、不帶火柴、不帶打火機等進入林區,注意所在林區設立的警示牌、入山須知等永久性宣傳標語。嚴禁學生上山,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節日期間,嚴禁學生到馬路上騎自行車,追車,在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以防發生交通事故。不得讓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及三輪摩托車。
5、在節日期間家長要教育孩子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騙,防火,防溺水;不要隨意與陌生人交往,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6、不要放松對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做到講究衛生,如發現不適要及時診治。要注意學生的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長以身作則,為孩子做榜樣,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不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家長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監護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二、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
3、考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請帶隊教師陪同。
5、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準考證。
6、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13、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學校代表簽名:
若家長、學生已認真閱讀上面“綠化中學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并保證做到上面之規定、要求,請簽名:你是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填“服從”或“不服從”)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黔西縣綠化中學
20__年6月16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五原三中在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1.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2.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珍愛生命教育,引導學生遠離毒品,遠離網吧,遠離黃色影視錄相等,消除個別性格偏執的學生,在遭受失敗與挫折時產生輕生或報復的念頭與行為。
3.學校經常對老師進行愛生教育,引導老師改進育人方法,改進教學方法,對個別有意無意用語言或舉止傷害學生的老師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2.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2.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職員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3.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高考安全責任書(家長)
1、家長要在高考期間對自己的孩子負全面責任。
2、要告誡自己的孩子,不要到鐵路、施工工地等危險的地方去。
3、要調配好孩子的飲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物,不喝冷飲。
4、要督促自己的孩子按時休息,不要在休息時間學習、看電視、外出會友或搞其他娛樂活動。
5、要督促或送自己的孩子提前趕赴考點,以免遲到。
6、要告誡自己的孩子嚴守交通規則。
7、考試期間要做好孩子的心理輔導,不要再給孩子施加壓力,也不要過多詢問孩子的考試情況。
8、要提醒孩子在每場考試結束后及時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交到班主任手中。所有考試結束后,準考證一定要交到班主任手中。
9、負責接送孩子的私家交通工具,一定要確保車況良好。
10、如果學生因以上安全事項及一切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責任自負。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及考生家長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方式
所乘交通工具:
住宿具體地方: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范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并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臺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于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并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并積極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_x
_x學校
20_年九月一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層層負責制,要求全體學生、家長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關各條:
一、全體學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張店區實驗中學有關學生管理、學生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中學生一日常規規范自己的言行。
二、準時到校,按時回家。有事要請假,并有家長簽名。放學后,不得在校內外隨意逗留、打臺球、打游戲、上網吧、去歌舞廳、看錄像等。
三、學生在課間休息、課外活動期間禁止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起哄、追打,不得進行翻圍墻、窗戶、欄桿等攀高下低行為。嚴禁在教學區內踢球,上下樓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擁擠。
四、電腦課、勞動課、體育課、訓練以及實驗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規定進行,不得搞危險操作。未經許可,學生不準私自在單杠、高低杠等器械上活動。
五、學生禁止亂動亂摸教室的用電設備和插座,發現電風扇、日光燈等用電設備出現故障,立即停用,并向學校報告,禁止在學生教室私拉亂接,違章用電。在離校前關好教室電器,關好門窗。
六、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逆行及亂橫穿馬路,不騎飛車,不在校園內騎車。
七、遵守餐廳就餐規則,嚴禁未經同意強借強用別人的飯卡,不搶位、不大聲喧嘩,不在餐廳追逐打鬧。
八、不得糾集校外人員到學校擾亂正常教學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眾斗毆。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參與賭博、盜竊、勒索等違法行為。
十、學生禁止玩火等危險物品及游戲,不得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
十一、注意飲食衛生,預防病癥和傳染病發生。
十二、嚴禁學生私自組織出外參觀、旅游,節假日外出須有父母陪同。節假日學生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十三、家長應如實和班主任溝通,以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進行特殊照顧,防止在各項活動中出現問題。
十四、家長應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檢查學生到校回家,經常到校了解學生表現,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學生,須經家長同意,家長要及時檢查在外住宿的情況。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學校不負相關責任。
十五、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在參加學校或者班級組織的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學生而不管不顧。班主任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出勤狀況,建立嚴格的班級點名制度,對無故曠課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了解去向,并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并及時通知家長。如遇不安全事故發生,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上報學校。
十六、此責任書經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名后生效,存于安全辦公室。 以上各條要嚴格遵守,凡有違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責任自負。
學生:__________ 家長: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頂崗實習是學生融入社會的初始階段,是培養實習生與人相處、把知識和技能用于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教學的延續。實習期間實習生的安全、守紀、管理等一直是學校、企業、家長最為關心的問題,為加強實習管理,提高實習質量,確保實習生人身安全,保證實習工作順利進行,現由系科代表學校和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1、實習生應遵守學校實習管理有關規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頂崗實習,順利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用人單位為保證實習安全所規定的一系列相關制度;
3、實習生必須遵守遵守企業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不參加實習,離開實習崗位須經實習指導老師批準,離開或調整實習單位實習生必須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經學校書面批準并和企業協調后,方可實行,否則因實習生私自離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實習生承擔;
4、實習生私自離開實習崗位或實習單位者,一律視為曠課,曠課一律按《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注: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六十學時或在實習期間曠課累計超過九十學時(曠課一天按6學時計或實際課時計)者,學校作出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5、實習生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和勞動觀,誠實做人,踏實做事,以單位為家,為單位著想,維護單位利益;
6、實習生應尊敬領導,尊重師長,不頂撞領導、實習指導老師,能接受批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處理好同事、鄰里關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煙、不酗酒,不賭博,按時回宿舍就寢,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遵守社會公德、遵守社會法令;
