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運輸合同(精選10篇)
公司運輸合同 篇1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電器設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的物流公司。甲方通過邀標議標選定乙方作為20xx年度下半年運輸合作伙伴,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雙方深入溝通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貨物種類、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高低壓電器開關設備,部分設備有少許超高,運輸性能要求較高,設備不允許碰撞、擠壓,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裝運,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暫定半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直接續簽合同或重新參與新一年的招標,繼續合作。
三、貨物交接
1、甲方每次發貨時,省外項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內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車,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廠內裝貨,在發貨時應根據甲方的《送貨單》進行清點,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時,要求收貨方根據《送貨單》清點貨物并簽收,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簽收后的送貨單于10日內交回甲方。
四、結算方式
乙方墊付資金為10萬元(作為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運輸發票及《送貨單》回單進行結算,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不支付現金。
五、乙方承運范圍及運價
1、地區及單價(整車):省外零擔貨物另行協商。 湖北 0.70元/噸〃公里 廣東 0.65元/噸〃公里
注:長沙、株洲、湘潭整車100公里以內按上述價格,100公里以上按參照岳陽價格。
2、上列單價為本合同固定單價,包括過路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保險費等全部費用。如因國家有關政策致油價波動10%以上等產生運輸價格改變,雙方另行協商,但漲價幅度不超過油價增長比率。
3、上表上“發往地”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改變單價,只根據實際里程計算終遠價(9.6米按10噸計,11.3~13.5米按12噸計,15米以上車位按15噸計)。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因價格等原因擅自終止合同,按本年已發生運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余下運費。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應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罰款500~1000元。若發生兩次以上不及時發車、不按時到貨,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若因運輸延期交貨給收貨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貨引起設備損壞或延誤交貨時間,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2
協議編號:
甲 方(順豐):
乙 方(客戶): 乙方月結相關信息:
(一)月結卡號(客戶編碼):
(二)結算賬號: 月結起算日期:年月日
(三)月結對賬單投遞方式選擇:(可單選或同時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 電子郵箱 賬單發送郵箱地址: @ (由甲方填寫)
賬單接收郵箱地址: @ (由乙方填寫)
□ 快遞 乙方地址:□ 營業地址 □ 其他地址:
對賬人姓名: 對賬人聯系電話/手機:
乙方為甲方貨件速遞客戶,且雙方已有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為方便運費及關費用的結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一個月度的賒款信用,即乙方成為甲方之月結客戶。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更好的保持合作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特別條款:風險提示與救濟方式
1.1雙方均意識到:快遞是通過集貨混裝所進行的多式聯運方式,在“收件—分類建包—中轉--安檢—空運(或陸運)—提貨—中轉—分揀—派送”等過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擠壓、沖撞等影響安全的因素。雖然托寄物毀損、遺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這方面的風險。乙方同意根據托寄物的實際狀況,積極采取分票寄運、保價、妥善包裝等手段,使相應風險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遞服務,系依據托寄物的重量(而非托寄物的價值)收取基本運費,根據公平的原則,甲方的賠償標準也以乙方所支付的運費(而非托寄物的價值)作為基礎。為彌補潛在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避免雙方因損失賠償產生爭議及糾紛,雙方就以下重要風險與救濟方式明確如下:
1.2.1限價及分票寄運:甲方所提供的快遞服務,每票托寄物的單票價值上限為2萬元;如托寄物單票價值超過2萬元,請乙方將托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價值2萬元以下并分別快遞,以分散托寄物全部毀損、遺失的風險。
1.2.2保價:甲方提供的保價服務,系基于托寄物價值(而非托寄物重量)收取費用,并基于托寄物受損價值進行賠償。如乙方認為甲方基于運費所進行的賠償不足以彌補托寄物實際損失的,應根據托寄物的實際價值,選擇等值保價服務,以足額彌補托寄物毀損、遺失后所造成的損失。
1.3乙方依據上述1.2條所述進行分票和保價后,可能導致每票托寄物單重不足1KG首重,并進而使乙方的整體運費(基本運費和保費)增加。但依據本協議規定,甲方整體賠償責任亦將加重,屬“公平”基礎上的對等義務承擔。乙方需慎重評估、權衡費用支出與足額賠償救濟的利弊,如乙方為節省運費未按上述約定進行分票寄運和保價,雙方將按照本協議第6.1.1條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4如因托寄物價值過高或托寄物自身物理性質等原因,難以通過上述“分票寄運+保價”的方式得到足額救濟的,請乙方自行選擇親自押運或其他更為穩妥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按其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向乙方提供快遞服務,負責將乙方的托寄物及時、安全地送達收件人。
2.2 甲方有權按照托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運費,并根據乙方選擇的附加業務收取附加費用。甲方無審核托寄物實際價值的能力和義務。
2.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托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現托寄物屬不予托寄范圍,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并有權收取所發生的費用。
2.4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運費及其他費用(下稱“費用”)的,甲方有權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為三個月(自寄件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費用的,甲方可以變賣托寄物并優先受償。
2.5 乙方選擇代收貨款業務的,需先與甲方簽署《代收貨款協議》,具體內容參見雙方協議約定。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托寄物件時,應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3.1.1如實申報托寄物內容、數量、聲明價值等托寄物資料,準確、真實地填寫甲方運單之各項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選擇付款方式和服務項目、填寫客戶編碼、月結賬號、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3.1.2 妥善包裝托寄物,對于易碎品更應加強內外包裝,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運輸。
3.2以下屬于禁止寄遞的物品:發票、有價票證、國家禁寄的刊物、文物、首飾、護照、私人證件、單證、合同、批文、現金、私人信函、核銷單、動物、藥物、毒品、液體物品、仿制物品、產地來源不正確物品、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規禁止郵寄的物品。乙方需確保托寄物不屬于上述物品。
3.3 除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外,甲方對于托寄物的安全、質量、環保、權利瑕疵等不承擔保證責任,乙方需要確保托寄物的內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屬于禁止生產、銷售、傳播的物品;
2)符合國家規定的或者與第三方約定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標準;
