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管理責任書范本(精選4篇)
森林資源管理責任書范本 篇1
護林隊員管護責任書
為樹立正確的愛林護林思想觀念,提高護林隊員的工作積極性,獎罰分明,制定如下規章制度:
一、護林隊員工資提高到每月600元,其中100元作為每月的考核獎。隊員在防火期間24小時值班,嚴禁空崗空位,發現一次罰值班員50元,第二次罰值班員100元,三次予以辭退。
二、隊員要熟悉掌握業務知識運用法律法規管理林區,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林區,每發現一次扣值班員50元,對在自己管轄的林區內有張網捕鳥得每發一次扣罰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隊員如在防火工作中不聽指揮,關鍵時刻不出力而造成重大損失,將給予辭退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護林隊員在護林防火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獎勵:
發現有進林區、非法用火、張網捕鳥或非法捕殺野生動物,抓住并上報辦事處森關部門,每人次獎勵50—100元。
發現破壞山林事件,根據情節輕重,并抓住當事人,獎勵100—200元。
及時發現火情,及時補救,并及時上報林管部門,根據情況獎勵200—500元。
劃分區域:
辦事處: 護林員:
20xx年三月十日
森林資源管理責任書范本 篇2
經研究,現就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責任目標和有關要求下達如下,請認真落實。
一、責任目標
(一)推進森林防火責任體系建設。樹立預防為主,依法治火理念,建立健全科學防火管理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火源管控,嚴格執行野外特殊用火審批制度,積極推進集中焚燒紙錢和政府購買森林防火護林聯防服務工作;認真編制和實施森林防火規劃,規范國家森林防火項目實施,加強生物防火林帶等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森林火險預警監測水平。
(二)推進森林火災撲救體系建設。加快鄉鎮半專業撲火隊正規化建設,規范鄉鎮半專業撲火隊和護林員隊伍管理,加強鄉鎮指揮長和撲火隊員業務培訓;定期開展森林防火演練,規范火情處置程序,完善撲火應急響應機制;按相關要求和標準儲備、更新森林防火物資,完善森林防火通訊指揮系統;嚴格執行值班值守、熱點反饋、火情報告、火災調查等制度。
(三)推進森林防火保障體系建設。按照“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協調抓、班子成員包片抓”的要求,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積極推行黨政同責;加強鄉(鎮、場、處)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小組)規范化建設,強化督促檢查,健
全和落實森林防火年度考核、責任追究、重點管理制度;加強預防、撲救和基礎保障工作,森林防火專項經費列入公共財政預算并保障到位。
(四)落實森林火災控制指標。轄區內不發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災及森林火災致人傷亡事故,重點防范區不發生森林火災,森林火災24小時撲滅率達到90%以上,森林火災發生率控制在1次/2萬公頃以內,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5‰以內,森林火災控制率不突破10公頃/次,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率達到90%以上。
二、責任期限
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
三、獎懲措施
完成了本責任目標,由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未完成本責任目標,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向區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
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政府
森林資源管理責任書范本 篇3
為推進“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發展,鞏固改革成果,貫徹《伊春市森林資源管護經營責任制實施細則》按照《雙豐林業局森林資源管護經營責任制方案》的要求,根據《雙豐林業局關于加強森林資源管護隊管理工作的補充規定》,結合林場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管護專業隊人員的責任和義務,達到確實保護好森林資源的目的,經雙方協商訂立本責任狀。
一、曙光林場(稱甲方)將S 林班,面積 公頃的林地、林木資源承包給 (稱乙方)管護,甲方用管護費支付乙方管理工資。
二、乙方負責承包管護區內森林防火、林地、林木資源及野生動物的管護任務。
三、乙方定期對承包管護責任區進行巡護,對火情火災、偷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毀林開荒、括地邊等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和匯報。保護好管護經營標志,做好每日的巡山記錄。
四、承包管護期內,乙方有事必須請假,事假一天由隊長批準,事假兩天由主管領導批準,事假三天由場長批準,超過三天的,報局管護辦批準,請假條一式兩份,管護隊保存一份,另一份交主管領導。
五、乙方無故曠工一天罰款50元,并扣發當日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存管護隊做為獎勵基金。
六、乙方無故曠工全月累計超過3天,全年累計超過15天的視為放棄管護職務,予以解聘。
七、防火期內,在乙方承包管護責任區發生火情(見煙),甲方根據情況給予乙方撤職警告,并處罰金100元,如乙方首先發現,及時報告、積極組織撲救并找到責任人,不在此列;構成森林火災(林地超過1公頃,草塘超過3公頃),按自動離職處理。
森林資源管理責任書范本 篇4
森林防火責任書
為進一步強化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確保林業跨越發展和“雙增”目標的實現,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鄉人民政府同各村簽訂20xx年森林防火責任狀如下:
一、開支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經常宣傳貫徹《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退耕還林條例》等有關政策,及時刷寫張貼護林防火標語、通告、禁令,強化全社會的防火意識和全民的法治觀念,教育干部群眾自覺遵守《森林法》,不準帶火入山,不準在林區防火燒荒、燒根茬,不準上墳燒紙,不準在林區抽煙玩火,不準聾、啞、癡、呆、傻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進入禁火區域,不準牛羊工在林區和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區放牧,不準隨意入山捕殺野生動物,不準隨便采土挖沙,采礦取石。
二、建立護林隊伍。各村要組建10-20人的護林專業隊,開展巡山護林、巡查火源,確保本村重點生態工程、森林資源不受損害,不發生森林火災。
三、發生森林火災,要及時報告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并及時組織力量快速投入現場撲救,做到火場不滅,隊伍不撤,強化余火監護,嚴防火場復燃。同時要嚴格撲救現場的指揮,防止指揮失當,造成盲目撲打和消極觀望,導致火災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機構。要做到行政村有森林防火領導組,自然村有森林防火小組,實行村領導包村包林區,村干部包戶、護林員包山頭、黨員包“聾、啞、癡、呆、傻”人責任制;在防火特險期內嚴格封山控制火源,并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制,對火災易發區要嚴格防范,確定專人巡邏、值班、嚴看死守,確保萬無一失。
五、強化森林火災的應急準備,各村要組建20-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準備鐵釬、二三號工具等必要器材,隨時準備撲火。
六、嚴格責任追究。凡森林防火工作做得好,沒有發生違章用火,未發生森林火災的村,鄉防火辦要給予表彰獎勵;發生森林火災的村要按規定給予相關人員責任追究和黨政紀處分。
本責任狀執行期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不受責任人變動的影響。
本責任一式兩份,鄉村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