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責任狀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衛生法律和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規定,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服務教育教學工作,學校與食堂工作人員簽訂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學校食堂食品的衛生安全,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排查食品衛生安全隱患。
二、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確保生產生活安全。
三、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堅決杜絕“三無”食品進入食堂。加強食品及相關原料的存儲管理:防蟲防鼠咬;防霉爛變質;食品保管專人專房;食品用具按時消毒;水池及時加蓋;嚴禁無關人員擅自進入學校食堂,嚴防中毒和投毒事故發生。
四、按時上班,上班時間內,工作人員不準喝酒、打牌、帶小孩、織毛衣。未經許可,不準擅自留人就餐。
五、加強食品采購登記:采購入庫時,要登記貨物的名稱、數量、生產日期、出廠日期、保質期限,并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單復印件,逐項驗收、簽名。
六、采購的蔬菜保質保鮮,庫房的菜、物每天清查一次,變質、霉爛的及時處理。
七、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做到“三無”:無鼠、無蟑螂、無蒼蠅,地面、墻壁、灶臺、門窗、排氣扇無灰塵、無油漬。
八、檢查驗收不合格,按規章制度和工作崗位責任處罰。如發生重大事故,則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校 長 : 食堂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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