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通用31篇)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
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川西北氣礦:
為確保川西北氣礦邛崍作業區生產道路改造工程(K3+480至K5+550)工程施工工作能順利按期完成,根據川西北礦《關于對外來施工隊伍及物資供應商實行“兩項承諾”制度的通知》,我單位鄭重承諾:
1、20__年3月 1日到基層單位辦理進場作業許可證及特種作業許可證,開始進場施工前準備。
2、20__年 3月 2 日我公司施工隊進場施工。
3、于進場日期起 38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承諾于20__年4月 8號前完成施工。我單位相關人員均熟知本承諾書的內容,愿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愿承擔一切相應的責任;未按時完成工程,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本承諾書有效期限為:本次工程進場施工開始之日~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后三個月止,簽字后生效。
承諾人親筆簽名:
承諾單位(章):
20__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裝飾、裝修工程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部令第61號令關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火災和違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災害事件的發生,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管理的職責,各負其責,互相協作,簽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職責書。具體資料如下:
一、職責期限: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二、甲乙雙方安全保衛、治安防范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為乙方帶給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并隨時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負責施工現場周圍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證對全體施工人員做到“三包一保證”。即包括了了解全體人員的來歷、政治表現和遵紀守法狀況;保證施工人員不打架、不盜竊、不詐騙及不發生火災事故。
4、乙方務必成立施工現場保衛組織,并受甲方安保部和當地派出所等相關執法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指導。
三、認真執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負責,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確定一名現場施工職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和防火規章制度。
2、施工現場負責人的職責范圍:
(1)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防火職責制,制定出經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檢查計劃。組織學習消防法規、規章制度、防火、滅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2)服從消防機關的管理,協助處理火災事故。
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準則: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擺放足量滅火器及明顯防火標志。
(2)施工現場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嚴禁亂拉臨時電線。
(3)施工現場如需動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開具《動火施工許可證證》,如未開具《動火施工許可證證》嚴禁動用明火,甲方有權令乙方停止動火施工。
(4)甲乙雙方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乙方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制度。
四、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條款:
(1)因施工需設的臨時設施,要貼合防火規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經物業批準,嚴禁擅自動用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系統設備,個性是消防、水、電氣系統設備。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如動用明火(電氣焊)務必到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憑特殊工種操作證開據當日動火證,并應注明時間、位置、作業資料、動火人、看火人,辦理《動火施工許可證》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完畢后清理現場并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才能離開。
(4)裝飾裝修施工用電應采用合格的插頭,嚴禁將電線頭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電開關上,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必要的臨時電線應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高空作業要有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電器設備、施工機具務必合格完好,禁止使用無完整保護裝置的機械設備。裝飾裝修施工人員應持續施工現場周圍的清潔衛生,施工區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設備。
(5)裝飾裝修施工人員出入小區須佩帶《臨時出入證》;著裝整齊、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嚴禁在非施工區域穿行、逗留;隨地吐痰、拋灑廢棄物;嚴禁喧嘩、打鬧、賭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畢,檢查消除一切可能引發的不安全隱患后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五、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認真遵守執行,并確保物業服務區域的安全。
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暫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后,方可繼續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間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將負全部職責,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六、本職責書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職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職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3
展會名稱:展位號:
參展單位名稱承攬施工單位名稱:布展、展出、撤展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布展、展出、撤展期間承攬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移動電話:布展、展出、撤展期間承攬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移動電話:
凡在北京展覽館場地布展施工的單位均須簽訂此安全責任書。展臺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請認真閱讀責任書的全部內容,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簽訂此責任書的單位,請嚴格遵照執行,并承擔相關責任。
一、承攬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條例》、《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以及其它規章制度,服從主辦單位及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展臺及人身安全。出現任何施工安全責任由承攬施工單位負責。
二、施工前應按《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帶齊相關材料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進場前承攬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應配戴相應勞動保護設施及設備。現場施工人員須佩帶本屆展會布撤展施工證件入場(貼好照片),以備核查,并自覺接受場館工作人員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展館有權隨時將其清出館外。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員(佩戴明顯標志)。
三、承攬施工單位搭建展臺的結構必須牢固、安全,施工、展覽和撤展期間出現展臺倒塌、工傷和傷及他人、給場館建筑物造成損壞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責任由承攬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展位用電安全和防火工作由承攬施工單位負責,承攬施工單位必須指派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展臺施工現場的安全和防火工作。嚴格杜絕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場館展廳內吸煙。
四、搭建材料必須使用防火、難燃或經過阻燃處理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繃布、彈力布等布制易燃材料制作和搭建展臺。施工材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嚴禁使用帶有揮發刺激性氣味的超標布展材料。鋪設通道地毯的單位,須提供地毯的消防檢測證明,并辦理其它手續。
五、展館內嚴禁噴漆作業,展臺施工不得使用電鋸、電刨、電切割等加工工具,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
六、嚴禁承攬施工單位及參展單位在展館墻體、柱體及各種專用管線或建筑物上釘釘、捆綁等損壞建筑物的行為,所有展臺結構應和展臺自身主體結構連接并應嚴格按照展館限高搭建展臺(最高不得超過6米、超過6米的展臺,北展將扣除其布展施工押金,注:二樓、廊下和吊燈下限高3 .5米,搭建展臺須距建筑物墻體60厘米以上)。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在展廳圍欄、頂部張貼或懸掛廣告或宣傳品,未經允許嚴禁使用展廳頂部吊掛展臺造型。嚴禁在展位后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裝物、包裝箱、展品等)。
七、嚴禁利用展館頂部網架作為吊裝展臺結構的工具,嚴禁在防火卷簾門下搭建展臺及堆放物品,嚴禁遮擋展館紅外線對射、監控器探頭、消火栓。嚴禁占用監控器探頭的旋轉調節空間,嚴禁遮擋場館內的任何消防安全設備設施。
八、照明燈具、布展電動工具等各種用電設施及材料應具有國家專業安全認證,應按照北京市電氣規程標準施工、安裝和使用。嚴禁使用麻花電線、塑料電線連接電器設備,須使用標準的雙護套阻燃電線連接電器設備。電路、電氣的安裝必須由持有國家勞動部門頒發有效的電工專業證件的人員進行施工且須持證上崗。展廳內嚴禁使用霓虹燈、高溫碘鎢燈,禁止直接在展館柱子上安裝燈具作為燈箱。
九、所有展館的設備設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損壞。承攬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動用展館配電箱、水源、氣源等固定設施。
十、使用水點的展臺,搭建公司在進行場館報批手續時應提前說明,進館搭建前應由北展指定工作人員對所使用水管進行試壓,合格后方可使用。水點閘口連接處必須使用專用喉箍鎖緊,水管在展臺以外外露部分必須有過線橋保護(不得使用自制木質結構進行保護),展臺內如有地臺搭建,必須在水點閘口處留有檢查口。搭建公司須指定負責人負責在清館前關閉水點總閘及分閘口。任何由水點引發的事故和損失,由使用水點的展臺施工單位或施工人負責。 十一、現場施工中,施工材料應放置本展臺內,如阻塞通道,展館將視其為廢棄物料處理。展臺搭建過程中的廢棄物料,請隨時裝入展廳內的垃圾箱。開始撤展后,請將搭建的特裝展臺結構及時地拆卸放平,憑證明及時運回可重復使用的特裝材料、家具、燈具,其余的搭建廢棄物料由場館自行處理。禁止承攬施工單位私自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將展臺出售給他人。
十二、展覽會開幕后和正常展出期間,承攬施工單位必須留守電工、木工等工種人員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三、承攬施工單位在搭建、拆除展臺過程中,或者其組織搭建的展臺、懸掛的標牌、彩旗廣告等造成第三方名譽或者人身損害的,承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第三方依法向場館方請求賠償的,場館方在承擔賠償后可以向承攬施工單位進行追償,承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場館方的賠償數額承擔責任,造成場館方損失的,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四、因違反上述內容和《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以及北展展覽分公司其它規定的,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展臺倒塌、工傷和傷及他人的、造成場館建筑物損壞的、其它安全事故和社會治安等問題的,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由此給北展展覽分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并愿接受北展展覽分公司的處罰。北展展覽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處罰及永遠取消該施工單位在北京展覽館展覽會施工搭建的資格,并予以在行業內公示和通報。
本公司已知曉《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展覽施工安全責任書》及《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處罰規定》內容,并保證嚴格遵守。
承攬施工單位(全稱):
(公章):
承攬施工單位代表簽字: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4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施工雙方安全施工責任,保障施工雙方的財產及人員的安全,保證本工程順利完成,特制定責任狀如下:
一、 乙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的規定,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規定,適時召開安全施工工作會議,及時研究和處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各級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各施工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認真審閱并簽屬<<現場安全責任狀>>加強安全管理和督導檢查;保障安全施工;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治理;認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項任務。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 嚴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員,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或身份證明信。
2、 各單位施工人員統一辦理工程現場進出證。
3、 各單位嚴格管理各自人員,如出現打架斗毆及盜竊現象,將對其單位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1000元-5000元)。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廢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幾點:
1、 施工材料因需要運出現場時,必須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送達甲方項目指揮部相應部門核實,由甲方項目指揮部開具出門證明并蓋章方可運出。
2、 施工過程中廢棄材料的處理,要服從甲方項目指揮部統一安排,嚴禁私自把廢品收購人員帶入施工現場,造成施工現場混亂防止出現偷盜現象。
四、 乙方要認真配合安全施工檢查,加強安全意識,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和工作場地應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1、 乙方各施工單位要指定相應安全負責人,凡是動火動電施工都應有安全負責人監督。
2、 甲方項目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各單位的現場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如發現違規操作現象,將勒令該單位停工整頓并做相應處罰。
3、 乙方各施工單位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巡視、糾正,甲方保安人員進行協助,共同維護秩序。
五、 乙方施工單位認真執行,積極配合甲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開展的各項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對危險性大的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對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通過治理整頓,切實消除隱患,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
六、 乙方要嚴格對傷亡事故的查處工作,事故及時統計上報,調查處理及時準確,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報有關主管部門,最遲不得晚于事故發生后3小時,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七、 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無失職或瀆職行為。因監督、檢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八、 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現規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如《現場施工安全規定》等安全技術文件。
2. 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措施,特別是可能造成停電、觸電、高處墜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 開工前,負責審查乙方編制的《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安全保證措施》。要定期組織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檢查。
4. 甲方應定人、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二)乙方安全責任:
1. 開工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認真學習甲方提供的《現場施工安全責任狀》等安全技術文件,經甲方有關人員審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
2. 開工前乙方應與每位現場施工人員簽訂《安全技術責任書》。
3. 開工前必須編制《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安全保證措施》供甲方審查。
4. 施工中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施工中的不規范行為。
5. 乙方應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6. 由于乙方原因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
