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精選33篇)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系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不允許放學后,在學校、街道上逗留,打臺球、進"三廳"、上網吧,甚至夜不歸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禁止學生來校攜帶刀具、鐵棍、鋼管等危險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發現立即沒收,并且公開處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與打架斗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應由老師進行調解,嚴禁通過暴力手段解決。反之,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校紀處分,造成輕微傷害的按事故責任承擔醫療費,造成嚴重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費外,并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以上三條,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必須明確,自覺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并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5、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6、加強住校學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專職人員和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系。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8、適時向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9、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
10、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11、來返學校的路上,堅決不得乘坐非客車的機動車輛。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旱冰場等),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并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責任由家長自負。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學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保存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3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 嚴格責任界限 , 健全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 , 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職責。現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結合我校實際 , 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書 :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甲方職責: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于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并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及設施設備。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5.沒有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6.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適時向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8.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安全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 , 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乙方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用電、傳染病預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節假日、雙休日私自外出或結伴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不良現象應及時嚴肅的批評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與管教。發現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對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批準后,由家長接回。放假、返校時間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校門,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9.根據《甘肅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小學一、二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幼兒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持接送卡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學校,不允許委托無關人員接送孩子,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10.學生在上學、放學接送途中,家長需確保學生安全。學生由家長親自接送,接送學生時家長不得飲酒醉駕,不得乘坐“三無”及超員車輛,摩托車接送保證一人一車,學生必須佩戴頭盔,如出現對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家長自行負責。
11.家長或監護人應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告知或聽取學生在家、校的具體表現,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長或監護人應經常與子女進行溝通、交流,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甲方:xx小學
乙方(學生):
(學生家長):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4
考慮個別同學的特殊需要,經本人申請、家長簽字、學校同意,中午可以離開學校回家吃飯。為了學生安全,為明確責任、避免糾紛,經學校、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回家吃飯的學生辦理中午校園出入證,中午持證件可以出入校園,無證者一律不準出入校園。
2、離開校園的同學只允許回家吃飯,不允許到外邊小吃部等地方吃飯。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若發生食品衛生相關意外傷害,一律由家長和學生負責,學校沒有任何責任。
3、家長可以到學校送飯,學生不需要辦理校園出入證。食品安全由家長負責,出現問題與學校無關。
4、學生不允許吃外賣的食品,若出現食物中毒等相關衛生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本人負責。
5、學生憑出入證離開校園后到進入校園前這一段時間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都與學校無關,責任由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斗毆、綁架勒索等意外傷害等責任)
6、家長在本協議簽字即認可本協議內容,協議即時生效。
班級:
申請人:
家長: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5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后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采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并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范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于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范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發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 級: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6
暑假到了,為了過一個安全快樂的暑假,我保證做到:
1、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上玩耍,不要隨意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騎車上路。
2、要注意用電、用火安全,學習正確使用電器和爐灶,不玩火。
3、預防溺水,不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溝河、湖泊等沒有安全設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長隨行或經過家長同意的親戚朋友隨行,確保安全。
5、自救自護,利用所學習的一些自救自護的常識,有效防范自然災害,發生緊急情況自救逃生。
6、關注食品安全,能辨別食品衛生狀況,不買“三無”產品,保障自身的飲食衛生。
另外,暑期期間認真完成各科老師布置的暑期作業,開學帶暑假作業到校報名。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7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系,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后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我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
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系,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余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斗毆、吵鬧、起哄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事故的本事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本事。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___
20__年__月__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客觀公正的原則下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責任。
1、 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 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衛生、安全標準的;
5、 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 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7、 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8、 依法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
