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精選12篇)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 。
本批次貨物運費價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條 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托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向托運人結算運費;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托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臟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3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了適應市場的需要,謀求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托運人聲明:
1.1 托運方確認并愿意遵守本合同項下的條款規定。
1.2 托運方向承運方提供貨物運單所記載的貨物名稱、重量、數量、體積與貨物的實際情況完全相符,托運人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條 運輸貨物:
2.1 貨物名稱:
2.2 運輸方式:
2.3 包裝要求:
2.4 收貨方式及地點:
第三條 承運區域:
3.1 承運區域:
第四條 運輸時限:
4.1 運輸時限:
4.2 乙方承諾的運輸時限指:從乙方簽收甲方托運貨物次日計算開始,直至乙方向甲方收貨單位交貨止。
第五條 費用及運費的結算方式、程序:
5.1 運輸價格及費用:
參照《價格表》 □ 保險費用 ‰
5.2 運費結算方式及程序:
現結:
月結:每月 日前雙方核對上月運輸帳目,送貨單上的收貨人簽字,除非甲方收貨人在收到送貨單后合理時間內提出異議,否則視為貨物已經送達收貨人,如有異議,甲方應在收到對帳單之日起 七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發票后,在當月的 號前付款給乙方。
其他:
第六條 甲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甲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甲方可委托乙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7.2 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托內容。
7.3 甲方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書面通知乙方。
7.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提供甲方所委托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
7.5 甲方有義務提前 小時書面通知乙方發運計劃;提前 小時將所交運的貨物送到乙方貨場或指定地點。
7.6 在乙方與商場(或收貨人)交貨發生糾紛時(包括交、退貨),甲方有義務進行斡旋。如因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擔因斡旋不成的而造成的任何責任。
7.7 甲方自愿將貨物保價(險)運輸的,應按保價(險)金額的 ‰向乙方交納保價(險)費。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甲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乙方交納保價(險)費的,視為甲方未保價(險)運輸。
7.8 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7.9 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8.2 有權拒絕承運甲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8.3 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8.4 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九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9.1 貨物的驗收:甲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乙方交付貨物的同時,當即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并由乙方和甲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9.2 單證的流轉(返單等的操作):甲方需告知其客戶簽單具體要求并及時協調,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醒客戶規范簽單。
第十條 甲方的責任
10.1 由于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支使設備損壞的,甲方應予賠償。
10.2 甲方所托運貨物必須包裝完好,具體外包裝件數當面點清,乙方不負責收貨當場拆箱檢驗。如發現貨物整箱數量與所提供的送貨單據有所出入或包裝有損,不符合包裝要求,對此乙方一律予以拒收。
10.3 甲方須向乙方準確提供所托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體積及收貨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傳真、聯系人等。所托運貨物的每件貨物外包裝務必貼有標簽(發貨單位名稱、收貨地點、收貨門店、序件數、總件數)。如拼箱貨物務必附裝箱清單在外包裝上。
10.4 甲方對易損易碎易壞(變質)如酒類、瓷器、飲料等貨物必須采取專用包裝,并且在外包裝上注明“易碎”字樣,且甲方應允許托運過程中 的破損率。玻璃器瓷器承運退貨等發生破損乙方不予以理賠。
10.5 甲方務必在乙方開據的托運單上簽字確認,內容包括:托運日期、到達門店、貨物名稱、件數、計價單位、訂單號、送貨單號、訂單取消日期、隨貨票據號、計費、結帳方式,結帳時以此托運單為準。
第十一條 乙方的責任
11.1 因乙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乙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未保價(險)的賠償:出現貨損、貨差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全額賠償。 逾期責任:每逾期 日,按當次運費的 %承擔違約金。
11.2 如運送到目的地貨物包裝完好且封條未損或有賣場證明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11.3 乙方在各商場代表甲方交貨時,遇到任何非正常情況,應當場通知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必須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再處理,
第十二條 交接回單
13.1 乙方憑開據的托運單之客戶聯至甲方交接。甲、乙雙方務必簽字確認交接回單。如乙方未按要求交接回單,責任由乙方承擔。
13.2 交接回單時碰到有拒收貨物未回的單據或超時未回的回單,甲方應當場與乙方確認下次交接該張單據與貨物的日期。
13.3 甲方所有的回單,乙方只負責留存自發貨日起最長360天的期限。
第十三條 退貨交接
14.1 乙方有權根據商場要求接收退貨。如甲方有其他要求,應事先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4.2 任何商場有大批量退貨。如甲方有其他要求,應事先約定或以書面形通知乙方辦理。
14.3 乙方對于文具、五金工具、襪子等小件商品的退貨,由甲方與商場約定封箱封好,并附退貨明細。乙方只點外箱數,不點具體細數。對于帶有贈品的退貨商品,乙方不承擔對贈品的確認。
14.4 乙方將退貨運回后,必須在3天內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須在7天內提走退貨。
14.5 若拒收貨物發生遺失乙方按甲方給賣場商品進價(不含稅)的價格 100% 進行賠償;若退貨商品發生短缺乙方按商品進價(不含稅)的 80% 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由于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本合同的附件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托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服務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無書面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向下延續一年。
第十六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4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5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甲方擬在龍岡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理處)并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授權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標志標識。
4.分理處承包利潤分配方式采取保證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
二、優惠條款
1.甲方批準給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在甲方與物流交易網合作期內)。
2.乙方分理處一年內完成業務量達成_________萬以上并且安全無事故或糾紛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對乙方的獎勵。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分理處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并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分理處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分理處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內分理處的各項支出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為經營者也是_________分理處的負責人。
9.乙方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需要設置分理處的內部機構。
10.乙方有權按規定任免分理處中層干部。
11.乙方有權決定企業工人工資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名義。
13.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并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分理處辦公場地的先期開辦費用.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2.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7%上交利潤給甲方。
3.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3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客戶運費采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10%賠償。
4.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10倍賠償。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5%的罰款。
6.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范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第一年的業務基數為_________萬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補足,如連續兩年無法完成的當年基數的,甲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8.乙方必須對甲的各種資料及數據保密,否則甲方有權追償乙主的損失。
9.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或變象以分理處員工以外的身份承接業務,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約定期限而終止后,乙方在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同樣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10.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11.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2.乙方必須因乙方原因導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6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20xx年。對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xx年。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7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
規格: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價款: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
第二條 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___天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于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托運人后,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的,承運人有權委托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后,余額返還托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托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托運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貨運清單》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8
甲方:深圳市 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乙方現將車牌為的自有營運車輛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為經營管理。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成本費用人民幣 元整。每月的營運總產值按協議分配,其中甲方占 ,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關協議分配給乙方及駕駛員。
