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協議(精選3篇)
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協議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鐵路集裝箱運輸管理,發展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加速鐵路集裝箱周轉,保證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安全,經甲方與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甲方應提供狀態良好的鐵路集裝箱空箱供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前必須檢查箱體狀態,發現箱體狀態不良時,甲方應予以更換。
對到達的鐵路集裝箱甲方應及時發出催領通知,并在貨票(丁聯)內記明通知方法和時間,必要時應再次催領。
2、乙方應由專人負責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業務,并配備固定的能夠保證集裝箱運輸安全的專用車輛。
3、乙方受托運人(收貨人)委托辦理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業務時,必須與托運人(收貨人)簽訂委托書,承擔托運人(收貨人)相應責任,未簽訂委托書的不得辦理門到門運輸業務,委托書在辦理托運(領取)時向車站提交。
4、乙方應確保門到門運輸集裝箱在門到門運輸途中的安全,做到愛箱愛貨。
5、乙方對門到門運輸的發送集裝箱內所裝貨物真實性負責,甲方對乙方門到門運輸的集裝箱貨物品名有疑問時,有權要求乙方開箱檢查,乙方應主動開箱配合檢查。
6、甲乙雙方應加強對集裝箱的交接檢查,責任劃分為交接前由交方負責,交接后由接方負責。
7、發送的集裝箱應于甲方指定的進站日期當日進站完畢。到達集裝箱應于甲方發出催領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內領取集裝箱貨物,并于領取的當日內將箱內貨物掏完或將集裝箱搬出。
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的鐵路集裝箱,應于領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的鐵路集裝箱應于領取的3日內送回。
二、保證金管理
8、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前,將保證金人民幣 伍 (大寫)萬元(保證金按照辦理量確定,一次性辦理的3萬元/TEU;長期辦理的,按照旬辦理箱數確定,上限50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專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鐵路集裝箱損壞、丟失的賠償。保證金按預付款管理。
9、保證金因發生賠償而不足時,乙方應于結算之日起兩日內不足差額。雙方互不清算利息,終止協議后保證金退還乙方。
三、違約處罰
10、集裝箱貨物(含空自備箱)在車站存放超過免費暫存期限,甲方按規定核收貨物暫存費。鐵路箱超過免費使用期限,自超過之日起核收集裝箱延期使用費。
11、利用到達集裝箱裝運發送貨物,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裝箱進站的,返回的集裝箱按空箱接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2、甲方發現乙方有集裝箱超重、夾帶違禁品、危險品、匿報品名、裝載狀態不良危及集裝箱箱體及運輸安全等情況時,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并處以5000元/箱的罰款。
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集裝箱破損或丟失,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賠償費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協議的終止
14、乙方發生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①偽造具備門到門運輸條件的;
②未按規定支付保證金的;
③發生集裝箱匿報品名裝運貨物的;
④發生路風事件和社會投訴較多的;
⑤發生集裝箱超載情節嚴重的;
⑥惡意修改箱號及相關標志標記的;
⑦門到門運輸業務轉包給其他單位(公司、個人);
⑧發生鐵路箱責任被盜、丟失的;
⑨其它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
五、
15、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協議有關規定,如違反上述協議,雙方終止協議。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期滿后雙方無異議時,協議續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鐵路集裝箱運輸管理,發展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加速鐵路集裝箱周轉,保證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安全,經甲方與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甲方應提供狀態良好的鐵路集裝箱空箱供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前必須檢查箱體狀態,發現箱體狀態不良時,甲方應予以更換。
對到達的鐵路集裝箱甲方應及時發出催領通知,并在貨票(丁聯)內記明通知方法和時間,必要時應再次催領。
2.乙方應由專人負責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業務,并配備固定的能夠保證集裝箱運輸安全的專用車輛。
3.乙方受托運人(收貨人)委托辦理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業務時,必須與托運人(收貨人)簽訂委托書,承擔托運人(收貨人)相應責任,未簽訂委托書的不得辦理門到門運輸業務,委托書在辦理托運(領取)時向車站提交。
4.乙方應確保門到門運輸集裝箱在門到門運輸途中的安全,做到愛箱愛貨。
5.乙方對門到門運輸的發送集裝箱內所裝貨物真實性負責,甲方對乙方門到門運輸的集裝箱貨物品名有疑問時,有權要求乙方開箱檢查,乙方應主動開箱配合檢查。
6.甲乙雙方應加強對集裝箱的交接檢查,責任劃分為交接前由交方負責,交接后由接方負責。
7.發送的集裝箱應于甲方指定的進站日期當日進站完畢。到達集裝箱應于甲方發出催領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內領取集裝箱貨物,并于領取的當日內將箱內貨物掏完或將集裝箱搬出。
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的鐵路集裝箱,應于領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的鐵路集裝箱應于領取的3日內送回。
二、保證金管理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前,將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專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鐵路集裝箱損壞、丟失的賠償。保證金按預付款管理。
2.保證金因發生賠償而不足時,乙方應于結算之日起兩日內補足差額。雙方互不清算利息,終止協議后保證金退還乙方。
三、違約處罰
1.集裝箱貨物(含空自備箱)在車站存放超過免費暫存期限,甲方按規定核收貨物暫存費。鐵路箱超過免費使用期限,自超過之日起核收集裝箱延期使用費。
2.利用到達集裝箱裝運發送貨物,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裝箱進站的,返回的集裝箱按空箱接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發現乙方有集裝箱超重、夾帶違禁品、危險品、匿報品名、裝載狀態不良危及集裝箱箱體及運輸安全等情況時,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并處以_______元/箱的罰款。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集裝箱破損或丟失,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賠償費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協議的終止
1.乙方發生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①偽造具備門到門運輸條件的;
②未按規定支付保證金的;
③發生集裝箱匿報品名裝運貨物的;
④發生路風事件和社會投訴較多的;
⑤發生集裝箱超載情節嚴重的;
⑥惡意修改箱號及相關標志標記的;
⑦門到門運輸業務轉包給其他單位(公司、個人);
⑧發生鐵路箱責任被盜、丟失的;
⑨其它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
五、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協議有關規定,如違反上述協議,雙方終止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滿后雙方無異議時,協議續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協議 篇3
合 同 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
電 傳:________電 傳: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買方購進,由賣方出售下列商品,訂立本合同:
1. 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 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嘜 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_______到期。
10.裝運單據:賣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
報通知買方。
12.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質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質不佳所造成的質量不符部份。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名的、并經賣方認可公證行的檢驗報告。有關質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其他有關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15.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自本合同簽訂后,以前有關本批交易的函電均作為無效。
16.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