7、實習生應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安全,特別是交通安全、不違反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船只和非客運的車輛、船只,注意個人財物安全,嚴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實習生不得到山塘水庫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險物,不輕信他人誘惑,導致誤入傳銷窩點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
9、實習期間實習生交通費、生活費等原則上自理,如學校與實習單位有協議或實習單位有規定的,按協議或規定辦理;
10、家長在實習生實習期間,要加強對其職業道德和崗位穩定教育,經常了解其實習、生活情況,確保每周和實習生聯系一次,如遇異常情況家長有責任及時和班主任聯系。實習生應定期向家長報平安并匯報實習情況。
11、實習結束后,實習生應完成實習鑒定表等資料,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表現出具書面鑒定意見和實習成績。實習單位的鑒定和實習成績是構成畢業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實習生、家長和系部各執壹份。
實習生簽名:
班級:
家長簽名:
電話
班主任簽名:
系部蓋章:
年月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我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
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系,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余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斗毆、吵鬧、起哄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事故的本事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本事。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___
20__年__月__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不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家長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監護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二、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
3、考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請帶隊教師陪同。
5、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準考證。
6、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13、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學校代表簽名:
若家長、學生已認真閱讀上面“綠化中學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并保證做到上面之規定、要求,請簽名:你是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填“服從”或“不服從”)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黔西縣綠化中學
20xx年6月16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學校在切實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職責的基礎上,與各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家長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負責學生在校正常學習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安全管理規定》,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應把安全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經常性地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結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校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不與陌生人說話,按時回家。
2、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爬籃球架、墻壁、樓梯扶手等。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去游泳池或河溝內洗澡。
4、教育學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5、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12周歲以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騎自行車的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載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能邊走路邊看書。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
6、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火柴等危險物品到學校。
7、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斗毆。
8、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傳染疾病等。
9、教育學生不進電子游戲廳和網吧打游戲或網上聊天。
10、請學生遵守作息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或離開學校,不允許提前,也不允許遲到。以避免因無監護而發生安全事故。教育學生在門口等候區不打鬧,不做危險游戲,放學后,必須徑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學生記住以下電話,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1)被盜、被搶劫:110(2)火災: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學生對以上電話號碼不要隨便撥打,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四、上述要求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
學校:周恩來紅軍小學(西校區)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并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____
監護人簽名:__x
班主任簽名:__x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__年9月19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__、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__0”、“__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____X學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9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并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托人陪同看護管理,委托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托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并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群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后及時回住處,不東游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系,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_中心小學
20_年x月20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0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托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托管站。托管站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托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托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托管站有過錯的,按托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托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托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托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托管的設施有關,但托管站的設施并無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托管時間后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托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托管站共同負責,托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托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7、托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站,托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
8、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托管站不負責任。
9、托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托管站、托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托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托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托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家長確認簽字: 啟翔學生托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1
為了加強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班主任與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1、必須了解交通安全常識,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并自覺遵守。特別應該注意遵守行人,車輛靠右行的基本交通規則。