2.甲方負責對運輸營運收入即營運產值進行財務核算,在按規定扣繳各種開支之后,于第三個月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甲方為乙方代辦該車輛進行集裝箱運輸所需的各種證件及海關司機本,費用由乙方全額支付。但乙方應自行為該車輛及時購買公路規費及車輛保險。
4.甲方負責該車輛營運的業務承攬,并全權對該車輛依公司管理規定進行統一管理、調度。
5該車輛駕駛員由甲方負責與其簽訂相關承包協議,并負責該駕駛員的業務指導及培訓。甲方與駕駛員之間的具體權利義務依其兩方自主簽訂的承包協議確定。
6.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因營運需要的各種事務,不得推諉。
7.在出現交通事故需承擔賠償責任時,在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后,駕駛員所仍無法承擔的那部分賠償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及時購買車輛保險,而不能得以保險賠償時,則此部分的賠償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于駕駛員的任何人身損害,需賠償時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協議期內,為保證甲方的正常營運,乙方欲將該車輛出售、轉讓時,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轉讓、出售該車輛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9.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輛予以抵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爭議由協議簽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轄。
11.除因有協議終止的事由出現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長期有效。
12.本協議附乙方擔保書一份。
乙方:甲方: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9
經由---(以下簡稱甲方)委托由---(以下簡稱乙方)從---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簽訂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第二條 包裝
1、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后,運輸事務才可執行。
4、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 到貨計劃
1、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到貨與驗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貨物發出后,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為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甲方在收到貨物后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為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后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運行。
第五條 運輸
1、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數據進行核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數據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對由于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服務
1、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本著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
4、乙方無償提供因為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 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甲方負責看板需求信息的發出,并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信息的發出。
8、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9、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評價。
乙方責任:
1、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元計算。
5、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7、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為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元計算。
5、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6、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核。
第八條 運輸收費標準
一、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元/月(一月26個工作日)。
2、如果有一個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承擔。(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于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 爭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期限
1、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且不負任何責任,并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為;
(b)甲方不再繼續經營、宣告破產、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產法所提供的便利條件發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嚴重不滿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連續三次或一月內總計三次出現嚴重事故導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時有效的改進;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為;
(e)在本協議談判或履行過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實的陳述不真實或未能以書面材料或陳述形式提供重要資料;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為。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為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為是一個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 其他
1、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準,許可和登記,并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復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為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戶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雇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伙人、管理人員及其他雇員中無甲方前雇員或現雇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并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說明陳述之虛假后,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中國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稅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稅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其他稅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后行使這一權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余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盡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3、本合同生效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簽訂地點:---
--年-月-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0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hetong/、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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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1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 年 5月 28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2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
1.1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1.2 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 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并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 包裝要求
2.1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 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省市區街號)
3.2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 貨物起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3.4 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 運輸費用
4.1 運輸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
4.2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 貨物的裝卸
5.1 貨物裝卸由_____方負責。
5.2 貨物裝卸的費用由 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6.1 托運方的權利
6.
1.1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
1.2 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 托運方的義務
6.
2.1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
2.2 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第七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 承運方的權利
7.
1.1 向托運方收取運費。
7.
1.2 對于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 承運方的義務
7.
2.1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7.
2.2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并負責托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托運方的違約責任
8.
1.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8.
1.2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受損,托運方應承擔污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
1.3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____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___的違約金。
8.
1.4 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
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8.
2.2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8.
2.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向托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8.
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
2.5 其它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_________(只需填寫一或者
二)種方式解決:
(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托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中選擇其
一)人民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份,雙方各執 ____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合同正文。
托運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