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通用30篇)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
為繼續開展學校安全文明建設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半年(20xx年9月-20xx年7月)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桿、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電源插座等)。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有效的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了解消防知識和重大災難預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及時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資料齊全,按時上交校長室存檔)。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護導工作,課間,午間,學校集體活動,班主任和值日教師應及時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飲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未經學校審批同意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部門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5、嚴格教育教學管理,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大掃除(沒有教師在場嚴禁學生上教室后窗涼臺)等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6、班主任應嚴格教育學生不得乘坐非載客的車輛,嚴禁不滿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的教育。
7、路隊護送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將學生安全護送出校門。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8、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發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工作職責
(一)班主任職責 1、堅持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2、及時檢查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身邊的各種安全隱患,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強早自學、晨間談話、讀寫課、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兩操等班級日常管理,建立班級常規和各種記載簿;
4、經常與科任教師聯系,協調各項活動和學生課業負擔;
5、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強生活管理;
6、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指導家長正確教育子女。
(二)任課教師職責
1、做好一切課前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作息時間,按時下課;
2、無特殊情況,不坐著上課,不隨便離開教室,不與無關人員拉呱攀談家常;
3、杜絕諷刺、挖苦、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調課的,必須提前報教導處安排;因故要變動授課時間的需經教導處批準。
5、因教學要求需帶學生外出的,必須經校長室批準,認真、周全考慮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以及解決補救的辦法;
6、學生休息時間不得強制進行集體補課(學生個人自愿除外);
三、考核與獎懲
1、將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學校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律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對因體罰、變相體罰、違反教育法規造成的學生致死、致傷殘等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或逃學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除參照上級指示精神處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年崗位獎勵和工資津貼。
3、對上級領導部門布置的學校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執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學期工作所有獎勵。
4、學校對各責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學期考核,凡達標的責任人,方能認可完成任務獲得工作獎勵。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
4、責任書共一頁一份(個人部分參閱本校網站內容),學校保存一份存檔,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字(蓋章) 崗位責任人(簽名)
20xx年9月 9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
五原三中在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1.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2.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珍愛生命教育,引導學生遠離毒品,遠離網吧,遠離黃色影視錄相等,消除個別性格偏執的學生,在遭受失敗與挫折時產生輕生或報復的念頭與行為。
3.學校經常對老師進行愛生教育,引導老師改進育人方法,改進教學方法,對個別有意無意用語言或舉止傷害學生的老師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2.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2.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職員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3.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3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三、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1、不得亂攀爬陽臺、走廊的圍墻、窗戶、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范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游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說、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閑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里來,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凈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10、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
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校長簽字:_
班主任簽字:_
__年_月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4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后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采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并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范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于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范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發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 級: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5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6
(一)領導小組成員: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
2、小組成員自帶手機,換好、帶好電板,活動中隨時待機,保證信息暢通無誤。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
3、學生過馬路時,帶隊教師要在馬路中間指揮交通、確保所有學生安全過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師: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按分配的任務全程跟班帶生。
2、班主任應提前向學生做好注意事項所列的各種教育,同時做好各方面組織工作,包括隨班教師的所帶的(學生人數),做到責任到每一個教師,管理到每一個學生。班主任同時選好小助手,配合教師做好管理。
3、組織帶好學生,保證學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時候清點(掌握)的人數相符。
4、在車輛往返途中,帶隊教師有責任制止本車司機超速行駛行為,如有情況應及時報告校領導。
5、提高認識,隨時隨地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視察周邊環境,如有施工場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學生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要分頭站崗,并注意學生動態,不允許學生出入危險場地。
6、學生過馬路要走人行道,并時時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來往車輛,確保學生安全過馬路。
如遇突發事件不慌張,各位教師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小事自己處理,大事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7、自始自終,活動中不得請假、不得中途私自離開學生,不得飲酒,保證本次活動順利進行。
8、出現特殊情況,不能隨隊進行活動的學生,由責任配班教師統一帶回車隊休息。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7
一、對學生要求
1、如實向學校(班主任)提供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及聯系電話;特殊體質學生,家長必須書面告知。
2、嚴禁將刀具、鞭炮、火具及其它危險品帶入學校。嚴禁任何學生和社會上不規人員交往。
3、不準隨便逛街;嚴禁進入網吧、游戲廳、臺球室等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嚴禁到河灘等危險區域玩耍、嚴禁帶手機進入校園。