2、學校要求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其車輛要符合規定,在指定地點接送,學生要督促家長遵守交通規則。
3、步行的學生走便道。確需橫穿公路,要先看左,再看右,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十字路口要注意紅綠燈,服從交警指揮。嚴禁學生在公路上滑冰、游戲、追逐打鬧;
4、家長不能接送的學生,絕不乘坐報廢車輛、非法改裝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非法營運車。要求所乘坐車輛必須經家長或交警部門審核合格方可乘坐。
5、學生不允許騎自行車上下學。
XX班 班主任
學 生
20xx年12月1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2
為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系,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只,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只)。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霉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并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并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只,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系,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并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了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后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游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并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并簽字):
學 生(簽字):
20__年9月2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3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范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于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后才接納:
1.學生自愿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后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
年級:
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鐵峪鋪中學(蓋章)
20xx年2月25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4
為有效管理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運行,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及其家庭與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學校抓好接送學生車的安全監督和車主、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符合上級部門的運行和管理要求。嚴禁超載學生,嚴禁違章駕駛,嚴防漏接學生。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篇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篇2、學校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并收集保留專項資料備查。
3、在學生車突發事故后,車主和家長要協助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不無理取鬧、不推委責任。
4、車主要嚴格按照簽訂的安全責任狀要求進行學生接送。
5、車主要做好學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主動與學校教師、家長聯系,取得老師、家長的密切配合。
6、家長要認真做好孩子乘車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孩子攜帶危及乘車安全的任何物品,學生乘車一定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以防來自車內外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長要及時在停車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時待孩子上車后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提前在停車點等候孩子,及時接走。
8、乘車前以及途中,司機、家長或學生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
9、該接送學生車由車主個人購買并使用,學生乘車上學、放學是家長和學生本人自愿的行為,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因乘車等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和學生及該車車主自行負責。
監護人:
車主:
班主任:
學生:
班級: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5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系,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后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6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證件,謹防被盜或遺失;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園內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年級 _______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7
學生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家庭都有責任。根據市教育局《平安校園評估標準》要求,為確保學生的安全,杜絕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特要求各班班主任與學生家長及學生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和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和網絡文明教育,嚴防青少年犯罪現象及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患意識和安全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聽從老師、家長教育,不做老師、家長不讓做的事。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
3.不到危險的地方游戲活動,尤其不要到池塘、河壩游泳、溜冰,嚴防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注意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學生一律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5. 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6. 掌握消防常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同學之間要團結協作,正常交往,不打架罵人,不拉幫結伙,不勾引社會青年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8. 學生單獨外出,須經班主任同意,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或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外出活動。
9. 上下臺階要靠右行走,不在校園、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講不文明語言。
10. 體育活動要按體育老師的要求進行活動鍛煉。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等號碼的功用。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8
學生安全責任書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我輔導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我輔導中心和家長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 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我輔導中心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我輔導中心,密切與我輔導中心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監護人簽名: 輔導中心蓋章:
X年XX月XX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9
為加強實驗室及實驗教師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學校特制定以下責任:
1.實驗教師購買危險實驗藥品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2.實驗教師要加強實驗器材和實驗過程的管理,嚴格按實驗規程操作,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要加強實驗過程中水、火、電、氣、儀器、設備、工具的監管,尤其是危險實驗藥品的管理,防止發生以外。
3.實驗教師保證危險藥品不流向學生,不流向社會。
4.上實驗課時必須按規定指導學生操作,學生做實驗時要服從指導教師的安排,不經允許不可隨意實驗。
5.上實驗課學生做實驗,教師不得離開現場。
6.凡危險的藥品不要讓學生用手拿、用鼻聞。
應急措施 :
不管在什么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協同校醫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學生發生意外后,更不允許責任人把學生交給校醫和通知家長后,就無事大吉。
以上責任要引起高度重視,誰發生的事由誰負責。
校長:_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家長與學校之間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0
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簽訂] 學校____年級(_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并未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欄桿,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 外打架斗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__ 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心理障礙(由學生父母親自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