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責任書(精選10篇)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1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2
為確保駕駛員安全行車,自覺遵守交通法則,減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 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嚴禁公車私用,私事駕車外出,需經申請批準同意,不經請示私自駕車外出,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非公事私自駕車外出,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牢固樹立服務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搞特殊化,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做到隨叫隨到。
3. 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4. 各駕駛員應自覺定時維護自己所用車輛,保持車輛清潔。
5. 認真、準確、填寫行車記錄,當月20日 及時交回派車單,交所屬部門進行審核。每當出辦完事之后(沒有新的工作安排時),應及時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或私事公辦,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6.每次加油按里程表登記實際里程,每月按里程和出車情況核算耗油數量,超出部分,由自己負責。
7. 認真執行綜合辦關于車輛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8. 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 駕駛員外出辦事,應自覺遵守交通規章制度,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因個人違反交通規章(含闖紅燈、不系安全帶、占道行駛、亂停車、超速等)所產生的罰單,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不管公事、私事嚴禁酒后駕車,由此造成的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 汽車修理,在太原施工的車輛需維修的經車隊審查后進定點維修廠,小問題、小毛病能自行處理的決不送修理廠,車輛的維修、更換配件,要經公司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在外施工車輛如需大額費用維修的返回公司定點修理廠修理,小額費用維修的通知車隊,經車隊同意后方可維修.
11.駕駛員無論內外部所運送物品,出去要有出庫單,回來要有回執單,中途出現短缺和損失要由自己負責。發現偷拉私賣現象按情節輕重追究刑事責任。
12.以上各條請各駕駛員自覺遵守,對當月無出差錯,遵守交通規章的給予安全獎100元(年度無發生違反各項條例給予額外獎,年底統一發放)。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駕駛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責任,保證正常運行,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安全責任書。
一、 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 甲方按規定辦齊車輛正常行駛的各種證件,參加年度檢驗。依據車型和工作需要、出車里程支付相應的燃油費、過路(橋)費、停車費等費用
2、 甲方有義務配齊車輛運行時必要的安全設施。
3、 甲方應保證車輛運行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4、 甲方應該加強對乙方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教育。如乙方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的,甲方隨時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二、 乙方的責任及權利
1、 乙方必須持有符合駕駛車型的有效駕駛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2、 乙方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
3、 乙方牢固樹立服務思想,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行車路線并記錄相關數據。按時發車,不脫崗、不溜班,保持通訊暢通。
4、 乙方應愛護車輛設備,認真做好發車前的檢查工作,注重車輛日常保養,保證所駕駛的車輛車況良好,保持車容整潔。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并處理,不得帶故障行車,并對車輛本身和車內的所有設施安全負責。
5、 因乙方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含闖紅燈、不系安全帶、占道行駛、違章停車、超速等所產生的罰單,由乙方自已承擔,嚴禁酒后駕車、非公事私自駕車外出以及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私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6、 如因甲方安排乘車人員超過車輛核定的人員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款項與乙方無關。
7、 乙方應安全謹慎駕駛,不開超速車,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及相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不要與對方爭執吵鬧。若第一時間不通知公司與對方吵鬧打架的,一切后果自負,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并賠償損失。
8、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任何人的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乘車人員的不文明及損害車輛的行為。
9、 乙方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物料短駁作業流程》進行作業,并對短駁途中的物料數量及防護負全責。
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為確保暑假期間學生安全,學校已經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請家長在假期中做好孩子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全面安全監護,要求家長做到以下幾點,以確孩子保平安愉快度過假期:
一、高度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積極采取措施,預防各種傳染病的發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好自我防護;教育和管好孩子不到人員聚集場所,避免接觸傳染病病人;教育孩子如果身體不適立即告訴家長,并及時去正規醫院就醫。
二、密切關注孩子的思想動態,管理好孩子上網,不瀏覽不健康的網上內容。管好孩子不擅自離家玩耍或外出。假期不要讓孩子單獨出門串親友或逛商場,如外出游玩一定要有家長帶領并加強安全防范。
三、教育孩子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乘車、走路時遵守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信號,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鬧或從事有礙安全的活動,12歲以下兒童不騎車上路。
