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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布時間:2024-04-11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30篇)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我校本班(一年級)于20xx年1月13日起為學生放寒假,為了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寒假期間學生發生安全事故,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負全部責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教育及監護,把學生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觸電、防汛、防自然災害以及網絡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自救等作為教育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寒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機動車;不隨意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遵守公共秩序,排隊候車,文明乘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乘車主動讓座,不在車廂內大聲喧嘩等。

  2.防溺水安全:嚴禁私自或與同學(朋友)結伴到水庫、河流、水坑、池塘等危險地帶玩耍、洗澡、釣魚、游泳(游玩)、戲水、劃船;如遇溺水事故,不得盲目施救,要呼救成人幫助。

  3.用電安全: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家用電器;嚴禁亂動室內外電線、燈頭、插座等用電設施設備,嚴禁在標有禁止、禁行、危險等標志的用電設施設備處玩耍、逗留、攀爬等。

  4.防火安全:不玩火,不攜帶火種,不在山上或林間等易燃地方野炊、生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等。發現火災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不逞能上前撲火;要在家長的指導下小心、規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5.飲食安全:要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飲食衛生習慣;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霉爛變質食品;不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蔬菜及瓜果要洗凈后才可食用,防止食物中毒。

  6.防汛安全:要注意防雷、防雨,雷電天氣不使用鐵桿雨傘,不在大

  樹及高大建筑物變電設施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野外要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等。

  7.自然災害安全: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涵洞下水口、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要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戶外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要文明使用網絡,不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錄像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網絡游戲及觀看內容不健康的影視等。

  9.文明度假:要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不亂扔垃圾;要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擺闊氣亂花錢,不打架斗毆。

  10.掌握安全自救常識:要利用閑暇之余,學習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識,防患于未然。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您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若寒假期間學生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學校和學校教師不付任何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年級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xx年1月12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在節假日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5、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游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6、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桿、高樹、電桿、煙囪,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7、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筑物。

  9、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10、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不到網吧和游戲廳等娛樂場所上網和玩耍。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年級 班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家長:

  根據鎮教體辦《關于全鎮中小學元旦放假的通知》,xx小學放假的時間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開學。元旦假期雖然短暫,但是各位家長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長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嚴格要求學生:

  1、學生在無大人的帶領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游玩,以防事故發生。嚴禁學生到水庫、河壩、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2、家長對參加戶外活動的學生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自覺遵守上級有關野外用火的規定,不燒荒、不燒堤堰、不焚燒秸稈、不帶火柴、不帶打火機等進入林區,注意所在林區設立的警示牌、入山須知等永久性宣傳標語。嚴禁學生上山,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節日期間,嚴禁學生到馬路上騎自行車,追車,在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以防發生交通事故。不得讓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及三輪摩托車。

  5、在節日期間家長要教育孩子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騙,防火,防溺水;不要隨意與陌生人交往,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6、不要放松對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做到講究衛生,如發現不適要及時診治。要注意學生的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長以身作則,為孩子做榜樣,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各位家長:

  春節將至,寒假在即,為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教體局關于加強假期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為確保學生的假期安全,經研究決定,學校與您簽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工作及責任:

  1、教育學生掌握安全常識,利用校會、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交通、衛生、防水、用電、用藥、飲食、防意外傷害、防控傳染病知識等安全常識。

  2、教育學生不涉足河、水庫、機井、工地、車間、錄像廳、電子游戲廳等不安全、不適宜場所,不與不良人員交往,防止受騙上當,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3、教育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守法。嚴禁與他人打架、斗毆和伺機報復等不良現象發生。

  二、家長工作及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學生放假期間,家長屬于第一監護人,學生在假期內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望家長認真履行監護義務,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農用車、“三無”車、報廢車、病車等不合格車輛,乘坐正規、不超員車輛;控制孩子的外出時間,保證不出交通意外。學生外出須經家長同意或由家長陪伴。

  2、禁止到水庫、池塘、機井、河流等危險地方游玩。

  3、注意用電安全,不私自拆裝家用電器設備,不在變壓器、高壓線下玩耍。

  4、守法自護,遠離煙花爆竹,以免發生事故和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損失。

  5、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 不到網吧和游戲廳等娛樂場所上網和玩耍。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注意觀察孩子的網絡交友和生活交友,密切關注孩子的心里、生理變化。