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項目部 班組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乙方雙方的約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務,在施工準備階段和施工過程中,甲方乙方都應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行業安全操作、規范、標準,并確定履行法、法規所賦予雙方各自的安全職責。以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始終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進行。現經甲方乙方商定,進一步確認,同意就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事宜明確如下,并就有關安全管理事項制定以下協議內容,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進場后應遵守國家和本市對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關文件規定,包括行業安全操作規程、規范及標準,以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乙方對施工現場的規定負全責,凡在施工現場內(含生產現場和生活區)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導致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事故、觸電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線折斷、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盜、人員傷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職業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發生不可抗拒的災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從項目經理到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對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在內),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員知情,并使操作人員制定和掌握具體的實施方法)。向有關部門提供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保證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三、乙方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力量實施現場安全監督、跟蹤管理、并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控制,發揮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要及時指出、堅決制止。
四、乙方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規范及標準進行施工,并做到:
1、實施市政管線作業應根據基坑、基槽等和開挖深度、土質類別選擇開挖方案,明確邊坡或采取相應護坡支撐和護堤樁以防塌方。邊坡周圍施加靜載(土堆等)或動載(泵車澆筑等)應符合相應安全規定。
2、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對施工現場及其影響的區域內地下的障礙物清理或采取相應的措施,對周圍道路管線采取保
乙方承擔(發生不可抗拒的災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從項目經理到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對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在內),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員知情,并使操作人員制定和掌握具體的實施方法)。向有關部門提供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保證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三、乙方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力量實施現場安全監督、跟蹤管理、并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控制,發揮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要及時指出、堅決制止。
四、乙方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規范及標準進行施工,并做到:
1、實施市政管線作業應根據基坑、基槽等和開挖深度、土質類別選擇開挖方案,明確邊坡或采取相應護坡支撐和護堤樁以防塌方。邊坡周圍施加靜載(土堆等)或動載(泵車澆筑等)應符合相應安全規定。
2、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對施工現場及其影響的區域內地
下的障礙物清理或采取相應的措施,對周圍道路管線采取保
乙方承擔(發生不可抗拒的災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從項目經理到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對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在內),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員知情,并使操作人員制定和掌握具體的實施方法)。向有關部門提供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保證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三、乙方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力量實施現場安全監督、跟蹤管理、并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控制,發揮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要及時指出、堅決制止。
四、乙方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規范及標準進行施工,并做到:
1、實施市政管線作業應根據基坑、基槽等和開挖深度、土質類別選擇開挖方案,明確邊坡或采取相應護坡支撐和護堤樁以防塌方。邊坡周圍施加靜載(土堆等)或動載(泵車澆筑等)應符合相應安全規定。
2、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對施工現場及其影響的區域內地
下的障礙物清理或采取相應的措施,對周圍道路管線采取保護措施。
3、加強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發現異常立即了解情況并送醫隔離。
4、施工作業前需對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器材等進行檢查,確認完好無誤后方可使用。電氣設備、電源線路必須絕緣良好,不得與金屬物浸水位臵(導電物品)搭接捆綁在一起,各種臨時電源線,絕緣皮要防止摩擦破損和被重物埋壓。電動機、配電箱應按規定安裝防護設臵、漏電保護器及接地、接零和設備專一電閘等有效控制。當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上鎖。
5、在施工中動用明火(如進行電氣焊作業)或高處作業等必須實行審批制度和安全防護措施,現場(含生活區)的消防設備、器材按有關規定配臵,對易燃易爆的危險品運輸、儲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員做好下班后清理檢查工作,對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因素(如管道溝、槽,管道井及高低壓線路、變電、配電設施)要采取防護措施,設臵防護圍欄,設臵警示標識(含晚間設臵警示燈)。要嚴加防范、重點監控。在管道井下或密閉容器作業應嚴守操作規程并注意通風、照明和保持通訊聯絡,并有兩個以上人員作業,以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實施挖土作業和拆除工程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按規范要求及現場實際情況布臵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龍帶、消防專職安全員。
五、乙方應按規定要求制定勞保技術措施,保證操作人員勞保用品和用工規范要求。
六、乙方應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和環保、環衛的有關規定設臵宿舍、食堂、飲用水及其他衛生設施。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如現場廢水、塵霧、噪聲、振動、墜落物等)進行有效地控制,為防止職業危害提供良好的作業環境。
七、外地施工人員必須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并及時辦理暫住證、做工證、健康證、外地施工隊伍進京需及時辦理注冊手續,簽訂保穩定保安全責任書。
八、關心職工及外地施工隊伍的生活,及時了解思想動態,最大可能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幫助他們客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其思想穩定生產安全。
九、保證責任區內符合安全、環保、環衛要求,做到:不起塵無遺灑、進出車輛保潔,路面有人清掃,落實門前三包。
十、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安全進行監督,對各種不安全因素、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對甲方提出的不安全問題及隱患乙方應立即整改,對當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對經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職失誤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約定,按違約給予相應處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時乙方撤離施工現場后。
十二、本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業安全操作規程、規范、標準為依據。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按規定搞好安全防護措施,把安全生產落實到實處,做到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抓生產必須抓安全,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因此,雙方特簽訂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嚴格安全管理,認真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建立統一規格的五牌一圖,現場有安全標志、色標、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2、領導所屬班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認真開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動,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表,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出事故隱患,制定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3、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對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勞動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范設施和防護用品,負責檢查特殊作業人員是否有持證上崗,范文《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4、督促指導班組嚴格按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制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的行為。
5、對現場搭設的"二架一網"及安裝的大型機械、電器設備(配合機管員)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有技術交底的驗收手續,方能使用。
6、對工地不安全隱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門工程處安全員所發出隱患通知書必須簽字,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7、發生工傷事故尤其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參加事故調查結果,填表上報,落實整改措施,不得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更不能擅自處理。
8、工地建立崗位責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施工安全各項技術資料。
二、安全獎罰條例:
1、乙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部、省、市、公司一系列安全規定、規程及法規、法令。嚴格遵守一切安全指令,嚴禁違章作業,按照“一標三規范"的標準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
2、乙方工地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出現安全不合格時(檢查評分值不到70分)視評分值之高低甲方對乙方罰款2019~4000元。
3、乙方工地在市安監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防護設施缺項或不合格,同時,經過一次限期整改后復查都不合格的,甲方對乙方罰款3000~5000元。
4、工地發生工傷事故,不上報公司,而且沒有妥善處理好,工傷者投訴到市有關主管部門,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者,甲方對乙方罰款5000元。
5、乙方工地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承擔事故的一切責任外,視事故情節輕重,甲方對乙方罰款8000~15000元。觸犯安全法規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安全責任
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 工程名稱:
二、 所有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前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三、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五、 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六、 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 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 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冬季采用煤爐取暖,應當加裝風斗,保持通風順暢,煙道各接口要密封嚴密,防止煤氣中毒;
七、 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并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所有現場移動照明用電,需用安全電壓24v并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八、 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內燃機動力的機械設備在運轉、發動機過熱或機旁有人吸煙時,嚴禁加油。
九、 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后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十、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并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各自的主管人,經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十一、 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十二、 文物保護。對施工當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發現的古墓、文物,必須及時按相關規定保護并逐級上報至文物部門,對有隱報、盜竊及哄搶文物現象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 其它。施工人員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或交給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本人在此確認已于 年 月 日在 項目部接受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
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簽): 施工人員(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加強校園內施工現場與人員的安全管理,預防治安、火災、交通等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凡在_學校校園進行施工的單位均應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一、治安安全責任
(一)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應在入校施工前與學校簽訂《_施工單位(蓋章)》
1、任課教師是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不準隨意離開課堂。預備鈴響及時進教室,按時上下課。杜絕離堂空堂。
3、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5、不準組織或安排學生從事不宜的勞動或其他活動。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要作好安全保護工作。
6、對突發疾病或受傷的學生,應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并報告學校及監護人。
7、任課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或參加校外活動時,應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進入教室后應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若發現有學生末到課堂,應及時報告學校、班主任及監護人。
9、學生進校后,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10、按時放學。放學后,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若確要離開,要請其他教師暫代為管理學生,被請教師為課堂安全責任人。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匯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對首遇而不負責任、采取回避態度的教師,定為師德不稱職,年終考核定為不定等次;導致事態擴大、出現重大事故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師,根據后果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任課教師(簽字):
日期: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對向陽路以北、濰徐南路以南環城河東側的28戶二層房屋(具體位置由甲方指定)進行拆除,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責任書。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
2、應當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完善緊急救援措施,保證安全施工,做到“組織有保證,任務有要求,工作有檢查,預防有措施”。
3、明確房屋拆除安全生產職責,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消防設施,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布置臨時設施、機具設備、堆放建筑材料,保證出入口及場內通暢、整潔。
4、拆除房屋或構筑物前,應先截斷電源、關閉天然氣,拆除樓房應當搭設防護架、設立防護網,施工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掛設保險繩,應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和震動,按有關規定運輸建筑材料、處置建筑渣土和各種廢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高空拋撒廢料;將有毒有害廢物作土方回填;泥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道;無符合規定裝置而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在應拆除建筑物內辦公、生活或非作業性滯留;其它應當禁止的行為。
6、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經費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計劃,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按規定的時間上交安全檢查整改情況書面材料,并向甲方報送整改情況。
7、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絕人員傷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安全事故發生后,要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按照責任及相關規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1
甲方:湖塘街道辦事處
乙方:浙江華宇建設有限公司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各類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施工,促進工程質量和進度。甲乙雙方簽訂安全施工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一)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內不發生死亡或重傷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和車、船等事故。
