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煤礦安全的責任書(精選3篇)
關于煤礦安全的責任書 篇1
__年度金河煤礦總工程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__年度安全生產。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簽訂__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礦長與總工程師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全年做到無重傷及及重傷以上事故,杜絕瓦斯、水災事故;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主要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培訓有關煤礦安全技術,法律法規等知識,切實提高煤礦工作的安全思想認識。
2、認真履行總工程師職責,負責礦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管理,參與瓦斯排放與治理,并監督提供技術服務指導。
3、認真編制好礦井每年度的災害處理計劃及礦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協助礦長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供第一原始資料。
4、負責補充、修改、編制適合本礦的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采掘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審核。
5、制定礦井安全學習培訓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學習。
6、抓好礦井的瓦斯監測監控管理工作,保證瓦斯監控的正常運行,準確的打印出每天的瓦斯日報表。
7、按實測資料繪制好礦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通防系統圖,避災線路圖并按期填繪。
8、協助礦長抓好礦井安全管理工作。
9、總工程師在任職期間,由于不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的,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情節嚴重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0、此書有效期為__年3月4日至__年12月4日。
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煤礦礦長: 目標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煤礦安全的責任書 篇2
為使實習實訓達到預期目的,保證實踐工作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針對目前的社會治安和交通安全情況,學校(水利工程系)和學生在安全責任方面達成下列共識,并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1.此次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學生在外出實習實訓,必需征告知家長實踐單位情況,并征得家長書面同意。
2.學生在外出實習實訓過程中,要服從實踐單位的領導,聽從指導教師的指揮,嚴格遵守學校實習實訓有關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安全學習的觀念。
3.學生在實踐工地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規定,自覺服從所在實習單位管理制度。嚴禁在施工現場嬉笑、追逐、打鬧,隨時注意身邊的安全,并及時提醒其他同學注意安全。
4.外出實踐期間要注意保護好公共財物,愛護儀器設備。
5.保守單位或當事人的秘密,不在公開場合談論實踐中的人與事。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踐紀律,團結互助,不做有損大學生形象的事。在實習駐地,自覺遵守當地風土人情,不得與當地群眾或其他人員發生沖突,做到寬容與謙讓。若發生打架斗毆等事件,將按校紀校規嚴肅處理。
7.在外出實踐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帶火種上山,嚴禁酗酒。
8.在外出實踐期間,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學生應按先后順序有序上、下車,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
9.實踐期間,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從事任何與實踐無關的活動。如確因需要離開時,須經校外指導老師及帶隊教師批準,并及時告知去向。學生請假,仍遵照以下請銷假辦法執行。
學生因病請假者,應持有規定的醫療單位的疾病證明單,并及時報告實習所在單位和帶隊教師。請事假應寫出書面請假單,說明原因,需經實習單位審批簽字后方可生效。
學生請病(事)假三天以內者,由實習單位校外指導老師審核,帶隊教師批準;請病(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 需經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后報系主任批準(可使用傳真轉指導帶隊教師)。請病(事)假七天以上者需經實習單位領導簽字并由學校教務處批準。假期滿,學生應辦理銷假手續。
實習期間無故缺席累計3天或3天以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并在畢業實習結束后,視其表現決定是否給予補實習。
學生未經校外指導老師同意而遲到、早退的,應進行批評教育。并根據遲到、早退的實際情況在畢業實習成績中酌情扣分。
學生因病(事)假累計達應實習時間(不含休息日)的1/3,該實習實訓不給予成績,應重修。
10.參加實習實訓的學生,要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匯報實踐情況,發生特殊問題應隨時報告,不得拖延。
以上條款學生應全面遵照執行,學生校內指導教師負責落實,系領導負責檢查。學生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此安全責任書需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交校內指導教師保留備查。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此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和校內指導老師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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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煤礦安全的責任書 篇3
宿舍值班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了切實加強我校寄宿生管理工作,進一步建立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規范學生的日常行為,減少和消除學生中的不穩定因素,積極應對和預防學生中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營造良好的學習風氣,構建和諧的校園環境,特制定切實可行的宿舍值班制度。
一、值班工作職責
(一)值班要求
1、值班期間主動走訪、巡視學生宿舍。了解學生思想動態,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生活與健康,解決學生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2、值班人員應確保信息暢通,熱情為學生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和指導。
3、及時、妥善地處理學生之間發生的各種矛盾,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如遇特殊情況或重大事件,第一時間趕到事發地,調查處理、妥善解決,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匯報相關情況。
4、值班人員檢查時要言行舉止得當,著裝整齊,注意自身形象和言行,做到文明值班。保持值班室衛生,保管好值班室的辦公用品。
(二)值班流程
1、每天早晚不定期對宿舍樓安全衛生進行抽查。值班人員對學生宿舍中的問題宿舍進行安全衛生的突擊檢查,查處各類違反校規行為,并于當日進行登記,并于第二天早晨上報匯總結果至學校政教處。
二、值班工作責任
(一)值班教師必須準時到崗,按時交接班,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負責對值班的學生干部進行管理、協調和指導。
(三)在當班時間要不定時對宿舍進行檢查,掌握寄宿學生動態,嚴防發生不安全事故。
(四)發現個別學生有不良行為傾向要及時制止、勸導,對違紀學生要及時妥善處理。
(五)按規定時間查寢,嚴格記錄曠寢學生,督促學生按時就寢和按時起床。熄燈后要嚴防學生串寢。
(六)對晚歸寢學生要問清原因,進行教育,并做好記錄,次日向政教處報告。
(八)夜間值班教師需在學生宿舍值班室住宿,不得離崗。
(九)值班教師交班時須將當日值班情況向接班教師做好交接班手續。
(十)學校對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定期向校領導通報各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值班人員追究相應責任。對于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值班教師責任。
分管領導簽字:
宿舍樓管管理員簽字:
值班教師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