  6、不玩火、會防火,遠離火源,增強消防意識、預防煤氣中毒。

  7、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做好冬季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特別是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8、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游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

  9、在家長的監督指導下,參加一些有教育意義的活動。

  10、寒假期間,學校安排每個村莊都有包村干部和教師,家長監護學生及時向小組長或包村教師上報安全情況。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報包村教師或班主任。

  1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以上條款清晰,責任明確,學校、家長和學生都應遵守協議、履行職責,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確保孩子在假期內不發生任何不安全的事情。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教師簽名:

  x中學

  X年1月9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寒假即將來到,為使您的孩子渡過一個安全有序、歡樂祥和的假期,學校在放假前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增強了孩子的安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由于這段時間您的孩子在家中,望家長盡到孩子的監護義務,保證學生寒假期間的安全,特此學校與您簽訂《安全責任書》,請家長配合學校做好有關工作。

  一、要求學生做到:

  1、不進營業性舞廳、卡拉OK廳、游戲廳、網吧、練歌房等不適宜中學生活動的場所。

  2、學會使用煤氣、液化氣,預防煤氣中毒。

  3、不玩危險物品,不做帶有危險性的游戲。

  4、遵守交通規則,防止交通事故。

  5、加強防火意識,不玩火、不納荒、會防火。

  6、學會安全用電,防止觸電。

  7、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防止受騙。

  9、不打架斗毆,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青年來往。

  10、愛護市政設施、不爬高,不進施工工地和有危險的禁區。

  11、不到湖邊、池塘、河灣等有溺水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

  二、請家長做到:

  1、關心學生的心理健康,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寒假作業并養成良好習慣。

  2、帶領、安排孩子參加適當的社會實踐活動。

  3、監督孩子執行學校上述“十一條要求”的落實。

  4、關注孩子的交往圈,引導孩子學會交往。

  5、督促孩子整理好個人儀容儀表,攜帶已完成假期所有作業,按時報到入學。

  班級: 家長: 家長電話:

  學生: 班主任:

  X年2月7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房屋欄桿,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校園圍墻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游戲。不得爬門鉆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閑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后也不要在校園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并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小學(蓋章)

  責任人(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名:

  蓋章:

  年級: 年級

  姓名:

  住址:

  聯系電話:

  年四月 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的事故者,責任自負。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可以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他人造成傷害的應由他人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后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因此發生的損害事件,由學生自己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1、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2、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并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后應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限入保的)。

  15、走讀生有事、有病,其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請假,若沒有請假,沒有按時到校上課,在路上逗留或進網吧、游戲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由自己承擔。 16、住校生在睡覺、課間休息時、爬大門外出上網、打電子游戲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17、學生在校期間逃學,由家長、學校配合尋找,并及時教育,如需在本校繼續就讀,需交保證金300元(叁佰圓),在本學期結束前沒有違反學校規定的學校退還保證金。如果出現第二次逃學的,辦證金變為罰款,且交保證金500元(伍佰圓)。

  18、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19、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切實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幼兒不安全事故,保護幼兒、幼兒園的合法權益,健全幼兒園、家庭、社會一體化教育網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省、市、縣、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依據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特與班主任、幼兒、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

  (一)交通安全責任。

  1.幼兒上下學路途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2.幼兒離園較遠的由父母接送上學。

  3.幼兒上學、放學、返園、離園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堅決禁止幼兒上學乘坐摩托車、農用三輪車等其它機動車輛上學,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園外安全

  在下列時間段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由幼兒、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節假日、周末時間;2.幼兒因病因事請假或無故逃學期間;3.幼兒請假未獲批準而私自曠課離園期間;4.幼兒園每天除正常在園時間段以外的時間。

