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責任狀范文(精選5篇)
煙花爆竹責任狀范文 篇1
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為預防爆炸、火災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朝陽市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 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堅持控制總量,按銷售許可證指定的地點銷售。
二、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業務。
三、 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配戴胸牌上崗銷售。
四、 銷售攤點嚴禁經營和銷售未貼標識碼的煙花爆竹,不得燃(試)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或有人舉報,除沒收所售無標識的商品外,將吊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五、 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在指定地點設置帳篷進行銷售。并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六、 安監站要加強與當地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檢查。對一證多用或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等非法經營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
七、對不按許可證批準數量儲存的,及未達到上述要求的,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三年內不再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
朱碌科鎮政府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煙花爆竹責任狀范文 篇2
為認真貫徹執行《**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我鎮X年度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貫徹落實,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實現區政府確定的“確保禁放點、銷售點、燃放點的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根據《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會議精神,制定本責任狀。
村(居)要嚴格落實以下工作,確保實現上述工作目標: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村(居)主任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村(居)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鎮政府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居)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職責任務、方法步驟、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確保組織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八個規定動作”落實到位,確保每一項工作任務能落到具體的責任人,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高標準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繼續取得實效。
二、做好宣傳發動。緊緊圍繞“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題,提倡“少燃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當啟動空氣質量預警相應等級時,引導村民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堅持以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為主線,以宣傳安全燃放常識為重點,充分利用村(居)宣傳欄、電子屏幕、廣播等宣傳媒體反復進行法規宣傳,特別是對外來人口、中小學生和特殊人群監護人加強宣傳教育。要在主要居民區及其重點地區和部位設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標語、板報、橫幅,采取發放宣傳材料、入戶宣傳等多種方式,廣泛開展煙花爆竹 “進農戶”活動,使宣傳受教育率必須達到90%以上。
三、做好查處非法。要組織村(居)委成員對違法經營、購買、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舉報力度,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嚴厲查處,并及時依法通過宣傳震懾犯罪,教育群眾。
四、熟悉情況,搞好配合。村(居)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熟悉掌握轄區內禁放點、煙花爆竹銷售點及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情況,主動與駐村(居)單位建立聯動機制,積極協助駐村單位做好禁放點、銷售點及重點地區、重點部位的外圍控制,確保屬地與單位監督看護無縫銜接。
五、合理安排,確保安全。村(居)要組織轄區村(居)民、駐村單位開展經常性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工作,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在元旦、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等重點燃放時段,村(居)主要領導要坐鎮指揮,結合實際,根據本轄區工作重點,組織控制力量(不少于居住人口的5%),堅持村(居)會管整村,小組管片,積極分子管巷、大院的做法,堅決制止非法燃放行為,特別是燃放禮花彈、大二踢腳、內筒型組合煙花等超標準煙花爆竹,有效維護轄區燃放秩序。同時,協助禁放單位做好禁放單位周邊秩序控制工作,切實加強十六類禁放區的控制力度,主要領導要加強對本轄區對本村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并成立應急處置分隊,備足相應的消防和滅火器材,確保應急處置時方法得當,措施有效。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簽訂雙方各一份,報區煙花辦備案一份。
鎮主管領導簽字: 村(居)主要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煙花爆竹責任狀范文 篇3
為做好20xx年我公司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按照《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關規定,為確保公司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特制定本責任書如下:
一、 各項目部要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本項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 各項目負責對本小區開展“禁放場所內禁止存放、燃放煙花爆竹”和依據“十六類禁放點的相關規定的禁放單位內部及其周邊規定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在本項目開展宣傳教育、張貼警示標語,廣泛宣傳消防安全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規定和常識。
三、 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落實本項目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濕阻燃工作,組織好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等。配和相關部門做好本項目煙花爆竹安全檢查工作。
四、 加強對本項目內及其周邊禁放范圍內的巡查看護,落實應急值守制度,嚴防因外圍煙花爆竹燃放而引發本項目火災事故,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落實實名制管理,確保禁放區域的安全
本責任書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
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單位:
(蓋章)
煙花爆竹責任狀范文 篇4
為切實加強全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預防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等通知》精神,結合《大理州煙花爆竹經營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煙花爆竹銷售、儲存、運輸等環節發生的安全事故,特與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
1、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相關標準以及安全生產規范、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經營管理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經營安全管理水平,確保萬無一失。
2、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單位、經營網點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依法承擔經營安全責任。
3、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合法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經營許可證嚴禁轉讓、出租或轉借他人使用!稛熁ū窠洜I(零售)許可證》到期后必須及時到鄉安監辦申請辦理延期換證手續。
4、嚴格執行煙花爆竹銷售配送制度,從合法、指定渠道進貨,合法、誠信經營。嚴禁采購、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永平縣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定點企業:永平縣農資公司)
5、煙花爆竹的道路運輸經公安部門許可,托運人、承運人必須嚴格按照辦理程序,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方能按許可要求運輸煙花爆竹。
6、經營單位必須在許可的地點經營,經營的煙花爆竹種類和存放量嚴格按照許可范圍執行,并按經營要求購置消防器材和設備。
7、嚴格執行煙花爆竹貨物購銷等級管理臺帳制度,加強貨源及銷向監控。
8、認真執行“四專一防”。(專人經營、專庫存放、專柜銷售、專人收貨、有防火設施。)
9、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相應應急救援組織,配齊人員;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10、嚴格執行與批發企業簽訂“回收代儲”協議,嚴格執行代儲制度。
11、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經營安全自檢自查,確保安全經營。
12、認真配合安全生產監查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人民政府
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煙花爆竹責任狀范文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杜絕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我鎮決定與各村(居)委會簽訂X年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狀。
一、責任對象
1、各村(居)委會是發現、制止、報告本轄區內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第一責任單位;
2、各村(居)委會支書、主任是履行本村(居)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的第一責任人;
3、村級安全生產信息聯絡員是履行本村(居)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的直接責任人。
二、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對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排查工作,做到村(居)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室,尤其是做好對閑置廠房、出租房、閑置校舍、無人居住房等場所以及本村(居)與鄰縣(市)、鄰鄉鎮交界處場所的清查摸排工作;
2、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制止并向本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3、積極配合本鄉鎮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4、向所在村(居)群眾積極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常識及相關法規政策;
5、在重大活動、重要節日及其他重要時期,按要求向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報告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情況;
6、及時、如實地向本鄉鎮人民政府報告本村(居)范圍內發生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三、獎懲辦法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本村(居)轄區內未出現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或者發現非法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并報告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工作不力,對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后知情不報,或者被本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查處經調查認定非法違法行為存在7天以上的,依法依規給予有關人員黨政紀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鄉鎮和村(居)委會各留一份。
大高鎮人民政府 村(居)委會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