2、發生事故不瞞報、謊報。乙方發生死亡、重傷或急性中毒和車、船等事故,須在24小時內(特大和突發性事件2小時內)上報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門,快報率為100%。
3、鉆機、吊機、挖掘機、運輸車輛等機械須登記建檔,按規定要求年檢的機械設備年檢率達100%。開山放炮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程序及制度。
4、電工、焊工、鉆機工、爆破工、機動車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含學習證)上崗率達100%,項目安全員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5、施工路段現場的各類交通安全標牌和安全設施的設置及數量、顏色、尺寸、字體要求必須按紹市交[1993]180號文件規定進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每季考核一次(須有原始記錄),對危險作業做到安全交底、記錄齊全、措施落實。
2、對較大和重大事故隱患應建立檔案,并逐級上報和評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事故隱患立即整改,整改率達到100%,確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并嚴格執行,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召開安全例會必須及時認真記錄。
4、建立安全臺帳,對機械、器具分設臺帳,填寫及時、準確,內容完整清楚。
5、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員要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乙方必須采用有資質的專業爆破公司進行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按規范操作,證照齊全。
7、石方爆破作業,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毀等工作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722—86執行。路基石方爆破作業必須同時符合國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的規范要求。
8、炸 藥、雷管等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按規定做好出入庫。
二、雙方責任
為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各自履行下列職責。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示,認真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2、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幫助指導。
3、由甲方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4、幫助乙方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乙方責任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專人管理,落實安全經費,確定現場安全員,保證責任書中各項指標的完成。
2、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浙江省勞動保護條例》和上級有關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規程、法規和指示,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增強全員安全意識。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5、乙方要加強對鉆機、吊機、爆破器具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確保安全運行。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表揚好人好事,獎勵有功人員。
7、積極參加人身保險、工傷保險和財產保險,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職工合法權益,對爆破等危險作業必須保險。
三、獎罰措施
上述安全目標和責任書規定的各項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考核,為保證責任書各項指標任務落實,簽訂責任書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保證金伍仟元,保證金用于安全工作獎勵,甲方根據乙方完成責任書目標情況,按照得分多少,分別給予獎勵。獎勵對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領導,項目負責人,安全干部和有關人員等。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訂本責任合同。
工程項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要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于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 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 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于現場機械、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對于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對于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板、護身欄桿、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患,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室內作業。必須檢查腳手板、馬凳是否牢固,特別在“四口五臨邊”,操作人員必須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備安全工具,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組長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及反饋項目部;每次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每人每次處以元罰款;乙方進場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教育,每發現一人處罰 元。
7、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 元。
①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桿。
②2米以上(含2米)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
③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④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
⑤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⑥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欄桿、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⑧高處作業向下拋投物體。
⑨機電設備缺防護裝置,未按操作規程操作。
⑩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未經工程管理 部門批準,隨意挪動或拆除。
三、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責任自負,并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乙方人員外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人員和家屬未經項目部許可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4、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余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干凈、豎向報驗時無任何相應材料,并清掃周圍地面;木工:頂板、梁內、結構架內材料、地面清掃、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掃等;混凝土工:板面掃水、放線后樓面清掃干凈、拆模后樓面清除清掃每次澆砼后施工面、車輛進出口路面清掃、余料處理等;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板、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鋼筋加工:鋼筋分類、分項、碼放整齊,掛標示牌、廢料進箱施工區域清掃等)所有工種完工報驗時,必須達到以上規定,并檢查外架上無任何材料。宿舍要隨時保持干凈、整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異味排好值日表并有專人負責。甲方每周至少兩次不定期檢查,各班組、各房間,評比打分。對最差房間或班組進行— 元處罰。文明施工之花費按現場人員均分。生活區樓上水池及一樓地面積水,劃分區域或排班清理、清掃。甲方每日專人定時檢查達不到要求的處以 — 元罰款。
5、職工在施工現場,生活區有節約設施材料及水電的責任,對隨意浪費者,甲方將對其處以該設施材料原值 — 倍的罰款。各班組進入宿舍按每人 —元作為插頭、燈泡、電線、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間垃圾的押金。嚴禁賭博、集眾鬧事、酗酒等不文明行為出現,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除對當事人處以 — 元罰款,并對所屬班組處以— 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6、施工現場內(包括生活區)嚴禁亂倒垃圾,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亂倒垃圾每人每次 元,隨地大小便每人每次 — 元整。
7、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對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壞的,除令其修補完好外,另外以 —元罰款。嚴禁偷盜和損壞公物。違反者對當事人處以被盜材料原價 — 倍罰款。
8、臨時用電。乙方必須從甲方指定的電箱,并有專業電工接用電源,嚴禁私自亂拉亂接。
9、機械管理。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機械,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按要求進行維護及保養,禁止野蠻操作。因自身因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
10、治安保衛。
①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②乙方人員必須符合有關外來人口管理規定,做到手續齊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證件。
③所有人員攜帶物件出門必須有物資部開據出門證。
④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處辦理來客登記。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圍墻及大門,不得擾亂門衛秩序。
⑥乙方集體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臥床吸煙,不得私自留宿外來人員。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現金(1000元以上)及貴重物品,以防被盜。
11、 消防保衛。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辦理動火令。
2電氣焊割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禁火區域劃分和分級動火審查手續動火。
3木工棚、鋼筋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鋸末應及時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4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對燈、閘、鎖等認真檢查。
12、其它。在工地現場所發下的整改通知、處理措施、工作聯系單等與《發包合同》、《招標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責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保證書》,《承諾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發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后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3
裝修工程施工安全合同書
甲方: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銅梁商場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武漢新方向廣告裝飾公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 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 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采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檔備查。
3、 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 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 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 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 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并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于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 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范的要求實施操作。
1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 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 嚴禁裝修區內吸煙、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 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 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設備、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范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 本責任書簽字之日起生效,于該工程驗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重百銅梁商場 乙方:武漢新方向廣告裝飾公司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工程主管簽名:
年 月 日
X年 12 月 16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4
一、嚴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會用水、電及壓縮空氣管理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處罰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環保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章制度,服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展臺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應按照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施工資質登記備案、施工圖紙報審等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
三、施工現場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須確定一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臺結構必須牢固、安全,搭建材料應使用難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彈力布和針棉織品做裝飾材料。
五、展臺結構嚴禁在展館頂部、柱子、二樓圍欄及各種專用管線上吊掛、捆綁,所有結構應和展臺自身主體結構連接。嚴禁利用展館頂部網架作為吊裝展臺結構的工具。
六、館內搭建二層或結構復雜的展臺以及搭建館外展臺時須提供展臺細部結構圖并加蓋有相關資質設計院審核章和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印章及審核報告。從設計到施工應充分考慮展臺的安全性,確保搭建展臺各連接點及展臺整體結構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層展臺必須設置年檢合格的滅火器。
八、展臺結構不準遮擋展館內的消防設施、電氣設備、緊急出口和觀眾通道。搭建地臺必須于展位范圍內部地臺邊緣處設置緩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臺與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傷害。展館防火卷簾門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臺、整體地臺及堆放各種貨物,防火卷簾門所處的展館立柱嚴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擋,保證防火卷簾門升降暢通。
九、特裝展臺不得超過限定高度。
1號館:一層限高4.5米,通風管道下方限高4.4米,廁所前靜壓箱及回風口下方限高3.6米,a、b館之間中廳限高4米;
二、三層限高3.5米,通風管道下方限高3.4米,廁所前靜壓箱及回風口下方限高2.7米,a、b館之間中廳限高3.2米;
2—5號館:二層檐下限高2.8米,中心區域限高6米,二層限高3米;
6、7號館:限高6米,側門入口兩旁展館立柱十字斜拉撐下方限高4.5米;
8號館:限高6米,a、b館入口前廳及檐下限高3.5米,館內通風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號館:限高6米。
室外展臺: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臺要做好防風措施,確保展臺結構的強度、剛度、穩定性以及局部穩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裝飾展臺,必須采用鋼化玻璃,要保證玻璃的強度、厚度(幕墻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裝方式應合理、可靠,必須制作金屬框架或采用專業五金件進行玻璃安裝,框架及五金件與玻璃材料之間要使用彈性材料做墊層,確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積玻璃材料應粘貼明顯標識,以防破碎傷人。若使用玻璃地臺,則結構支撐立柱、墻體必須固定于地臺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設展臺結構。
十二、展臺搭建材料的選用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于臨時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標準并結合展覽會的特點合理選材,選材時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
十三、館內嚴禁吸煙。展臺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業。
十四、展臺嚴禁采用全封閉式頂棚,展臺頂棚不得阻擋展館頂部消防設施,要保證展臺頂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開放面積,以確保展臺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臺施工人員應佩戴證件進場施工,嚴禁證件不符和倒證現象的發生,專業技術人員須持上崗證施工。
十六、嚴禁使用霓虹燈作為展臺裝飾照明。照明燈具等各種用電設施及材料應具有國家專業安全認證,應按照北京市電氣規程標準施工、安裝、使用。電器連接安裝應使用雙層絕緣護套線,連接端子必須完全封閉不行裸露并加蓋絕緣盒。
十七、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提供的24小時供電,不能作為不間斷電源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不得動用展館配電箱、水源、氣源等固定設施。室外安裝燈具、插座、配電盤等應選用防雨型,室外用電設備應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覽會開幕后,施工單位須留現場安全負責人及專職人員現場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十、撤館時,施工單位須將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館并清運干凈,嚴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覽中心院內。
二十一、施工辦公室保留對特殊情況實行特別限制的權利。施工辦管理人員有權進入展臺進行檢查。
施工單位在進館施工、撤館以及運輸過程中因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及場館建筑物設施損壞等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本人已仔細閱讀此展臺施工安全責任書,并保證嚴格遵守此規定。