  (三)園內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的,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住家幼兒兩飯期間不回家吃飯或提前到園發生的安全事故.(2)幼兒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而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兒或監護人知道幼兒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書面形式告知幼兒園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兒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幼兒園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5)在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及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滯留幼兒園或者自行到園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課不聽從老師的統一組織,私自活動或不按要求活動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兒違犯校紀校規打架斗毆造成的安全因素由雙方幼兒及家長根據情形承擔相應的責任。(8)幼兒上活動課因不按指導老師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幼兒園嚴禁幼兒攜帶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險物品,幼兒經教育不聽因攜帶危險物品而造成的自傷或傷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兒園要求幼兒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兒不得在電源、取暖爐周圍玩火、烘烤東西。注意防火、防電。因幼兒不聽幼兒園教育造成的一切用電、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兒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上學,因攜帶貴重物品發生的丟失事件。(13)因幼兒違犯法律法規、校紀校規造成的公共財物、師生財物損失或丟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幼兒園不負責任:

  (1)地震、雷擊、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來自幼兒園外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3)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4)幼兒自殺、自傷的;(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飲食安全責任

  幼兒園要求幼兒自帶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應回家用餐,所有幼兒不允許購買三無食品、不衛生食品用餐。幼兒因購買三無食品、不衛生食品、飲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 事故處理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告知監護人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救助受傷害幼兒。

  2.發生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與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或事故責任雙方監護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也可書面請求公安機關進行調解。

  3.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由當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訴訟。同時幼兒園保留訴訟權。

  三、事故賠償

  1.幼兒對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賠償。

  2.幼兒園鼓勵、提倡幼兒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幼兒園為幼兒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強行保險。

  3.幼兒發生安全事故,經幼兒園調解生效后,各責任人必須履行相應的責任。

  4.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幼兒的合法權益的,幼兒園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要求賠償。

  5.違犯幼兒園紀律,對造成幼兒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幼兒,除承擔經濟賠償外,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說明:

  1.依照《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__年第12號令),幼兒園對未成年幼兒不承擔監護職責。本責任書中所稱“監護人”,系指幼兒家長或家長委托監護幼兒的其他親屬。

  2.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幼兒園、班主任、監護人各存一份。

  有效時間: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班級:  班  幼兒(簽名)

  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并蓋章)

  班主任(簽名):

  幼兒園(蓋章):__幼兒園

  __年_月_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不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家長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監護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二、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

  3、考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請帶隊教師陪同。

  5、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準考證。

  6、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13、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學校代表簽名:

  若家長、學生已認真閱讀上面“綠化中學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并保證做到上面之規定、要求,請簽名:你是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填“服從”或“不服從”)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黔西縣綠化中學

  20__年6月16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系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

  第二,禁止學生運載工具、鐵、鋼管和其他危險物品或者逸然”,爆炸和有毒物質,如果發現立即沒收,并公開處理,如果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傷害,學生和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安全責任書

  三、禁止學生參與戰斗。學生應該之間的矛盾糾紛由老師進行調解,禁止暴力來解決。相反,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撤銷制裁,造成輕傷事故責任根據醫學治療,導致嚴重的傷害除了承擔醫療,提交到公安機關處理。

  上述三個,學生家長和學生必須清楚,認真履行職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安全責任書

  學生簽名:時間:日期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考生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考點,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宿舍內追趕打鬧,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準考證、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塘下河下壩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斗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點到校,6月20日上午11點放學。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點到校,5點30放學。

  2、考生需要準備的考試物品:簽字筆兩只,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準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中考結束之后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學生回家要向班主作電告平安。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作簽名:

  大橋鎮中學

  20__年6月17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系,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后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

  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四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有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班主任: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二0__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一、對學生要求

  1、如實向學校(班主任)提供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及聯系電話;特殊體質學生,家長必須書面告知。

  2、嚴禁將刀具、鞭炮、火具及其它危險品帶入學校。嚴禁任何學生和社會上不規人員交往。

  3、不準隨便逛街;嚴禁進入網吧、游戲廳、臺球室等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嚴禁到河灘等危險區域玩耍、嚴禁帶手機進入校園。

  4、住宿生不準將現金存放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應有伙房或交親友保存;住宿生應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5、汛期、雷雨、大雪等異常天氣來往學校請家長接送,不準獨自行動;有事有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家長到校接孩子回家,返校有家長送交班主任處,如家長不接、或不送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長負責。