1、 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 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 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4、 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5、 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6、 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
7、 學生突發疾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8、 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 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10、學生違反學校紀行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的意外傷害的;、
12、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職員在校外實施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 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0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證件,謹防被盜或遺失;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園內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年級 _______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1
貴家長:
您好!20__年寒假已至。為讓孩子度過一個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請您在寒假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請您對孩子進行自律、自護、自救方面的常識教育。幫助孩子從小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教給孩子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護知識和安全防護技能。(安全用電、用氣、防盜竊、防投毒、防搶劫、防、防火災、防溺水、防壞人、防交通事故等),培養學生在各種環境中保護自己的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2、請您教育孩子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隨意觸摸電器,不私拉亂接電線。
3、請您注意培養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識,遠離三無食品,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4、請您教育和管理孩子不上網,不隨意約會網友。不吸煙、不喝酒,自覺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誘惑,不看不健康書籍和不健康影視制品,不玩不健康游戲。
5、請您教育孩子不單獨外出游玩、不在外留宿、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與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撥打報警電話。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險區域玩耍。
6、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追車,不爬車,不在公路上玩耍。
7、請您指導和監督孩子不到人員密集的場所聚集、玩耍,不參與各類非法集會、聚集活動,遵守社會公德,不拉幫結伙,不打架斗毆。
8、不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不放火燒荒、焚燒廢紙雜物等,特別是文明祭祀時,防止火災發生。
假期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___
20__年__月__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2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由臺州學院學生處(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學校責任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維護學校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因為下列各種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從事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任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生違反學校禁止性規定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學校匯報的;
(三)學生違反實驗操作規則的;
(四)學生私用電器的;
(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七)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八)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九)寒暑假期間學生在校外或者學生自行滯留學校及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三、 其他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四、 附 則
(一)本協議適應于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三)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解釋權在學生處。
甲方: (蓋章) 乙方:學生(簽名)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3
安全無價,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為了學生安全,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雙方須通力合作,齊抓共管,保證學生的安全。
甲方(學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
2、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防騙及集體活動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并與家長或監護人配合,做好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5、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6、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7、加強學校秩序的管理。上課時間,無家長或監護人的請假,不得中途讓學生私自離校,學生因病因事要離校時,須持有班主任簽發的放行條。
8、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學校有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應適時向學生告知,并要求學生轉告家長。
9、加強師德教育和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教師的責任意識,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及時通知學生轉告家長。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___
20__年__月__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5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與幼兒家長簽定安全責任書,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一、對教師的要求:
1、把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幼兒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活動、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防范于未然。
2、幼兒入園時,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并建立班級安全制度。每天必須清點人數,(如有幼兒在規定的時間段尚未入園應及時與家長聯系)管理好本班幼兒,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后,方可下班離園。靖城中心幼兒園
3、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并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4、中午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并向幼兒家長匯報個別(文章轉貼自實用工作文檔欄目)幼兒的就餐情況和午睡情況,注意就餐衛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
5、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靖城中心幼兒園
6、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二、對幼兒家長的要求:
1、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戲。
2、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入園前家長應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接交,使用接送卡接送幼兒,家長不得隨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
3、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園規定的時間入園、離園。
4、幼兒園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情況,家長中途一律不來園探視、接送,以保證幼兒的安全。
5、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流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6、家長應配合教師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物,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習慣。
7、幼兒園的小朋友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爭執和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找幼兒所在班的老師反映情況,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因此造成惡果,責任自負。靖城中心幼兒園
8、幼兒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家長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兒。.
9、家長通訊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我園或幼兒園所在班教師.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6