3)托寄物不會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3.4如約定由收件人付費的,乙方可自寄件之日起七日內要求更改為由乙方付費,并需要向甲方支付每票20元的手續費;但如收件人已經支付運費的,則不可更改付費方式。
3.5如托寄物在派送時需要支付入倉費,則該費用由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承擔。如甲方墊付入倉費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需額外承擔服務費,除非乙方在寄件時明確指示如需支付入倉費則不予派送。(備注:入倉服務費收費標準如下:國內入倉______元人民幣,香港入倉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入倉服務費標準,并予以公布。)
3.6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責任時,乙方須對與本票托寄物運輸有關的所有費用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往返運費、倉儲費、保價費、入倉費等。
3.7 乙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時間償付所欠甲方的月結費用,不得以理賠尚未結束為由拖延支付、拒絕支付或擅自從所欠運費中直接扣除月結費用。
3.8 乙方可通過甲方網站、服務熱線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并據此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快遞服務。
第四條 特殊約定
4.1乙方的員工為乙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該行為視為乙方行為,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經公司蓋章或指定代表簽字為由,否認乙方員工代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為。乙方應明確告知其員工有關本協議的各項內容,以促使其員工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乙方物品或個人物品時,了解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注意事項。
4.2如乙方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結方式支付到件費用,乙方亦應在簽收貨件時填寫月結賬號,以便雙方核對。在必要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證明資料和文件。
4.3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報警、證據保全、鑒定等)向該第三方索賠。
4.4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之間存在買賣等商業交易關系,且托寄物屬于該商業交易標的物的,則乙方在交付托寄物前,需要將甲方承運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賠償標準等相關事宜明確告知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并彼此就商業交易相關的損失賠償和責任承擔方式達成共識,同時,乙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于遭受托寄物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提出的索賠或訴訟風險,如因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向甲方索賠或提起訴訟造成甲方損失的,對于超出本協議約定賠償標準的部分,乙方同意對甲方予以補償。
第五條 費用與結算方式
5.1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貨件費用的月結賬單供乙方審核,月結費用根據甲方結算月度內公開施行的收費標準和乙方實際發生的票件量計算。乙方如對該月結賬單持有異議,應自甲方送達月結賬單之日起六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異議,則視為認同。如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異議之日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運費及相關費用。
5.2乙方可采取銀行轉賬、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月結費用。乙方支付月結費用時,應按財務制度規范操作。現金結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規范簽收記錄。否則,乙方需要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如收件方或第三方拒付或付款金額不足5.3乙方指定由收件方或第三方支付甲方費用時,的,則應付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每票加收手續費20元。
5.4 甲方對乙方的退費或賠償,在雙方確認金額后,乙方可以從下月應付費用中抵扣。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運費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1)當乙方無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結費用超過十五日;
5.6 對于乙方拖欠運費及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數額的5‰作為逾期違約金。
第六條 托寄物的毀損、滅失賠償(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
6.1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國內快件(不包括香港件、中國臺灣件、澳門件)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根據托寄物的實際價值和賠償要求,自行評估并選擇。雙方均明確知曉:保價業務的選擇與否對于托寄物毀損、滅失之后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付標準如下:
6.1.1未保價托寄物賠償標準:若因甲方過失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的,甲方將免除本次運費,同時,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運費的九倍。
6.1.2保價托寄物賠償標準:若因甲方過失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的,甲方按照保價的聲明價值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定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則甲方按托寄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的比例賠償。
6.2在遵照第6.1條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就托寄物的聲明價值與實際價值達成如下共識:
6.2.1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依照乙方對托寄物的聲明價值為準。鑒于甲方無法對托寄物的實際價值進行核實,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托寄物的實際價值來申報聲明價值。對于高價值或非常貴重的物品,甲方提示乙方采取隨身攜帶運送等更為安全的方式。
6.2.2保價托寄物的賠償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即:如乙方托寄物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甲方不對超過其實際價值的部分承擔責任;如果乙方托寄物的聲明價值低于實際價值,則甲方不對實際價值超過聲明價值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6.3 因甲方過失造成托寄物遲延派送的,甲方將免除本次運費。
6.4托寄物已經保價的,按照第6.1.2條的規定執行。
6.5乙方因違反第3.1、3.2、3.3條規定的義務導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門、機場、港口管理部門等機構采取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或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6 如乙方已按托寄物的實際價值或聲明價值獲得賠償的,托寄物的所有權及其相應的索賠權利即按比例轉移至甲方所有。
第七條 賠償責任免除條款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測、無法控制或無法避免的客觀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災、雪災、暴風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罷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規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機關的行為、決定或命令;搶劫、飛車搶奪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質、內在缺陷或合理損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過錯造成的,如乙方沒有如實申報托寄物資料,乙方交付的托寄物屬于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收件人遲延受領托寄物等情形。
7.2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滿一年未查詢又未提起賠償要求的。
