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精選16篇)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成品油公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
第一條成品油范疇
本協(xié)議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
第二條運輸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即從20--年6月1日起至20--年5月31日止。
第三條成品油運輸數(shù)量
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lián)廠油庫購進油品數(shù)量為運輸數(shù)量。
第四條成品油起運和到達地點
起運地點: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lián)廠油庫。
到達地點:南丹大廠油庫、銅坑礦廠、車河礦廠。其運距按90公里計算。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保證油品質量,確保油品按質按量安全運達目的地。
第六條油品裝、卸責任和辦法
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成品油裝、卸的操作規(guī)程。油品運達目的地后,甲方必須安排人員接卸,乙方承運人員要積極配合卸油,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沒有進行接卸油品的,雙方應該就當時情況作書面記錄。如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接卸油品,否則視為責任方違約。
第七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含押運員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按運價80.00元/噸公里計算運費。
運費結算方式:每月底結算一次,由乙方將上月運輸量列出清單并開具運輸收費發(fā)票交甲方審核,5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將運費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購計劃,按時、按質、按量把油品運輸?shù)侥康牡亍S推菲疬\后,甲方需要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的要求。但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乙方相應的運雜費。
2、義務:甲方向乙方提供運輸計劃時,應提前2天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現(xiàn)有最小噸位的油罐車為一批量。否則,乙方將按實際出車的可載重噸位收取運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費。如果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每日收取該次運費額的1 %作為滯納金。
2、義務:完成甲方采購的成品油運輸任務,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油品運輸?shù)街付ǖ攸c,并積極配合有關人員做好油品接卸工作。提供運輸車輛的型號、容積、重載量等信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征得乙方同意將油品交給第三方運輸,則應按第三方承運量的運費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不按協(xié)議約定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甲方延誤1天按應付運費額的1%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3、未按乙方提供車輛最小載重量提供貨源的,甲方應支付不足噸位部分的運費。
二、乙方責任:
1、不能按時送達,造成甲方耽誤生產(chǎn)的,按時間償付給甲方違約金每小時100.00元。如遇特殊原因如車禍、途中車壞、封路等除外。
2、將承運油品倒賣,除按所倒賣價值雙倍償還甲方外,甲方有權終止運輸協(xié)議。
3、因運輸容器不清潔而影響油品質量,應賠償相應損失。
4、成品油裝車出庫后在規(guī)定以外造成的損失(包括交通事故損失、運輸短少),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油品短少、變質、污染、損失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油品本身的自然屬性;
合理損耗;甲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發(fā)生爭議時,協(xié)議雙方應該以協(xié)商為主,協(xié)商不成時,向轄區(qū)內(nèi)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2
(一)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特點
公路貨物運輸是汽車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明確相互權利關系的協(xié)議,公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運合同的特點外,還有下列幾個特點。
第一,承運人必須是經(jīng)過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持有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國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對運輸工具、司機進行管理,明確職責,以確保貨物運輸?shù)陌踩?/p>
第二,具有門到門的優(yōu)勢和特點。公路汽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是全程運輸合同,即交由公路承運人通過不同的運輸工具一次完成運輸?shù)娜^程。
第三,承運人的許多義務是強制性的,如定期檢修車輛,確保車輛處于適運狀態(tài);運費的計算和收取必須按照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不得亂收費等。
(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賠償金的一般處理原則
承運方的主要違約責任
①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
②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
第一,不可抗力;第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第三,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無法從外部發(fā)現(xiàn))。第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nèi)裝貨物短缺、變質。第五,托運方的過錯;第六,有押運人且不屬于承運方責任的;第七,其他經(jīng)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③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guī)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規(guī)定處理。
④貨物賠償價格,按實際損失價格賠償。如貨物部分損失,應按損壞貨物所減低的金額或按修理費用賠償。賠償費用應專賬支付,不得在運費內(nèi)扣抵。
托運人的違約主要責任
①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貨物,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②由于托運人發(fā)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
T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guī)定的行為;
T錯報笨重貨物重量;
T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guī)定制作標志。
③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guī)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
④由于托運方責任給承運部門造成損失,或因捏報而造成他人生命財產(chǎn)損失時,除由托運方負責賠償外,必要時應交有關部門處理。
⑤托運方對承運方的賠償要求,凡起運前發(fā)現(xiàn)而要求賠償?shù)模善疬\車站負責處理,其他由到達站負責處理。但行車肇事所引起的貨運事故,應由事故發(fā)生地的就近車站,會同當?shù)乇O(jiān)理部門和有關單位作出現(xiàn)場記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⑥要求賠償有效期限,從貨物開票之日起,不得超過6個月。從提出賠償要求之起,責任人承擔應在2個月內(nèi)作出處理。
收貨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
①收貨人逾期領取貨物要承擔貨物的倉儲保管費;
②收貨人應當補交托運人未交或者少交的運費,遲交的要承擔滯納金;
③因收貨人的取貨行為而造成公路承運人其他財產(chǎn)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違約金和賠償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賠償金。但違約金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并在明確責任的次日起10日內(nèi)償付。逾期支付按日支付滯納金。貨物滅失、短少的,應按此部分貨物價值賠償;貨物變質、污染、損壞按照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者修理費賠償。賠償價格應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算。
(三)簽訂公路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恰當選擇公路汽車貨物運輸?shù)念悇e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3
托運方(甲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運方(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jù)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每次發(fā)貨時與乙方應簽訂貨物托運協(xié)議書,寫明貨物名稱、數(shù)量和重量、運費和保價、送貨地點及到貨期限。甲方負責向乙方移交甲方的送貨單及相關資料。
二、 乙方保證能提供足夠的運輸能力,以保證甲方貨物完整、按時正確地交給甲方所指定收貨單位。
三、 甲方托運貨物時不得夾帶危險品和禁運物品,如夾帶混裝上車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四、 乙方在運輸時必須保證甲方貨物完整、清潔。如貨物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或到達收貨單位后發(fā)現(xiàn)污染、包裝破損、受潮、少數(shù)等,乙方將做出賠償。
五、 甲方同意乙方成為甲方貨物運輸?shù)闹饕羞\單位,將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并簽訂運輸合同。
六、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應按甲方要求將委托貨物及時進倉庫,一次托運,及時發(fā)貨。
七、 甲方須在貨物到貨后當月付給乙方運費,即運費月結。
八、 合同簽訂后,雙方均應認真執(zhí)行,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對方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如有疑異在簽訂協(xié)議書時再議。