  6、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騎車帶人,不騎快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含電動車)。

  7、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抽煙、喝酒,嚴禁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以強欺弱。

  8、強化自我保護意識,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給予的食品、飲料等。

  9、不玩手機,更不能使用家長手機,不能玩網絡游戲。

  二、對家長要求

  1、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護能力。

  2、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班主任及學校聯系電話,經常到校與老師溝通,了解孩子思想動向,不向孩子提供無必要的優厚條件,限制孩子零花錢。

  3、家長應教育學生不得外宿,不得讓孩子與社會青年交往。

  4、嚴禁給學生提供手機,嚴禁家長把自己手機給孩子玩耍。

  三、學校承諾

  1、學校及班級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學生在校外發生一切意外事件學校不負任何責任,(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除外)

  3、因自身原因,學生出現曠課、出走事件,學校有責任通知家長,但對發生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之間因斗毆引發傷害事件,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協調家長處理,但不做結論性意見,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以上安全要求,如因家長或學生疏忽引發不安全事件,后果自負。

  尊敬的.各位家長,安全重于泰山,為了切實保障孩子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下一代打造美麗的明天。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______

  20_年 5月7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城關二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后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爬在樓道欄桿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臺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桿上和窗臺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桿下玩耍。否則,造成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范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沖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后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特簽訂此責任書:

  1、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學生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關注學生的人身安全,讓學生有安全感;要叮囑學生不準身帶火柴、火機、不玩火、不點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自動用液化器具。

  2、班主任要告訴學生不準上山抓蝎子,不許在山上往下放石頭。

  3、班主任要求學生嚴禁向高登攀,如:越墻、爬電桿、上房上樹掏鳥玩耍等;嚴禁到河套、池塘、大眼井洗澡,滑冰、游玩,水大不準趟河。

  4、午睡期間班主任要把學校的作息時間及時告訴學生,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及時午睡;聽從值周教師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師請假;走讀生按時在家午睡,嚴禁在街上玩耍和到處亂跑,按作息時間于上課前三十分鐘,方可向學校出發,不得中途游玩;到校后值周教師負責監管。

  5、班主任要告訴學生不亂吃食物、不食腐爛變質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班主任要向強調學生不在大樹下,高大建筑下避雨,雷雨天不高舉物體,以防雷電擊傷。

  7、嚴禁到危險的地方(如:危墻、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變壓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嚴禁亂動電器,以防觸電;不準參加搶險活動。

  責任期限為一學年

  ________中學小學(蓋章)

  簽字人: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加強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班主任與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1、必須了解交通安全常識,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并自覺遵守。特別應該注意遵守行人,車輛靠右行的基本交通規則。

  2、學校要求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其車輛要符合規定,在指定地點接送,學生要督促家長遵守交通規則。

  3、步行的學生走便道。確需橫穿公路,要先看左,再看右,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十字路口要注意紅綠燈,服從交警指揮。嚴禁學生在公路上滑冰、游戲、追逐打鬧;

  4、家長不能接送的學生,絕不乘坐報廢車輛、非法改裝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非法營運車。要求所乘坐車輛必須經家長或交警部門審核合格方可乘坐。

  5、學生不允許騎自行車上下學。

  XX班 班主任

  學 生

  20xx年12月1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頂崗實習是學生融入社會的初始階段,是培養實習生與人相處、把知識和技能用于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教學的延續。實習期間實習生的安全、守紀、管理等一直是學校、企業、家長最為關心的問題,為加強實習管理,提高實習質量,確保實習生人身安全,保證實習工作順利進行,現由系科代表學校和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1、實習生應遵守學校實習管理有關規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頂崗實習,順利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用人單位為保證實習安全所規定的一系列相關制度;

  3、實習生必須遵守遵守企業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不參加實習,離開實習崗位須經實習指導老師批準,離開或調整實習單位實習生必須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經學校書面批準并和企業協調后,方可實行,否則因實習生私自離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實習生承擔;

  4、實習生私自離開實習崗位或實習單位者,一律視為曠課,曠課一律按《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注: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六十學時或在實習期間曠課累計超過九十學時(曠課一天按6學時計或實際課時計)者,學校作出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5、實習生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和勞動觀,誠實做人,踏實做事,以單位為家,為單位著想,維護單位利益;