尊敬的家長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來臨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過得健康、安全、充實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長們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時,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們誠摯地希望您積極配合學校,在家對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車上街、上路,嚴禁未滿16周歲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路。
2、暑假期間正值炎熱季節,應注意飲食衛生,多吃新鮮蔬菜、水果,不吃霉、爛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發生。
3、增強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須有家長監護。各位家長應嚴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釣魚、捉魚,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論在路途還是在居所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5、嚴禁爬高和攜帶危險物品,遠離危險地帶,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擊。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觸電、防煤氣中毒。
7、引導孩子安全上網、文明上網。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等不健康場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多引導孩子接觸大自然、了解社會,在大自然和社會活動中磨煉意志;帶領和鼓勵子女積極參加社區活動(不少于兩次)、社會實踐活動,使孩子從小樹立對社會的責任感。
9、教育孩子爭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勤儉節約,做到節約水電、節約糧食。
10、各位家長應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時間與孩子溝通交流,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溫情。請您在指導好孩子科學、合理地安排作息時間的同時,督促其完成暑假作業,積極認真閱讀課外讀物(至少兩本),寫出讀書筆記,不斷增長見識;做到勞逸結合,引導孩子適時參加體育鍛煉。學校將組織學生假期學習小組,并對他們組織的各種活動將進行評比。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望能在假期抓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讓子女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假期內出學校組織的到校時間外,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到校。假期內學生一切責任事故由家長負責。假期內,學校將組成安全巡查小組和各年級學生學習小組對學生的安全和學習、生活、實踐活動等各方面進行跟蹤指導和督查,和家長共同搞好學生的暑假生活。
本責任書有效期:20_年7月5---20_年9月8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
北巖中學
20_年7月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7
本學期工作現已結束,暑假即將到來,為確保全體同學的假期安全,力爭度過一個歡快、和諧、平安的暑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
一、具體要求
1、遵守交通規則,橫穿公路時不闖紅燈,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庫游泳洗澡,不得在水邊戲水打鬧,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得翻越圍檣、窗戶。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防盜、防突發自然災害。
6、不與不良人員交往,慎交網友,防止上當受騙,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7、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游戲,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未經家長同意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攜帶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抽煙,不飲酒酗酒,不賭博,不看“低俗淫穢”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不進營業性歌舞廳、酒吧。
12、不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二、責任承諾
我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上述具體要求,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如違反以上要求,一切后果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南安市飛云小學
20_年6月25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8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
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X大學學生離校安全告知書
為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精神,本著對學生、家庭、社會責任的態度,特制定學生離校安全告知書,希望全校學生嚴格遵守。
一、 因故離校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離校,假滿須按時返校。
二、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確保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發生。
三、 外出須乘坐正規運輸公司的安全狀況合格的交通工具。
四、 不到危險地帶游玩;不到江、河、湖、塘中游泳,到正規的游泳場館游泳須結伴同行。
五、 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安全,不酗酒,不到無證經營和不衛生的攤點、餐館就餐。
六、 從事勤工儉學或到用人單位實習須及時向院(系)報告,督促用工或用人單位為自己購買相關保險,定期向院(系)匯報情況,不從事高空、有毒、有害等危險性工作。
七、 不傳播、復制、觀看、販賣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不賭博或變相賭博;嚴格遵守《網絡文明公約》,不沉溺于網吧和電子游戲廳。
八、 不參與打架斗毆、聚眾滋事等違法違紀活動。
九、 不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十、 外出旅游須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外出旅游,經院(系)批準的外出旅游團隊,須由教師帶隊,并遵守學校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十一、 本告知書內容為全校學生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規范,學生離校前須認真學習。 十二、 本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學生自己保存,一份院(系)存檔。
本人閱讀后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19
為確保暑假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暑假安全工作。
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無家長陪同,學生一律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沼、溝、壩、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若違反規定,責任自負。
二、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迷信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抽煙、不喝酒、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嚴禁任何同學在暑假期間進入游戲廳、歌舞廳、網吧等娛樂場所。
三、玩耍時不做有危險性的動作,不持有管制刀具類兇器,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
四、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私接電源;不準玩火;不得私自外出游玩,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五、加強自我防護意識,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閑散人員或者不三不四的人來往。
六、講究飲食衛生,不吃“三無”(無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不購買小商小販出售的飲料或者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凈,防止病從口入,嚴防食物中毒。
七、雷雨大風天,不要到樹下、墻根下、電桿下避雨,不用金屬桿的雨傘,以防雷擊。遇到折斷的電線遠離,要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危險橋梁游玩和逗留。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得翻越圍墻。
八、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家長要嚴禁子女乘坐三輪車、拖拉機和其它農用車輛以及無證駕駛、超載報廢車輛,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騎“英雄”車、不并排騎車、不騎摩托車,不在街道、公路兩邊玩耍。
十一、學生家長要在暑假期間嚴格履行監護人職責,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還要提醒、幫助、督促孩子的暑假學習,要求孩子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暑假作業。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請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嚴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本責任書從簽之日起有效。
學 生 姓 名: 家 長 簽 名:
班級: 班主任簽 名:
辛寨初級中學
20_年7月1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0
暑假將至,為了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度過一個健康、平安、和諧的假期,根據《莒縣教育局關于做好_年中小學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招賢中心初中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希同學們認真遵守、監護人切實教育監督。
一、安全要求
(一)學校方面
學校是學生在校學生生活的主要場所,暑假前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班主任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好暑假安全責任書。
(二)學生方面
1、禁止任何同學駕駛機動車輛;走路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或結伴到河流、池塘、水庫、水渠、大井等危險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邊戲水、劃船、釣魚等,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得翻越圍檣。