九、 本合同簽約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guī),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nèi)容,以出貨時甲方發(fā)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qū)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tǒng)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yǎng)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yè)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fā)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nèi)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diào)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diào)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nèi)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shù)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xù),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jīng)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fā)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xiàn)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shù)毓步煌ú块T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xiàn)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x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xié)調(diào)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fā)票或收據(jù)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jīng)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xié)助卸貨,并在場監(jiān)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xiàn)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xiàn)簽收單單據(jù)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nèi),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xiàn)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lián)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zhí)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qū)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zhí)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nèi)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期間內(nèi)按合同約定價格執(zhí)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jù)(簽收單,回執(zhí)、各項票據(jù)、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nèi)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tǒng)一的《內(nèi)陸河運輸統(tǒng)一發(fā)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fā)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jié)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tǒng)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nèi)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jù)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shù)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jīng)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chǎn)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chǎn)生的費用及其它經(jīng)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jīng)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xiàn)此種情況
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xié)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 ,具體明細內(nèi)容以托運單據(jù)記載為準托運單據(jù)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路線
乙方根據(jù)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甲方嚴格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到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fā)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lián)系人、收貨聯(lián)系電話)或取消發(fā)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xié)議合作期限內(nèi),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zhí)行。
3、在雙方協(xié)議合作期限內(nèi),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fā)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否則因發(fā)運手續(xù)不合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協(xié)調(diào)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按照批準的經(jīng)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yè)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shù)倪\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yè)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diào)度和組織工作關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提貨手續(xù)時應清點品種及數(shù)量,如發(fā)現(xiàn)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重視物流流服務,應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住處反饋給甲方;若發(fā)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fā)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xié)調(diào)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到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nèi)容不得涂改,如有涂忙亂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貨物,否則,乙方應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fā)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zhí)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于發(fā)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guī)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范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xiàn)承保范圍內(nèi)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時之內(nèi)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并應及時將出驗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向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nèi),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jīng)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xiàn)承保范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chǎn)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xiàn)貨物損壞客戶拒收的,乙方需在15工作日內(nèi)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fā)生事故后,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zhí)行。加急發(fā)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jù)上月發(fā)運記錄統(tǒng)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jīng)乙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fā)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fā)票后,15個工作日內(nèi)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fā)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zhí)聯(lián),按發(fā)運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后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后3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________萬元。
2、對于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起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余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yè)務經(jīng)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漏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經(jīng)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yè)顧問,并要求其承擔擔保密責任的;
