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暑假防溺水包聯責任書(精選3篇)
小學暑假防溺水包聯責任書 篇1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七不兩會”
(一)“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
3、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溝、水庫、水坑、山圍塘等危險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7、不盲目下水施救。
(二)“兩會”:發現險情——
1、會相互提醒、勸阻并報告;
2、會基本的自護、自救方法。
二、我向學校鄭重承諾:1、遵照學校要求,堅決做到不到危險水域旁游玩學生防溺水安全承諾書5篇作文。
2、堅決不下溪流河灣、池(塘)、潭及井邊和工地水池游泳。
3、不擅自邀請其他人下溪流河灣、池(塘)和工地水池游泳。
4、不到河灣溪流、池、井邊等可能發生落水的危險區域玩耍、戲水。
5、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避而不見或者盲目下水救人,我會采取大聲呼救或者報警(110)等措施。
小學暑假防溺水包聯責任書 篇2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制定車輛管理和安全行車制度,并層層簽訂責任書。確保行車安全,堅決杜絕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對駕駛人員要加強日常的安全行車教育,自覺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①嚴禁上路搶道,嚴禁超速行駛、嚴禁強行超車,對車輛采取合理避讓。車輛上路前要完備車輛上路運營的各種必須手續和文件(如駕駛證、牌照、車輛保險、車輛完稅證明、司機的駕駛證)。②嚴禁非專業司機駕駛車輛(特別是學校領導)。③不得私自開車外出、不得酒后開車、不得擅自將所駕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車輛應保證本學校的工作需要,不得用于私人活動,不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外借。車輛離開臨夏到其他縣、市,須報縣教育局同意后方可離開。
(四)各級各類學校嚴禁租用和使用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已到報廢期限的客車。
(五)政府部門批準的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證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且不能超載運行。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人駕駛校車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學校要定期對校車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簽訂安全駕駛責任書,切實增強校車駕駛人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六)各級各類學校沒有政府部門以正式手續批準的車輛一律停止運行。否則,若發生交通事故由校長承擔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校長的刑事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區、責任學校各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暑假防溺水包聯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家長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后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對你合租的車輛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松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幸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你合租的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你合租車時,要等車停穩后,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的有用人才。學校只進行對學生安全進行教育、上報監督車輛是否安全、及時提醒你注意車輛安全。你租的車輛在路上出事的責任與本校絕無關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