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精選3篇)
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蒼南縣消防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縣政府與鎮政府簽訂的《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等有關精神,切實加強我鎮消防工作,明確各級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全鎮火災形勢穩定,鎮人民政府與社區簽訂本責任書:
一、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標
年度火災十萬人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內,火災亡人數不突破縣控指標,億元GDP火災損失率控制在萬分之0.3以內。堅決杜絕死亡3人以上的火災事故,建立健全火災事故責任倒查機制。凡發生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火災事故的,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務
1、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區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不少于四次,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政策法規和上級工作部署,研究制訂和落實本轄區消防年度計劃和措施。
2、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4月底前各社區確定一個沿街“店連屋”場所整治試點;8月前完成轄區內“氣流紡”場所消防安全整治;10月底前完成轄區沿街“店連屋”場所試點消防安全整治;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等重點時段,部署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3、完善出租房消防設施配備。牽頭組織對居住出租房開展消防安全整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改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條件,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配置“四要件”(手電筒、逃生繩或逃生軟梯、簡易呼吸面罩、滅火器)。
4、深化“網格化”消防工作責任機制。根據實際及時調整劃分消防安全精細網格,加大基層消防經費投入力度,確保所有社區、村居二級消防安全管理員到位,逐級簽訂工作責任書,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戶籍化”管理。
5、推動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全面推行社會單位、村居樓宇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督促指導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聯勤聯查制度。按照四類“戶籍化”管理建設標準,提升消防安全檔案規范化建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11月底前完成所有社會單位和村居樓宇的“戶籍化”管理創建和自查驗收工作。
6、完善消防應急救援體系。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意見》精神,社區逐步推進每個村居年內應建立一支“五有”(有組織、有人員、有小型車輛、有消防泵、有固定隊址)志愿消防隊。
7、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綱要》,創新“進村達戶”式宣傳,強化消防宣傳基礎工作,將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工作納入“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內容。進一步深化消防宣傳“十進”活動(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媒體、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進場所、進出租房、進海島)。強化宣傳陣地建設,轄區內80%的行政村(居)宣傳櫥窗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每個社區組織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招募發展消防志愿者人數不少于本轄區常住適齡人口(14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數量的3%。
三、考核和獎懲
(一)考核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責任期滿后,鎮政府組織對指標完成情況和開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定。
(三)對履行本責任書工作顯著、成績突出的,予以通報表彰;沒有完成工作目標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責任書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雙方各執一份。
錢庫鎮人民政府 社區
簽字人:簽字人:
年 月日
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篇2
為全面提升抵御火災的能力,落實消防責任,保障開發區中小學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意見))、《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政府關于開展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的部署要求以及開發區管委會關于消防工作的安排,結合開發區教育系統實際,開發區教育局特與各中小學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消防安全負全責;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具體崗位工作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學校要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時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體師生都應熟知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識的培訓工作,并至少配備一名兼職消防宣傳員,每季度開展一次滅火演練,每周搞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新教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3.學校必須制定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確定用火用電負責人,制定并逐步完善緊急疏散方案;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及時進行食堂、變電室、水房等設施設備的檢修,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杜絕責任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出現不規范布線、擅自私拉私接臨時線路等不規范行為的出現。
4.各學校都應按照規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定時檢修,專保器材完整有效。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室等存放化學藥品要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5.各學校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謹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外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6.各學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彎處距離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應急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到消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或投入使用。
8.各學校要在認真開展自查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自覺積極地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和消防安全“123”工程建設活動。 (“消防安全管理六化標準"即:消防組織制度規范化;消防建設標準懸掛統一化;消防設施器材標識化;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警示化;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經;;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常態化。“l 2 3”工程即:一暢通,即保持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兩知,即學校師生知道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知道崗位火災危險性;三能,即學校教
師具備引導師生疏散的能力、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及查改身邊火災隱患的能力。)
9.各學校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律機制,實現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逐步建立“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消防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二、責任考核
根據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由教育局在年終組織檢查,對本責任單位完成本責任書情況進行綜合量化考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本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教育局與各學校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規定責任內容不因責任人的變更而變更,責任人如有變化則繼任者繼續履行前責。
x學校 負責人:
(章) (簽字)
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篇3
責任人: 責任人:
職 務: 職 務:
為貫徹倩妃實業公司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確實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規程,不發生火災、工傷等責任事故,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區域管理部門設立義務消防安全員,部門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安全員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三、各區域管理部門確保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消防門暢通無阻,確保消防報警系統、噴淋系統能正常工作。
四、對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準則,對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倉庫,消防狀況符合倉庫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生產、工作結束時,關閉本工作區域內的電源,認真檢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發現后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崗。
六、安全用電,公共區域、檔口區域內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不吸煙。
七、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各種電器設備。
八、未經過上崗培訓的人員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或非本崗位操作人員的,不得擅自操作專業電氣設備。
九、認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顧客疏散,能做到撲救初起火災。
十、各區域管理部門必須將報警電話、火災突發事件處理小組的聯系方式等資料,張貼在部門明顯的位置。
十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各級消防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十二、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十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十四、各檔口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公司營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的材料。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十五、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安全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安全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夜間嚴禁施工,特別是嚴禁動用明火。
十六、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500元-1000元:
(一)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并視情況處以懲罰:
(一)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二)室內裝修、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三)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
(四)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十八、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由各上層主管領導進行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協議書和有關安全消防規章制度的員工,由公司總經辦照章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門安全室自存,一份交公司安全部備查。
公司:倩妃實業有限公司:
責任人(簽章): 責任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