4、住宿生不準將現金存放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應有伙房或交親友保存;住宿生應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5、汛期、雷雨、大雪等異常天氣來往學校請家長接送,不準獨自行動;有事有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家長到校接孩子回家,返校有家長送交班主任處,如家長不接、或不送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長負責。
6、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騎車帶人,不騎快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含電動車)。
7、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抽煙、喝酒,嚴禁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以強欺弱。
8、強化自我保護意識,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給予的食品、飲料等。
9、不玩手機,更不能使用家長手機,不能玩網絡游戲。
二、對家長要求
1、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護能力。
2、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班主任及學校聯系電話,經常到校與老師溝通,了解孩子思想動向,不向孩子提供無必要的優厚條件,限制孩子零花錢。
3、家長應教育學生不得外宿,不得讓孩子與社會青年交往。
4、嚴禁給學生提供手機,嚴禁家長把自己手機給孩子玩耍。
三、學校承諾
1、學校及班級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學生在校外發生一切意外事件學校不負任何責任,(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除外)
3、因自身原因,學生出現曠課、出走事件,學校有責任通知家長,但對發生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之間因斗毆引發傷害事件,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協調家長處理,但不做結論性意見,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以上安全要求,如因家長或學生疏忽引發不安全事件,后果自負。
尊敬的.各位家長,安全重于泰山,為了切實保障孩子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下一代打造美麗的明天。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______
20_年 5月7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8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學校現提出如下措施,并與學生、家長簽訂靈安小學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l、家長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學習普法常識。使學生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做到不打架斗毆。不傷害他人,不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確保學生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密切關注學生的假期活動,特別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電、防風、防洪、防盜、食品衛生等。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保證學生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預防煤氣中毒;無父、母陪伴,不允許子女到河流、水庫、游泳池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不爬墻,不爬樹,不在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險的地方等。幫助孩子有計劃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假期學生安全事故家長負有主要的責任。
4、我校開展經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長應配合學校為孩子營造經典化的環境,引導孩子讀好書、看名著、觀名片、聽美樂、賞名畫、覽美景。作為家長,應該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一個家長的職責。
5、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6、請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學校與教師布置的各項暑假作業。多做些有意義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校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9
為加強對學生校外畢業實習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畢業實習,就實習安全事宜達成以下意見:
一、學生應服從實習指導教師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認真學習學校制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工作條例》、《師范專業學生教育實習細則》、《非師范專業學生畢業實習細則》、《實習生安全管理規定》等文件,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學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遵守交通規則,不得無證駕車;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講究飲食衛生,預防疾病傳播。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相關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
四、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確因特殊原因必須離開單位的,應向實習指導教師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五、學生必須嚴格按照系安排的實習點和內容進行實習,不得隨意變更實習單位,不做與實習無關且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六、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妥善保管自身財物,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大額錢財存入銀行,要愛惜公共物品和實習設施,如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務,本人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按時住宿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留宿它處。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實習學生,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個人負責。造成集體和國家損失的,是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學生:
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0
20_年5月25日舉辦“助力成長,夢想飛揚----北京.朝陽我的第二故鄉運動嘉年華(20_年隨遷子女運動會)。為使本次運動會順利進行,確保學生人身安全,運動會主辦方朝陽區民辦教育協會及各學校代表隊要做到安全第一、充分準備、責任到人,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運動會主辦方安全責任
1.為確保20_年朝陽區隨遷子女運動會順利進行,保障運動會期間安全和事故的有效處理,針對運動會中易出現的安全問題,制定安全工作預案并予以落實。
2.朝陽區民辦教育協會協同運動會其他主辦單位為每位參加運動會師生辦理相關保險:
1)意外醫療保險:20_元/學生
2)意外傷害保險:50000元/學生
3.為保證交通安全,運動會主辦方將為每個代表隊配備運動會當日及彩排日接送學生的專車。
4.通過會議及入校指導等形式對各學校負責人進行關于運動會安全工作的宣傳和培訓,以提升各學校負責人對運動會安全工作的重視。
二、各學校安全責任
1.各學校要成立運動會安全工作組,明確各學校代表隊安全工作責任人,制定學校代表隊組織參加運動會的安全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安全工作責任人。
2.各學校必須在5月9日前向運動會主辦方提供所有參加運動會師生的個人信息,用于辦理相關意外傷害保險,由于提供信息延時或有誤而造成投保問題的由學校負全責。
3.各學校在運動會前,對教師及學生做好準備階段的安全教育,進行器材、場地的安全檢查工作,以確保賽前訓練中的學生身體安全。
4.各學校必須精心組織代表隊,嚴格把關。對所有參賽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進行全面細致的了解,并書面告知家長學生參賽項目及各項工作安排,學校要保留家長收到告知的簽字回執。對目前身體狀況不適宜做劇烈運動的學生,其運動成績再好也不準參賽。
5.各學校要向每位參加運動會的學生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必須教育學生在比賽和觀看中都要聽從指揮。
6.各學校代表隊必須按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整體集結統一乘車,整隊入場,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做到文明觀看比賽。
7.各學校必須有專人帶領本校運動員去檢錄處點名,運動員在點名后方能進入比賽場地。必須教育運動員認真進行準備活動,以防止運動傷害;比賽完畢立即退場,不得在場內逗留圍觀,必須及時回到本校觀看比賽位置區。
8.各學校要有專人在運動會期間全程在看臺的本校位置專區與本校學生在一起。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學校位置區域。學校領隊要隨時清點本校學生人數。嚴禁學生私自離開運動場。
9.比賽過程中,學校領隊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并通知主辦方。學生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己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
10.運動會退場時,各學校要組織本校學生服從現場指揮按秩序退場。比賽中,如果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由各學校領隊及時組織好學生,聽從主辦方的統一指揮,按指定的路線有序撤離。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件和不良影響,將追究各學校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0_年5月x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1