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條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fā)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熟知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nèi),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本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對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起。至秘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guī)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guī)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guī)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guī)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物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 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diào)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若運輸指令下達后,乙方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diào)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diào)度車輛發(fā)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或引起客戶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起碼到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并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的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法見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目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引給甲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xié)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xù)一年或數(shù)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則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xiàn)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xiàn)時;
2.2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于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于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nèi)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jù)破產(chǎn)法提出破產(chǎn)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告裁定破產(chǎn),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出任何轉讓、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fā)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產(chǎn)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 其它
1、本合同經(jīng)雙方蓋章及權代表簽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市場變化和合同雙方協(xié)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經(jīng)雙方簽字后生效。
5、如果任何進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zhí)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zhí)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任):
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托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qū)內(nèi)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nèi)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guī)則條款。
一、 甲方貨物為一臺”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后,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 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 14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后,經(jīng)清點完畢后,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 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xiàn)場,并協(xié)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扎固定牢靠。若發(fā)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 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xiàn)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shù)量安排。如發(fā)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xié)調(diào)、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后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合理使用設備搬運費用,安全順利完成設備搬運工作,經(jīng)甲、乙方認真磋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甲方原則同意成品倉、干燥筒、配料器、粉料罐、等設備(共_________件)交由乙方承運搬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吊、運_____應3日內(nèi)進入甲方指定場地,乙方吊車進場后所有設備的吊卸工作由乙方承擔。
4、乙方裝貨拉出拆卸現(xiàn)場之后保證在_________天之內(nèi)運至甲方卸貨工地。
5、甲方總共給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去程過路過橋等途中所需資金。
6、甲方不負擔乙方司機食宿及乙方_____維修費。
7、甲方提供《裝貨清單》,乙方按裝貨清單拉運。乙方必須選用合適的吊車、板車及貨車,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線運輸,以確保吊卸、運輸過程中的設備安全。如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路線、速度行駛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根據(jù)實際損壞估價,乙方來賠償。
8、吊車、板車及貨車費用與支付
(1)乙方承擔人員、運輸費用總和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所有吊、運_____進入場地后,甲方預付_________元整(以支付),作為啟動資金,等所有板車、貨車(包括其它承運單位_____)裝完貨后,甲方再付_________元整,剩余的_________元整待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一次付清。
(3)其他說明:乙方將甲方的設備拉往目的地并安全卸貨后,甲方接貨人員出具運輸完工證明,據(jù)此作為最后結算依據(jù)。
9、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方另外商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合同支付完畢后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8
甲方(托運單位): 編 號:
乙方(承運單位): 簽訂地址: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調(diào),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乙方負責將甲方的鋼材從市場運抵王莊工地(收貨單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華南公司物資部)。
二、運吊費單價:20(含稅)元∕噸,數(shù)量60噸,具體承運物資清單及重量傳真確認或乙方簽收。(一次不足60噸按60噸算,一次以上每次補貼吊費200元)。
三、如在途中出現(xiàn)貨物損壞、丟失、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貨物每差一頓按市場價賠款。
四、運輸途中貨物超載、超限、損壞、車輛手續(xù)不齊全及駕駛員原因造成罰款、卸貨、或者送貨延遲,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負責,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五、要求提貨時不得有以下情況發(fā)生:如彎曲變形、嚴重生銹、裂痕、凹凸不平等,如遇此情況司機不能自行定奪,請致電我公司,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運輸方負責。
六、司機在倉庫提貨時需注意,車上所裝貨物數(shù)量與提貨單是否一致,對大規(guī)格的貨物必須進行抽點,如有差異,請致電我公司,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運輸方負責。
