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3篇)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采取各種形式(主題班隊會、知識競賽、征文等)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和管理監督與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學生活動場所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安全公約,制定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管理、監督和教育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切實盡到相關職責。
六、家長要經常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規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預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等。
七、學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長全面負責,同時要配合學校做好校內的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教誨,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班主任、學生、家長,都要簽名(蓋章),責任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章):
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年 月 日
年級 班
學生(簽章):
監護人(簽章):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2
貴家長同志: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學校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雙休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學生請假家長需親自到校請假,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建議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謝謝合作!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__x小學
20__ 年3月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于我們學校位于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并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由于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著為了我們的孩子著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著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于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并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后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群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范。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并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后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系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托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后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班級:
簽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