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并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衛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后,交門衛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墻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并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于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墻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并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衛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伙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后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2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托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托管站。托管站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托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托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托管站有過錯的,按托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托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托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托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托管的設施有關,但托管站的設施并無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托管時間后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托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托管站共同負責,托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托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7、托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站,托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
8、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托管站不負責任。
9、托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托管站、托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托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托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托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家長確認簽字: 啟翔學生托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3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并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5、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6、加強住校學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專職人員和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系。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8、適時向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9、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
10、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11、來返學校的路上,堅決不得乘坐非客車的機動車輛。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旱冰場等),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并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責任由家長自負。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學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保存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4
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統穩定,我作為學校負責人,一定扎實認真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標準、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并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吉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吉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并做實、做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板報、櫥窗、印發資料、舉辦教育講座、召開專題班會、隊會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衛生、運動、勞動、活動、教學實驗、治安、管理失當安全等學校“十項安全”教育以及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絡傷害等安全教育,創造條件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對在校學生實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建立實行學生放學排隊制度,由教師護送通過復雜的交叉路口,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聯系。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督促家長重視孩子安全,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減少學生離校期間因家長管理不到位而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經常性、有計劃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月一次。重點做好學校“十項安全”及取暖期煤氣中毒、火災隱患等排查與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確定專人負責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六、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積極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和社區支持,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七、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導檢查,并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保證質量。
八、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重特大惡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發生。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5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安定穩定,學校、學生的監護人以及整個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保護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在校的小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走路不橫穿公路,回家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追逐、打鬧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嘻鬧和做游戲。
5、不得爬門鉆窗,不往校園內投擲雜物。
6、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
7、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私接電源;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8、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棍棒、汽槍等易傷人的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活動,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長:(簽章)學生監護人(簽章)
班班主任:(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6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提高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明確職責,夯實責任,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努力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特與各教師簽定學年度安全及收費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教師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落實上級及學校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成立班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夯實責任,建立健全班級安全管理制度。同時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安全教育課時間,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常識教育活動及自護自救演練活動,通過板報、標語等形式擴大宣傳及教育的力度。
2、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各教師要嚴格及時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3、對學生加強“防火、防觸電、防摔傷、防中毒”等安全教育;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乘坐農用車、超載車、無證照車輛,嚴禁學生私自騎自行車、摩托車,嚴禁學生追車、扒車;嚴防各類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師生的食堂管理,嚴禁食用霉變食品、“三無”食品、劣質有毒食品,食堂時刻要有人值班,嚴防投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5、引導學生開展各種有意義的無危險的課間課外活動,值周教師加強巡邏。