七、貨物安全運抵卸貨地,收貨人驗收無誤后應在簽單上簽字蓋章。乙方在每月十五號將驗收單交給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開具正規(guī)運輸發(fā)票,甲方收到發(fā)票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結清運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另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9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xù),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jù)(_____)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zhàn)略商業(yè)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yōu)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shù)量根據(jù)甲方所提供的數(shù)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diào)配_____,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diào)用_____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lián)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xié)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_____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yè)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_____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_____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jīng)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chǎn)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fā)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xié)議為甲方商業(yè)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_____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chǎn)生的壓夜費用為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nèi)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jīng)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nèi)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nèi)延遲到柜_____次,六個月內(nèi)累計延遲到柜_____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_____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yè)、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xù)約,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續(xù)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 ,具體明細內(nèi)容以托運單據(jù)記載為準托運單據(jù)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路線
乙方根據(jù)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甲方嚴格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到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fā)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lián)系人、收貨聯(lián)系電話)或取消發(fā)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xié)議合作期限內(nèi),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zhí)行。
3、在雙方協(xié)議合作期限內(nèi),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fā)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否則因發(fā)運手續(xù)不合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協(xié)調(diào)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按照批準的經(jīng)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yè)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shù)倪\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yè)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diào)度和組織工作關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提貨手續(xù)時應清點品種及數(shù)量,如發(fā)現(xiàn)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重視物流流服務,應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住處反饋給甲方;若發(fā)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fā)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xié)調(diào)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到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nèi)容不得涂改,如有涂忙亂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貨物,否則,乙方應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fā)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zhí)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于發(fā)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guī)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范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xiàn)承保范圍內(nèi)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時之內(nèi)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并應及時將出驗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向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nèi),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jīng)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xiàn)承保范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chǎn)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xiàn)貨物損壞客戶拒收的,乙方需在15工作日內(nèi)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fā)生事故后,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zhí)行。加急發(fā)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jù)上月發(fā)運記錄統(tǒng)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jīng)乙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fā)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fā)票后,15個工作日內(nèi)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fā)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zhí)聯(lián),按發(fā)運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后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后3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________萬元。
2、對于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起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余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yè)務經(jīng)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漏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經(jīng)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yè)顧問,并要求其承擔擔保密責任的;
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條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fā)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熟知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nèi),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本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對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起。至秘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guī)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guī)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guī)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guī)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物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 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diào)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若運輸指令下達后,乙方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diào)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diào)度車輛發(fā)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或引起客戶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起碼到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并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的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法見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目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引給甲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xié)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xù)一年或數(shù)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則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xiàn)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xiàn)時;
