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國土目標責任書(精選3篇)
鄉鎮國土目標責任書 篇1
按照20xx年度市局的工作思路和**鎮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做到保護節約資源,保障支持發展,為**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實現“富民強鎮”提供國土資源保障和服務,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強化村級國土資源管理職責,昆山市國土資源局分局(甲方)與村委會(乙方)特簽訂20xx年度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書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和管理,嚴格落實“五不準”保護措施,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嚴肅性。
二、按時參加分局召開的各類會議和土地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及時了解和掌握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積極宣傳土地法律法規政策,增強村民的土地法制意識,提高村民依法、規范、集約用地的自覺性。
三、建立健全村級土地信訪監察網絡,經常性地開展土地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用地等苗頭性問題,妥善處理土地信訪,涉及重大問題及時通報,無違法用地,無越級上訪,無群眾集體上訪,能配合分局依法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
四、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按照市政府規定的“一表、一圖、一書”審批制度,做好報批手續,并在批準的范圍內進行調整種植。
五、加強農民建房用地管理,嚴格按照**鎮總體規劃要求,依法辦理農戶建房審批手續,協助做好放樣、定位、驗收等工作,無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現象發生。
六、規范土資源的管理,無違法取土行為發生。
七、協助分局做好建設用地報批等階段性、突擊性的工作。
鄉鎮國土目標責任書 篇2
為維護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切實保護耕地,促進鎮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中共亳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文件(亳紀發[20xx]11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
(一)各村(居)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總責,村(居)委會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村(居)委會主任是直接責任人。
(二)節約集約用地,認真組織土地復墾整理置換工作,確保土地復墾和土地置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三)大力推進土地整治,搞好整村推進試點。
(四)全力支持望疃鎮人民政府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工作、完成土地收益。
(五)本年度11月份各村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六)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實行"屬地管理、以村為主、鄉鎮負總責"制度,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并納入村(居)委會任期目標責任制進行管理,確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對轄區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應堅決制止及時上報人民政府,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懲處。在一年內出現兩例(含兩例)以上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行為,村(居)委會未發現、未制止、未上報,被上級部門查出的,給予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免職處理。
(七)積極做好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盡力做到土地信訪案件不出村,維護當地社會和諧穩定。
二、獎懲措施
(一)能夠認真履行目標責任且成績突出的,給予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表彰和獎勵,并與本人工作年終業績考核相掛鉤。
(二)對因工作不力,組織不到位,失職瀆職,不能完成目標,造成基本農田破壞減少的,鄉鎮對村(居)委會各項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年度評優資格。
鄉鎮國土目標責任書 篇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各部門領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心,確保單位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 特與 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責任單位具體履行的責任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各單位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將消防工作納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同時要確定一名領導集體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防火重點單位要健全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安全用火用電及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在本單位范圍內普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體制建設,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3.各單位分管消防的領導要協調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下屬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部署。
二、責任目標
1.實行崗位責任制。各單位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度要上墻公示),并經常經查監督。
2.提高單位員工防火意識和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利用各種途徑向員工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使員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滅火預案及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沒有相應預案必須補齊;防火重點單位要設立義務消防員1-3人。
3.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在抓好本部門定期防火檢查的同時,堅持班前班后消防檢查,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積極組織整改,及時上報。
4.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巡視,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不能拉閘斷電的要有安全措施),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任務,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險情。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5.確保滅火器材足量、到位。妥善保管好本部門配置的消防器材的基礎上根據自身適當實際情況增配滅火器,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它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要做到有專人保管;消防通道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暢通,無雜物堆放。
6.完善消防設施,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損壞、不占用防火間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7.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以防火災。
8.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9.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安全保衛部門申報備案。不經批準,禁止使用和存放。
三、考評與獎懲
1.發現本單位有可能發生引發火災的隱患,要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報告,對上級機關查處的消防隱患提出整改意見,要積極落實整改。
2.凡不能切實履行上述職責發生火災事故的,每一起扣除責任人當月獎金的20%;每被消防局檢查出隱患的,每條隱患扣除責任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隱患逾期未整改或重犯的,加扣除責任單位當月獎金的10%;凡不能履行上述職責的,每條扣除責任單位50元。
3.根據實際需要,消防安全責任書將做進一步修改或補充。
責任單位:責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