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贈與物的義務(精選3篇)
交付贈與物的義務 篇1
贈與人有以下義務:
1.交付贈與物的義務。贈與人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將贈與物交付受贈人并轉移所有權。
盡管在一般情況下,贈與人可以在交付贈與物之前撤銷贈與,但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并且受贈人還可以要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2.擔保贈與物瑕疵的義務。贈與人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
一方面,贈與物有瑕疵的,贈與人有義務如實告知受贈人;另一方面,贈與人保證贈與物無瑕疵的,就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如果由此造成受贈人損失,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贈與可以附義務。
第二項規定,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合同一般是贈與人單方履行將自己的合法財產送給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不承擔義務而只享有獲得受贈財物的權利。
附義務的贈與,也稱附負擔的贈與,是指以受贈人對贈與人或者第三人為一定給付為條件的贈與,也即使受贈人接受贈與后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
附義務的贈與不同于一般的贈與,而屬一種特殊的贈與。
附有義務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贈與受贈人,是附有條件的,受贈人在接受贈與人贈與的財產后,必須依法履行贈與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是因為財產的贈與是在受贈接受贈與合同中所附加的義務,贈與合同才成立,而這部分附加的義務成為贈與合同中的必備條款,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附義務的贈與,受贈人必須承擔義務,如果贈與人所附的不是受贈與人承擔的義務,而是為達到某一結果或目的的贈與,則不是附義務的贈與。
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贈與,受贈人僅享有取得贈與財產的權利,不承擔任何義務。
而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承擔一定的義務。
2.附義務的贈與,其所附義務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贈與財產的價值。
3.一般情況下,在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后,才發生受贈人義務的履行問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也無不可。
4.贈與所附義務,可以約定向贈與人履行,也可以約定向第三人履行,還可以約定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履行。
5.履行贈與所負的義務,依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
6.贈與所附義務,是贈與合同的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獨立合同。
附義務的贈與的效力
1.受贈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人向受贈人給付贈與財產后,受贈人應依約履行其義務。
受贈人不履行的,贈與人有權要求受贈人履行義務或者撤銷贈與。
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受贈人應將取得的贈與財產返還贈與人。
對于受贈人應依約履行贈與所負義務,一些國家和我國臺灣地區均有規定。
如德國規定,為有附負擔的贈與的人,如已給付,得請求履行其負擔。
受贈人不履行負擔者,以應將贈與物用于履行負擔為限,贈與人得依關于返還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依雙方契約規定的解除權的要件,返還贈與物。
再如我國臺灣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2.受贈人僅在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
贈與本為無償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贈人獲益。
所附義務如果超出贈與財產的價值,則使受贈人蒙受不利,也與贈與的本旨不相符合。
因而如果贈與的財產不足以抵償其所附義務的,受贈人僅就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贈與所附義務超過贈與財產的價值,受贈人對超過贈與財產價值部分的義務沒有履行的任。
對于受贈人履行義務的限度,德國、我國臺灣也有所規定。
因權利的瑕疵或贈與物的瑕疵,致贈與的價值明顯不足抵充因履行負擔所需的費用者,在因瑕疵而生的不足額獲得補償前,受贈人得拒絕履行負擔。
受贈人不知有瑕疵而履行負擔者,以受贈人因履行負擔而支出的費用超過有瑕疵的贈與物的價值為限,受贈人得向贈與人請求償還其費用。
我國臺灣規定,附有負擔之贈與,其贈與不足償其負擔者,受贈人僅于贈與之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負擔之責任。
3.在附義務的贈與中,贈與的財產如有瑕疵,贈與人在贈與所附義務的限度內,應當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瑕疵擔保責任。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
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三點行為性質:
1、雙方行為。
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諾成行為。
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3、無償行為。
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民法理論上,依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將合同區分為諾成性合同和實踐性合同,其中前者是合同的常態,如買賣、租賃、承攬、委托等典型合同均為諾成性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與之相反,借貸、寄存合同在大陸法系國家如法國、德國民法典中被規定為實踐性合同,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交付標的物,合同才成立。
那么,贈與合同究竟為諾成性合同還是實踐合同呢?一種觀點是從保護贈與人利益角度出發,認為由于贈與合同的無償性,若規定其為諾成性合同,則贈與人一旦承諾,受贈人即可要求交付,并得強制履行,這對贈與人不公平,故應將贈與合同定為實踐性合同。
另一種觀點是從保護受贈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認為贈與的合意達成以后,受贈人通常要為接受贈與而做出必要的準備,支付一定的費用,若贈與人承諾之后可以不交付標的物,受贈人會受到損失,這對受贈人不公平,故贈與合同宜規定為諾成性合同。
有學者認為,贈與合同應為諾成性合同。
理由是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依據這一規定可以認定我國法律將贈與合同規定為諾成性合同,因為該條款賦予贈與人撤銷權,而撤銷權作為形成權,它須以一個已經成立的法律關系為前提,只有在贈與合同成立即贈與法律關系形成以后,才會產生“撤銷”的問題。