6、加強住宿生管理。各班主任要時時對校外住宿生進行安全教育,定時對其住所進行安全檢查;各宿管教師每晚嚴格查宿,確保住宿生安全。
7、各班要建立雨雪天家長接送制度,同時對學生加強“不要過危橋險河、發大水不要強行渡河、預防雷電擊”等安全常識教育,若遇惡劣天氣要靈活處理,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8、各班要加強對管制刀具的管理,嚴禁學生攜帶有刃刀具、鐵棍等,若發現立即沒收,定時對學生進行檢查。
9、嚴禁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登山、旅游等活動,若確需外出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預案并報上級審批,私自安排、組織的外出活動若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對學生采取科學的教育管理方式,加強對特殊生的安全管理,多與家長溝通,積極構建學校、家庭聯合教育體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羞辱、諷刺學生,對此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各教師要與特殊生的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1、各教師要及時處理學生因學習、生活、交往等同學之間產生的矛盾,嚴防事件惡化。
12、各教師要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把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積極主動的、創新性的、全面的加強安全管理(如本內容未盡事項自己要想到做到),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收費工作:各教師嚴格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嚴禁以任何形式超范圍收費收費,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向學生推銷輔導用書,嚴禁以罰款形式管理學生,若發生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三、簽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由校委會商討決定。
教師簽:
校長簽:
__小學
____年__月__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7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2、學生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學生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學生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學生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學生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一律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因此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禁止騎車上路。
8、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9、家長要做好雙休日、節假日及學生在家時間的監管。
10、學生因違犯以上條款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責任,學生或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8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訓機構健康快樂的學習,本機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及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本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具體協議如下:
一.學生上,下課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家長將學生送到機構后必須交其代課教師,課程結束后經教師同意方可離校。如沒有家長接送,學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機構概不負責。
二.學生上課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教師的指導下開展各項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擅自行動,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責任自負,本機構概不負責。
三.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若需要學習用品,一律由教師統一采購,禁止擅自行動。如沒經教師許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機構概不負責任。
四.學生上課期間,需自覺愛護公物,如故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以及因損壞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課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回家,必須向代課教師請假并出示請假條,經教師簽字允許后方可離校。如未經教師簽字允許,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附: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學生就讀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19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房屋欄桿,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校園圍墻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游戲。不得爬門鉆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閑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后也不要在校園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并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小學(蓋章)
責任人(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名:
蓋章:
年級: 年級
姓名:
住址:
聯系電話:
年四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0
根據20xx年中考的有關規定,我校考生于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中考,為了確保在中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于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后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后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準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致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衛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后,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20xx年6月24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1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后及時回家。并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跨越欄桿、翻越圍墻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后,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范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教育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2
20xx年元旦假期來臨,今年元旦放假時間為20xx年1月1日。為確保學生安全,讓每名同學過一個平安、愉快的假期,請同學們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森林防火安全。冬季干燥,學生不私自進入山林,不帶火種上山、不玩火、不縱火,保護森林資源,違反規定造成火災將受到法律制裁。
2、交通安全。行車、走路時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不乘“三無”的車輛及其它違規車輛,學生不得駕駛摩托車、汽車等機動車輛。
3、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時須小心謹慎,應在家長的帶領下燃放,遠離人群及居住區。
4、人身安全。學生外出應由家長陪同,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走親訪友、外宿或遠游,防止誘拐、綁架等惡性事件發生。
5、飲食衛生安全。注意飲食衛生,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和無證攤點食品,不暴飲暴食。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各種傳染病發生。
6、不進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學生上網應在家長監護下進行。
7、防溺水安全。不到溝渠、河塘、水庫等冰上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8、遵紀守法。學生自覺遵紀守法、禮貌待人,做一個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的好公民。
各班主任放假前開好班會,強調以上安全問題。以上規定,希望各位同學嚴格執行,如因不按規定執行,造成安全事故,應由學生及家人負全責。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政教處
20xx年12月31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
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四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有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班主任: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二0__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4
為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學生將其帶入學校,如有嚴禁物品帶入學校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準在校期間大家斗毆,滋釁肇事,如發生打架斗毆造成傷亡事件,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進行處理,因其發生所有費用全部由肇事學生家長負責。