  6、實習生應尊敬領導,尊重師長,不頂撞領導、實習指導老師,能接受批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處理好同事、鄰里關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煙、不酗酒,不賭博,按時回宿舍就寢,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遵守社會公德、遵守社會法令;

  7、實習生應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安全,特別是交通安全、不違反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船只和非客運的車輛、船只,注意個人財物安全,嚴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實習生不得到山塘水庫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險物,不輕信他人誘惑,導致誤入傳銷窩點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

  9、實習期間實習生交通費、生活費等原則上自理,如學校與實習單位有協議或實習單位有規定的,按協議或規定辦理;

  10、家長在實習生實習期間,要加強對其職業道德和崗位穩定教育,經常了解其實習、生活情況,確保每周和實習生聯系一次,如遇異常情況家長有責任及時和班主任聯系。實習生應定期向家長報平安并匯報實習情況。

  11、實習結束后,實習生應完成實習鑒定表等資料,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表現出具書面鑒定意見和實習成績。實習單位的鑒定和實習成績是構成畢業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實習生、家長和系部各執壹份。

  實習生簽名:

  班級:

  家長簽名:

  電話

  班主任簽名:

  系部蓋章:

  年月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9

  中學生寒假安全責任書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愉快、安全的寒假,徹底杜絕寒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班主任寒假前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并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好寒假安全目標責任書。

  二、學校要求學生家長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學生寒假期間防煙花爆竹傷害、防觸電、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三、學生在寒假期間,學生家長必須監護做到:

  (一)、警鐘長鳴,注意安全。

  1、認真學習安全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天寒地凍,減少外出,如須外出須在家長帶領下外出,必須做到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電常識,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靠近電源,不隨便動各種電源插頭、電線。使用電器須由家長指導。

  4、不玩火,遠離火源,注意消防安全,預防煤氣中毒。

  5、不在危險地帶玩耍,不做危險性游戲,遠離危險因素。

  6、遠離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不準進入網吧、臺球廳等不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不打架斗毆,不搞惡作劇,不做有損自己和他人的事,不長時間看電視或玩電腦游戲等。

  7、注意飲食衛生安全,不暴飲暴食,不吃冷食和生食,不亂吃水果及不明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做好學習、生活安排。

  1、按時完成假期作業。

  2、抓緊時間適當補差、補缺。

  3、寒假期間多讀有益書籍,開展“每人讀一本好書”活動。

  4、過一個節儉、文明、祥和的春節。

  四、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社會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五、利用假期時間認真分析前一段時間學習狀況,總結成績,明確不足,同時制訂出下學期切實可行的學習、生活計劃。

  六、安全警鐘,應長鳴不止,希望每位家長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確保子女假期身心安全。凡在假期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放假時間:

  依上級要求,寒假從20__年1月 日(農歷臘月 )起,至20__年2月 日(農歷正月 )結束, 月 日正式開課。

  學 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 生(簽字):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0

  **中學20xx屆高三高考期間安全責任狀

  為了確保20xx年高考的順利進行,確保廣大同學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年段特提出幾點要求:

  1、確保行車交通安全。走讀考生在高考期間禁止私自騎乘騎摩托車到校;外出時嚴禁乘坐無牌、無照、無證“三無”車輛。

  2、確保飲食安全。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飲水安全,不吃校外路攤商販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確保住宿安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生管、保衛科相關規定,不得在房間內喝酒、吸煙、賭博等違規行為;注意用電、防火安全,如若違反后果自負。住賓館的藝術類考生晚飯后應自覺待在房間溫書,嚴禁私自外出,一切行動須服從領隊老師安排。

  4、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禁參與一切不健康的活動,嚴禁進入一切不健康的活動場所——三室一廳一網吧(游戲室、錄像室、卡拉OK室、舞廳和網吧),杜絕一切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5、高考考試過程中應嚴格服從學校、班主任(領隊老師)的安排,嚴禁私自外出。考試結束后不得隨意跑動,爬高越險,不許翻越圍墻,杜絕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如外出需征得班主任(領隊老師)同意,并留下聯系方式。

