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二手房屋贈與協議(精選3篇)
城市二手房屋贈與協議 篇1
贈與人:
住所:
電話:
證件號碼:
受贈人:
住所:
電話:
證件號碼:
見證人:
住所:
電話:
證件號碼:
贈與人與受贈人關系:
第一條 贈與的標的
贈與人自愿將其所有的房屋贈與給受贈人,受贈人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2、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
3、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4、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為: 。
5、該房屋有無他項權利: 。(是否出租、抵押、質押)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 贈與目的
贈與人因受贈人無力獨自承擔購房費用,又因其為贈與人獨子,為受贈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夠和睦,更好地對贈與人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購買上述房屋,并附義務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和分割之前有權利撤銷贈與。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贈與人與受贈人及其配偶、子女對該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2、受贈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對該房屋進行抵押、出租、轉賣或變賣,也不得將該房屋再贈與他人,包括受贈人的配偶及子女。該房屋為贈與人對受贈人個人的贈與,不得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關于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后,該房屋今后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
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
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為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的贍養義務,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為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為能力、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除受贈人之外的其他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并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費的。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愿申請 為其進行見證,并系自愿簽訂。本合同壹式 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贈與人(簽章)
見證人(簽章)
受贈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四至范圍
城市二手房屋贈與協議 篇2
甲方(贈與人):
證件號碼: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贈人):
證件號碼:
住所:
聯系方式:
共有人:
證件號碼:
住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系 關系,甲方自愿將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的房屋一套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二、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同時,甲方承諾所贈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將來此房產所涉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聲明該贈與的房屋只歸乙方個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狀態影響。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贈與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購房合同、交款手續,房屋產權證及鑰匙等),由 方于 年 月 日到 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相關稅費由 方承擔。
五、乙方受贈房屋須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資經營行為,并遵守公認的道德規范,否則甲方有依法收回贈與物的權利。
六、乙方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情形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銷該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所需,可以將本協議于 (時間)到 公證處公證。
十、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證處留存壹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壹份,各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共有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公證意見:
經辦人:
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城市二手房屋贈與協議 篇3
甲方(贈與人):,男,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女,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
甲方與乙方于20xx年x月x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為了保持家庭和睦,增進夫妻之間的感情與信任,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甲方自愿將其名下所有的位于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給
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贈與不附加任何條件,贈與完成后該房產為乙方個人財產。
第二條:房產狀況
1、該房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合計 平方米,產權證號
為:;
2、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3、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承諾此贈與協議不可撤銷,此房產在未辦理過戶之前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第五條:在本房產符合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因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而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