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法股東股份贈與合同(通用3篇)
企業合法股東股份贈與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簽訂。
第一條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贈與條件
1、為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為公司提供如下服務:
2、乙方為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占公司股權總額______%的股權贈與乙方,但所贈與的股權累計最多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
3、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贈與程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______年,自屆滿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并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征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于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并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上述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六條股權贈與的法律后果1、股權贈與完成后,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費用的負擔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違約責任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余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法股東股份贈與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 聯系:
住址: 住 址:
第一條合伙宗旨:甲乙雙方合伙人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地址: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 。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 。
(二)因合伙企業資金需求具有階段性特點,為避免資金閑置,提高資金利用率,甲乙雙方應在資金需求三日內將所需資金匯入指定賬戶。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佰萬元)。合伙期間甲乙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每月公布合伙開支情況,雙方出資存入設立獨立賬戶(賬號: ,賬戶名: ,開戶行: )該賬戶由甲方管理。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甲乙雙方合伙經營本協議餐飲項目,如有盈利自本協議簽訂后一年按出資比例進行分紅,并在獨立賬戶中預留盈利額 %用于合伙經營需要。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乙方對合伙事務享有參與權;
(二)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在合伙過程中對合伙重大事項出現分歧時,甲方享有決定權。其權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負責餐飲公司的人員招聘。
(三)以下合伙事務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改變企業的名稱;
2.改變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擔保;
6.聘請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四)甲方作為本合伙的負責人,全權處理合伙前期籌備及經營活動,基于公平原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從投資款中每月支付不低于 元作為報酬。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按出資比例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甲方合伙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 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如逾期三日仍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依據應繳納的出資額日 %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十日(含三十日)仍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按照合伙協議中認繳的全部出資額 %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本合伙協議經營地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企業合法股東股份贈與合同 篇3
第____屆第____次股東會決議(關于股權轉讓方面)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參加人員: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記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到會股東____方,實際到會股東_____人,代表額數100%,會議以當面方式通知股東到會參加會議。全體股東經過討論,會議通過以下決議:
一、同意轉讓方_______將其在上海abc有限責任公司_____%的股份轉讓給受讓方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報工商機關,有關各方各執一份。
四、本決議經到會股東簽字(蓋章)后生效。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