  6、考試前45分鐘向班主任(領隊老師)領取準考證,考完后將準考證交由班主任(領隊老師)代為保管。

  7、6月5——7日,各班級須按年段規定在相應的教室參加晚自習。

  高三年( )班 責任人:

  班主任: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1

  本學期我校共有8名學生在校外租房寄讀,涉及6戶房東。由于學生年齡小并遠離父母獨自生活,在行為養成、衛生習慣、安全意識方面都有待教育與監督。為增強學生自我保護、遵守紀律的意識以及房東的責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校領導組織班主任教師,對校外學生出租屋進行了全面排查,并與房東簽訂了《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監管責任書》。

  甲方:小屯鄉中心小學

  乙方:房東

  甲方責任:

  1.學校對校外租房學生進行紀律、安全等方面教育,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返回住宿地點,會同家長對違紀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

  2.學校定期組織教師走訪、檢查學生住宿地點,排查飲食衛生、住宅安全等,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3.學校及時組織人員排查學生校外住宿地點周邊環境,預防各類安全事故出現,嚴厲打擊房租屋及周邊出現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乙方責任:

  1.加強管理,晚上按時關鎖大門,非本住宿點學生或閑雜人等一律禁止進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當承擔相應責任。

  2.改善條件,督促學生加強飲食衛生、宿舍衛生,防止各種疫情發生,確保學生身體健康。

  3.確保學生用電安全,及時更換老化、裸露電線,防止觸電等事故出現。冬季提醒學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氣中毒事件發生。

  4.經常檢查學生宿舍,排查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

  5.發現學生違紀現象,及時與家長和學校聯系。

  6.如遇可能威脅學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時通知學校或報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盡職責造成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大方縣教育局法規股一份,學校一份。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學校(蓋章):

  小屯鄉中心小學

  房東簽字:

  xx年級xx班學生簽字:

  20xx年3月xx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2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范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于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后才接納:

  1.學生自愿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后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

  年級:

  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鐵峪鋪中學(蓋章)

  20xx年2月25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3

  為加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確保學校安全。學校校長與學校保衛(值班)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學校保衛(值日)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護校、愛校、以校為家。

  二、采用24小時值班制,兩人可采取短期輪換值班。

  三、保證學校財產不受任何人為破壞和丟失,特殊情況(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間,由于玩忽職守,學校財產受到人為破壞、丟損,值班教師應付主要責任。

  五、實行外來人員來校簽名制,嚴防壞人、神經病患者入校。

  六、校長及學校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學校保衛工作進行安全查崗,根據查崗情況,酌情給予加分或減分,并及時提出表揚或批評。對不負責任者應限期改正,否則立即調換崗位。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篇3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發展,營造平安、穩定、和諧、有序的教學工作環境,學校特與各班班主任簽定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項目

  1、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明確各班班主任為班級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班主任對所轄班級的綜治、安全工作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要切實履行職責。

  2、建立健全班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并根據季節變化做好班級安全工作預警。

  3、建立《班級安全管理日志》制度,要對照《班級安全管理日志》內容,逐日檢查填寫,存檔備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自身無法解決的要迅速上報學校解決。

  4、加強班級安全管理的監控,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保衛工作。定期檢查班級消防設施,加強對各種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禁學生在教室內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根據季節、氣候變化確定各班安全工作的重點,做好汛期、火災多發期、傳染病高發期和春季交通安全瀕發等特殊時期的宣傳、監控和安全防范工作。

  5、各班班主任嚴禁學生到學校周邊小賣部購買早餐、課間餐、

  方便零食、飲品等,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

  6、做好學生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加強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7、做好學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利用周會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深入開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的“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主題活動,切實提高安全教育的實際效果。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增強學生守法意識,提高學生法制觀念。

  8、協同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學生、家長搞好子女離校期間的安全監護與教育工作。

  9、嚴禁學生進入娛樂性游戲廳、網吧、翻看淫穢、色情小說、漫畫、錄像等,搞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教育,及時發現及時教育。

  10、有住宿學生的班級,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住宿生,注意遵守校規、校紀,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講究衛生、與人為善、和睦相處,共同提高。