公司名稱: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
填寫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立職責書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職責,根據燃氣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職責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狀況。
1.2審查由乙方帶給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復印件,審查由乙方帶給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全規章制度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務必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復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2.2帶給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同時應帶給受法人委托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職責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帶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復印件,帶給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并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帶給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務必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職責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務必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職責。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齊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并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整治后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務必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務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務必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職責。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帶給書面資料,便于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務必理解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狀況,務必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職責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務必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職責書或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職責。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職責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甲方并且能夠作出取消其施工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若因乙方人員用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無違反本職責書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職責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于適當獎勵。
4、本職責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職責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職責書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職責人:職責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6
建設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施工雙方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施工責任,保障施工雙方的財產及人員的安全,保證本工程順利完成,特制定責任狀如下:
一、 乙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的規定,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規定,切實把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適時召開安全施工工作會議,統籌安排工作,及時研究和處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各級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年度安全施工規劃;各施工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認真審閱并簽屬<<現場安全責任狀>>加強安全管理和督導檢查;認真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保障安全施工;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規范安全施工工作管理檔案;認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項任務。
二、 乙方建立本單位安全施工監督管理組織,抓好安全施工監督管理網絡建設,足額配齊安全施工管理人員,明確責任,加強組織,部門的全面建設,確保安全施工監管網絡真正發揮作用;認真開展“安全管理規范”活動,規范安全施工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安全施工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做到如下要求:
1、 嚴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員,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或身份證明信。
2、 各單位施工人員統一辦理工程現場進出證,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廠區進行破壞活動。
3、 各單位嚴格管理各自人員,如出現打架斗毆及盜竊現象,將對其單位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1000 元-5000 元)。
4、 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及特殊作業者,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且有相應防護措施,嚴禁無證操作。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廢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幾點:
1、 施工材料因需要運出現場時,必須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送達甲方建設部相應部門核實,由甲方建設部開具出門證明并蓋章方可運出。
2、 施工過程中廢棄材料的處理,要服從甲方建設部統一安排,嚴禁私自把廢品收購人員帶入施工現場,造成施工現場混亂防止出現偷盜現象。
四、 乙方要認真配合安全施工檢查,加強安全意識,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和工作場地應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1、 乙方各施工單位要指定相應安全負責人,凡是動火動電施工都應有安全負責人監督。
2、 甲方建設部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各單位的現場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如發現違規操作現象,將勒令該單位停工整頓并做相應處罰。
3、 乙方各施工單位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巡視、糾正,甲方警衛人員進行協助,共同維護秩序。
五、 乙方施工單位認真執行,積極配合甲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開展的各項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對危險性大的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對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通過治理整頓,切實消除隱患,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
六、 乙方要嚴格對傷亡事故的查處工作,事故及時統計上報,調查處理及時準確,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報有關主管部門,最遲不得晚于事故發生后3 小時,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七、 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無失職或瀆職行為。因監督、檢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八、 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現規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如《現場施工安全規定》等安全技術文件。
2. 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措施,特別是可能造成停電、觸電、高處墜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 開工前,負責審查乙方編制的《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安全保證措施》。要定期組織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檢查。
4. 甲方應定人、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二)乙方安全責任:
1. 開工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認真學習甲方提供的《現場施工安全責任狀》等安全技術文件,經甲方有關人員審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
2. 開工前乙方應與每位現場施工人員簽訂《安全技術責任書》。
3. 開工前必須編制《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安全保證措施》供甲方審查。
4. 施工中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施工中的不規范行為。
5. 乙方應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6. 由于乙方原因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
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 字之日起生效。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7
甲方:
乙方:
工程地點:
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有效地保障企業各項生產工作,有效地保障企業各項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完成,為減少和杜絕事故發生,保障企業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書,請嚴格遵守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責任書,明確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建設單位規章制度及國家郵電通信行業質量驗收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具體執行標準如下:
1.乙方要提供雇傭施工人員花名冊,同時雇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
2.乙方在進入甲方施工場地從事各項工程施工項目時,應遵守國家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制度,不得違章施工。參與施工人員均應接受安全教育,如因違章或疏忽大意造成施工人員傷害時,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架設通信線路和敷設電纜工程時,要認真執行通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從事高空作業和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對乙方遵守安全規定的狀況,甲方有權給予監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施工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制止,對不聽話勸阻的行為人,甲方有權制止停工,由此生產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一、線路、室內分布及皮線光纜工程部分
1.開工前應熟悉施工圖紙,并現場核對,對安全隱患提前了解掌握,提前預防,做好交底記錄
。2.作業前應檢查腳扣,保險帶,扶梯,滑板,桿叉等安全因素相關的工具,對工器具應定期保養,經常檢查。3.高空作業時,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工具器件等物體高空墜落。
4.嚴禁不帶保險帶上桿,嚴禁穿皮鞋、拖鞋上桿,上桿前應檢查電桿有無裂縫,判斷承重力,確保桿上施工安全。
5.攀登屋頂前,應檢查房頂結構是否能夠承重,并征得房主同意后才能攀登。
6.架設吊線、光電纜時,如有與電壓不同距離不同電力線近距離交越或近距兩米以下時,應派專人看守,做好絕緣保護,必要時協調當地電力部門停電。
7.施工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
8.橫穿道路架設吊線、光電纜時,必須設置安全警示牌,應有專人值守,并在吊線、光纜上系醒目標志。
9.采用滑板安裝掛鉤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配帶手套等勞保用品,冬季穿棉衣、棉帽、棉靴等保暖用品,若坡度過大,應有人進行牽引配合,作業前先檢查吊線程式及吊線是否老化,有無斷股現象及傷痕等,如有上述現象采取其他方式作業。
10.機房作業時,注意機房設備安全,若用機房內電源,防止過載、觸電。
11.在梯子上工作時,若條件允許,應將梯子上部與支撐物相固定,不固定時,應有專人扶梯子。
12.收吊線時或拉線時,吊葫蘆前嚴禁站人,拒絕無經驗者操作,閑雜人員應遠離現場,嚴禁圍觀。
13.立水泥桿、8米以上木桿應先確定施工方案,再進行作業。如需人工立桿,應協調一致,并有專人指揮。機械立桿時,嚴禁閑雜人員圍觀。
14.嚴禁用繩索、電線、金屬線等代替安全帽。
15.電器工具應經常檢查,定期保養,防止漏電,與電源連接時應設置開關或插座,不得隨便搭接,各種電器工具應嚴格按照其說明書要求使用。
16.布放光電纜、子管、鋼絞線時,如在市區或在路上施工,應設安全標志牌并有專人看守。
17.挖掘光電纜溝時,如在市區應設立安全標志,夜間道路口應有明顯反光標志或設置警示燈。
18.市區人孔內作業時,人孔處應有明顯安全標志,必要時有專人看守,工完場清,將人孔蓋好。
19.凡非電信線路的電線,均應視為有電,做好絕緣保護。
20.嚴禁攀登未安裝有通信設備的電桿,如必須攀登,應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帶絕緣手套,絕緣膠鞋,工具應有絕緣護套。
21.井下作業因有毒氣體原因發生頭暈、嘔吐等中毒現象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
22.根據工作量大小及現場安全系數,指定一人或數人為安全員,協調現場管理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檢查監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23.遇有要封閉道路進行施工時,事先應征得相關部門批準,在該路段設置安全標志,并有專人看管或協助指揮交通。
24.布放局內光電纜時,不得攀爬走線架、機架等通信設備,應用人字梯并注意周圍環境,如玻璃門窗、吊燈、設備等,以免碰撞損壞和觸電。
25.機房內施工時,對非本次工程的通信設備,不得動用,對本次工程所需的設備應先摸清情況后才可進行施工。
26.直埋光電纜線路穿越河流、水渠、公路、隧道時,應先制定方案,確保人員、機具、車輛、光電纜的安全,施工時應有專人指揮。
27.直埋光電纜穿越重要通信線路時,須經有關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開挖。開挖時必須請相關部門維護,監督人員在場并接受指導。
28.拆除明線線條、吊線時,應分段拆除,拆除前在該段兩端安裝有足夠拉力的臨時拉線。
29.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觸的各種供電設備及供電線路等。
二、管道部分
1.開工前,仔細認真核對設計圖紙,請各管線單位監護人員做好施工現場交底,對難以判斷的管線位置,需開挖桿洞,摸清準確位置后方可施工。
2.開挖前應與有關的居委會、工廠、學校、機關等部門聯系,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3.工地對方器材不得妨礙交通及過往行人,器材對方不應過高,必要時采取適當措施,以確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工棚、住所夜間工地照明線的使用一定符合用電的要求,不得以雙股皮線等其他非照明線代替,并經常有專人檢查線路,清除隱患。
5.工棚內的臨時灶具要符合消防安全,工棚內油料等易燃物安放要符合要求,必要時專人看管。
6.挖溝時,出土堆放應不得妨礙交通,同時應符合市政管理部門的要求。
7.挖溝時,管溝兩側應設隔離棚,并用彩條布或漁網布圍欄,夜間施工應設置警示燈。
8.挖溝時根據土質情況,車輛行駛土壤受震情況及開挖深度需裝置擋土板時,必須設置。
9.挖溝時對土下各種管線、設施應作相應處理,確保管線安全及人身安全后方可施工。
10.挖溝時,突然發現的地下建筑、古墳、文物等應立即報告,不得將其損壞及擅自處理。
11.如遇有水管漏水、熱力管漏氣、煤氣漏氣、輸油管漏油,特別是有毒、易燃等氣、液體滲漏時,及時上報、及時請示有關單位配合修復。
12.施工完畢后對整個工程要全面檢查,如有鐵蓋遺失要立即補上。
13.翻建、擴建老人孔時,注意保護原有人孔內通信光電纜及其他通信設備,做好施工前的保護,施工時的監護及施工后的檢查等工作。
14.如井下作業因有毒有害氣體原因發生頭暈、嘔吐等中毒現象時,井上監護人員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
15.管道施工時,大型機電設備應有專人操作,專人保養,專人維修。
16.根據工作量大小及現場安全系數,指定一人或數人為安全員,協助現場管理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檢查監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規定制度。
17.遇有封閉道路進行施工時,事先應征得相關部門批準,在該路段設置安全標志并有專人看管或協助指揮交通。
18.連續12小時的小雨及中雨、大雨、暴雨,嚴禁在溝內施工、避雨。
19.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0.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觸的各種電設備及供電線路。
三、施工負責人員職責
1.經常對本隊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本隊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職工自覺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規范和正確使用安全保護產品。
3.正確履行出工前施工中的檢查,發現工作中不安全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4.制定安全生產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施工工作,掌握工地一切情況。
如沒有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條例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扣相關工費。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蓋章)
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8
甲方:杭州山立地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項目部
工程地點: 樁類: 規格: 數量: 項目負責人: 專(兼)職質量員: 合同造價: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地方政府質量管理條例和公司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施工工程質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施工質量責任協議書。
1、目標:
預防和遏制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認真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確保施工工程質量合格率為100%。
