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運輸合同范本
物流合同是指物流服務需求方與第三方物流經營人訂立的,約定由物流經營人為物流服務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為,物流服務需求方支付相應報酬的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物流公司運輸合同相關范本。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物流公司運輸合同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采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后進行裝運貨物,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后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后,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后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后,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并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后,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系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于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托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期: 日期:
簽訂物流合同的原則:
1.所簽合同要合理:合同中要考慮雙方的利益,達到雙贏的目標,這點很重要。如果只考慮一方賺錢,而使另一方無利可圖,這樣的合同即使簽下來,履約中也會出現各種問題。實踐證明,如雙方的理念一致,所簽合同的目標相同,履約中一般就不會產生什么問題,即使有問題也較容易解決。
2. 所簽合同要完善:物流商與客戶簽訂合同是一種非常復雜的過程,任何一方如果在簽約前考慮不周或者準備不足,都有可能在未來執行合同中出現問題。此外,合同的執行標準及衡量標準,是客戶與物流商在簽約時首先應協商解決的問題,但在實踐中,大量的合同根本未對此作出規定,導致雙方在執行合同或對所提供的服務方面產生爭議。服務范圍要明確:許多物流商往往忽視了服務范圍的重要性。物流商與客戶第一次合作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對“服務范圍”給予一個明確的界定,包括如何為客戶提供長期的物流服務、服務的具體內容、服務到何種程度及服務的期限,總之要對服務好到何種程度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否則,物流商對要干什么都不清楚,而客戶也不清楚支付的是什么服務費用。“服務范圍”應詳細描述有關貨物的物理特征,所有裝卸、搬運和運輸的需要,運輸方式,信息流和物流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
3.不要誤導客戶:物流商不要為了爭取客戶而使其產生誤解,將物流服務視為靈丹妙藥,認為物流商可將客戶所有的毛病都連根治愈。應讓客戶認識到,沒有一個物流方案能十全十美地解決企業的全部問題;即使要解決某一方面的問題,也需要詳盡的策劃、充足的時間,以及付諸實施這樣一個過程,最終才能見效。
4.避免操之過急:許多企業在尚未做好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就去尋求物流商的幫助,并對物流商寄予過高的期望匆匆簽約,或許他們有太多的、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問題,但這樣做的結果往往帶來忙中必然出錯的后果。
5.合同具有可行性:對于專業性較強的企業,簽約前應向有關專家咨詢,甚至請他們參與談判,分析企業生產、管理的特殊性、特殊要求及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避免留下難以彌補的后患。而對于物流商經過努力仍無法做到的方面,千萬不要輕易承諾。
6.必須考慮經濟性:物流商接受和簽訂的協議影響最終能產生效益的項目,而適當水平的物流成本開支必然與所期望的服務表現有關。要取得物流企業的領導地位,關鍵是要掌握使自己的能力與關鍵客戶的期望和需求相匹配的藝術,對客戶的承諾是形成物流戰略的核心。一個完善戰略的形成,需要具有對未實現所選方案的服務水平所需成本的估算能力。
7.條款要有可塑性:物流商在簽訂協議時,要掌握好一種尺度,即達到何種水平。比較好的尺度是,將合同定為中間性的、可改進的方案,而非最終方案的程度上,以便為今后幾年留出調整、改進的余地。合同條款要訂好,要有保護措施,輕易不要訂立那種沒有除外責任、沒有責任限額的條款,否則將收取很少的費用而承擔無限的責任,賠償整個貨價;輕易不要承擔嚴格責任制條款,而要爭取過失責任制條款。
簽訂物流合同的注意事項:
首先物流合同的內容比較復雜,包括物流系統設計、具體物流運作標準、費用計算辦法、對物流服務的特殊要求等。
其次,不同物流合同對合同事項約定的差異比較大,并不是上述物流合同約定事項在每個物流合同中都是齊全的。
最后,物流過程是一個長期的、合作的過程,合同必須對此加以體現,對物流環節出現紕漏時或由于一方的過錯導致物流中斷時,物流合同需要約定解決辦法、費用及責任的承擔。
違反物流合同時的補救措施:
對于貨物利益方來說,在物流經營人違反合同時,可能的補救措施有以下幾種:
(1)造成貨損或貨物滅失的,向保險公司索賠,再由保險行使代位求償權向責任人追償;
(2)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經營人提出賠償請求,再由物流經營人向責任人追償;
(3)直接訂立物流作業分合同的,依分合同向實際履行人追償;
(4)以侵權為由向沒有合同關系的責任人提出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