  11、各班要注意培養學生養成教育,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及時化解各種矛盾,關心學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注意傾聽學生的意見和建議,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說服和溝通的工作,妥善處理班級內部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把影響班級穩定的苗頭消除在班內,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無群體斗毆打架事件的發生。

  二、獎懲

  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學校綜治領導組負責檢查,考評,并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考核成績優秀的給予獎勵,凡未對上述條款進行落實或因工作疏忽而發生不安全,不穩定事件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班主任和當事人的責任,與年終考核,晉級、評模掛鉤。

  三、領導簽字:

  學校校長:

  各班班主任:

  x年x月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4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托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托管站。托管站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托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托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托管站有過錯的,按托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托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托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托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托管的設施有關,但托管站的設施并無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托管時間后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托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托管站共同負責,托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托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7、托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站,托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

  8、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托管站不負責任。

  9、托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托管站、托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托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托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托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家長確認簽字: 啟翔學生托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5

  為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系,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只,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只)。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霉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并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并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只,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系,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并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了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后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游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并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并簽字):

  學 生(簽字):

  20__年9月2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6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就寢、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星期天,節假日遠道的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星期天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臺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平樂、東趙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飯、住宿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教育學生按時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學、來學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險的地方去,不到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臺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時間發生的任何事故與學校無關。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密切與學校配合, 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10、本責任書由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漢圓實驗中學

  __年9月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7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后及時回家。并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跨越欄桿、翻越圍墻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后,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范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教育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8

  甲方:xx市教育局

  乙方:

  為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第14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做好局直屬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強化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嚴防學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特簽定責任書: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管理規定》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局直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將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考核指標納入教學督導評估體系,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并定期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局直屬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評比。

  二、乙方必須建立由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的學生健康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分管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確責任,各施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師生健康安全。

  三、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按《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嚴格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嚴防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四、乙方必須強化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通過不斷培訓,提高衛生知識水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五、乙方校內的小賣部由校方按食堂管理辦法進行規范管理,小賣部不準向學生供應自制飲料,學校內不得單獨設立小食店。

  六、乙方要認真落實健康教育課時,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常識教育,特別要開展防止食物中毒常識教育。

  七、乙方積極配合,并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0**年月日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9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安定穩定,學校、學生的監護人以及整個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保護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在校的小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走路不橫穿公路,回家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追逐、打鬧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嘻鬧和做游戲。

  5、不得爬門鉆窗,不往校園內投擲雜物。

  6、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

  7、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私接電源;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8、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棍棒、汽槍等易傷人的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活動,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長:(簽章)學生監護人(簽章)

  班班主任:(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

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_有關假期的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0

  為了保證四川高縣中學學生在“20xx年四川高中生物學知識競賽理論復賽”外出活動中平安快樂的參賽、參觀,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學生遵紀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本次外出學習參觀特與學生簽定如下協定:

  一、帶隊教師的責任和義務

  1、制訂外出學習參觀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確保學習參觀活動順利實施。

  2、帶隊老師應樹立高度責任心,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學生行程安全,視學生如子女,關心照顧好每一個外出學生,負責學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學習參觀期間禁止學生私自請假外出,定時清查學生在位情況,帶隊老師必須堅守崗位,隨時掌握學生動向。

  4、禁止學生在休息期間亂與小商販溝通,防止上當受騙,必要時可統一帶隊購買。禁止亂吃不衛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學生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講文明禮貌,保質保量安全完成參觀學習活動。

  二、學生注意事項

  1、在活動中嚴格遵守紀律,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不擅自單獨活動,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給帶隊教師請假后結伴活動。

  2、在活動的過程中,一切行動聽從帶隊教師、帶隊學生的指揮,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時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去。

  3、活動時學生在老師的帶領下有組織、按順序開展參觀學習活動。

  4、在活動的過程中,互助互愛,相互關心,處理好同學之間的關系。

  5、在活動中遵守紀律,遵守時間安排,準時在指定地點集中出發,并安全準時的在返回指定地點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盜、防騙等其他安全事項。

  在活動中如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違反學生本人負責。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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