三、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負責;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若逃學,無緣曠課,發生不安全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四、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沖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概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消毒工作。禁止學生私自下塘、河、海游泳,在返學校途中,假期私自下塘、河、海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桿,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集各種酒精(電)爐等:如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閑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 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蓮 山課件]
八、學生到校后,上下樓梯靠右走,不擁擠,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開無聊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語言。因追逐打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學生翻越圍墻,鉄柵門,騎坐房走廊欄桿(或圍墻)和在欄桿(圍墻)旁邊推拉等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住校生__出學校,發生一切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十、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抵抗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特別說明:節假日學生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學生與學生家長必須簽名〕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5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6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關山中學《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離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異體質,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墻、翻窗、翻門、攀登各類護欄,追逐嘻鬧、騎在樓梯欄桿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上下樓必須輕腳漫步靠右行。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按交通規則去做,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到門口攤點買飯。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或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遇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公寓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并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5. 熄燈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燭,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扔雜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隨父母租住房屋的),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脅、恫嚇進行解決。
18.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的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9.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它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0.學生貴重物品、錢財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師代管,離開教室、宿舍關好門窗。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學校(蓋章):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x中學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7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不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家長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監護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二、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
3、考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請帶隊教師陪同。
5、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準考證。
6、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13、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學校代表簽名:
若家長、學生已認真閱讀上面“綠化中學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并保證做到上面之規定、要求,請簽名:你是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填“服從”或“不服從”)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黔西縣綠化中學
20__年6月16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8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乙方:輔導班負責人
學生假期輔導期間,應當遵守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后及時回家。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三、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定期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后,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四、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五、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住校學生按時作息,反之與隨意外出者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銳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對于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九、在輔導班學習中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斗毆一切責任由當事雙方負責。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29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有關學生的安全問題,漢薛小學提出十不準:
1、不準吸煙、在宿舍內點燃蠟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壞消防設施的現象發生,以免引起火災和滅火不利造成的傷害。
2、不準私自加用電器、更換電器損壞開關及其他公共用電設施,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3、不準爬樓頂鉆窗、攀登高危設施、在樓道打鬧擁擠和到建筑施工區游走,以免發生扭傷碰傷和砸傷事故。
4、不準跳墻,不準在操場投擲區外投擲和投擲區內任意穿行,保證體育訓練等安全。
5、不準打架斗毆、勾引外校人員進校尋釁滋事,保證人身安全。
6、不準私自外出、夜不歸宿,避免發生各種傷害。
7、不準到水庫、塘灣、溝壩玩水,以免發生溺水事故。
8、不準吃無衛生保障的小攤食品,濫用藥品,以防中毒。
9、不準在行進中違反交通規則,以免出現交通事故。
10、不準到校外上網、看錄像,以防發生意外。
以上十條,希望同學們認真執行,學生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對學生進行管理和監督。如有違犯,責任自負。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經典 篇30
學生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家庭都有責任。根據市教育局《平安校園評估標準》要求,為確保學生的安全,杜絕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特要求各班班主任與學生家長及學生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和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和網絡文明教育,嚴防青少年犯罪現象及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患意識和安全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聽從老師、家長教育,不做老師、家長不讓做的事。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
3.不到危險的地方游戲活動,尤其不要到池塘、河壩游泳、溜冰,嚴防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注意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學生一律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5. 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6. 掌握消防常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同學之間要團結協作,正常交往,不打架罵人,不拉幫結伙,不勾引社會青年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8. 學生單獨外出,須經班主任同意,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或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外出活動。
9. 上下臺階要靠右行走,不在校園、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講不文明語言。
10. 體育活動要按體育老師的要求進行活動鍛煉。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等號碼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