2.2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于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于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nèi)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jù)破產(chǎn)法提出破產(chǎn)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告裁定破產(chǎn),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出任何轉讓、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fā)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產(chǎn)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 其它
1、本合同經(jīng)雙方蓋章及權代表簽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市場變化和合同雙方協(xié)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經(jīng)雙方簽字后生效。
5、如果任何進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zhí)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zhí)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jù)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jīng)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shù)侥康牡亍?/p>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nèi)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jù)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fā)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fā)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囊?guī)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___天內(nèi)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nèi)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xié)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fā)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fā)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chǎn)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chǎn)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損壞、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guī)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xié)商解決,無法協(xié)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yè)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根據(jù)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nèi),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nèi)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xié)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lián)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nèi)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shù)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fā)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xié)調(diào);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nèi)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
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guī),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nèi)容,以出貨時甲方發(fā)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qū)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tǒng)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yǎng)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yè)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fā)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nèi)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diào)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diào)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nèi)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shù)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xù),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jīng)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fā)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xiàn)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shù)毓步煌ú块T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xiàn)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x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xié)調(diào)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fā)票或收據(jù)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jīng)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xié)助卸貨,并在場監(jiān)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xiàn)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xiàn)簽收單單據(jù)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nèi),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xiàn)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lián)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zhí)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qū)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zhí)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nèi)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期間內(nèi)按合同約定價格執(zhí)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jù)(簽收單,回執(zhí)、各項票據(jù)、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nèi)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tǒng)一的《內(nèi)陸河運輸統(tǒng)一發(fā)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fā)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jié)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tǒng)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nèi)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jù)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shù)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jīng)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chǎn)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chǎn)生的費用及其它經(jīng)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jīng)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xiàn)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xié)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jù)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jīng)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shù)侥康牡亍?