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渣土車運輸合同(精選3篇)
工廠渣土車運輸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______區______路工程石渣運輸委托給乙方施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合同單價及計量方式
1、合同單價:______縣______區______路(工業園運至______路)石渣,合同單價______元/噸(單價已含稅、材料、運輸費用等),工程量______噸,合同總價______元;
2、計量方式:按實際拉運總噸數計算(每車以過磅的凈重為準,過磅費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運后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名確認數量及拉運日期,每月26號前匯總再次確認。
二、工程進度及勞動力約定
施工日期為3個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具體以第一天進場計算,計劃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施工日歷天數不變。
三、付款方式
1、每月最后一天前雙方確認當月發生總工程量及當月總工程款,甲方須在次月______號前支付乙方方該筆工程款。
2、工程款確認方式:已確認的工程量(單位:______噸)×單價(單位:______元/噸)。
3、支付方式:以開具工資單形式支付。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填好運輸道路,確保運輸質量;
2、乙方負責派車裝運,負責裝運車的運輸費,確保完成甲方進度要求。
五、其它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雙方均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上細則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廠渣土車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現有貨車 由乙方承包運輸,現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條約。
一、 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超速、禁止酒后駕車,不違規操作,確保車輛反光燈、反光標牌及牌照清理整潔,如有違規造成處罰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 乙方對車輛要做到定期定點檢修、定期換油,按時檢審,不留任何故障隱患,維修費和油費由乙方實用實報,如有虛假十倍處罰并終止合同。
三、 工作量:乙方確保廠里石灰按時運輸到碼頭,上班和休息時間不固定,根據廠里生產情況由廠里安排,不得遲到或早退而影響廠里生產,如乙方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由乙方自行找駕駛員代替,費用由乙方支付。
乙方承包運輸固定指標為每月 車,每超出一車由甲方支付乙方費用 元,多超多得。
四、 乙方完成固定運輸指標,甲方支付乙方每月承包費 元,其他補助費每月 元。
付款方式為每月支付 元。
余款合同期滿全部結清。
如乙方全年出色完成指標,甲方根據業績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并續簽下年合同。
五、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廠渣土車運輸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訂立本合同,并承諾相互守信。
一、甲乙雙方合作的項目為:蒙古國南戈壁省那林蘇海特煤田的焦煤運輸業務,合作范圍為——田坑口至中國策克口岸境內煤場,運距往返130公里。
二、甲方將陜汽德龍牽引重型箱式貨車承包給乙方,乙方為甲方從蒙古國至中國策克口岸運輸原煤,該車輛海關監管號 ,主車牌照號 ,主車大架號 ,發動機號 ,掛車牌照號 掛車大架號 。
三、乙方自愿承包上述車輛,承包的車輛押金 萬元,甲方從乙方運費收入中按照每趟 元,扣留質保金。
四、承包期為二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承包期未滿,乙方單方違反合同事項,甲方不予退還押金和保質金。
五、運價:每噸運費為 元,一個月內出車次數達到 趟每噸為 元。
六、運費結算
1、載貨重量按乙方入堆場的過磅重量為準,最終核算重量與起運地裝車重量之間允許有3%的損耗率。如果乙方損壞鉛封,造成損耗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價格按進口報關價計算,由甲方直接在運費中扣除,過磅允許司機看磅數。
2、運輸開始當月運費在次月10日結算。運費由車隊統一結算。
3、運費結算后,甲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應付運費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車輛出入蒙古國運輸煤炭的相關手續。費用從乙方運費中扣回。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的車輛及駕駛人員按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管理。
3、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車輛運行進行調度。
4、甲方為有償乙方的承包車輛提供燃油。
5、甲方提供食宿條件,費用由就餐人員自理,水電費、暖氣費、垃圾處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6、甲方自愿用乙方運回的原煤作為資信擔保,如不能按時結算視為同意乙方按照元/噸的標準處行處理甲方的原煤,以此方式結算運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中蒙兩國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規定,如有違反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2、乙方駕駛員必須具有人身保險,如不具備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車輛及雇傭司機,甲方統一管理,違反公司制度的按公司制度處理,違反國家法律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4、如果乙方需要雇傭司機,甲方為司機辦理勞務簽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不得擅自從事甲方指派運輸任務以外的運輸項目,否則接受甲方相應的處罰。
6、乙方每輛車每月出車次數必須達到8趟,除司機變更或車輛大修外,因乙方造成的停車而達不到8趟時,每缺一趟從費用中扣除1000元,交回公司。
7、乙方自行解決車輛維修工作。
8、乙方在承包過程中要合法經營。乙方必須遵守中蒙兩國的法律、法規,嚴禁走私、販私、運私等,如有以上行為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9、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拒絕出車,或擅自改變甲方指定的行車路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扣除乙方的押金和質保金。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維護車輛的日常檢修,如果乙方造成車輛的嚴重損壞,導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且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扣除該承包人所有車輛的押金和質保金作為維護車輛的費用并有權終止合同。
3、如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車輛,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車輛并有權終止合同。
4、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運輸非經甲方指定的貨物,或違反相關法律,進行走私、販私活動,由乙方承擔全部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甲方一律不退還押金和質保金,并且乙方還應承擔因其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6、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同時,按承包時間和車輛的磨損狀況,折扣乙方的押金和質保金后,甲乙雙方清算車輛賬務,在無債務關系后變更或解除合同。
7、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遇到自然災害、疫情等引起的道路封閉、道路損毀;煤礦事故或煤炭資源枯竭引起的生產終止。中蒙政府的進出口禁令;兩國外交政策變化及兩國交通問題,政府在辦理證件方面的延遲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運,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賠償。
8、甲方無故中斷煤炭運輸或因甲方原因(節假日和公司放假期間除外)停運五天以上后,每個工作日補償100元。
十、甲方給乙方承包車輛時,甲乙雙方要對車輛的現狀,共同交接,乙方認可以后,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在承包合同期滿后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車輛狀況必須達到接車時的七成車況。(包括外表、大箱、機器、輪胎及其他部件)如車輛狀況得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押金和質保金。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通過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