2、雙方責任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依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建設工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對乙方在建工程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2.1.2、甲方有責任組織公司職能部門進行對乙方在建工程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督促整改工作。對整改不力或嚴重存在質量隱患,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做出處罰。
2.1.3甲方有義務指導項目部做好工程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頒發的《建筑法》、《建設工程管理條例》及強制性質量管理條例。項目經理為質量第一責任人,并配備相應技術負責人和專(兼)職質量員。
2.2.2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質量交底制度,將質量控制程序貫徹到班組和每位操作人員,并按規定和統一格式建立規范的質量檢查用表。
2.2.3乙方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應及時出具工作聯系單進行修正。
2.2.4原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取樣。經監理公司認可,到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使用。嚴禁弄虛作假、偷工減料。
2.2.5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每道制造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2.2.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及時、正確、齊全收集工程資料,簽證手續完備。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資料交公司存檔。手續齊全后退還質量保證金。
2.2.7乙方施工中產生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2.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 章) (簽 章)
簽訂日期:20__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1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發包人將工程項目委托承包人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務必嚴格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期限:
3、工程地點:
二、協議資料
1、安全職責條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和規范、標準進行安全生產:
⑴承包人負責編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對由于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全責。
⑵承包人務必具備承包本工程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保證證書的真實有效。
⑶嚴禁承包人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工程。
⑷嚴禁承包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⑸承包人務必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于需要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務必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如因各種因素需要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變更時,務必向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報告,重新組織論證,經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
⑹承包人務必對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期間如施工現場或因施工發生的職責事故,包括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以及由此導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職責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務必與所有分包人簽訂貼合國家和本市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義務,并監督執行。若承包人未執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職責和經濟損失。
⑺承包人應承擔對特殊工種證件審核不嚴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終身質量安全事故、隱患的職責;承包人如違反上述安全管理條款及各項強制標準的規定而造成安全職責事故、隱患的,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安全管理職責和經濟損失。
⑻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務必采取對地下基礎設施的勘察、保護措施,否則因此造成的職責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⑼承包人派駐現場的項目部應遵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11號令》的有關規定配備安全工程師。
⑽承包人務必保證所有應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產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構造、性能貼合向發包方的承諾及設計要求,同時貼合國家相關安全、消防、環保的相關法律法規等。
2、安全措施條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任何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遵守所適用的安全規章,并且:
⑴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現場人員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適當的措施,持續現場(在其管理的整個范圍內)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⑵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時,帶給并保證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
⑶為鄰近地區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眾和其他人員帶給便利,并帶給保衛所務必的臨時道路、人行道、防護棚及圍欄等。
⑷應根據發包人要求,依據各合同繳納必須的安全保證金,并遵守發包人安全管理相關制度。
3、安全保衛工作
承包人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裝工程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依法組織施工。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隨時設立和維護如下設備設施并在有關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在現場入口的顯著位臵設立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一圖六版”或類似要求,資料包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和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概況等說明。
⑵為確保工程安全施工,須設立足夠的安全標志、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提示牌等等。
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護身欄桿、腳手架、洞口蓋板和加筋、豎井防護欄桿、防護棚、防護網、坡道等。
⑷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衣等安全生產用品。
⑸所有機械設備,包括各類電動工具的安全保護和接地裝臵及操作說明。⑹如有條件,應裝備良好的臨時急救站和配備稱職的醫護人員。
⑺主要作業場所和臨時安全疏散通道24小時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種可能的事故。
⑻必須數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滅火器。
⑼裝備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⑽對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諸如用火證等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⑾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崗資質和有足夠經驗的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常駐現場,該安全員或工程師應負責組織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現場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一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⑿對于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承包人應立即進行整改,報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視情節狀況,對承包人處以罰款以至停工整頓的處罰并同時抄送發包人,損失由承包人負擔,發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賠的權利。
⒀所有電工、架子工、電焊工、起重機司機、信號工、電梯司機、翻斗車司機、卷揚機司機、爆破工等特種工及砂漿和混凝土攪拌機、鋼筋成型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務必是經過專業培訓、技術熟練,持有臨時操作證或相關證書的人員;所有工人在進場作業前務必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并頒發安全上崗證;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向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出示這類證件;承包人保證發包人免于因承包人違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⒁承包人應對所有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架、汽車吊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在使用前按相關規定進行驗收,并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檢測。要保證其安全圍護,包括卸料平臺門的安全開關、警示鈴和警示燈,卸料平臺的護身欄桿,腳手架和安全網等;所有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防護罩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等。
⒂承包人應對用于提升的掛鉤、掛環、鋼絲繩、鐵扁擔等進行定期檢測、檢查和標定;如果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認為,任何此類設施已經損壞或有使用不當之處,承包人應在核實后以合格的產品進行更換;所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的搭設、頂升、使用和拆除務必嚴格依照政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條例等的要求。
⒃承包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和程序,保證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向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⒄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現場安全生產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應報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備案;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
此類審核或備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約的任何職責;承包人還應為那些不便于人員進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區設立緊急狀況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人身和財產的損害及發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應負責和保障發包人及其授權代表免于承擔因工程施工所導致的對任何人士的人身損傷或死亡而產生的任何費用、職責、損失、索賠或訴訟。
②承包人應負責和保障發包人及其授權代表免于承擔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對任何私人財產的損傷或損害而產生的任何費用、職責糾紛、損失、索賠或訴訟。
③承包人務必承擔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對鄰近建筑物、構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響,負責修復工作的賠償及負責相關法律職責。
④無論承包人是否在投標時填報風險費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務必承擔可能于施工時產生風險的經濟職責及其它合同上的義務。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與合同有關的人員身體受到任何損傷時,無論是否有申請賠償,承包人務必立即將事件書面通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
⒆現場保衛和治安承包人應為施工現場的保衛帶給足夠的保安人員及相應的設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應為現場帶給24小時的保安保衛服務,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和保安設備,防止與本工程無關的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該授權人員僅限于發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員、其分包人的雇員、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人員、設計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的雇員以及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的執行公務或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人員、材料和設備等的進出場,防止現場材料、設備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盜或被竊,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斗毆事件等。
②承包人應始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員或工人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行為,并保護工程周圍居民和公眾及其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
③承包人應制定并實施嚴格的現場出入制度并報發包人安全保衛部審批;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制度,并有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承包人須對施工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人員進出現場、生活區應有出入證,其中應包括工程名稱、證號、持有人姓名、性別、職務、所屬公司等資料;出入證應加蓋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無關人員隨意進出,杜絕男女混居現象。來訪人員務必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并經本工程人員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應商,其他分包人和發包人,以及發包人雇傭的所有人員已經遵照執行了承包人有關現場保安和保衛管理的各項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衛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給任何分包人/供應商,其他分包人以及發包人在現場的財產造成了損失,承包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⑤承包人須對施工及留守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訓,并做好教育記錄。
⑥承包人須規范項目管理,勞務隊伍嚴格按使用計劃進、出場,杜絕出現施工人員或施工隊伍隨意流竄多個工地、生活區的現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現場、生活區突發治安案件應急方案,加強保安力量,及時制止尋釁鬧事、械斗行為,創造一個和諧環境。
⑧承包人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內的安全生產和消防、保衛管理負全部職責,對由此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及經濟損失全面負責。
4、事故報告
一旦發生事故,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措施以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盡快向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事故的詳情。此外,在發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時,承包人應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以及按照法律法規向其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安全禮貌施工
⑴本工程施工現場應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禮貌安全工地的標準和要求進行禮貌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關設施的設臵、辦法的制定與實施、資料的準備等。
⑵承包人應充分認識本工程所處地理位臵,保證本工程的施工始終嚴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禮貌施工的各項標準和規定。
6、環境保護
⑴承包人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依照相關要求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環保制度和措施。
⑵承包人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業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對公眾財產造成的損害和妨礙的后果,承包人應保證在合同期間,現場中氣體散發、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過本地區有關規定的數值。
⑶承包人應保證在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中不得使用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務必使用貼合環保要求的材料。
⑷承包人應在其項目質量保證計劃中明確防止誤用的保證措施,如果承包人違背此項約定的職責,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負責。
⑸承包人負責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續,并承擔相應職責。
⑹如果竣工驗收須經過空氣檢驗測試,檢驗單位須是北京市質檢站認可的單位,其檢驗結果同時提交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三、違約職責
1、承包人違反本職責書或國家、本市關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頓,且每發生一次可扣減2萬元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管理違約金,并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職責,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承包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及損失。
2、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職責,發包人有權每次酌情扣減1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違約金。
3、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職責,發包人有權每次酌情扣減2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違約金。
