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館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體育場館安全責任書 篇1
根據教育局指示規定,長春市朝陽學校為長春市籃協指定的訓練基地,免費為長春市籃協提供訓練場館。訓練時間為每周一、三、五、日晚5點--7點。管理方式完全由籃協具體參與人負責,在晚訓期間的安全與環境衛生管理,完全由籃協具體負責,在此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衛生問題由籃協具體處理協調。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由于使用方允許家長進入,所以體育館內禁止任何人在場館內吸煙。使用方訓練責任人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加強安全防范巡視。
二、認真履行體育館的清場工作(訓練后檢查館內有無煙蒂、有無人員停留),電源的切斷、門窗的關鎖工作是否到位。
三、嚴格履行禁明火的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取暖器,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
四、妥善保管好室內所有消防設施、體育器材,不擅自拆除、不得擅自轉借。
五、禁止在體育館內亂堆亂放。
六、禁止在通道口擺放雜物。
七、嚴格履行環境衛生工作。
八、如使用方出現工作失職,管理不得力,造成失竊、火災及其它責任事故的,由使用方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體育場館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保證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使體藝館各項活動順利進行,明確安全工作責任,防止和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 校園物業管理中心代表學校對體藝館進行日常管理,主要負責體藝館日常清潔衛生;館內設備、各種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平時的防盜、防火工作;各部門使用體藝館場地的協調工作。
第二條 體藝館內大型活動(進館人數300人及以上)主辦單位須自行向校保衛處備案,并在活動舉辦前向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向學生講明注意事項。
第三條 活動時間內體藝館內發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由活動主持(主辦)單位、牽頭單位負責,各單位使用體藝館時必須有專人在場(或由活動主辦單位自行請保衛處協助)協調作好消防安全及保衛工作。
第四條 活動過程中需使用體藝館設備及物品的,由活動現場負責教師到指定地點辦理借用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借用設備所需的電池等低值易耗品由使用單位負責購買,在使用過程中因設備損壞或設備遺失造成的損失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賠償。
第五條 體藝館內音控、燈控設備由后勤集團校園物業管理中心指定專人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相關設備,以保證各種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六條 使用單位至少應提前2天將會議議程或演出節目單及各種伴奏帶交到音控室管理人員處,并指定專人配合管理人員制作、播放演出伴奏帶,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節目單及伴奏帶所帶來的后果由主辦單位自行負責。
申明:我部門在使用體藝館前已閱讀此安全責任書,對以上條款無異議。
體育場館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保障中小學生、幼兒安全,減少因汛期災害導致的中小學安全事故,切實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根據青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幼兒園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教管辦與各學校(園)簽訂《xx鎮汛期中小學幼兒園防汛搶險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各學校、幼兒園要高度重視汛期中小學安全工作抓緊抓好汛期安全工作,堅決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與班主任、任課老師簽訂責任狀,明確責任,實行包保。
二、立即開展校舍安全拉網式排查工作。汛期組織對校舍安全全面排查,對未整改完畢的安全隱患,抓緊時間整改到位;對暫時無法整改 安全隱患的校舍, 一律停止使用,并張貼警示標志,嚴禁師生靠近。
三、切實做好學生上下學安全保障工作。強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多種形式進行防溺水、防雷電、防汛、防暑、防倒塌、防交通事故等警示教育。同時對家長進行預防溺水教育宣傳。
四、 落實搶險隊伍、車輛及必要的防汛物資。有校車的學校要做好校車的防汛工作。
五、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實行24小時汛期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災情,及時上呈下達,服從上級調度,確保安全度汛。
xx鎮教管辦 學校(蓋章):
簽名: 校長簽名(簽字):
xx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