5、不準攜帶火種,嚴禁在家中私自點蠟燭、點蚊香,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私接電源。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準在大樹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溫天氣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強自我防護意識,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閑散人員或者不三不四的人來往,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
13、不準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任何同學在暑假期間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4、玩耍時不做有危險性的動作,不起哄,不追逐打鬧或搞惡作劇,不在狹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類兇器,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
15、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妥善解決。嚴禁采用不當手段,如采用毆打、謾罵等方式解決問題,更不得勾結社會青年滋事。
(三)家長方面
學生家長要在假期期間嚴格履行監護人的職責,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同時還要提醒、幫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學習,要求孩子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
二、我(家長)自愿接受學校的要求,嚴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則,出現一切后果自負。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請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嚴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班主任(簽):
年級
班學生(簽):
監護人(簽):
招賢中心初中
20_年7月2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1
暑假將至,為促使各位家長明確責任、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過一個愉快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家長簽訂本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1、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子女的“安全第一”的意識,教會子女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監督子女遵守社會公德,弘揚社會正氣,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崇尚科學,反對迷信,反對邪教。
3、在假期內,看管好自己的子女,采取有利措施,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1)嚴禁子女擅自到水庫、溪河、池塘等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2)不準子女玩火,嚴禁野外用火,預防火災等。
(3)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乘坐三輪機動車。不滿12歲嚴禁騎自行車外出。
(4)教育子女安全用電,防觸電。雷雨天防雷擊。
(5)教育子女注意戶外活動安全,不在危險地帶玩耍,不做危險游戲,保證孩子不經允許不私自外出游玩。
(6)教育子女 不買吃“三無”食品,防食物中毒。
(7)教育子女提高警惕,防壞人侵害;防止和不法青少年接觸。
(8)在假期,要督促子女溫習功課,參加有益活動,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9)加強衛生習慣養成教育,注意講究衛生,不到人口密集的場所游玩活動,發現發熱等現象要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
4、您是孩子的監護人,對學生的假期安全負完全責任,希望家長同志務必加強對子女教育和監督,全力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____年級____班學生(簽名):
家 長(簽):
班主任(簽):
房村鎮中心小學
20_年6月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于我們學校位于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并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由于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著為了我們的孩子著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著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于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并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后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群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范。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并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后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系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托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后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班級:
簽定日期:年月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3
**中學20xx屆高三高考期間安全責任狀
為了確保20xx年高考的順利進行,確保廣大同學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年段特提出幾點要求:
1、確保行車交通安全。走讀考生在高考期間禁止私自騎乘騎摩托車到校;外出時嚴禁乘坐無牌、無照、無證“三無”車輛。
2、確保飲食安全。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飲水安全,不吃校外路攤商販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確保住宿安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生管、保衛科相關規定,不得在房間內喝酒、吸煙、賭博等違規行為;注意用電、防火安全,如若違反后果自負。住賓館的藝術類考生晚飯后應自覺待在房間溫書,嚴禁私自外出,一切行動須服從領隊老師安排。
4、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禁參與一切不健康的活動,嚴禁進入一切不健康的活動場所——三室一廳一網吧(游戲室、錄像室、卡拉OK室、舞廳和網吧),杜絕一切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5、高考考試過程中應嚴格服從學校、班主任(領隊老師)的安排,嚴禁私自外出。考試結束后不得隨意跑動,爬高越險,不許翻越圍墻,杜絕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如外出需征得班主任(領隊老師)同意,并留下聯系方式。
6、考試前45分鐘向班主任(領隊老師)領取準考證,考完后將準考證交由班主任(領隊老師)代為保管。
7、6月5——7日,各班級須按年段規定在相應的教室參加晚自習。
高三年( )班 責任人:
班主任: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4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關山中學《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離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異體質,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墻、翻窗、翻門、攀登各類護欄,追逐嘻鬧、騎在樓梯欄桿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上下樓必須輕腳漫步靠右行。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按交通規則去做,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到門口攤點買飯。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或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遇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公寓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并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5. 熄燈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燭,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扔雜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隨父母租住房屋的),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脅、恫嚇進行解決。
18.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的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9.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它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0.學生貴重物品、錢財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師代管,離開教室、宿舍關好門窗。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學校(蓋章):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x中學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5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校實際,特將學生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學生、家長,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狀。
1、全校學生必須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管理。
2、嚴禁學生翻圍墻、翻大門、攀登護欄、班級、樓道和校園內嚴禁追逐打鬧、騎樓梯欄桿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跑跳等。
3、學生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聽從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4、學生要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右側通行,不闖紅燈、不橫排行走、不騎飛車。橫過馬路或下汽車時,注意先瞭望、后通行的原則。嚴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和超員車輛。