因承包人違反本協議或國家、本市關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人身傷亡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及其它一切賠償職責及損失,并承擔其它相應一切法律后果,在相應的安全事故未徹底解決完畢前,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決完畢。
四、附則
1、本協議經發包人、承包人簽署后生效,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屬文件,與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作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鎮旅游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被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
安全保衛部(簽字):(簽字)
合同經辦部門(簽字):緊急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地址:
地址:日期:
日期: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0
甲方;
乙方;
為全面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貫徹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必須切實抓緊抓好, 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責任落實,現經確定,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施工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類型及層次:
施工日期:
二、甲方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結合《建筑法》和各
級建筑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要求,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乙方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工作和各項安全管理達標活動
2、組織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新標準的貫標學習和有關安全管理的培訓,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指導乙方建立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3、甲方合理安排乙方施工,并做好安全設施日常檢查、維護;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整改意見,協助解決有關安全施工技術問題。
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及材料質量等進行審查及備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5、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復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7、甲方有義務替乙方解決施工中關系到安全設施的安全問題,并負責與第三方的協調與溝通;
8、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9、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三、乙方職責
1、認真學習并執行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筑法》,貫徹執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的各項文件、政策、法規,對照公司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項目實際制訂落實好各項管理責任制,并上墻公布。
2、制訂項目部安全管理目標,制訂安全施工組織專項方案,確保安全設施投入,設置好施工現場的各類標牌,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員,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復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明確項目負責人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積極爭創文明工地。
3、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復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并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5、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 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并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整治后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9、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1、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確實需要更改、拆除的設施、設備,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許可后,方可實施。如在沒有經過甲方許可下,擅自更改、拆除本公司的設施、設備,造成設施、設備損壞,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2、甲方、乙方、第三方(設備、設施施工方)共同負責調查設備、設施損壞情況,明確責任、評定損失額(人民幣)
13、乙方在甲方禁火區域作業時,必須向甲方說明,得到許可后,在甲方指定的范圍內使用可產生明火、高熱的作業工具;
14、乙方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品,有責任保證、監督作業場所的現場安全負責。乙方人員因施工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乙方自己負責
15、乙方應保持作業場所的清潔。乙方作業人員不得在作業場所吸煙,酗酒。由此而導致的結果和處罰損失一切由乙方負責。
16、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以后),需向甲方(項目部、安防部)申請,甲方做好記錄;
17、 甲方若發現乙方人員在甲方有偷盜行為,可以處偷盜物品價值十倍的罰款,直至追究乙方人員的刑事責任
18、雙方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以上各條雙方共同研究制訂,必須共同配合,切實抓好。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1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生產工作安全相關
1)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二)建全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領導對本社區的消防工作負責,明確本社區消防工作職責。(三)建立社區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年度業務工作考評范疇,納入安全生產例會重要內容,督促指導轄區單位和居民小區做好消防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各社區積極開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創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2)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3)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4)坑槽作業。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趨勢時,人員要立即撤離并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大樹移植時,嚴禁未將樹木支撐穩固就開始掘苗,掏底時嚴禁將頭和軀干伸向土臺下,風力達到四級時,應立即停止掏底。
5)起重、吊裝作業。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司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并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的各類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6)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發電設備,嚴防火災事故以及氣體中毒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并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
7)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并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項目部管理人員,經項目經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關
施工總承包單位法人應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嚴格按照國家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安全生產。
1.3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為規范及國外當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后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2)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離開宿舍時必須將門、窗鎖好,就寢時必須將門窗鎖好,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員應遵守施工所在地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4)無論在施工場地還是營區禁止購買當地人販賣的食品及飲料。
三、社會環境風險
1)赤道幾內亞社會相對穩定,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觸犯當地法律法規;在施工過程中或者外出辦事時不得和當地政府和公務人員發生沖突。
本人在此確認已于年月日在國家公園項目經理部接受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字):
要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時刻考慮到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人不得隨意出入學生生活、學習區域,不得隨意與學生來往,所有建筑工人要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項目經理部安全負責人(簽字):施工人員(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2
發包人(甲方):北京古北水鎮旅游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廣業建設有限公司
發包人將工程項目委托承包人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期限:
3、工程地點:
二、協議內容
1、安全責任條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和規范、標準進行安全生產:
⑴ 承包人負責編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對由于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全責。
⑵ 承包人必須具備承包本工程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保證證書的真實有效。
⑶ 嚴禁承包人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工程。
⑷ 嚴禁承包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⑸ 承包人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于需要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必須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如因各種因素需要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變更時,必須向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報告,重新組織論證,經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
⑹ 承包人必須對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期間如施工現場或因施工發生的責任事故,包括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以及由此導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必須與所有分包人簽訂符合國家和本市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權力、義務,并監督執行。若承包人未執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責任和經濟損失。
⑺ 承包人應承擔對特殊工種證件審核不嚴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終身質量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承包人如違反上述安全管理條款及各項強制標準的規定而造成安全責任事故、隱患的,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安全管理責任和經濟損失。
⑻ 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對地下基礎設施的勘察、保護措施,否則因此造成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⑼ 承包人派駐現場的項目部應遵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1 號令》的有關規定配備安全工程師。
⑽ 承包人必須保證所有應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產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構造、性能符合向發包方的承諾及設計要求,同時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消防、環保的相關法律法規等。
2、安全措施條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任何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遵守所適用的安全規章,并且:
⑴ 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現場人員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保持現場(在其管理的整個范圍內)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⑵ 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時,提供并保證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
⑶ 為鄰近地區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眾和其他人員提供便利,并提供保衛所必須的臨時道路、人行道、防護棚及圍欄等。
⑷ 應根據發包人要求,依據各合同繳納一定的安全保證金,并遵守發包人安全管理相關制度。
3、安全保衛工作
承包人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裝工程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依法組織施工。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隨時設立和維護如下設備設施并在有關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 在現場入口的顯著位臵設立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一圖六版”或類似要求,內容包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和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概況等說明。
⑵ 為確保工程安全施工,須設立足夠的安全標志、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提示牌等等。
⑶ “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護身欄桿、腳手架、洞口蓋板和加筋、豎井防護欄桿、防護棚、防護網、坡道等。
⑷ 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衣等安全生產用品。
⑸ 所有機械設備,包括各類電動工具的安全保護和接地裝臵及操作說明。 ⑹ 如有條件,應裝備良好的臨時急救站和配備稱職的醫護人員。
⑺ 主要作業場所和臨時安全疏散通道 24 小時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種可能的事故。
⑻ 一定數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滅火器。
⑼ 裝備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⑽ 對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諸如用火證等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⑾ 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崗資質和有足夠經驗的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常駐現場,該安全員或工程師應負責組織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現場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 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⑿ 對于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承包人應立即進行整改,報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視情節情況,對承包人處以罰款以至停工整頓的處罰并同時抄送發包人,損失由承包人負擔,發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賠的權利。
⒀ 所有電工、架子工、電焊工、起重機司機、信號工、電梯司機、翻斗車司機、卷揚機司機、爆破工等特種工及砂漿和混凝土攪拌機、鋼筋成型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技術熟練,持有臨時操作證或相關證書的人員;所有工人在進場作業前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并頒發安全上崗證;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向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出示這類證件;承包人保證發包人免于因承包人違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⒁ 承包人應對所有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架、汽車吊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在使用前按相關規定進行驗收,并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檢測。要保證其安全圍護,包括卸料平臺門的安全開關、警示鈴和警示燈,卸料平臺的護身欄桿,腳手架和安全網等;所有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防護罩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等。
⒂ 承包人應對用于提升的掛鉤、掛環、鋼絲繩、鐵扁擔等進行定期檢測、檢查和標定;如果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認為,任何此類設施已經損壞或有使用不當之處,承包人應在核實后以合格的產品進行更換;所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的搭設、頂升、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依照政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條例等的要求。
⒃ 承包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和程序,保證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向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⒄ 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現場安全生產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應報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備案;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