7.3 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一條(“風險提示與救濟方式”)的規定,未進行分票寄運和保價,卻提出超過本協議第6.1.1條賠償標準之外的賠償要求。
7.4 基于托寄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商業機會、商業價值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7.5無論托寄物是否保價,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購買了保險,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托寄物毀損滅失的,保險公司已經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擔或許諾承擔保險理賠責任后,甲方在此范圍內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三十日任一方均無異議終止本協議的,協議自動續期,每次續展一年,依此類推。
8.2除按本協議第5.5條之規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于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8.3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在此前所簽訂的關于結算的其他協議或合同書的效力即告終止。
第九條 其他
9.1本協議所稱托寄物的“實際價值”或“實際損失”,是指托寄物本身的成本價格或損失,不包括基于托寄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市場機會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或特殊商業價值損失。
9.2如乙方經營場所、名稱及主體發生變更,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則甲方不再為乙方提供月結服務,9.2.1如乙方變更后的經營場所不在甲方服務區域內,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費用。費用結清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9.2.2如乙方變更后的經營場所仍處于甲方的同一業務區域,由甲方對乙方相關資料進行更新后,可繼續履行本協議;
9.2.3乙方如變更名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協議繼續有效;
9.2.4乙方經營主體如發生分立、合并等變更,乙方需在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款項,同時本協議終止。變更后的主體如需繼續與甲方合作,應與甲方另行簽訂月結協議。
9.3本協議條款未規定的,或者本協議條款的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快遞企業協會制定的快遞服務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國內外行業慣例執行。
9.4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 話: 傳真: 簽字代表: 聯系人: 營業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稅務登記號:
開戶銀行: 賬號: 電 話: 傳真: 簽字代表: 聯系人: 營業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甲方擬在龍岡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理處)并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授權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標志標識。
4。分理處承包利潤分配方式采取保證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補的原則。
二、優惠條款
1。甲方批準給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在甲方與物流交易網合作期內)。
2。乙方分理處一年內完成業務量達成_________萬以上并且安全無事故或糾紛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對乙方的獎勵。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分理處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并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分理處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分理處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內分理處的各項支出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為經營者也是_________分理處的負責人。
9。乙方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需要設置分理處的內部機構。
10。乙方有權按規定任免分理處中層干部。
11。乙方有權決定企業工人工資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名義。
13。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并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分理處辦公場地的先期開辦費用。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2。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7%上交利潤給甲方。
3。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3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客戶運費采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10%賠償。
4。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10倍賠償。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5%的罰款。
6。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范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第一年的業務基數為_________萬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補足,如連續兩年無法完成的當年基數的,甲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8。乙方必須對甲的各種資料及數據保密,否則甲方有權追償乙主的損失。
9。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或變象以分理處員工以外的身份承接業務,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約定期限而終止后,乙方在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同樣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10。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11。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2。乙方必須因乙方原因導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4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5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 貨物品種: 以實物為準,乙方自愿承載,貨物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揚州 貨物到達地:
第四條 運費及付款方式:
第五條 到貨時間要求: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集裝箱滅失、變形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輸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特別是油漆不能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6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品種: 以實物為準,乙方自愿承載,貨物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揚州 貨物到達地:
第三條 運費及付款方式:
第四條 到貨時間要求: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集裝箱滅失、變形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運輸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特別是油漆不能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7