因此,法律賦予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有撤銷權,是以法律承認此時贈與合同關系已經成立為前提的。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該規定在保護受贈人利益的同時,兼顧了對贈與人利益的維護,賦予贈與人撤銷權。
另外一點是在行使條件上的限制。
行使對象僅限于一般贈與合同,不屬于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書面的贈與合同。
所謂道德義務是指依一般社會觀念,符合社會倫理道德準則而承擔的義務。
有時,為了協調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微妙關系,使法律之規定能夠符合一般社會倫理道德準則,法律將某些道德上的義務視為法律義務,即道德義務法律化。
就該種贈與而言,贈與人在為給付前已收到了道德上的對待給付,故不得任意撤銷。
此為各國民事法律的共同準則,如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社會公益贈與,這樣很不利于倡導扶貧濟困的社會道德風尚,甚至方便了欺世盜名,而與贈與本身的價值和社會目的相悖。
我國法律將道德義務延伸到社會公益性的贈與合同中,體現了對贈與的道德風尚的肯定與倡導。
另外,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和書面贈與合同也不得任意撤銷,主要考慮到贈與人若采取這樣兩種方式與受贈人訂立贈與合同,則應當已經考慮周詳,若再授予贈與人以任意撤銷權,既有失合同的嚴肅性,也使受贈人處于明顯不利地位,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書面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這一點為立法的不足之處,還應當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
交付贈與物的義務 篇2
關于贈與的合同模板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贈與的合同模板,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關于贈與的合同模板1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_________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_________(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關于贈與的合同模板2 企業類贈與合同甲方(贈與方):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 (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民法典》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所在地等);
1.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
2.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
3.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4.乙方應于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5.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關于贈與的合同模板3
1.格式 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215;(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215;(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215;(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215;(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215;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215;(簽字、蓋章) 乙方:215;(簽字、蓋章) 年215;月215;日
2.說明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方將自己所有的物品、現金或者某種權利贈送給他人的行為。贈與合同通常是單務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贈與方負有將贈與物交給受贈人的義務而不享有任何權利;受贈方享有領取贈與物的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贈與也可以附條件,即贈與一方要求受贈方履行某種義務,受贈方不履行義務贈與方有權撤銷贈與。但這種條件一般是與贈與人的利益無關的條件,而不是要求有償地贈送。如果將某種物送給他人并要求給付一定的金錢就不是贈與關系。因此,附條件的贈與仍然是單務行為。簽訂贈與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贈與標的必須是贈與人所有的或者贈與人有權處理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贈與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贈與標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貨幣(包括外國貨幣),也可以是有價證券、某種權利。例如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權贈與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將房屋贈與他人等。
(2)權利轉移涉及到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在合同中訂立清楚。例如,贈與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沒有辦理手續的,其轉讓無效。
(3)合同中要寫清楚贈與人有權處理贈與財產的證明文件,確保贈與行為的合法有效。
交付贈與物的義務 篇3
甲方(遺贈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_________元,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_________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_________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說明:
遺贈協議是指遺贈人與受贈人達成的在遺贈人死亡后將其財產贈送給受贈人,受贈人負責遺贈人生前生活費用或者其他附帶條件的協議。遺贈協議是雙務的,它是公民生前處理自己財產的行為。通常用于無生活來源的人與社會組織之間的互助扶養關系。簽訂遺贈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贈協議的標的物必須是遺贈人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遺贈人不能把不屬于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2)遺贈人有負責遺贈財產完好的義務。要明確終止、變更協議的條件。
(3)合同中要寫清楚遺贈人有權處理財產的證明文件,確保遺贈行為的合法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