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關于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篇1
為加強學校冬季取暖安爭管理,保證廣大師生安仝過冬,特簽訂冬季取暖安全管理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責任目標:
(一)校長是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二)嚴禁室內明火取暖,對所有取暖設施、設備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及時檢查。同時要做好取暖用煤的保障工作。要認真安排,必須保證按時、正常供暖,嚴禁以任何理由推遲供暖、縮短供暖時間和降低供暖標準。
(三)嚴格鍋爐供暖管理
1、落實定期年檢制度。鍋爐設施、設備需年檢的要經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年檢,年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2、學校鍋爐操作人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嚴禁無證上崗、違規操作。
3、取暖前及取暖過程中對鍋爐供暖設施、設備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檢查、維修、保養,要經常進竹故障及隱患排查,及時維護整改,嚴禁帶病運轉,確保采暖運行安全。
(四)學校后勤負責冬季取暖管理工作,保證供暖質量效果和供暖安全。
(五)加強用電取暖管理。
1、由學校負責學校后勤做好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
2、學校負責采購使用電取暖設施、設備(如空調、電暖器、電線、線管、插座、漏電保護裝置等)必須是滿足國家標準的正規廠家生產的,有合格標志的產品,并保證滿足負荷需要。
(六)取暖期校舍室內溫度必須保證達到國家規定取暖溫度標準以上。
(七)注重安全教育。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在取暖安全教育的同時突出冬季特點,對師生進行以防火、防流行性疾病及用電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確保安全過冬。
二、責任追究。
l、學校將加強學校冬季取暖的安全管理,對學校冬季取暖管理目標的落實情況組織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對管理目標落實好的給予表揚,對不能落實管理目標的學校提出批評,并責令整改。
2、實行冬季取暖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學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堅決杜絕因管理不到位影響正常供暖或造成取暖安全責任事故,凡因學校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責任不落實,出現不能正常供暖或發生冬季取暖責任事故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學校:
責任人:
簽字人:
簽字人
關于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篇2
為切實履行安全管理服務職責,落實安全管理服務機制,確保鄉鎮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制定此責任書。
一、鎮民政所是敬老院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進行指導、管理、監督;敬老院院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務工作。
二、鄉鎮敬老院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規定,增強法制觀念,做到安全優質服務。
三、嚴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條件的供養人員入院前必須有本人及親屬、所在村委會與鎮民政所簽到入院協議書;出院時必須有本人及親屬、所在村委會與敬老院辦理出院手續,入院協議書同時廢止。入院協議書應當條款清楚,格式統一,權利與義務關系明確,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務條約》《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安全保衛制度》《會議學習制度》《請銷假制度》《衛生保潔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院民公約》等內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細化責任,落實到人。
五、加強對敬老院干部職工特別是護理人員、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是防火、防水、防盜、防食物中毒、防各種事故隱患,不得在室內外堆放柴禾、煙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燈頭,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室內吸煙和個人擅自用火用電取暖;不得食用霉變、過期食品;保持走廊、過道、水泥地面的干燥,防止因結冰導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不準讓院民隨便外出,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私自帶院民出院,確需出門的要嚴格履行手續,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間發生矛盾在第一時間內由院長出面予以調解,杜絕意外事件的發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巡查工作必須細致、耐心,對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體狀況重點關注,確保飲食、飲水衛生無污染,室內室外的環境衛生保持干凈整潔。加強用電管理,對損壞的線路及時修復。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敬老院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并由院長在崗帶班。建立值班考勤記錄,上下班簽到,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手續,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在院內就寢。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記錄,重大事情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人員和服務人員要堅守崗位,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院長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值班期間要做到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夜間巡查到位、人數清點到位、設施檢查到位、應急處理及時到位,確保防患于未然。院長外出離崗時半天要向鎮分管領導、民政所長請假,超過半天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并完善請銷假手續;一般工作人員外出離崗半天要院長請假,超過半天要向鎮民政所長請假,并完善請銷假手續。
九、對重大事故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一旦發生險情或事故,領導干部要靠前指揮,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妥善處臵,并隨時按程序上報,不得漏報、瞞報、遲報。
十、按縣政府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無重傷、無非正常死亡、無重大火災和房屋倒塌等設備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管理服務大檢查,并及時向鎮政府和民政所匯報,有文字記錄。
十二、因院領導不重視,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責任追究,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處理。
二0**年三月十五日
關于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篇3
為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切實保證學生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和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生存教育、應急教育、自護互救教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牢記《新田中心小學學生安全守則》的內容,并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
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做好防火、防電、防暴、防災、防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工作,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嚴懲侮辱女學生的行為。及時報告和排除安全隱患,提高物防水平。
三、任課教師要強化課堂紀律管理,確保上課期間不發生安全事故。
四、對學生安全工作重教育、嚴管理、重防范、善處理。安全工作警鐘長鳴,保證校園內不出現安全事故。
五、對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主任、教師,學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并在評優選模時優先考慮。對因教育不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造成校園內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及分管領導,學校將給予經濟處罰和報請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單位: 責任人:
關于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篇4
