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責任書
3、每月至少定期召開二次安全工作會議,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并專題分析研究部門安全工作形勢,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要定期、不定期,集中和分批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安全常識,熟悉酒店有關規定和要求(營業部門落實好收市前的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5、積極發動部門員工參加酒店的義務消防。
6、妥善處理部門區域內所遇到的各種糾紛,對突發的惡性事件,要快速上報或報警,沉著冷靜,積極處置,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7、堅決落實酒店總辦根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及時處理并回復酒店總辦。如因酒店安全設施設備固有因素,要通報到總辦備案。
8、加大對酒店員工的崗位培訓力度,將酒店的所倡導的“安全第一、服務至上”的觀念深深映入酒店員工腦海中。
9、嚴格八小時以外的人員管理,組織好員工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要堅決杜絕員工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其它非法活動。
第三章 獎懲辦法
一、獎勵
1、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安全保衛人員或其它員工,由酒店總經辦酌情獎勵。
2、對突發性事件挺身而出、處理得當、而致使事態得到控制和圓滿解決的,由酒店總經辦對有關人員酌情獎勵。
3、對在酒店年終組織的安全評比活動中,全年無安全事故的部門,將由酒店總經辦酌情獎勵
二、處罰
1、部門發生事件、事故、案件的,按事故等級,責任區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等級。
(1)凡部門負責人因對安全工作不重視、責任心差、安全防范意識不強和措施不力而發生一般事件(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酒店處分種類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后警告處罰并賠償酒店相關損失。
。2)發生較大事件(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酒店處分種類書面警告、書面警告、最后警告處罰并賠償酒店相關損失。
。3)發生重大事件(故)的,給予部門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免職的處罰并賠償酒店相關損失,酒店保留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4)發生特大事件(故)的給予部門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開除的處罰并賠償酒店相關損失,酒店保留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2、部門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檢查督促不到位而出現有損酒店形象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直接領導及負責安全保衛工作領導的責任。
3、對部門區域內的不安全隱患發現不及時或發現了而不及時采取措施,導致發生事故或不良事件,對直接責任人將視責任等級給予最后警告處罰。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據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照價賠償。
4、對突發性事件處理不當、有意回避、臨陣脫逃而致使事態擴大,對責任人員將視責任等級最后警告處罰,后果嚴重、影響極壞的給予通報批評、下浮工資、直到開除。
5、安全保衛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出現脫崗、誤崗、睡崗、私自換崗或衣著不整、形象不好、抽煙插包、態度生硬,對八小時之外參與賭博和其它非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對責任人員將視情況給予口頭、書面、最后警告,影響特別嚴重的直至開除。
第四章 附則
1、本責任書經酒店總經辦與部門負責人簽字起生效,時間從 2011年 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酒店總經辦與部門負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更改本責任書內容,必須經酒店總經辦研究討論。嚴禁單方面修改條款。
總經辦簽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部門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