5、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三無產品(無產地、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如在校內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6、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并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7、嚴禁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打火機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害性的玩具,不帶手機、MP3等進校。
8、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健康書刊、音像,不進臺球室、網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準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場地、危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到鐵路沿線附近游玩,不破壞鐵路設施。
10、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遭遇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嚴禁學生下江、河、湖游泳。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給他人或學校造成損失的,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
學 生(簽字):
學校(蓋章):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
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四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有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班主任: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二0__ 年 月 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7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學校現提出如下措施,并與學生、家長簽訂靈安小學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l、家長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學習普法常識。使學生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做到不打架斗毆。不傷害他人,不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確保學生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密切關注學生的假期活動,特別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電、防風、防洪、防盜、食品衛生等。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保證學生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預防煤氣中毒;無父、母陪伴,不允許子女到河流、水庫、游泳池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不爬墻,不爬樹,不在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險的地方等。幫助孩子有計劃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假期學生安全事故家長負有主要的責任。
4、我校開展經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長應配合學校為孩子營造經典化的環境,引導孩子讀好書、看名著、觀名片、聽美樂、賞名畫、覽美景。作為家長,應該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一個家長的職責。
5、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6、請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學校與教師布置的各項暑假作業。多做些有意義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校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8
五原三中在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1.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2.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珍愛生命教育,引導學生遠離毒品,遠離網吧,遠離黃色影視錄相等,消除個別性格偏執的學生,在遭受失敗與挫折時產生輕生或報復的念頭與行為。
3.學校經常對老師進行愛生教育,引導老師改進育人方法,改進教學方法,對個別有意無意用語言或舉止傷害學生的老師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2.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2.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職員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3.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29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簽名: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30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有關學生的安全問題,漢薛小學提出十不準:
1、不準吸煙、在宿舍內點燃蠟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壞消防設施的現象發生,以免引起火災和滅火不利造成的傷害。
2、不準私自加用電器、更換電器損壞開關及其他公共用電設施,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3、不準爬樓頂鉆窗、攀登高危設施、在樓道打鬧擁擠和到建筑施工區游走,以免發生扭傷碰傷和砸傷事故。
4、不準跳墻,不準在操場投擲區外投擲和投擲區內任意穿行,保證體育訓練等安全。
5、不準打架斗毆、勾引外校人員進校尋釁滋事,保證人身安全。
6、不準私自外出、夜不歸宿,避免發生各種傷害。
7、不準到水庫、塘灣、溝壩玩水,以免發生溺水事故。
8、不準吃無衛生保障的小攤食品,濫用藥品,以防中毒。
9、不準在行進中違反交通規則,以免出現交通事故。
10、不準到校外上網、看錄像,以防發生意外。
以上十條,希望同學們認真執行,學生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對學生進行管理和監督。如有違犯,責任自負。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31
為有效管理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運行,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及其家庭與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學校抓好接送學生車的安全監督和車主、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符合上級部門的運行和管理要求。嚴禁超載學生,嚴禁違章駕駛,嚴防漏接學生。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篇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篇2、學校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并收集保留專項資料備查。
3、在學生車突發事故后,車主和家長要協助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不無理取鬧、不推委責任。
4、車主要嚴格按照簽訂的安全責任狀要求進行學生接送。
5、車主要做好學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主動與學校教師、家長聯系,取得老師、家長的密切配合。
6、家長要認真做好孩子乘車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孩子攜帶危及乘車安全的任何物品,學生乘車一定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以防來自車內外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長要及時在停車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時待孩子上車后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提前在停車點等候孩子,及時接走。
8、乘車前以及途中,司機、家長或學生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
9、該接送學生車由車主個人購買并使用,學生乘車上學、放學是家長和學生本人自愿的行為,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因乘車等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和學生及該車車主自行負責。
監護人:
車主:
班主任:
學生:
班級: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3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三、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1、不得亂攀爬陽臺、走廊的圍墻、窗戶、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范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游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說、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閑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里來,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凈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10、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
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校長簽字:_
班主任簽字:_
__年_月
學生關于安全的責任書 篇33
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并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衛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后,交門衛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墻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并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于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墻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并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衛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伙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后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