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精選5篇)
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 篇1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于文化大繁榮的指導精神,豐富我鄉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制定如下目標責任書:
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科學發展觀指導文化站各項工作;
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切實抓好對黨的現行方針政策的宣傳動員工作;
三、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文化事業年度目標任務;
四、積極舉辦科普知識講座、開展群眾樂于參加的文藝體育活動,使農牧民群眾自我娛樂、自我教育,充分體現文化站的服務功能,完成文化站評估定級工作等;
五、積極協助縣文化局完成西倉鄉的文物普查工作,搜集整理零散文物及寺院文物資料,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六、積極協助縣文化局完成我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每年必須挖掘1—2項(搜集映像資料),并將我鄉的節慶賽事、民俗登記造冊并上報縣文化局;
七、具體指導和督促全鄉及各村的“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為群眾提供電子文獻的閱讀和查閱等服務,要做好設備的管理及維護工作;
八、認真完成“農牧民書屋”的書籍及設備整理歸檔工作,每年開展4次圖書活動月工作,并在我鄉培訓一名農牧民書屋管理員;
九、協助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做好鄉、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上報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十、認真完成縣文化局下達的其他各項任務,積極開展自身業務活動,開展重大文化活動,并做好接待群眾、設備調試維護、書屋登記整理、環境衛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務;
十一、積極協助縣文化局開展“鄉村舞臺”建設及相關活動;
十二、每月向縣文化局上報一期簡報(工作開展情況);
十三、嚴格遵照文化站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西倉鄉人民政府
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西倉鄉文化站
負責人:_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
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 篇2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指示精神,豐富我鎮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制定如下目標責任書。
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文化站各項工作。
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切實抓好對黨的現行方針政策的宣傳動員工作
三、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文化事業發展年度目標任務。
四、制定好本鎮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并抓好落實。
五、積極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每年開展大型活動不少于二次。
六、大力開展執法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清理整頓黃、賭、毒等不良社會現象。
七、加強文化站設施設備管理,確保設施設備有效使用,不收損失。
八、文化站工作人員必須愛崗敬業,扎實工作,不斷提高本職業務水平。
九、注意防火防盜防水防潮防蟲等安全工作,并做好應急方案。
甲方:XX鎮人民政府
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XX鎮文化站
負責人:_____________
201X年XX月XX日
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 篇3
為進一步推進我街辦文化建設工作,全面完成區文化局、文體廣電局、區旅游局,和區委、區人民政府下達給我街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經我街辦黨組研究決定,特制定20xx年度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有計劃,有總結;辦公、生活環境整潔,文件資料齊全,擺放有序。
二、積極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黨和政府關于文化、旅游、新聞出版方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年廣播、板報、標語、會議等形式宣傳不少于六次。
三、能為本街辦黨委、政府開展群眾文化建設和旅游活動出謀劃策,活動策劃方案全年不少于8個,力爭實現本年度組織群眾開展活動5次或5次以上;本年度內發展一支業余文藝表演隊;積極為街辦老年協會等文化社團開展活動服好務。
四、做到對當地各旅游景區資料齊備、管理有序。做好轄區內文化旅游工作的文件資料、信息上報工作。全年至少被區文化局、區旅游局采用一條。積極主動為本街辦黨委、政府挖掘當地文化旅游特色,盤活當地文化旅游產業,力爭以“特色文化推動本地經濟”,打造出當地文化旅游品牌,具備較成熟的產業發展方案。
五、主動配合區級部門組織的“文化文藝三下鄉”(電影、圖書、文藝表演)活動;積極配合區影視藝術放映中心開展電影放映活動;積極配合完成信息共享工程街辦建設任務。
六、做好重大節日的群眾性文化慶祝活動,尤其做好建黨90周年群眾文化活動和春節期間群眾性文化活動。
七、認真做好科普知識講座,全年開展科普知識講座不少于10次,累計培訓群眾不少于1000人。
八、按時參加上級單位組織的會議、學習等活動,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
九、及時優質完成文體廣電局和旅游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十、對轄區內文化經營場所進行監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十一、做好本街辦文物考查、普查工作,做好轄區內文物保護工作,對轄區內重點文物加強保護,及時上報相關信息與資料。
十二、管理好本地文化經營場所,做好行政審批事項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保護工作。
十三、落實文體廣電局安排的常年性工作。
街道辦事處
分管領導:
街辦綜合文化站
責任人: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 篇4
各鄉(鎮)綜合文化站:
為認真貫徹落實文物工作“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鄉(鎮)文物保護工作,明確各鄉(鎮)的文物安全工作職責,預防、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現制定如下管理責任制。
一、安全目標
不出重特大火災事故;不出亡人和群傷事故;不出文物失竊案件;不發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責任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綜合文化站負責人是轄區內文物安全監管責任人,對轄區內文物尤其是文保單位擔負監管責任。
三、安全要求
(一)層層分解落實安全責任制,把文物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一個村、每個文化協管員和相關崗位,防范事故發生。
(二)定期開展文物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及時消除隱患,確保文物及文保單位安全。
(三)健全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建立鄉村文物管理領導小組。
(四)各村文化協管員為文物保護監管員,負責轄區內文物保護和文保單位日常監管工作。
(五)文物點修繕、維修等工程項目,應嚴格依照《文物法》有關規定進行報批。
(六)深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加強主要負責人、安全使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七)建立事故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如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以最快速度逐級上報。
四、獎懲措施
建立考評制度,對綜合文化站落實文物安全目標管理責任進行考評。半年進行責任制落實情況督查,年終進行考評。對責任制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追究責任對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的給予表彰獎勵。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 篇5
為加強我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結合我區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工作的開展,根據《山東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三十四條,《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記錄檔案、標志說明和保管機構工作規范》第二十四條和《濟南市文物保護管理規定》第七條的規定,由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甲方)與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文物安全保護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移動、損毀文物保護標志。如有移動、損毀現象發生,乙方要指認有關責任人,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文物保護法》予以處理;如乙方不能指認責任人,由乙方負責恢復原文物保護標志。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暫定保護范圍內進行與保護文物無關的建設工程,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嚴禁開山采石、建窯取土等危害文物安全的活動,不得進行擾動文化層的活動(距地表30厘米以下)如有特殊需要,需報經區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并取得法定手續后方可進行,未經許可,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或暫定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存放危險物品,進行擾動文化層活動,及其他違反文物法規規定,有損文物安全行為的,除按文物保護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如乙方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經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乙方對使用文物保護單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監督和管理。使用單位或個人負責文物的安全和日常保養及維修,并做好文物安全防火工作,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
四、文物保護單位內如發生盜竊事件,乙方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傳拓碑刻,不得利用文物拍攝電影、電視。如有特殊需要,需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
六、乙方有保護文物的義務,對破壞文物的行為有制止和檢舉的義務。、
七、乙方應遵守文物保護法規規定的其他條款。
八、乙方應遵守本責任書內容,盡責保護文物,并經常與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聯系,匯報文物保護情況。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甲方)將定期對文物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責任書落實情況進行評比、表彰、獎勵,對因疏于職守,造成文物損壞,釀成文物損失的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三年,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