為繼續開展學校安全文明建設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桿、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電源插座等)。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有效的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2、各班老師每天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了解消防知識和重大災難預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及時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資料齊全,按時上交校長室存檔)。
3、門衛教師要切實做好護導工作,早晨、課間、午間,學校集體活動,保證秩序正常。
4、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飲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未經學校審批同意私帶學生外出,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部門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5、嚴格教育教學管理,跆拳道課、活動課沒有教師在場嚴禁學生上教室后窗涼臺等各項活動。在教育教學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6、老師應嚴格教育學生不得乘坐非合法載客的車輛,嚴禁不滿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7、路隊護送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將學生安全護送出校門。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嚴禁提前放學,一切責任由違反規定者自負。
8、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發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老師工作職責
1、堅持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2、及時檢查、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身邊的各種安全隱患,扎實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強早晨談話、讀寫課、課外活動、課間活動、日常管理,建立班級常規和各種記載簿;
4、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強生活管理;
5、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指導家長正確教育子女。
6、做好一切課前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作息時間,按時下課;
7、無特殊情況,不坐著上課,不隨便離開教室,不與無關人員拉呱攀談家常;
8、杜絕諷刺、挖苦、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
9、因事、因公外出需調課的,必須提前報教導處安排;因故要變動授課時間的需經教導處批準。
10、因教學要求需帶學生外出的,必須經校長批準,認真、周全考慮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以及解決補救的辦法;
三、考核與獎懲
1、將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學校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律取消學年評先評優晉級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對因體罰、變相體罰、違反教育法規造成的學生致死、致傷、致殘等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或逃學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除參照上級指示精神處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學年崗相關獎勵和工資津貼、績效工資等。
3、對上級領導部門布置的學校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執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4、學校對各責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學期考核,凡達標的責任人,方能認可完成任務獲得相應績效工資。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共一頁一份(個人部分參閱本校網站內容),學校保存一份存檔,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關于學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篇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杜絕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經研究,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各年級教師、班主任。
二、主要任務: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原則:排除隱患,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責任到人,確保師生安全。
四、管理目標
(一)事故控制指標:造成師生人身死亡重大責任事故為零。
2、學校重大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為零。
(二)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牢固樹立安全第—的思想觀念,將學校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覺遵守現行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定期對學校安全進行檢查,常抓不懈。堅持做到“—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匯報”。
2、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設施、措施到位。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學生“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報告制度,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各個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并認真予以落實,同時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
3、堅持開展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讓師生樹立安全第—的思想,通過學校安全知識教育和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 內外活動等)。使師生達到相應的安全教育目標。
4、嚴禁組織學生進行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防汛、防洪活動。
5、重視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別重視對校舍的監控,定期進行勘驗檢查,發觀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6、要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微機室等重點區域和教室、食堂、餐廳、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按照消防規定配置消防設施, 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7、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設專人分管校園治安工作,值班人員要晝夜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要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學校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并加強管理。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物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嚴禁閑雜人員出入實驗室和儀器室。
9、要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和學校衛生工作的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學校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定期對學生體檢。
10、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在臨近街道的學校門口,要求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11、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學校衛生條例》、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11、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質的慶典、演出等活動。
12、學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
五、管理責任
各科室負責人及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六、獎懲辦法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并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學校負責人(章)
責任人簽字: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