/p>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nèi)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jù)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fā)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fā)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囊?guī)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___天內(nèi)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于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托運人后,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的,承運人有權委托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后,余額返還托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nèi)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托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xié)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fā)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fā)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chǎn)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chǎn)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guī)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xié)商解決,無法協(xié)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yè)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序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_____)
鑒于締約國認識到需要制約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特別是有關此種運輸所使用的單證和承運人責任的統(tǒng)一條件,特協(xié)議如下:
第一章 適用范圍
第一條
1.以營運車輛的公路貨物運輸?shù)拿恳缓贤?不管締約方住地和國籍,凡合同中規(guī)定的接管和交付貨物的地點位于兩個不同國家,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締約國者,本公約均適用之。 2.在本公約中,“車輛”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約第四條中所規(guī)定的機動車、拖掛車、拖車和半拖車。
3.本公約也適用于屬本公約范圍內(nèi)而由國家或政府機構組織所從事的運輸。
4.本公約不適用于:
(a)按照任何國際郵運公約條款而履行的運輸;
(b)喪葬運送;
(c)家俱搬遷。
5.除使本公約規(guī)定不適用于締約國的邊境運輸或授權在運輸活動中公約的使用完全限于代表物權之運單的締約國區(qū)域外,締約國同意不以雙邊或多邊的特殊協(xié)議來修改本公約的任何規(guī)定。
第二條
1.除適用第十四條規(guī)定外,當載貨車輛上的貨物沒有從車輛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鐵路、內(nèi)河或航空接運,則本公約應依然適用于全程。如果經(jīng)證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貨物所發(fā)生的任何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不是由于公路承運人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而僅由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和由于其它運輸方式承運的原因而發(fā)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貨物運輸合同本身是根據(jù)該運輸方式貨物運輸法規(guī)定的條件由發(fā)貨人和該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所簽訂的,則公路承運人的責任不應由本公約確定,而應按照其它運輸承運人責任的方式來確定。但如無所述條件,公路承運人的責任應由本公約確定。
2.如果公路承運人同時也是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則他的責任也應按本條第1款規(guī)定來確定,但就其以公路承運人和其它運輸方式承運人的身份應作為兩個不同當事人看待。
第二章 承運人負責的對象
第三條
在本公約中,當承運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在其受雇范圍內(nèi)行事,承運人應對這些代理人、受雇人和為履行運輸而使用其服務的任何其它人的行為和不行為一如他本人的行為或不行為一樣負責。
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四條
運輸合同應以簽發(fā)運單來確認。無運單、運單不正規(guī)或丟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仍受本公約規(guī)定所制約。
1.運單應簽發(fā)有發(fā)貨人和承運人簽字的三份正本,這些簽字可以是印刷的或如運單簽發(fā)國的法律允許,可由發(fā)貨人和承運人以蓋章代替。第一份應交付發(fā)貨人,第二份應交付跟隨貨物,第三份應由承運人留存。
2.當待裝貨物在不同車內(nèi)或裝有不同種類貨物或數(shù)票貨物,發(fā)貨人或承運人有權要求對使用的每輛車、每種貨或每票貨分別簽發(fā)運單。
1.運單應包括下列事項:
(a)運單簽發(fā)日期和地點;
(b)發(fā)貨人名稱和地址;
(c)承運人名稱和地址;
(d)貨物接管的地點及日期和指定的交付地點;
(e)收貨人名稱和地址;
(f)一般常用的貨物品名和包裝方法,如屬危險貨物,說明通常認可的性能;
(g)件數(shù)和其特殊標志和號碼;
(h)貨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數(shù)量;
(i)與運輸有關的費用(運輸費用、附加費用、關稅和從簽訂合同到交貨期間發(fā)生的其它費用);
(j)辦理海關和其它手續(xù)所必須的通知;
(k)不管有任何相反條款,該運輸必須遵照本公約各項規(guī)定的說明。
2.如可適用,運單也應包括下列事項:
(a)不允許轉運的說明;
(b)發(fā)貨人負責支付的費用;
(c)“現(xiàn)款交貨”費用的金額;
(d)貨物價值和交貨優(yōu)惠利息金額的聲明;
(e)發(fā)貨人關于貨物保險所給予承運人的指示;
(f)議定的履行運輸?shù)臅r效期限;
(g)交付承運人的單據(jù)清單。
3.締約國可在運單上列上他們認為有用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1.發(fā)貨人應對由于下列事項不確切或不當致使承運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a)在第六條第1款(b)(d)(e)(f)(g)(h)和(j)項所列事項;
(b)第六條第2款所列事項;
(c)發(fā)貨人為使運單簽發(fā)或目的在于將其列入運單而給予的任何其它事項或指示。 2.如果應發(fā)貨人要求,承運人將本條第1款所述事項列入運單,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承運人應被視為他已代表發(fā)貨人如此辦理。
3.如果運單未包含第六條第1款(k)項所列的說明,承運人應對由于有權處置貨物者的不行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第八條
1.當接管貨物時,承運人應核對:
(a)在運單中對件數(shù)及其標志和號碼申報的準確性;
(b)貨物的外表狀況及其包裝。
2.當承運人對本條第一款(a)項所述的準確性無合理的核對方法,他應將他的保留條件連同其理由記入運單。同樣,他應對貨物外表狀況及其包裝所作出的任何保留說明理由。除非發(fā)貨人在運單上明確同意受此種保留所制約,否則此種保留對發(fā)貨人不應有約束力。 3.發(fā)貨人應有權要求承運人核對貨物的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數(shù)量。他也可要求對貨物的內(nèi)容進行核對。承運人應有權對此種核對產(chǎn)生的費用提出索賠。核對結果應記入運單中。 第九條
1.運單應是運輸合同成立、合同條件和承運人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jù)。
2.如運單中未包含承運人的特殊保留條件,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應認為當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貨物和包裝外表狀況良好,件數(shù)、標志和號碼與在運單中的說明相符。
第十條
除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其包裝不良是明顯的或承運人知道其缺陷卻未對此作出保留,否則由于貨物包裝不良對人員、設備或其它因素不予負責,他僅應對本條中造成滅失、損壞或延遲他應負責范圍內(nèi)的那些因素負責。
1.為在交付貨物前辦妥海關或其它手續(xù),發(fā)貨人應在運單后隨附必需單證或將其交承運人支配和提供承運人所需全部情況。
2.承運人無責任調(diào)查這些單證和情況是否準確或適當。除非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對由于這些單證和情況的短缺或不正規(guī)所引起的損壞,發(fā)貨人應向承運人負責。 3.承運人對運單所規(guī)定的和跟隨運單的或交存承運人的這些單證,由于滅失或不正確的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擔一個代理所負的責任,但承運人所支付的賠償以不超過如貨物滅失所支付的賠償為條件。
第十二條
1.發(fā)貨人有權處置貨物,特別是以要求承運人停止在途貨物運輸?shù)姆绞絹砀淖冐浳锝桓兜攸c或將貨物交付給非運單所指定的收貨人。
2.當?shù)诙葸\單交給收貨人時或當收貨人按第十三條第1款行使其權利時,則該權利即告終止。此自以后,承運人應聽從收貨人的指令。
3.收貨人有權自運單簽發(fā)之時起處置貨物,如果發(fā)貨人在運單中注明有如此說明。 4.如收貨人在行使其處置貨物的權利時,已指示將貨物交給另一方,那末其它人無權再指定其它收貨人。
5.行使處置權應遵照下列條件:
(a)發(fā)貨人或如在本條第3款所述情況下擬行使權利的收貨人出示上面已列明對承運人的新指示的第一份運單和向承運人賠償由于執(zhí)行該指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 (b)當指示到達執(zhí)行人手中時執(zhí)行該指示是可能的,同時既不干擾承運人的正常工作的進行,也不妨礙其它貨物的發(fā)貨人或收貨人;
(c)該指示并不造成貨物的分票。
6.由于本條第5款(b)項的規(guī)定,當承運人不能執(zhí)行收到的指示時,他應立即通知給他該指示的人。
7.未執(zhí)行本條規(guī)定的條件中所給予的指示,或已執(zhí)行指示而未要求出示第一份運單的承運人,應對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向有權提賠人負責。
第十三條
1.當貨物到達指定的交貨地點后,收貨人有權憑收據(jù)要求承運人將第二份運單和貨物交給他。如果貨物滅失已成立或在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貨物并未到達,收貨人對承運人有權以其自己名義享受運輸合同產(chǎn)生的任何權利。
2.援引本條第1款所授權利的收貨人應支付運單中所應支付的費用,但就此事如有爭執(zhí),除非收貨人已擔保,否則不應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第十四條
1.如果由于某種原因或者根據(jù)運單規(guī)定的條件,在貨物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前執(zhí)行合同已經(jīng)或成為不可能,承運人應按第十二條規(guī)定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
2.但是,如果情況允許按不同于運單規(guī)定的條件進行運輸和如果承運人不能根據(jù)第十二條規(guī)定在合理時間內(nèi)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他應采取他認為對有權處置貨物者最有利的措施。