此類審核或備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約的任何責任;承包人還應為那些不便于人員進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區設立緊急情況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 人身和財產的損害及發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應負責和保障發包人及其授權代表免于承擔因工程施工所導致的對任何人士的人身損傷或死亡而產生的任何費用、責任、損失、索賠或訴訟。
②承包人應負責和保障發包人及其授權代表免于承擔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對任何私人財產的損傷或損害而產生的任何費用、責任糾紛、損失、索賠或訴訟。
③承包人必須承擔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對鄰近建筑物、構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響, 負責修復工作的賠償及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④無論承包人是否在投標時填報風險費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必須承擔可能于施工時產生風險的經濟責任及其它合同上的義務。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與合同有關的人員身體受到任何損傷時,無論是否有申請賠償, 承包人必須立即將事件書面通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
⒆ 現場保衛和治安承包人應為施工現場的保衛提供足夠的保安人員及相應的設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應為現場提供 24 小時的保安保衛服務,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和保安設備,防止與本工程無關的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該授權人員僅限于發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員、其分包人的雇員、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人員、設計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的雇員以及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的執行公務或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人員、材料和設備等的進出場,防止現場材料、設備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盜或被竊,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斗毆事件等。
②承包人應始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員或工人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行為,并保護工程周圍居民和公眾及其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
③承包人應制定并實施嚴格的現場出入制度并報發包人安全保衛部審批;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制度,并有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承包人須對施工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人員進出現場、生活區應有出入證,其中應包括工程名稱、證號、持有人姓名、性別、職務、所屬公司等內容;出入證應加蓋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無關人員隨意進出,杜絕男女混居現象。來訪人員必須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并經本工程人員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應商,其他分包人和發包人,以及發包人雇傭的所有人員已經遵照執行了承包人有關現場保安和保衛管理的各項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衛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給任何分包人/供應商,其他分包人以及發包人在現場的財產造成了損失,承包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⑤承包人須對施工及留守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訓,并做好教育記錄。
⑥承包人須規范項目管理,勞務隊伍嚴格按使用計劃進、出場,杜絕出現施工人員或施工隊伍隨意流竄多個工地、生活區的現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現場、生活區突發治安案件應急方案,加強保安力量,及時制止尋釁鬧事、械斗行為,創造一個和諧環境。
⑧承包人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內的安全生產和消防、保衛管理負全部責任,對由此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及經濟損失全面負責。
4、事故報告
一旦發生事故,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措施以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盡快向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事故的詳情。此外,在發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時,承包人應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以及按照法律法規向其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安全文明施工
⑴ 本工程施工現場應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創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關設施的設臵、辦法的制定與實施、資料的準備等。
⑵ 承包人應充分認識本工程所處地理位臵,保證本工程的施工始終嚴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標準和規定。
6、環境保護
⑴ 承包人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依照相關要求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環保制度和措施。
⑵ 承包人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業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對公眾財產造成的損害和妨礙的后果,承包人應保證在合同期間,現場中氣體散發、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過本地區有關規定的數值。
⑶ 承包人應保證在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中不得使用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必須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材料。
⑷ 承包人應在其項目質量保證計劃中明確防止誤用的保證措施,如果承包人違背此項約定的責任,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負責。
⑸ 承包人負責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續,并承擔相應責任。
⑹ 如果竣工驗收須經過空氣檢驗測試,檢驗單位須是北京市質檢站認可的單位,其檢驗結果同時提交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三、違約責任
1、 承包人違反本責任書或國家、本市關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頓,且每發生一次可扣減 2 萬元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管理違約金,并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承包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損失。
2、 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發包人有權每次酌情扣減 10 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違約金。
3、 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發包人有權每次酌情扣減 20 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違約金。
因承包人違反本協議或國家、本市關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人身傷亡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及其它一切賠償責任及損失,并承擔其它相應一切法律后果,在相應的安全事故未徹底解決完畢前,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決完畢。
四、附則
1、本協議經發包人、承包人簽署后生效,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屬文件,與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作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鎮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被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
安全保衛部(簽字): (簽字)
合同經辦部門(簽字): 緊急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3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職責書
甲方(總包方):乙方(勞務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范化,確保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安全職責,進一步提高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與人民的財產與人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有關國家法令法規,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職責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勞務承包方職責
1、勞務承包施工企業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主要職責。分包施工企業務必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企業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2、施工現場務必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責制,承包方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職責人,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組織與實施。
3、承包施工企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專項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嚴格執行。
4、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務必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使用。
5、承包施工企業及工地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筑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行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現行的“一標準三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建設工程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施工企業應根據安全檢驗評分標準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作好記錄。
6、施工現場應具備良好安全保證措施與完全的安全設施。嚴格執行臨邊洞口的防護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閉施工,進入現場應設安全通道等,臨街面施工務必封閉施工,保證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臨時用電務必采用三相五線制。
7、承包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識,特種工人務必持證上崗。
8、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施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條的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意外傷害、傷亡保險。
二、發包方職責
1、發包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選取貼合安全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標投標的有關規定,發包單位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等,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的足額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發包單位應當向施工分包單位帶給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等各類隱蔽資料,用心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發包單位工程負責人應隨時督促施工分包單位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范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明顯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三、建設工程承包方安全生產目標
(一)安全管理目標承諾
1、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絕四級及四級以上的傷亡事故的發生。重傷事故率控制0%輕傷事故率控制1%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項目執行率為100%,經費保證率100%。
(2)施工現場每月組織3次由公司分管經理或項目經理組織的安全大檢查。
(3)施工現場各級職能人員崗位職責制,目標職責書執行率100%。
(4)施工現場設專職安全員1人。
(5)施工現場腳手架及高處防護作業工程、施工用電、施工機械及特料運輸提升設施驗收合格率100%。
(6)施工現場各類機械,機電設備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崗前三級教育率100%,特種工人持證上崗100%;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100%。
四、本表一式三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昆明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各執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現場代表:(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4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預防生產中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須實行“誰主管,誰負責”,根據本項目工程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項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條 施工班組在爆破作業時,必須持有經所轄區公安機關考核合格發放的作業證,嚴禁無證爆破作業。有證跨地區或有證過期作業現象,均視為無證違章作業,工地技術員或安全員將視其情節令其整頓或停止施工,對施工班組將按照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第二條 爆破作業人員領取爆破物品時,必須出示所轄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作業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否則項目部將拒絕發放火工材料。爆破作業人員和打眼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私藏、轉借、倒賣爆破物品,如有違者將處以重罰,并交公安機關處理。從事爆破作業人員上班時間禁止喝酒。
第三條 在施工爆破中,必須按規定的放炮時間進行爆破,做到“三統一”(統一放炮時間、統一信號、統一指揮)、“四固定”(固定裝炮人員、固定點炮人員、固定安全警戒人員、固定放炮時間)。
第四條 在有車輛、行人隨行的路段放炮作業,放炮前警戒人員須配戴臂章,手持紅綠旗,設置安全木馬及標志。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
第五條 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施工隊伍應提供爆破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統一由項目部技安科存檔。
第六條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輸電線路(高壓電)、種有莊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須加覆蓋物,預留一定的保護距離,以免飛石。
第七條點炮前必須選擇安全避炮處(區),炮響要記清數量,確認炮響無誤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條 凡新購進的各型號(規格)導火線必須由炮工測燃燒速度后,才能確保各類炮所用導火線長度,在進行群炮作業時,須事先設信號炮,以保證點炮人員的安全。如采用電爆破,事先設測試電啟爆器及導電線。
第九條 在放炮時如有啞(瞎)炮應繼續保持警戒,沉著冷靜、細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報(警戒)。嚴禁在原殘眼、啞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導火線未燃,可重點引爆,如因藥包(炮眼)內的原因,應細心掏出填塞物加裝少許炸藥引爆,啞(瞎)炮處理必須當天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須報安全員批準后,由施工組派員晝夜警戒并設置危險標志,排除啞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裝炮須用木(竹)棍,嚴禁用鐵器(鐵棍、炮釬)裝炮,高邊坡打眼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繩。
第十條 在領用、運送爆炸器材時,杜絕混裝、混運,須將導線與炸藥分離運送,且輕拿輕放,當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歸庫,必須當天領用,施工組須接受項目部安全員和技術員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 根據本合同段的施工特點和地質情況,要嚴格控制炸藥的用量。禁止藥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項 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懸崖施工
第一條 危險松動的浮石未清除,不準在邊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繩不準施工,安全繩應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經檢查的安全繩不準使用,邊坡頂和邊坡腳不準同時施工。土石方開挖要從上至下,嚴禁挖“神仙土”。
第二條 橋梁施工、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安全繩、安全帽,以及安全網。
第三條 在開挖深基坑時應在其周圍2米內不準堆土石,搭設支架時應按技術員的要求辦理,結構合理、牢固。橋梁支架及高空作業須穿防滑鞋,嚴禁在施工時戲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以及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準上橋梁支架及高邊坡施工。搭設支架時應設警戒人員,防止閑人入內受傷。
第四條 在進行構造物砌筑和抬運石料時應事先檢查抬繩、抬杠,高擋墻和橋臺下嚴禁站人,自卸汽車(拖拉機)裝運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時,不準亂扔亂拋,應按先后順序進行,自卸汽車(拖拉機)上嚴禁載人。
第三項特殊季節與夜間施工
第一條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第二條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橫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架、斜道板、跳板上應采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面試網 )