甲 方:簽訂地點:武 漢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甲方根據業務當天鋼材采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后進行裝運貨物,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貨物運輸定價: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105元/噸,以后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后,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后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武漢市區范圍內(根據材料堆放倉庫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
貨物到達地:十堰市區范圍內(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 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后,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轄區內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并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后,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系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于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托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 方:湖北力天世紀投資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公司運輸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附件中約定的服務,同時乙方也愿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雙方達成合意如下。
(一)經營資格
1、乙方承諾其已取得有關執照和許可,具有簽訂并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乙方應將其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證明乙方經營能力的文件交甲方備案。
2、乙方應將可能用以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車輛的牌照,駕駛人員的有關證件報告甲方以供其備案。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如有任何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二)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托運的貨物必須是國家法律允許流通的物品,甲方應保證按國家法律的規定行事。
2、每次貨物運輸甲方須提供貨物的名稱、數量、收貨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給乙方。
3、甲方如對貨物運輸有任何特別邀請應事先告知乙方。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證,乙方有權拒絕運輸,直至甲方滿足上述保證。 (乙方)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貨物運輸邀請及時提供符合條件和數量的運輸車輛和駕駛員,在乙方的使用控制過程中,乙方對系統設備的完好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2、乙方不得在為甲方提供的過程中拼裝任何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污損或危險的其他貨物。
3、乙方提供的車輛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裝貨,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后六小時(長途運輸)或二小時(市內運輸)內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車輛,甲方有權委托其他承運人運輸,且乙方應賠償由此可能給甲方造成的一起損失。
4、乙方不得無理拒絕甲方的貨物,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起損失。
5、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特別要求認真操作。
6、乙方應及時提取和裝運貨物,并在貨物交接單上簽字。如果乙方在從第三方提貨時發現貨物有短少、破損、潮濕等及與運單、簽收單不符的任何異常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接到甲方提示后再作處理。同時乙方應要求第三方出具證明,必要時向第三方提出索賠,如因乙方為履行上述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7、乙方應對其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收到貨物后至貨物送至指定收貨人處的整個過程中的貨物安全和完整負責,對于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貨物損壞或丟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合理安排每次運輸服務的駕駛員,并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技術及素質培訓,以保證能夠完全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
9、乙方車輛在運輸甲方貨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其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傷亡的,乙方應當予以補償并在此同意保護盒不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及其貨物由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0、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安全、如數、無損地運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交于指定的收貨人并辦理交接手續,發現貨物有差錯的,應請收貨人做好批注。如收貨人要求延遲或由于其他合理原因的確不能及時派送的,乙方應立即以電話或傳真通知甲方并且在貨物派送后在簽收單上注明原因、同時收貨人取得聯系的時間及具體聯系人。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運輸延誤或差錯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1、如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導致客戶拒收貨物的,乙方應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員聯系,并根據其指定將拒收貨物運回或轉運至其他指定收貨人。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客戶拒收貨物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任何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導致貨物被國家罰款的,沒收或其他處罰的,乙方應當補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及聲譽上的損失。
13、甲方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
14、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認甲方及其貨主對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合法權利,并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合同項下任何貨物的留置權。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供應商對任何貨物沒有也將不會有任何權利。
(三)保險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運輸車輛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足額辦理了車輛損失保險和第三責任保險并在合同有效期內進行續保。
2、甲方應將乙方納入貨物保險的范疇內,一旦發生貨物丟失和貨物被盜,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有甲方安排專業人員進行處理,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承擔;如乙方在發生貨物丟失和貨物被盜后,未及時通知甲方進行處理,因此發生的索賠金額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保密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及終止后五年內,乙方有責任對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關甲方及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價格、庫存、運費標準、貨運到達地點、長期收貨人、貨運方式等)進行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外泄,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2、除非是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所需或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向公眾或無關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如為履行本協議下義務需要向雇員或其承包商披露保密信息,乙方應以保密協議約束其雇員或承運商按本協議履行保密義務,乙方雇員或承運商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將視同乙方違約而承擔法律責任。