四、教會孩子安全自護自救的方法,教育孩子不玩易發生傷害的玩具和游戲;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電線、插頭、煤氣、銳器、刀剪等,預防各類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嚴禁學生到危險水域游泳或到坑、塘、河、庫、溝邊、工地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或逗留,以防溺水或受到傷害。孩子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五、注意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嚴格把好食品飲料衛生關,不食用過期、腐爛、發霉、變質和沒有衛生合格證的食品和飲料,勤洗手、洗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六、教育孩子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及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學校、家庭和社區管理,不對自己及他人實施人身傷害,不損壞公物,不擾亂社會秩序,不逗惹寵物以防咬傷。
__X
____年__月__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第三條 簽訂時間: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減少和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學校與班主任、教師、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強化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2、學校要求學生上學放學必須由家長接送,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切實做好監督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3、如遇風、雪、雨、雹等惡劣天氣出行,家長要特別注意學生上下學、放學路上安全。
4、孩子乘車出行要乘坐手續齊全的車輛。家長要注意查看孩子所乘車輛是否超員超載,證照是否齊全,教育學生不坐報廢車和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等,經常提醒學生乘車時不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5、不準出現黑校車,上下學不允許乘坐任何出租車,如果是私家車接送自家的學生,必須保證手續齊全。家長應全程監護學生校外出行,使學生按時到校,放學后及時回家。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校,家長需書面或電話向班主任請假。
6、12歲以下學生不準私自騎自行車上學后外出,更不準騎電動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嚴禁追逐打鬧玩耍,不準在路上并排行走。
8、學生不準私自到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如馬路上、坑塘邊、變壓器附近、鐵路邊等。
9、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各班主任根據以上情況,要確保和學生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出行責任書,出現問題,要負一定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7
為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各部門、各單位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發展和建設“平安石塘”、“和諧石塘”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鎮政府與各村(居)簽訂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各村(居)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組織,落實責任,主要領導是本轄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負總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加大投入,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會議,及時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責任制建立。各村(居)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與轄區內單位以及所屬企業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和任務分解落實到人,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管理模式。各村(居)制定的《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簽訂單位各留存一份,交鎮安辦一份。
三、消防基礎建設。各村(居)要積極加強消防志愿隊建設,擔負起本轄區一般火災的撲救任務,同時編制消防規劃專篇。
四、宣傳教育。在元旦、春節、秋收、廟會等重要節假日和活動期間,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并有圖片、文字記錄。各村(居) 每季度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2次。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等方式定期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深入開展“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的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和“防火墻”工程建設工作。
五、消防專項治理。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期間,各村(居)要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反饋、有記錄,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對易燃易爆危化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公共娛樂場所、人員密集場所、重點防火單位、“五小場所”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進行經常性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及時整改火災隱患,杜絕出現重特大火災和亡人火災事故。
六、獎懲。鎮政府每年對落實《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情況進行考評驗收。對落實情況較好的將給予表彰獎勵;對責任書中明確規定完成時限的工作任務,完成任務目標較好的給予表彰,對未完成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有重大火災隱患未及時整改的、發生死亡1人以上及重特大火災事故、一次火災直接損失超過10萬元的,施行一票否決,鎮政府將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石塘鎮人民政府(蓋章) 村(居 )(蓋章)
簽名: 簽名: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8
為有效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了切實做好消防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繼續完善消防工作責任
1、各村和鎮屬單位年初和每季度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各村和鎮屬單位要與責任人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3、各村和鎮屬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將消防工作納入鎮黨委政府“雙考雙評雙掛鉤”動態跟蹤考評內容。
(二)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新模式。
1、將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開展消防安全宣傳納入“網格工作室”工作范疇,制定并明確“網格工作室”消防安全職責任務。
2、各村和鎮屬各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聘請1名以上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建立志愿消防隊,每半年至少實施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3、繼續推動“五戶聯管”、“十戶聯勤”、“兩分鐘防火法”和老弱病殘酒瘋“六類重點戶”管理模式。
