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保證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權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沒有監護與被監護的關系,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校和學生的監護人應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一、家長(或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1、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不要在宿舍樓內吃零食、喝酒、抽煙、打架,特別是不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
4、告誡子女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長打電話請假。
5、子女在校期間因病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6、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7、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8、加強對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9、要關心孩子的健康成長,對孩子要多些關愛和鼓勵,少一些簡單和粗暴。
10、告戒子女在住宿期間,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
二、住宿生的責任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特別是《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大聲喧嘩。按教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遵守交通法規,按時離校和返校。
4、在日常生活中遠離火源,不帶任何有火災隱患的物品進入宿舍區。
5、保護宿舍區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要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手機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
8、夜間去衛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損傷自己和影響他人
9、認真學習安全自救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自我解救的能力。
10、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泊、廢棄石窟、水塘等危險地段游玩、戲水、游泳,如被發現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所發生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
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做好幼兒園門衛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幼兒園門衛安全責任書。
1、杜絕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問清情況,堅決實行門衛檢查登記制度。
2、幼兒來園、離園時,管理幼兒安全,決不讓幼兒私自外出。
3、下班后,巡視并關緊門窗,以防外來人員的進入。
4、認真執行園內作息制度,按時開、關園門。上班時間,嚴禁私自離開崗位。
5、對于幼兒在園時家長的來園,門衛先與班主任聯系,請班主任出來接見、處理。
6、認真檢查管理好門窗、大型玩具等,做到每日一小檢,每周一大檢。發現有損壞或存在不安全隱患問題的及時上報、報修,確保幼兒在活動時的安全。
7、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8、門衛人員負責做好園內環境衛生的維護工作。及時清理一些石頭、玻璃、紙屑等。
9、服從領導,虛心接受檢查、指導和安排。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園長(簽字): 安全責任人(簽字):
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 《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 及總行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的規定,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進一步加強我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單位內部的安全穩定和經營管理秩序,確保我行員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1、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
2、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重要票據、憑證、檔案、貴重物品丟失及公私財物被盜案件。
3、營業場所、金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設施符合有關規定,達標率為 100 %。
4、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給我行造成損失的失泄密案件、事件。
5、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火災、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災害事故。
6、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重大事件。不發生內部人員違法犯罪案件。
7、不發生內部人員違法犯罪案件。
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
1、支行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應將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沒,與經營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同獎懲。
2、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組織。對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培訓,不斷增強員工的防范意識、法制觀念和防范技能。
3、支行兼職保衛人員協助本單位第一負責人具體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履行工作職能。
4、建立健全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5、按照規定報告發生在本單位內部案件、事故。
6 、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要害崗位人員工作和思想情況。
7 、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積極化解內部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內部安全穩定。
8 、自覺接受、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上級的監督、檢查及調查。
三、內部治安保衛實行“一票否決”制,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全年考核的內容之一。
落實責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標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因違規發生案件、事故,依據規定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報告案件、事故情況,并積極采取措施控制風險和避免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可視情況予以免責或部分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