第十五條
1.如果貨物到達指定交付地點后的情況妨礙貨物交付,承運人應要求發(fā)貨人給予指示。如果收貨人拒絕接貨,發(fā)貨人應有權處置貨物而無需出示第一份運單。
2.即使收貨人已拒絕接貨,但只要承運人未從發(fā)貨人處收到相反的指示,收貨人仍可要求交貨。
3.當收貨人行使第十二條第3款的權利而指示將貨物交付另一人后發(fā)生交貨受阻的情況,本條第1、2款應適用,一如該收貨人是發(fā)貨人,另一人是收貨人。
第十六條
1.除非要求得到指示和執(zhí)行該項指示而發(fā)生的費用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疏忽所引起,否則承運人應有權享受償還該費用的權利。
2.在第十四條第1款和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承運人可為有權處置貨物者立即卸貨,自此以后運輸應視作終結。然后,承運人應代表有權處置貨物者掌管貨物。但承運人也可將貨物委托給第三方掌管,在那種情況下,他除履行合理謹慎選擇第三方的責任外,不負任何其它責任。在運單中應付的費用和所有其它費用應以貨物擔保。
3.如果貨物易腐或貨物的狀況證明如此、或當棧租費將超過貨物的價值,承運人可出售貨物而無需等待有權處置貨物者的指示。在其它情況下,如果在合同期限屆滿后,承運人未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收到要求他合理執(zhí)行的相反的指示,他也可將貨物進行出售。
4.如貨物已按照本條被出售,在出售的貨款中扣除由貨方承擔之費用后的余額應歸有權處置貨物者所支配。如果這些費用超過貨款,承運人應有享受其差額的權利。
5.出售貨物的手續(xù)應由貨物所在地的法律或習慣來確定。
第四章 承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1.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fā)生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
2.但如果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是由于索賠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是由于索賠人的指示而不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由于貨物的固有缺陷或承運人不能避免的情況和承運人不能防止的結果所造成,承運人應免除責任。
3.對由于為履行運輸而使用之車輛的不良狀況或由于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4.遵照第十八條第2至第5款,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在下述一種或一種以上情況中產(chǎn)生的特殊風險所引起的,承運人應予免責:
(a)當已在運單中明確議定和規(guī)定使用無蓋敞車。
(b)如貨物根據(jù)其性質,在無包裝或未予妥善包裝時易于損耗或損壞的情況下,無包裝或包裝不良;
(c)由發(fā)貨人、收貨人或代表發(fā)貨人或收貨人所從事的貨物搬運、裝載、積載和卸載; (d)特別是由于斷裂、生銹、腐爛、干燥、滲漏、正常損耗或蟲蛀特易造成全部滅失或部分滅失或損壞的某些貨物的性質;
(e)包裝上標志或號碼不足或不當;
(f)承運活動物。
5.根據(jù)本條,承運人對造成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的某些因其它貨物的損壞以及由此所引的任何費用,發(fā)貨人應對承運人負責。
1.對第十七條第2款所規(guī)定的原因之一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承運人應負舉證責任。 2.當承運人確定案情中的滅失或損壞能歸因于第十七條第4款所述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特殊風險,則應推定就是這樣引起的。但索賠人有權證明滅失或損壞事實上不是全部或部分歸因于這些風險之一。
3.如有大量短少或整件的滅失,此種推定不應適用于第十七條第4款(a)項中所述情況。 4.如貨物由裝有特殊設備以便保護貨物不受熱、冷、溫度變化或空氣濕度影響的汽車承運,除非承運人證明他對這種設備的選擇、維修和使用的情況均已采取了理應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照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索賠第十七條第4款(d)項規(guī)定的利益。
5.除非承運人證明,根據(jù)情況他已采取了一般理應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第十七條第4款(f)項的利益。
第十九條
當貨物未能在議定的時效期限內(nèi)交貨,或雖無此種議定時效期限,在考慮到實際情況后,運輸?shù)膶嶋H期限,特別是分票運輸,在通常情況下組成整票貨物所需要的時間超過了允許一個勤勉承運人的合理的時間,則視為延遲交付發(fā)生。
第二十條
1.在議定期限屆滿后三十天內(nèi)或如無議定期限,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起六十天之內(nèi)貨物未交付的事實應視為貨物滅失的最終證明,所以有權提出索賠的人可視貨物已經(jīng)滅失。 2.有權提賠人在收到對滅失貨物的賠償時,可提出書面要求--在賠償支付后一年期間如貨物被找到,應立即給他通知。對他的此種要求應給予書面確認。
3.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十天之內(nèi),在交付運單上應付費用和退還他收到的賠償金(減運其中包括的費用)后,上述有權提賠人可要求將貨物交付給他,但不損害第二十三條中交貨延遲賠償?shù)娜魏嗡髻r和如可適用的第二十六條。
4.如無第2款提及的要求或在第3款所述三十天期間無任何指示或在賠款支付超過一年后貨物仍未找到,承運人有權根據(jù)貨物所在地的法律處理該貨物。
第二十一條
如果貨物已被交付收貨人而未按運輸合同條款收取承運人應收取的“現(xiàn)款交貨”費用,承運人應向發(fā)貨人負責賠償不超過該費用的金額,此種賠償不妨礙他對收貨人的訴訟權利。 第二十二條
1.當發(fā)貨人把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交付承運人,他應將危險的確切性質通知承運人和如有必要時指出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如此種情況并未列入運單,發(fā)貨人或收貨人可通過一些其它方式負責舉證證明承運人了解由該貨物運輸所造成危險的確切性質。
2.在本條第1款所述情況下,承運人不知道貨物的危險性質,則危險貨物可能隨時隨地由承運人卸載、銷毀或使之無害而無需給予賠償;再者,發(fā)貨人應對接管或運輸引起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負責。
第二十三條
1.如果根據(jù)本公約規(guī)定,承運人負責賠償貨物的全部和部分滅失時,這種賠償應參照接運地點和時間貨物的價值進行計算。
2.貨物的價值應根據(jù)商品交易所價格,或無此種價格則根據(jù)現(xiàn)行市價,或如無商品交易所價格或現(xiàn)行市份,則參照同類、同品質貨物的通常貨價決定。
3.但該短缺的賠償額毛重每公斤不超過25法郎。“法郎”意指重10/31克,其黃金純度為千分之900的金法郎。
4.此外,如果貨物全部滅失,運輸費用、關稅和有關貨物運輸發(fā)生的其它費用應全部償還;如貨物部分滅失,則按遭受滅失部分的比例償還,但不付另外的損壞費用。
5.在延遲情況下,如索賠人證明損壞是由此引起的,承運人應支付該損壞不超過運輸費用的賠償。
6.只有在貨物的價值或交貨的優(yōu)惠利息已根據(jù)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條作申報時,才可索賠較高賠償額。
第二十四條
發(fā)貨人憑支付雙方議定的附加費,可在運單上申報超過第二十三條第3款所規(guī)定的限額的貨物價值。在此情況下,申報的金額應代替該限額。
第二十五條
1.如果貨物損壞,承運人應對貨物降低價值的該部分金額負責,其計算則參照第二十三條第1、2和4款確定的貨物價值。
2.但賠償不可超過:
(a)如整票貨物損壞,在全部滅失情況下所支付的金額;
(b)如僅部分貨物損壞,在部分滅失情況下所支付的金額。
第二十六條
1.如果貨物滅失或損壞或超過議定時效期限,則發(fā)貨人憑支付議定的附加費,可以將金額列入運單的方式來確定交貨時的優(yōu)惠利息的金額。
2.不論在第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五條中關于賠償如何規(guī)定,如交貨優(yōu)惠利息一經(jīng)申報,已證明的額外滅失或損壞的賠償直至申報利息的全部金額可予索賠。
第二十七條
1.索賠人應有權索賠應付賠償金的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的利息應從向承運人書面提出索賠之日起,或未提出索賠則從法律訴訟之日起計算。
2.計算賠償額如不是按提賠國家的貨幣來表示時,則應按照賠償支付地當天所采用的兌換率來換算。
第二十八條
1.根據(jù)適用的法律,本公約內(nèi)運輸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導致的合同以外的索賠,承運人可援引免除其責任或確定或限制賠償金的本公約的規(guī)定。
2.按第三條規(guī)定,如承運人對應予負責的某一方的貨物的滅失、損壞或延遲的合同以外的責任有爭議,該承運人也可援引免除承運人責任或確定或限制賠償金的本公約的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1.如損壞不是由承運人的故意不當行為或根據(jù)受理該案的法院或法庭的法律認為相當于故意不當行為的承運人的過失所引起,則承運人無權援引免除或限制他的責任或推卸舉證責任的本章的規(guī)定。
2.如果故意不當行為或過失是由承運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或為履行運輸他所利用其服務的其它人所作,當這些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是在其受雇范圍內(nèi)行事時,則同樣規(guī)定應予適用。再者,在這種情況下,該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無權就其個人責任援引第1款本章的規(guī)定。
第五章 索賠和訴訟
第三十條
1.如果收貨人接管貨物時未與承運人及時檢驗貨物狀況或如有明顯的滅失或損壞,在不遲于交貨的時候,如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在交貨后七日內(nèi)(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未向承運人提出保留說明滅失或損壞的一般性質,則接收貨物的事實應作為他收到運單上所載明的貨物的初步證據(jù)。如貨物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則所述保留應用書面作出。
2.當貨物的狀況已經(jīng)收貨人和承運人及時檢驗,只有在滅失或損壞不明顯而且收貨人在檢驗之日起七日內(nèi)(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已向承運人及時提出書面保留的情況下,才允許提出與本檢驗結果相反的證據(jù)。
3.除非自貨物置于收貨人處置時起二十一天內(nèi)已向承運人提出書面保留,否則交貨延遲不予賠償。
4.在計算本條規(guī)定的時效期限時,根據(jù)實際情況,交貨日或檢驗日或將貨物置于收貨人處理之日,不應包括在時效期限內(nèi)。
5.承運人和收貨人應相互為進行必需的調(diào)查和檢驗提供各種合理的方便。
第三十一條
1.本公約中運輸所引起的訴訟,原告可在雙方協(xié)議約定的締約國的任何法院和法庭提起,也可以在下列地點所屬的國家的法院或法庭提起:
(a)被告的通常住所或主要營業(yè)所、或者經(jīng)手訂立合同的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的所在地;或
(b)承運人接管貨物的地點或指定的交貨地點。
而不得在其它法院或法庭起訴。
2.關于本條第1款所述索賠,如已向根據(jù)該款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提起訴訟或此類法院或法庭已就此項索賠作出判決,除非受理第一次訴訟的法院或法庭的判決在提起新訴訟的國家不能執(zhí)行,否則相同當事人之間不得基于相同理由提起新的訴訟。
3.如果就本條第1款所述的任何訴訟,由一個締約國的法院或法庭作出的判決在該國已經(jīng)生效而可以執(zhí)行,一旦在任何其它締約國辦妥所需手續(xù),該判決也可以在該締約國執(zhí)行。所需手續(xù)不應涉及審理案件的實質問題。
4.本條第3款規(guī)定適用于審理后的判決、缺席判決和法院裁定所確認的和解,但不適用于臨時判決或使全部或部分敗訴的原告賠償訴訟費用以外的損失的決定。