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1、各村和鎮屬各單位要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2、“五園新村”要100%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完成室外消火栓系統或100%完成2個以上蓄水量不少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設任務,并配備2臺以上消防機動泵和基本的滅火器材設施。
三、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根據冬春季節、重大節假日活動重點領域的火災特點和規律,有針對性地打好“清剿火患”戰役,確保消防安全檢查率達100%。
2、在“兩會”及重大會議期間,開展消防安保專項行動。
3、各村鎮屬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重點戶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
四、農村消防工作
1、各村要召開一次消防安全會議,制定防火公約,村委會要與村民小組及村民簽訂防火責任書。
2、各村要加強“老弱病殘酒”五類人員的登記管理,每季度到五類人員家庭進行一次檢查和宣傳教育;要繼續推行和落實“十戶聯勤”“五戶聯管”防火管理模式,張貼和懸掛“兩分鐘防火法”達100%。
3、各村要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消防隊,在村寨入口處設置固定消防宣傳牌或標語。
五、消防宣傳教育
1、開展《消防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法制意識。
2、各村要將“兩分鐘防火法”張貼和懸掛到家家戶戶,并在村寨入口處設置固定消防宣傳牌或標語。
3、學校、衛生院和企業等重點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強對學生、教師、職工及從業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以各種形式開展消除火災隱患活動。
六、派出所消防管理
1、要明確消防專兼職民警并實行分片管理,建立一支治安、防火、滅火合一應急隊伍。
2、每個季度對重點村寨、重點戶和“六小場所”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工作。
七、火災事故控制
各村、鎮屬各單位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和火災死亡人數實行零指標考核,對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嚴格追究責任。
嵐頭鎮人民政府 負責人:
責任單位 負責人 :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9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了做好我公司 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增強駕駛員自身的安全意識,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實維護企業和經營者的利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營運車輛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 駕駛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客運宗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部門、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2. 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駕駛營運車輛。
3. 駕駛員必須按規定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嚴禁無證駕駛。
4.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5. 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不開超速、超載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湊和車、不開盲目冒險車,不強行會車、不酒后駕車,不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 駕駛員要始終保持車容、車貌、車況安全技術性能良好,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車輛檢查,做到勤檢查、親調整,及時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7. 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各項安全隱患,應無條件立即進行整改。
8. 駕駛員必須做到嚴格執行和遵守物價局核定的票價,不得亂漲價、不得宰客、甩客。
9. 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材的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滅火器材合格有效,并按規定放置。
10. 駕駛員必須自覺執行車輛一、二級維護計劃、重點項目檢查計劃,按時進廠維護車輛。
11. 駕駛員必須配合車站“三品”檢查工作,杜絕“三品”上車。嚴格按車站管理規定,聽從指揮,堅持做到車輛檢查,報班制度,自覺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 制度。
12. 駕駛員要關愛乘客、優質服務,行駛中合理操作,杜絕乘客受傷等意外事件發生。
13. 各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按照誰駕駛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決杜絕不安全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4. 以上各條駕駛員必須遵守,如有違反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均由駕駛員承擔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公司、駕駛員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生效。
公司 車牌號:
責任人: 責任人: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責任書 篇10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公司員工及其家屬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外出旅游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本次外出期間安全、愉快,特制定本次活動期間安全責任書如下,請大家按要求做好監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1.旅游期間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2.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3.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
4.選擇安全的娛樂場所,參加各種活動時遵守安全規則,采取保險措施;不要進入各種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5.旅游期間,員工要單獨行動須征得帶隊領導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領導,有情況要及時匯報。
6.不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不法活動。
7.外出期間,部門領導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領導負有監管責任,所有員工對未遵守上述規定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承擔相關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