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書(通用3篇)
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書 篇1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是教師素質能力提升工程。為貫徹實施《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切實把師德師風建設的各項規定內化為教師的自覺行動。根據《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全體教師簽訂如下師德師風建設責任書:
1、認真學習領會《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制意識。
2、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重要批示精神。自覺從工作、生活中開源節流、厲行節約。
3、教師要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關心集體,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弘揚正氣,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切實地把師德師風建設的各項規定內化為教師的自覺行動,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學識學風影響和帶動學生的發展。
4、教師要勤奮學習,銳意進取。刻苦專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規律,改進教育方法。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使自身各方面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得到提升。
5、教師要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積極開展中小學生文明禮儀教育。嚴禁教師對教育教學工作敷衍塞責,嚴禁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用粗魯言行對待家長。
6、教師要做到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他人,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不做有損教育形象的事。
7、教師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弘揚正氣。表達訴求要合法,嚴禁教師發表違背國家法律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和網帖。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和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不準向學生推銷書籍、教輔資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嚴禁教師對學生有償家教、有償補課、舉辦或參與社會舉辦的各類收費培訓和補習班,不為招生學校進行有償宣傳、有償推薦畢業生就讀。
8、嚴格遵守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有計劃的在學校學生中對符合受教育者的學生開展生理衛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受教育面達到100%。
9、學校將把師德師風建設作為教師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按《教師職業道德考核測評標準》對教師進行師德師風考核,同時還要與教師晉職、晉級、績效工資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努力把師德師風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10、建立師德師風責任追究制。對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和本責任書規定的,當年考核為不合格,在教職工聘任中不予聘用;是領導干部的予以免職,對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分別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由學校留檔保存)。校長(簽字):
教師(簽名):
20xx年3月1日
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書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高教師師德修養,營造優良師德師風氛圍,樹立教師的新形象,增強教書育人的責任感,辦人民滿意的教育,讓每個學生享受到充分、優質的教育,特與全體教師簽訂如下師德師風責任書:
二、責任對象:學校全體教職員工
三、責任內容:
l、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關愛學生,愛崗敬業,盡職盡責為辦好我校教育多做貢獻。
2、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習《新余市教師職業道德十條禁令》等,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實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識,依法施教,依法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集體,服從全局。
3、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關心、愛護學生。按教學工作要求,認真制訂教學計劃,認真備課,上課(上課和開會不接、打電話、收發短信,不擅自離開課堂和會堂)、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減輕學生負擔,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4、關心學校,處處維護學校集體榮譽,事事為學校著想,愛護公物,關心學校一草一木。認真工作,勇挑工作重擔,樂做平凡小事,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無故遲到、早退、缺課、擅自調課或請人代課。
5、不做有償家教。
6、尊重每個學生的人格,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與家長溝通不訓斥、不指責。
7、加強自身修養,說話和氣,以禮待人,尊重別人,熱情接待來訪,言行舉止文明,衣著整潔大方,為人師表。
8、勤奮學習,銳意進取。努力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使自身各方面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得到提升。
9、團結同志,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說不利于團結的話,不散布不負責任的言論,杜絕有損于集體的言行,光明正大,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10、教師的師德表現和師風狀況納入學校目標管理重要內容,作為教師聘任、職稱評定、評先評優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11、不參與迷信、賭博等活動,遠離黃的、賭、毒。
12、不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用書資料和其他商品。
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書 篇3
為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全面樹立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進一步明確全校教師對本單位師德師風建設應負的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全校教師要在以下五個方面履行職責,承擔責任:
1、實行師德師風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思想、組織、工作、考核”四落實,嚴格責任追究。單位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師德師風建設負總責,教師對自身的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切實做到師德師風建設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2、健全師德師風建設組織管理機制。學校建立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學校教師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和績效考核,把教師的師德表現和師風狀況納入學校目標管理重要內容,并作為教師聘任、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大力宣傳師德師風建設的先進事跡,樹立正面典型,形成人人爭當“師德標兵”的良好氛圍。
3、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師德行為。全校教師要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規定,即:不準參加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動,或有背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不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譏諷、歧視、侮辱學生;不準參與迷信、賭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動;不準私自辦班或從事有償家教;不準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用書資料和其他商品;不準收受學生及學生家長贈送的錢、物和有價證券;不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準無故遲到、早退、缺課、擅自調課或停課;不準在工作時間早上或中午飲酒;不準在上課時間使用通訊工具。如有教職工嚴重違法違紀,要在第一時間逐級報告情況,并采取有效措施,將違法違紀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不良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同時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體教職工要認真學習《教師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做到學法、知法、守法,切實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認真落實校(黨)務公開制度,通過各種途徑,將師德師風建設目標向學生、家長、社會公開承諾,讓學生、家長、社會來監督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積極配合上級紀檢、司法部門對本單位教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不包庇、不瞞報、不打擊報復舉報人。
5、實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一票否決制”。凡年度內,本校有教職工受到紀檢部門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部門刑事追究的,取消其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