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責任書(通用5篇)
乘車責任書 篇1
為確保我校學生順利、安全中考,特與接送學生車主簽定此責任書:
1、保證我校師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現交通安全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2、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保證學生考試準時到場,如果自己的車有事不能出車,必須安排好別的車接送。如果延誤學生考試,除負相關經濟責任外,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3、接送學生時間與具體帶隊教師商定。原則上是考前1小時前來接,保證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點,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場;學生考試后按時間表準時到考點來接。
4、遵守我校相關紀律制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考試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責任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乘車責任書 篇2
為確保我校學生順利、安全中考,特與接送學生車主簽定此責任書:
1、保證我校師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現交通安全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2、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保證學生考試準時到場,如果自己的車有事不能出車,必須安排好別的車接送。如果延誤學生考試,除負相關經濟責任外,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3、接送學生時間與具體帶隊教師商定。原則上是考前1小時前來接,保證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點,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場;學生考試后按時間表準時到考點來接。
4、遵守我校相關紀律制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考試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__x中學(章)
車主簽字:
20__年6月21日
乘車責任書 篇3
簽訂三方:學校、車主、學生家長代表
為解決部分學生上學遠、上學難等問題,根據家長自愿,由車主用所屬車輛進行接送,為保證學生安全,約定雙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1.接送學生車輛由所乘學生的家長集體乘租,不屬學校租用,但學校有權對車輛安全狀況、駕駛人情況進行備案管理,對不符安全規定的車輛、無證、不合格駕駛員有權拒絕其接送學生。
2.學生乘車的安全責任劃分為:學生上下車指定地點到家由家長負責學生安全;車輛行駛途中由車主負責;放學上車前、上學下車后由學校負責。
3.學生上下車指定地點由三方確定,上下車時間根據學校作息時間進行調整。學校變更作息時間必須提前通知家長與車主,家長必須按時將學生送達指定地點,由車主按時專車進行接送,雙方均不得提前或延遲,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車主必須保證車輛、駕駛員狀況良好,保障安全接送學生。在行駛途中車輛損壞或其它原因不能送達指定進點,車主必須迅速采取補救措施,安全護送學生到校或到家;如車輛損壞或其它原因導致長時間不能接送學生,應提前兩天通知家長與學校,否則出現的責任事故由車主全部負擔。出現一次中途不能送達指定地點或不接送學生事先不告知的情況,每次扣除車主所有車費的10℅。
5.由家長向車主支付一定車費,其費用標準由三方協商,學校有義務督促家長支付車費,其車費支付采取期中支付一半,期末支付一半的方式進行,學校與家長均不得截留與拖欠。
6.三方均應對學生進行一定的安全教育,應及時提醒學生應注意事項。三方均應認真履行好學生安全責任的轉移交接。
7.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學生乘車之日即生效,三方均應認真遵守。
學校: 車主: 車號: 家長代表:
年 月 日
乘車責任書 篇4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高高興興來上學、安安全全回家去,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進行了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協議:
一、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學校嚴禁學生乘坐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營運車輛上下學或騎自行車、摩托車上下學,對離校較遠的學生,學校建議每天由父母或其監護人接送上下學。
二、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 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5、駕駛員酒后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請家長認真閱讀以上內容,若無異議,并同意接受,請簽字: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__縣__鎮中心校
____年X月
乘車責任書 篇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__X年2月15日—__X年7月5日。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__X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