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精選23篇)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xiàn)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fā)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后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 機(簽字): 校方主管領導(簽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2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并由專職人員負責協(xié)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并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了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并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xù)和簽名確認手續(xù)。
此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zhí)一份。
校方: 家長: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3
茲有學生家長 自愿讓學生 乘坐學校車號寧B-05193的車輛。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guī)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雙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fā)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lián)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 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3. 校車駕駛員出現(xiàn)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fā)現(xiàn)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zhí)一份。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fā)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xié)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lián)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lián)系或無法聯(lián)系、聯(lián)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xiàn)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fā)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guī),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guī)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wèi)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jiān)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lián)系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 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5
甲方: (中小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 (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xié)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 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 ①小學;②初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 。
4.聯(lián)系電話: 。
5.地址: 。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 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yè);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guī)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 。
3.聯(lián)系電話: 。
4.地址: 。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 。
2.車型: 。
3.發(fā)動機號: 。
4.核載人數(shù): 人。
5.校車標牌編號: 。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 年 月 日。
7.校車標牌發(fā)放機關名稱: 。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 年 月 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 年 月 日。
11.保險投保情況: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 年 月 日;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⑤商業(yè)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⑥投保其他商業(yè)險險種: 責任限額 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lián)系電話: 。
2.備用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lián)系電話: 。
3.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 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lián)系電話: 。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lián)系電話: 。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xiàn)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對于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yè)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xù)用于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guī)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并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fā)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并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志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xiàn)不符合本責任書規(guī)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為_____,_____座 _____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xù)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xù)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yǎng)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zhí)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fā)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fā)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fā)事件,如遇突發(fā)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guī)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fā)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xù)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后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jiān)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7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guī)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guī)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客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xiàn)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駕駛員出現(xiàn)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fā)現(xiàn)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8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guī)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 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② 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 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 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⑤ 無犯罪記錄;
⑥ 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shù)、規(guī)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xiàn)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 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jiān)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 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 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zhí)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 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yǎng)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出現(xiàn)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xiàn)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jiān)管執(zhí)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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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9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制訂接送路線,路線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與家長聯(lián)系了解情況后安排孩子來回幼兒園或在別的地點接送。(在園車順道的情況下)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shù)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0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shù)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__
責任人(簽字):__x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1
為了加強對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有合法手續(xù),司機有駕駛證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驗,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
二、司機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司機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上下車一律停靠在安全開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孩子不能飲酒。學校發(fā)現(xiàn)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學生。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xiàn)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自負,不允許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時間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一、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對不遵守乘車紀律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爭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學生接送車輛的司機有義務在學生上車后愛護學生,為學生服好務,不得恐嚇學生,但對不聽從安排的學生要及時教育。
十三、接送學生車輛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在校門口接送學生。
本責任狀自簽發(fā)之日起有效期自20__年9月1日--20__年7月3日
司機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車牌號碼:
學 校:岔口中心小學 20__.9.1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2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guī)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看好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強化安全意識。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為確保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特別定此責任書。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跟車車老師各執(zhí)一份。
簽名:_________
20__、11、19 夏甸完小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3
校車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xù),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fā)現(xiàn)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xiàn)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四 、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五、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六、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七、 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八、 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九、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方簽字: 司機簽字:
閔家小學
