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7篇)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并擔負起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對于孩子的安全,學校、教師的責任時間為師生在校期間,責任空間為校園內,放學后是家長的責任時間。為了保障學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到校上課,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來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提倡家長親自接送,中低年級的孩子家長必須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要與所委托的接送孩子的人員有書面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明確,保證學生安全。
三、家長要明確孩子上放學的時間,做到按時接送。
早晨到校時間:7:40以后
中午放學時間:11:40,到校時間:12:50以后
下午放學時間:4:25
四、建立學生請假報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時上學,家長須親自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如果學生上學期間,家長因故須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長要親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師是誰來接孩子。
五、為了保障家校的聯系通道,班主任老師已建立了本班的飛信群,請家長要保障手機信息的通暢,換手機號碼要及時通知老師。
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學校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班級: 學生: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2
貴家長: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級就讀,為了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滿,我們特制定本責任書,以期引起家長和學生的重視,與家長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絕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一.在校內:
1.到校后,不到放學時間,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門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給老師請假,寫出請假條,經老師允許后才能外出.
2.課間玩耍時不得推、拉、擁、擠、追逐打鬧,不做不安全的游戲,上、下樓梯要靠右行,否則,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上體育課時,要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訓練,不得私自活動,否則,發生事故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上、下樓梯不能跑、更不能爬在樓梯的扶手上往下滑,否則,發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在校外:
1.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水、不到危險、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騎自行車。
3.有事外出,必須向家長打招呼,不能隨便在外留宿。
4.不購買不衛生的飲食,防止中毒。
5.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保護能力,以防止壞人的引誘和拐騙。以上九條要求每位學生必須做到,否則責任自負,希望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自覺遵守。
本責任書經班主任與家長(監護人)簽字后即告生效,每學年簽訂一次。
為了孩子的安全,為了您家庭的幸福,誠請家長積極配合。謝謝合作!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3
為了搞好我校師生飲食衛生安全,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和師生切身利益,創建和諧、平安校園環境,積極服務學校教育教學中心任務,特擬此責任書,望相關人員嚴格要求自己遵照執行!
1、 食堂、商店營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證上崗。中途患傳染性疾病者,應主動申請,脫離原崗位。
2、 食堂、商店營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工作期間穿工作服。
3、 講究公共衛生,保持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周圍干凈整潔,不亂丟、亂扔、亂倒、不隨地吐痰。
4、 按規定規范合理操作,經常檢查生產設施設備。
5、不用腐爛變質的食品,餐具、炊具經常保持干凈。
6、 食品初加工過程要達衛生要求,熟食要煮熟,生食和熟食要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7、 商店銷售的食品,飲料要有產品質檢合格證、生產日期、生產單位等。
8、 自覺接受各級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定要及時整改。
9、 以上各條,相關人員務必嚴守,若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學校追究其相關責任。
校方領導簽字: 。 責任人簽字:教師:
從業人員: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4
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_____(此處為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臟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于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范,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魯甸縣樂紅中學
20__年3月1日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5
兒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會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做好兒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責任。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重慶市中小學生安全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本學年家長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教育孩子愛護清潔,講究衛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車、吊車,不到危險場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間,嚴禁帶危險物品入校或在校內玩耍;嚴禁在校內做劇烈運動及不安全游戲;嚴禁觸摸校內、班內電器;嚴禁攀登樓梯、窗臺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請假。不準隨意曠課、不隨意出校門,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提前到校,放學后不準擅自留校。
三、節假日期間,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隨意使用電器、煤氣灶等,注意用電、用氣安全;不獨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時間、飲食衛生;不進電腦游戲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錄相,不參與迷信活動。
四、培養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質,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預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購買“三無”、超過保質食品,如發生安全事故,及時送醫院治療,并積極與學校和班主任取得聯系。
“安全無小事”、“警鐘長鳴”,希望家長按照以上規定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們健康成長,同時也希望家長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真正起到監護人的作用。
五、我校幼兒、學前班學生上學、放學時間:5月1日前上課時間為早上8:20,下午放學時間為2:40;5月1日后上課時間為早上8:00,下午放學時間為2:40,希各位家長按時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書簽定后由學校保存。
學校(公章):沿溪鎮坡口小學校
班主任(簽字) :
學生:
家長(簽字) :
二00 年 月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6
根據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同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杜絕安全隱患,現要求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學生住宿管理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提高防范意識,明確防范責任,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拆卸改裝宿舍里的電氣設施,宿舍內設備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電爐、電熱杯、微波爐、熱得快、吹風機、電夾板、電熱寶、電熱水袋、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器、酒精爐、音響、炭火爐等電器設備。
3.禁止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和管制器械。
4.離開宿舍時切斷宿舍電源;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點蠟燭、點蚊香、吸煙。
5.禁止將流動食品帶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牌,自覺抵制淫穢、邪教等非法內容的各種資料。
6.保管好個人物品,不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絕讓陌生人員進入宿舍。
7.宿舍無人時,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宿舍門和箱柜,休息時要插好門栓。
8. 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晚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專業部請假。
9. 自覺維護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服從宿舍工作人員的管理。
10.愛護消防設施、器材,不擅自挪動、拆裝和毀壞消防設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安全檢查,接受有關部門的整改意見。
12.其他有關事宜,自覺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以上幾點,全體住宿學生要認真執行、堅決做到,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認識安全,財產安全等一切損失和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__X
____年__月__日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7
圖書室是進行教學的重要基地,為確保圖書室安全,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使國家財產免遭損失,并優化學校環境,保證教學、科研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責任書。
一、所有在圖書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統一認識,確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遵守圖書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二、圖書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顯、方便取用之處,并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三、經常保持圖書室設備、設施、室內、室外環境清潔衛生。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保持走道暢通。嚴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擋消防安全通道。
四、圖書室應有嚴格的用電管理制度,對進圖書室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嚴禁在圖書室內大聲喧嘩、抽煙﹑吃食物和亂丟果皮。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圖書室。
六、發生事故時,要積極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發生較大險情,應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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