5.對本公約運輸所引起的訴訟,不應向在締約國之一有住所或營業(yè)所的任何締約國國民要求費用擔保。
第三十二條
1.按照本公約運輸所引起的訴訟,其時效期限是一年,但如是故意的不當行為,或根據(jù)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認為過失與故意的不當行為相等同時,時效期限為三年。時效期限開始起算的時間是:
(a)如貨物系部分滅失、損壞或交貨延遲,自交貨之日起算;
(b)如系全部滅失,以議定的交貨期限屆滿后第三十天,或如無議定的交貨期限,則從承運人接管貨物之日起第六十天開始起算;
(c)在所有其它情況下,在運輸合同訂立后滿期三個月時起算。
時效期限開始之日不應計算在期限內(nèi)。
2.時效期限因提出書面索賠而中止,直至承運人以書面通知拒絕索賠并將所附單據(jù)退回之日為止。如索賠的一部分已承認,則時效期限僅應對有爭議部分的索賠恢復計算。收到索賠或答復和退回單據(jù)的舉證應由援引這些事實的當事人負責。時效期限的計算不應被具有同一標的的進一步主張所中止。
3.除上述的第2款的規(guī)定外,時效期限的延長應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決定。該法律也應制約新的訴訟權利的產(chǎn)生。
4.時效已過的訴訟權利不可以通過反索賠或抵銷的方式行使。
第三十三條
運輸合同可以包含給予仲裁庭管轄權的條款,如果該條款規(guī)定仲裁庭應適用本公約。
第六章 連續(xù)承運人履行運輸合同的規(guī)定
第三十四條
如受單一合同所制約的運輸是由連續(xù)公路承運人履行,則其每一承運人為全部營運負責。鑒于其接受貨物和運單,第二承運人和每個連續(xù)承運人即成為在運單條款中運輸合同的當事人一方。
第三十五條
1.從前一承運人處接受貨物的承運人應給前一承運人載有日期和簽字的收據(jù),他應在第二份運單上登記他的名字和地址。如適用,他應在第二份運單和收據(jù)上列入第八條第2款的規(guī)定的那種保留。
2.第九條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連續(xù)承運人之間的關系。
第三十六條
除基于同一運輸合同索賠的訴訟中提出的反索賠或抵銷以外,有關滅失、損失或延遲的責任的法律訴訟只可向第一承運人、最后承運人或在發(fā)生滅失、損壞或延遲的這一段運輸中履行那段運輸?shù)某羞\人提起,一個訴訟可以同時向這些承運人的幾個提起。
第三十七條
已根據(jù)本公約規(guī)定支付賠償?shù)某羞\人應有權從參加運輸?shù)钠渌羞\人處享受取得該賠償及其利息和由于索賠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a)對滅失或損壞負責的承運人應單獨負責賠償,不管此賠償是否由他或另一承運人支付;
(b)當滅失或損壞是由二個或二個以上承運人的行為所造成時,每個承運人應按其所負責部分按比例進行分攤。
(c)如不能確定屬于那個承運人的責任,滅失或損壞則應在上款(b)項規(guī)定的所有承運人之間按比例分擔賠償。
第三十八條
如某一承運人無力償還,應按支付給其它承運人的運費按比例在其它承運人中分攤他應支付和支未付的賠償部分。
第三十九條
1.如賠償金是在訴訟通知書已遞交給被告承運人并已給予法庭之后司法當局所決定的,則根據(jù)第三十七及三十八條,被告承運人無權對提賠的承運人所提出的支付有效性提出爭議。
2.要提起訴訟而行使其追索權的承運人可向有關承運人之一常駐國家的或合同是通過有關承運人在該地的主要營業(yè)所或分支機構或代理訂立的國家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提出索賠。所有有關承運人均可作為一訴訟中的被告。
3.第三十一條第3、4款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條所述的判決。
4.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應適用于承運人之間的索賠,但時效期限應從按本公約規(guī)定確定支付賠償金的最終司法判決之日開始計算或如無此種司法判決,則從實際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第四十條
承運人應有權在他們中間同意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條以外的其它規(guī)定。
第七章 違反公約的規(guī)定無效
第四十一條
1.遵照第四十條規(guī)定,直接或間接違背本公約的任何規(guī)定,概屬無效。該規(guī)定的無效不涉及合同其它規(guī)定的無效。
2.特別是給予承運人的保險利益或任何其它類似條款或任何轉嫁舉證責任的條款,均屬無效。
第八章 最終條款
第四十二條
1.本公約向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成員國和按委員會職權范圍第8款以咨詢身份接納入委員會的國家開放,以供簽字或加入。
2.根據(jù)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職權范圍第11款可能參加委員會某些活動的國家,在本公約生效后通過加入公約可成為本公約的締約國。
3.本公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放以便簽字。自此以后,則本公約開放,以便加入。
4.本公約須經(jīng)批準。
5.批準或加入書應由聯(lián)合國秘書長保管。
第四十三條
1.本公約在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述五個國家交存批準或加入書后第九十日生效。
2.對在五個國家交存其批準和加入書后批準或加入的任何國家,本公約應在該國交存批準或加入書后第九十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1.任何締約國將其退出要求通知聯(lián)合國秘書長即可退出本公約。
2.在秘書長接到退出通知之日起十二個月后,退出應予生效。
第四十五條
如果在本公約生效后,由于退出因而締約國數(shù)目減少到不足五個,本公約應自最后一個退出生效之日起中止生效。
第四十六條
1.任何國家可在交存其批準或加入書時或在此后任何時間,以向聯(lián)合國秘書長通知的方式宣布本公約應擴展到所有或任何國際關系由其負責的地區(qū)。本公約應從秘書長收到通知后第九十日或如當天在本公約還未生效,則自生效之日起,將其適用范圍擴展到通知書指定的地區(qū)。
2.已按前款作出聲明將本公約適用范圍擴展到國際關系由它負責的任何地區(qū)的任何國家,可根據(jù)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聲明該地區(qū)分別退出本公約。
第四十七條
在二個或二上以上締約國有關本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任何爭議,在當事各方不能通過談判或其它方式解決的情況下,可應有關締約國任何一方的要求,遞交國際法庭解決。
第四十八條
1.在簽字、批準或加入本公約時,每個締約國可聲明其不受本公約第四十七條所約束,其它締約國不受有關作出這樣保留的締約國的第四十七條所約束。
2.任何已作出如第1款所規(guī)定之保留的締約國,可在任何時間以通知聯(lián)合國秘書長的方式撤銷此種保留。
3.對本公約不能允許有其它保留。
第四十九條
1.在本公約生效三年后,任何締約國以通知聯(lián)合國秘書長的方式,要求召集以重新審議公約為目的的會議。秘書長應將此要求通知所有締約國。如果在秘書長通知后四個月之內(nèi),不少于四分之一的締約國通知秘書長贊同此要求,則應由秘書長召集重新審議的會議。 2.如果根據(jù)上款召開會議,秘書長應通知所有締約國和要求他們在為期三個月之內(nèi)提出他們希望會議考慮的這種提案。秘書長應至少在該會議召開之日前三個月將會議的臨時議程連同這些提案的文本分發(fā)給所有締約國。
3.秘書長應邀請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涉及的所有國家和按第四十二條第2款已成為締約國的國家參加按照本條召開的任何會議。
第五十條
除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通知外,聯(lián)合國秘書長應將下述事項通知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述國家和第四十二條第2款所述已成為締約國的國家:
(a)第四十二條中的批準和加入;
(b)根據(jù)第四十三條本公約的生效日期;
(c)第四十四條中的退出;
(d)根據(jù)第四十五條本公約的中止;
(e)根據(jù)第四十六條收到的通知書;
(f)根據(jù)第四十八條第1、2款收到的聲明和通知書。
第五十一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本公約正本將交存聯(lián)合國秘書長。他應將已被證明的真實文本分發(fā)給第四十二條第1、2款提到的每一國家。
為此,下列經(jīng)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在本公約上簽字,以資證明。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寫成。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簽字議定書 在進行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簽字時,下列經(jīng)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同意下述聲明和解釋:
1.本公約不應適用于大不列顛及北受爾蘭聯(lián)合王國和受爾蘭共和國之間的貨運。
2.關于第一條第4款,下列簽署人負責談判制定家俱搬遷和多式聯(lián)運合同的公約。
下列經(jīng)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在本議定書上簽字,以資證明。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nèi)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shù)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nèi)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jīng)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jīng)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fā)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chǎn)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chǎn)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nèi),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fā)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nèi)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jiān)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根據(jù)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fā)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jù)《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
2、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fā)票的原則。
四、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fā)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xié)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fā)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xié)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fā)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xiàn)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shù)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jīng)雙方同意后執(zhí)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nèi)水路貨物運輸規(guī)則》友好協(xié)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