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家校安全的責任書(精選3篇)
關于家校安全的責任書 篇1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后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采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并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范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于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范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發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關于家校安全的責任書 篇2
為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街道**社區與轄區物業公司簽定防汛安全責任書。
一、防汛工作實行屬地負責制和物業公司負責制。
二、按照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物業公司對所轄區域內的所有防汛工作負總責。
三、物業公司要建立健全防汛組織和責任制,層層簽定防汛安全責任書,按照青春苑社區防汛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項防汛工作。
四、認真落實防汛預案和各項措施,落實五落實責任制。五落實即:落實巡視報警人員、轉移路線、安全地點、搶險隊伍、老弱病殘孕由專人負責提前轉移。物業公司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好本單位的防汛應急預案。在制定、落實各項防汛措施時,要特別注意措施具體,責任到人,操作實用性強。
五、確保不死人,少積水。物業公司要加強對所屬人員和財產雨后巡視檢查力度,制定完善的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確保安全迎汛。
六、物業公司汛前要對所轄區域內涉及的所有防汛工作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排除隱患,不留死角,確保不出問題,特別是應急處置措施、物資儲備、避險轉移措施等內容要重點檢查。
七、堅持汛情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建立、完善安全迎汛三項制度,即:值班查崗制度、雨中巡查制度、雨中雨后汛情報告制度。
八、做好通訊設施的檢查維護工作,確保有線、無線雙路暢通,保證汛情、險情和防汛指揮部命令能夠及時上傳下達。
九、及時做好災情統計和上報工作,上報青春苑社區防汛辦。
十、落實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的儲備、運輸工作。物資必須列出詳細的物資清單,做到有品種、有數量、能調出、用得上。
十一、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a
十二、責任追究:未按**街道**社區20xx年防汛工作意見、本責任書確定的各項措施進行落實,造成人為災害的將逐級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街道**社區(蓋章)
負責人(簽字)
物業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字)
20xx年6月12日
關于家校安全的責任書 篇3
為了加強企業車輛管理,使企業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其具體內容如下: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在車輛運輸途中,正常安全駕駛.
3、出車前必須帶齊有關證件,檢查車輛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告辦公室,及時修理,嚴禁帶病車上路.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安全檢查.完成任務后及時檢查車輛,并向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4、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格服從辦公室調派,不得借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車,不得把車轉借他人.
5、嚴禁酒后駕車,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6、駕駛員酒后駕車被公安交通部門處罰,處罰款由個人支付.駕駛員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擅自駕車外出發生車輛受損、被盜或發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7、車輛在行駛途中遇突發情況,不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給企業及車輛造成損失者,由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償金外的經濟費用,交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8、凡是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定,駕駛員負有責任者,駕駛員本人承擔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全部民事賠償經濟費用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生效,由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______x 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