第三條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第四條冬季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冬季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好保溫,防凍等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高溫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盡量避開高溫時間。
第六條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駐地要設路燈。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并懸掛紅燈示警標志。大型橋梁攀登扶梯處必須設置照明燈具。
第四項 交通安全
第一條 施工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禁止搭乘運輸車輛及其它施工機械上、下班,更不能強行爬車。因此造成的傷亡后果自負。
第二條 移動空壓機、拌和機及其它機械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號令、專人負責,閑人不準進入作業區,施工人員不準隨意駕駛機(車)玩耍,在碎石機、打砂機工作時不得將手伸進喂料斗,不準赤足上班。檢修電動機時應先斷電,并有專人看守電閘。
第三條 凡進入本合同段參與施工的運輸機械,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無證駕駛、酒后駕車和開“病”車,應服從工地安全員的檢查、指揮及技術員的安排,按指定的地點卸料。
第五項 治安保衛和遵紀守法。
凡參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設的人員,施工隊伍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治安,遵守當地村規民約,尊重民風民俗及治安條例,做一個守法公民,施工隊伍必須接受公安部門、項目部、技安科的管理,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或區(鄉)級的身份證明書,方能進場施工。施工人員不得偷盜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更不能行兇鬧事,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組不得留宿違法或公安機關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進入我部工地的施工隊伍,其負責人應對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負責,必須嚴格遵守本責任書之規定,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強化安全管理,配備專職安全員,每天對工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同時,應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
在施工中,各施工隊伍如違反責任書的有關規定,項目部技安科有權對責任者進行處罰,對施工隊伍下達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情節嚴重的,報項目部領導勒令其退場。
簽定責任書單位負責人(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5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 生產工作安全相關
1)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2)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3) 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4) 坑槽作業。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趨勢時,人員要立即撤離并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大樹移植時,嚴禁未將樹木支撐穩固就開始掘苗,掏底時嚴禁將頭和軀干伸向土臺下,風力達到四級時,應立即停止掏底。
5) 起重、吊裝作業。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6) 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發電設備,嚴防火災事故以及氣體中毒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并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
7) 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
8)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并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項目部管理人員,經項目經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二、 生活及休息安全相關
1) 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為規范及國外當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后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2) 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離開宿舍時必須將門、窗鎖好,就寢時必須將門窗鎖好,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3) 施工人員應遵守施工所在地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4) 無論在施工場地還是營區禁止購買當地人販賣的食品及飲料。
三、 社會環境風險
1) 赤道幾內亞社會相對穩定,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觸犯當地法律法規;在施工過程中或者外出辦事時不得和當地政府和公務人員發生沖突。
本人在此確認已于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部安全負責人(簽字): 施工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1、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責任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后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施工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4、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6、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8、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9、有效期: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7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職責,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職責書。
一、生產工作安全相關
1)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務必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2)特種作業務必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3)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4)坑槽作業。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趨勢時,人員要立即撤離并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大樹移植時,嚴禁未將樹木支撐穩固就開始掘苗,掏底時嚴禁將頭和軀干伸向土臺下,風力到達四級時,應立即停止掏底。
5)起重、吊裝作業。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務必嚴格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6)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持續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務必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發電設備,嚴防火災事故以及氣體中毒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并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
7)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務必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務必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并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務必請示項目部管理人員,經項目經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關
1)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務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為規范及國外當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后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2)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離開宿舍時務必將門、窗鎖好,就寢時務必將門窗鎖好,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職責;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員應遵守施工所在地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禮貌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4)無論在施工場地還是營區禁止購買當地人販賣的食品及飲料。
三、社會環境風險
1)赤道幾內亞社會相對穩定,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觸犯當地法律法規;在施工過程中或者外出辦事時不得和當地政府和公務人員發生沖突。
本人在此確認已于年月日在赤道幾內亞馬拉博國家公園項目經理部理解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部安全負責人(簽字):施工人員(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8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學校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實現園林校園綠化,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與專業綠化養護單位簽訂合同,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校園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小組研究批準。
4、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必須經過領導小組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 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2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內學生宿舍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的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
安全責任內容如下:
1、施工單位應做好現場施工人員及學校師生的一切安全防護工作,施工人員及工程車輛出入應與學校保安密切配合作好進出登記記錄。
2、施工現場建筑材料在校方指定范圍內擺放規范,施工場地應做圍擋處理,施工運輸車輛進入校園限速慢行,施工方需配合學校,不得影響學生上下學、大課間體育活動及課間休息,合理調整施工時間,盡量減少工地噪音,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同時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3、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5、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處及材料堆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施工場地和師生活動區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對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6、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7、嚴禁施工人員在施工場地及校園內的不文明行為和擅自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校園。
8、凡因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因施工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其后果概由施工方負責。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織金縣牛場小學、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項目學校:________(蓋章) 施工單位:________(蓋章)
學校代表: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30
甲方: 村(居)委會
乙方: (建房農戶)
丙方: (施工負責人)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農房建筑質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甲方負責本行政村農村建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須持有《建筑工匠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和丙方必須嚴格按建房審批內容和有資質設計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幫工的形式,讓未成年人和年老體弱、體病、體殘者參與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在建房時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特別是一層以上施工作業時,須有防護網、腳手架等配套設施,施工用腳手架和升降機時必須按建筑規范要求設立操作,涉及人、畜、車通行地段必須安裝安全防護網;如遇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時嚴禁一切施工,并做好加固和保護措施。
五、施工用電時必須請供電部門專業電工安裝接線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電三級保護。
六、不準在人行道路、公路、機耕道上堆放建筑材料或挖坑,設置石灰水池等必須設立防護設施。
七、施工人員一律佩戴好安全帽。
八、甲方對乙方和丙方在建房過程中對違規和違章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上報鎮國土資源所視情節作出相應處理,對不聽勸阻置之不理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對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各農戶、工匠在施工前必須認真閱讀學習,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對乙方和丙方因不聽制止或不嚴格遵守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監督單位:
20_年 月 日
建設方施工安全責任書 篇3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風場內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遏止各類事故發生,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有利于對事故的處理,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簡稱(安全責任書),并遵照責任書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2、甲、乙雙方應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3、遵守現場安全施工管理規定,搞好各自區域內的安全文明施工;
4、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監督作業人員行為,發現違章行為及時制止;
5、發生事故時,要盡全力搶救傷員,并保護好現場;
6、由于一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按責任肇事方應給予受害方經濟賠償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在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認乙方的資格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的第93條規定的條件,再簽訂本責任書。
2、監督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作業。
3、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乙方將安全技術交底內容記錄在《安全責任書》中的〈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欄內。
4、監督乙方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依據具體情況派駐現場監護人員,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施工質量、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協商解決。甲方人員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有違章作業或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情況時,有權制止其作業,直至乙方改正后方可繼續作業。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中國國電集團項目公司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認真遵守各自專業的技術標準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2、開工前組織職工學習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規定,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外來施工人員《安規》考試,成績合格方可開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全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并報送甲方和甲方安全監察部門。復雜的和危險性較大作業項目,如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交叉作業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應單獨制定施工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后執行。
4、開工前向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其掌握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穿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
5、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及時報告甲方和甲方安全監察部門。主動接受和配合事故調查。
四、事故責任
1、乙方人員因未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本《安全責任書》規定的條款造成事故時,有乙方負全部責任。
2、其他有關責任按中國國電集團項目公司《電力建設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劃分。
3、發生爭議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已無法解決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4、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甲方安全監察部門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安全監察部門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單位(公章):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