3、如果乙方任何雇員及其承包商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對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費用、責任、索賠和其他不利影響作出賠償。
(五)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遲履行義務的,乙方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況發生后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甲方。
2、如上述情況持續時間超過三天的,甲方有權將該筆業務轉委托他人。
(六)收費及結算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提供的任何額外服務,經甲方認可后另行結算。乙方在此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提供的任何額外服務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可以無須任何理由而拒絕予以補償。
2、運費經過甲乙雙方協商,每月結算一次。每月1-5日為對賬日,6-10日為付款日
(七)其他
1、如因任何情況導致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間從月日至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執行。如本合同到期雙方無異議,自動延續一年。
3、本合同一式貳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執一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委托人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9
托運人(甲方): 電話:
承運人(乙方):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信息: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注:
合計: 仟 佰 拾 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范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為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并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托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后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并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6)政府征用或罰沒;(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為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文件、憑據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托代收貨款關系按一般委托合同關系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系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運輸合同 篇10
(以下各項務必認真填寫,不填寫的用斜線劃去)
托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國家相關運輸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并且雙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_ __月__ 日止,到期是否續約由雙方協商后處理。
二、業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從 至全國的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具體航線、航班及價格以合同附件《航空運輸價格協議》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視當日的貨量向乙方提前預定所需航班艙位。若存在大批量貨物,甲方應盡可能提前一天預報給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違反國家禁
運物資的有關規定。
3、甲方應正確提供貨物件數、重量、收貨人名稱、詳細地址及聯系方式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艙位;
2、乙方有責任將甲方交予乙方承運的貨物安全、準時地按指定航班運往目的地;同時,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乙方應優先保障甲方的貨運服務。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貨物完好交運。
4、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運輸信息查詢及反饋服務。
5、如遇航班取消、延誤等原因造成貨物滯留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甲方交運貨物無法按既定時間送達目的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見進行處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盜搶、污染、變質、潮濕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7、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的相關事故報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證明。
四、違約責任和賠償
1、乙方沒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進行出港上站,則予以一定的處罰,處罰標準為
2、在甲方客戶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況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負責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由乙方承擔。未及時開具相關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若甲方客戶未委托甲方對貨物投保或保險公司理賠未果,客戶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的,若屬航空公司責任,損失由甲承擔20%,由乙方承擔80%:若屬乙方責任,則由乙方全額賠償損失。
4、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發生上述事故,無論因何原因,乙方須在7日內向甲方出具事故證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證明。
未能在此約定期間提供有效正式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違約,甲方可根據損失情況向乙方索賠。乙方應付給甲方或甲方客戶的賠款,甲方有權在運費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艙位每月超過三次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每月超過5次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甲乙雙方協商簽署得《航空運輸價格協議》收取,如價格發生變動,應該以航空公司的調價額度增減幅度的差價為參考,該價格須有雙方蓋章確認,并注明執行時間。
2、甲方通過乙方承運的貨物,若為乙方正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2元/公斤。若為乙方分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的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3元/公斤,否則,超過費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當月運費中扣除。
3、甲乙雙方約定90天為一結算周期。結算之前,由乙方將有關運費統計匯總成立,蓋上財務章后給甲方(不包括復印件、傳真件等),由雙方進行對帳,賬目核對無誤后,(乙方向甲方開具并提供公路內核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周期款項,未及時支付的按應付款項的0.1%/天交納滯納金。但因法定節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約定范圍內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且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時,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國內航空貨
2、甲乙雙方協商簽署的《航空運輸價格協議》
甲 方: 甲方代表: 聯系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