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船遠途運輸合同(精選3篇)
包船遠途運輸合同 篇1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乙方調派_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___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起航聯系乙方在船舶裝完畢起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領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__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貨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運員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運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依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包船遠途運輸合同 篇2
托運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編號__,船舶有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立方米,重量__噸。
(或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港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元由__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元,全船運費為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
法人簽名: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包船遠途運輸合同 篇3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總 保 險 金 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__ 裝 載 工 具_______________
開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____________保 險 公 司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 凡在國內經公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 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 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傾覆或隧道、碼頭坍塌,或在駁運過程中因駁運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
(三)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四)因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五)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六)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七)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八)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責任免除
第五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扣押、罷工、暴動、哄搶;
(二)地震造成的損失;
(三)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四)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五)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六)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七)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六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違法、非法貨物,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八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九條 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二條 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三條 投保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四條 保險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獲悉后,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險人的當地機構(最遲不超過10天)。
賠償處理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事故簽證、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保險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單據;
(四)其他有利于保險理賠的單證。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付。
第十六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七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書面索賠,直至訴訟。被保險人若放棄對第三者的索賠,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和應將向承運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賠的訴訟書及有關材料移交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十八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保險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 )項辦法處理:(1)提交仲裁機關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凡經公路與其他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保險貨物,按相應的運輸方式分別適用本條款及《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二十二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