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責任書(精選3篇)
物業消防責任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 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 自治區的相關法規條例,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乙方的要求協助乙方對其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乙
方員工熟知 廣場的有關消防制度和規定,掌握基本的滅火常識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維護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的承租場所進行
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于甲方下達整改通知書后,乙方仍不按規定時限內整改的,甲方將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乙方有義務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動消防設備設施,嚴禁不按消防規范進行操作。
4、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培訓等其他相關活動。
5、乙方對承租場所內進行裝修時,應及時申報甲方進行消防業務監督指導;如需動用電焊等帶有明火的工程,需經甲方同意并辦理動火證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門處罰的,甲方將根據情節及有關法規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的情況下,乙方發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門處罰,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聲譽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選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聯絡員,并提供該消防安全聯絡員24小時聯系電話(辦公電話、手機、家庭電話)。更換消防安全聯絡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備案。
9、乙方應按照消防局要求單元內自行配備滅火器,配備標準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當地消防監管部門各持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物業消防責任書 篇2
戶業主:您好!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望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項目消防安全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保安部負責協調,物業公司全體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
二、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法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各自所屬范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應指定義務消防員,呈報物業管理公司。
四、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四)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七)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停放車輛,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車通道。
(八)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九)火災撲滅后,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火災險和公眾責任險。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五、物業公司負責管理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六、物業公司保安部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
七、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與物業公司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
八、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十、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進行室內裝修、裝飾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的材料。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十一、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消防管理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夜間嚴禁施工,特別是嚴禁動用明火。
十二、舉辦大型集會、晚會等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機構和物業公司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和物業公司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批準后,方可舉辦。
十三、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經營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十四、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
(一)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四)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并視情況處以懲罰:
(一)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二)室內裝修、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三)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
(四)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五)經營和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消防安全責任人罰款,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各物業使用人和商戶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物業公司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或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使用人如對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見、建議等,可到物業公司投訴。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商戶: 物業公司: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消防責任書 篇3
為進一步促進我鎮消防工作的落實,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維護公共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東廈鎮20xx年消防工作在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同時,要重點落實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消防責任體系建設
1、鎮政府與各村應100%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并組織考評;嚴格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上、下半年分別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不少于1次;
2、年內,100%的行政村公共消防設施達到建設標準。因市政水管未鋪設到位的,需在我鎮轄區內設置不少于2處消防車取水口或大容量的消防水池,并有確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措施。
二、網格化管理工作
按照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霄縣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云政辦〔20xx〕7號)要求,年內,各行政村、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機構,完善工作制度。
1、各村要聘用一名工作人員擔任兼職消防網格管理員,主要開展消防宣傳、防水檢查等工作;
2、各村要至少組建1支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配齊器材裝備,配備標準不低于1支消防水槍、兩條消防水帶及四具滅火器;
3、落實經費保障,每名網格員給予發放補貼,鎮級每月不低于200元、村級每月不低于50元;
4、開展消防宣傳,提高各網格排查處置火災隱患的能力,每個行政村每年應列支不低于1000元的保障經費;
5、配齊辦公設施,鎮消防管理辦公室和村委會消防監管工作站設置專用或合用的辦公室,設置門牌。
全鎮100%村莊達到網格化建設標準。
三、火災預防
1、年內,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不發生亡人火災;
2、年內開展以三合一(多合一)、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開展以私房出租屋、城鄉結合部、“九小”場所等為重點煌區域性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開展《福建省消防條例》宣貫和消防常識宣傳,擴大消防安全宣傳覆蓋面。年內,所有村要設置不少于1塊消防宣傳欄;
2、針對火災易發的重點時間、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部位,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識;重要節日期間要重點宣傳和提示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預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等知識;
3、依托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監等部門培訓平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依托黨校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培訓教育。持續推進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督促單位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簽名:diyifanwen.com
時間: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