.10.5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4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__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guī)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guī)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jié)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wěn)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X年9月1日起至__X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zhí)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 隨車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5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guī)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 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② 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 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 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⑤ 無犯罪記錄;
⑥ 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shù)、規(guī)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xiàn)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 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jiān)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 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 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zhí)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 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yǎng)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出現(xiàn)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xiàn)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jiān)管執(zhí)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6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幼兒家長雙方責任,幼兒園與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xiàn)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幼兒園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jiān)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不能按時接學生時,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家長自己到校接學生。
五、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六、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或班主任老師。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班級: 班主任簽字:
辛龍幼兒園
20__年9月1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7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guī)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guī)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客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xiàn)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駕駛員出現(xiàn)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fā)現(xiàn)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
____年__月__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8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江華縣《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我校(以下簡稱甲方)實際特與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此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參與我校校車的車主即是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員(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乙方提供車輛號為: 。(注:校車駕駛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2)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3)未發(fā)生過致人死亡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4)駕駛證依法經部門審驗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6)無犯罪或嚴重違法記錄)
三、乙方提供的校車不能是報廢車、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xù)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zhí)照、扣留證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
四、乙方必須配備隨車人員1-2名,每天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注:隨車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交由值日老師核實后方能行車走人)。
五、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fā)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fā)事件。(1)、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機關報告;(2)、發(fā)生車輛交通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xiàn)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如遇突發(fā)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八、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家長爭吵。保持車廂內外整潔,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必需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
九、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guī)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嚴禁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十、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保證學生正常上下學的時間。接送過程中,如發(fā)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一、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xù)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乙方承當;發(fā)生超載,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交人民幣3000元(¥叁仟元)給甲方為風險保證金,乙方當為學校接送校車身份期間不遵守此責任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
十三、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jiān)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校車方接送資格。
十四、甲方有權對車輛及校車司機納入學校行政統(tǒng)一管理,服從調配,乙方必須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車輛的車身張貼甲方認為需要的宣傳標語和單位標志等。
十六、乙方必須將校車提前10分鐘停留在學校指定地點,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
該校車安全責任書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乙方(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19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guī)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guī)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xiàn)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xiàn)超速行駛,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fā)現(xiàn)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安全責任人(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__市__中學
____年__月__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20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和校車公司負責學生早晨上車后、傍晚下車前及在校期間的學生人身安全;學生早晨從家出發(fā)到上車前這段時間包括在候車點候車時間及傍晚下車后到回家這段時間學生的人身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必須提前5-10分鐘將學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車點,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候車點的秩序;傍晚放學時,學生家長必須提前到候車點接學生回家。如因學生家長因故不接送學生或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xiàn)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學生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乘車,不得隨意變更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校車定時定點發(fā)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站點而未坐車的,后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車點秩序。
五、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如有損毀,根據校車公司規(guī)定進行賠償。。
六、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乘車秩序。學生乘車定點定座,等校車停穩(wěn)后,列隊依次上車,不隨車奔跑,按序就坐,不爭搶,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學生在乘車期間如果紀律不好,不聽管教,或蓄意破壞車內設施,或在車內打架斗毆,經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學校有權報校車公司停止其乘車資格。
七、如果受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校車需臨時改變候車點或下車地點,跟車教師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必須到指定的接送學生。
八、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殘疾、重大疾病、暈車等)不應坐車的或需要特殊照顧的,家長要告知學校。否則出現(xiàn)一切后果,家長自負。
九、規(guī)定范圍內的學生乘車必須經學生家長同意,并按規(guī)定交納乘車費。(5公里以內每學期200元,超過5公里的每學期300元)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zhí)一份。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乘車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2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區(qū)政府、區(qū)教育局、區(qū)校車辦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切實維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狀:
1、摸清每一個學生的出行方式,建立每一個學生詳實的出行檔案。對在摸排中工作不細,遺漏接送車輛的班主任,要按照“誰遺漏,誰負責”的原則追究其責任。
2、充分從教育抓起,從學生抓起。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主動避讓行駛車輛,教育學生以及學生家長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教育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3、教育學生不坐5人以上的私人車,學生更不能5人以上進行拼私人車。
4、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酒后駕駛車,不能座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以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互相監(jiān)督,對發(fā)現(xiàn)有學生乘坐超員、超速、超載、農用車、低速載貨車、報廢車等不合格車輛的,要及時勸阻并報告班主任,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各班主任要每天報告學生交通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有學生未到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7、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外出等集體活動乘車時,要嚴格管理好各班學生,同時要落實教師跟車,學生上下車清點核對。
9、對學生進行危難時的逃生自救的知識本領的培訓演練,提高學生自救能力,以減少事故發(fā)生時的傷亡程度。
10、針對季節(jié)特點,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如:大霧、降雪、路面結冰等應該怎么做。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2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qū)委區(qū)政府、區(qū)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guī)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保養(yǎng)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shù)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fā)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xiàn)漏接學生的現(xiàn)象發(fā)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行車責任書 篇23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范圍:李巖海3臺校車。
二、責任范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jiān)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jiān)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并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1、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周歲之間;(2)、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 20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