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運單(通用3篇)
汽車貨物運單 篇1
托運人(單位): 經辦人: 電話: 地址: 運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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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人│ │地址│ │電話│ │ 裝貨地點 │ │廠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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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人│ │地址│ │電話│ │ 卸貨地點 │ │廠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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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 │地址│ │電話│ │約定起│月│約定到│月│需要││
│ │ │ │ │ │ │運時間│日│達時間│日│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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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包│ │ 體 積 │件重│重│保險│貨物│ │ │ │
│名稱│裝│件│長×寬×高│(千│量│保價│ │計費項目│計費│單│
│及 │形│數│(厘米) │克)│ │價格│等級│ │重量│價│
│規格│式│ │ │ │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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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運 費 │ │ │
│ │ │ │ │ │ │ │ ├────┼──┼─┤
├──┼─┼─┼─────┼──┼─┼──┼──┤裝卸費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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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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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 │ │ │ │ │ │計費│ │
│計 │ │ │ │ │ │ │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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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運 │ │付款人 │ │承運人 │ │承運人 │ │
│記載事項│ │銀行帳號│ │記載事項│ │銀行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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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托運人請勿填寫粗線欄內的項目。 │托運人│承運人│
│意│2.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品名,如貨物品名過多, │簽章 │簽章 │
│事│ 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寫須另附物品清單。 │ │ │
│項│3.保險或保價貨物,在相應價格欄中填寫貨物聲明│年月日│年月日│
│ │ 價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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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填在一張貨物運單內的貨物必須是屬同一托運人。對拼裝分卸貨物,應將每一拼裝或分卸情況在運單記事欄內注明。易腐蝕、易碎貨物、易溢漏的液體、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相抵觸、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不得用同一張運單托運。托運人、承運人修改運單時,須簽字蓋章。
2.本運單一式2份:①受理存根;②托運回執。
汽車貨物運單 篇2
甲乙雙方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試銷_________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試銷地區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地區對_________產品進行試銷推廣,試銷期限為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個月。
二、試銷價格:
試銷期內甲方以_________元/套的價格供貨給乙方,此價格不含安裝費及稅率,如需開普通稅票另加_________%的稅金。
三、試銷的基礎條件:
(1)乙方注重產品質量,認同甲方產品賣點及經營理念;
(2)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____面積的貨柜用于甲方產品的集中展示;
(3)乙方組織不少于_________人的專職人員(含營業員,業務員,技術員)負責甲方產品的推廣工作,首批進貨不低于_________套。
四、甲方的義務:
(1)試銷期間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產品知識,安裝技術的培訓支持;
(2)免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宣傳資料,宣傳噴畫;
(3)根據乙方的.進貨量,合理安排產品顏色。
五、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規定集中展示產品;
(2)規定乙方所售甲方產品的市場最低限價權;
(3)要求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最低進貨量訂購產品。
六、乙方的義務:
(1)按甲方規定的最低進貨量訂購產品;
(2)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按協議的價格支付貨款;
(3)按甲方的規定面積集中展示甲方產品;
(4)不在甲方產品集中展示區展示與甲方產品相類似的非甲方產品及宣傳物品;
(5)指定專職人員負責甲方產品的推廣;
(6)配合甲方開展各項促銷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
(1)試銷期后優先獲得甲方代理權;
(2)在不違反最低銷售價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3)獲得甲方對其業務員,施工技術員的各項培訓;
(4)試銷期后如乙方經過積極推廣后產品仍出現嚴重滯銷情況,且經甲方調查屬實,在乙方沒違反甲方所定價格政策及貨物完好的情況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退貨,甲方收到產品后兩個月內將貨款返還乙方。
八、本協議附件:
(1)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2)產品專利報告;
(3)支持用品表;
(4)代理申請書;
(5)代理商價格體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貨物運單 篇3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為一級;
2.2車型:紅旗、奧迪、GL8、奔馳面包車、奔馳S級轎車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系方式
4.1甲方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費用及支付:
1.紅旗500元/天、奧迪700元/天、GL8700元/天、奔馳面包車800元/天、奔馳S級轎車(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
以上收費為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游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為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