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精選31篇)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
托運方: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本批次貨物總價值: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貨物運到期限小時。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托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并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向托運人結算運費;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托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臟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元。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托運方(蓋章):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家具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家具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為主,其貨物性質屬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于“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查看貨物及包裝,認為可以裝運。今后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 日至20xx年二月 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采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 往 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 注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臺州、溫嶺、杭州、溫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沈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成都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后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于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并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復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托書,并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系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系。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為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為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六、貨物安全及賠償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叁份),由收貨人簽字,并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并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后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為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并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收貨人逾期支付運費或逾期提貨,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并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逾期運到和逾期賠償,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上述之違約,應以違約責任的本金為限。逾期運到是因為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免除承運人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根據便于訴訟和懲罰違約的原則,任何一方起訴,均可選擇原告經營所在地或被告經營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為按以下方式處理:對于能及時履行,按本合同記明的電話通知對方;不能及時履行的,按本合同記明的地址用特快專遞方法通知對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記明的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對方。
3、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運人(甲方)
托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承運人(乙方)
承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3
甲方:
乙方:
1、承運貨車自20xx年xx月xx日起到20xx年xx月xx日內到達目的地。在無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或其它人為因素影響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在限期內到達。
2、乙方車輛必須備好足夠的蓬布、繩子和保證貨物安全抵達的'設施。如因設施不完備造成貨物被淋濕、或貨物短損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3、甲方貨物在承運途中如發生意外不能安全如期抵達的,乙方負全責盡快處理并應在第一時間內與甲方取得聯系,及時溝通說明原因,以便于甲方有效地、妥善地答復收貨人。
4、全程運費共計x元,發車先付款x元,貨物安全抵達目的地由甲方的收貨負責人檢查完好無損后付余款x元。運輸途中的路橋費、過渡口費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不給予負擔。
5、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在無特殊情況下,不能私自改道。指定路路線為:。
6、司機給甲方運貨到卸貨點,卸貨點負責人應當司機面點清貨物數量,如有丟貨或損貨在沒有卸車前應打電話告知,如果司機已走,甲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貨到點上客戶不能私自換貨或者不付貨款私自拿走貨物,如有以上情況造成的損失一切由卸貨點負責人負責。
7、承運發車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4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棉籽汽車運輸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甲方與四川龍海匯豐實業有限公司因執行棉籽合同(合同編號為:SFY-20__-GY-028),甲方將該合同項下棉籽從饒陽車站至甲方指定牧場的汽車運輸業務委托乙方承運。
第二條 運價:乙方負責將四川龍海匯豐實業有限公司發至河北饒陽車站的棉籽取車并裝車運至甲方指定牧場內,并將棉籽卸車至指定儲存位置,運價 元/噸(含取車、運輸等費用),若市場價格有變動,雙方另行商議,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條 結算方式:
1、 運費結算:由四川龍海匯豐實業有限公司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每月以甲方牧場實際收貨數量結算。
2、 甲乙雙方及四川龍海匯豐實業有限公司對每月結算數量、結算運費金額核對無誤后,四川龍海匯豐實業有限公司收到乙方提供結算批次棉籽的汽車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運費。
第四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__年12月18日至20__年2月28日止。
第五條 驗收方法:乙方在饒陽火車站裝車,并將棉籽運輸、卸車至甲方牧場地點。發運結算數量以甲方牧場地點地磅檢斤為準,途中損耗數量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運輸安全責任:乙方保證提供優質服務,按時完成本合同內棉籽的轉運工作。乙方自備承運貨物所需防曬篷布、捆扎繩索,并保持車輛的整齊清潔。在運輸途中,若發生雨淋、翻車、碰車等事故,造成甲方及四川龍海匯豐實業有限公司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第七條 作業安全責任: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確保一切人員、場地物資的安全。若發生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嚴格按照以上條款執行。任何一方不棉籽運輸合同得違反上述條款之約定或無故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守約方帶來的損失。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6
托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臺。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終點內蒙古XX市烏斯太工業園區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臺,第二次運輸一臺。
5.運輸期限:自20xx年08月14日到20xx年08月24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稅)大寫:)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臺罐到達并通過驗收后,付清承運方元;第3臺到達并通過驗收后付清剩余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系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并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采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志、標識并采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梁、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志。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扎,確保綁扎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志、并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系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志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開戶行:
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托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議附件I:(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8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乙方車輛: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_____公里
運費:___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系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后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并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托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議附件I:《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0
一、運輸合同的一般概念
我國法律中還沒有包含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合同概念,運輸合同概述。單行法中是根據不同方式的運輸確定運輸合同定義的。民法理論中一般將運輸合同稱為運送合同,是指“由承運人將承運的貨物或旅客及行李包裹運送到指定地點,托運人或旅客向承運人交付運費的協議”。這一定義強調的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強調了傳統民法理論中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與我國《民法通則》的合同定義是相吻合的。這一定義體現了從一般法上的定義演繹出特定法上的定義這一傳統邏輯方法。依此邏輯方法,還可演繹出許多專門運輸合同的定義。
民法理論上關于運輸合同的定義,來源于《法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合同定義,“合同為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于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根據這一定義向民法一般原理溯源的話,“合同是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法律事實之一”:“在法律事實中合同屬于人的行為”:“在人的行為中,合同屬于合法行為”:“在合法行為中,合同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合同屬于雙方的行為”:“合同是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合意”。
以運輸合同為基點,向更抽象的法的原理方向分析,運輸合同的定義可以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但是,由此向更具體的法律規范方向探索,傳統理論很難作出科學的解釋。第一,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承運人和托運人及旅客之間存在嚴重的事實上的不平等;第二,當事人的“合意”,即傳統民法合同自由原則在各種單行運輸法中受到嚴格的限制,合同“協議說”在運輸領域中的個別情況下才得到證實。
二、運輸合同的種類及其劃分意義
社會分工和商品交換的發展,促使運輸業不斷革新,法學論文《運輸合同概述》。隨著運輸需求的持繼增強,運輸業中不斷更新運輸技術,采用新型新輸工具,擴大運輸設施。最終產生了方式更多、運距更遠、速度更快、更為安全的社會效果。運輸過程變得極其錯綜復雜。多樣化的運輸及其所產生的多樣化的運輸社會效果,產生了多樣化的運輸合同形式。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運輸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同一種類的運輸合同又可以依據其他分類標準進行二次分類或三次分類。因此,運輸合同呈現出多層次、多分支、相互交叉的模式狀態,各種運輸合同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合同體系。這一體系中各個層次、各個分支的運輸合同不僅具有共同的特征、共同的成立和生效等條件,而且又有明顯的區別。
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意義,首先是研究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特征、從整體上把握其性質的需求;其次,是科學區分各種不同的運輸合同、正確認識不同經濟關系對合同法的不同要求,進而指導立法和司法實踐。
劃分合同種類的標準是多種多樣的,歸納起來有二大類。第一是理論標準,為了滿足理論研究的需要,法學理論上根據不同標準、從不同角度進行一般分類后再對各種合同進行二次歸類。根據法學理論,運輸合同屬于有名、諾成、雙務、有償合同并具有計劃性和經濟性,又歸于提供勞務類合同。第二是生產方式標準,立法和實踐中為了準確區分不同的運輸合同,根據各種具體運輸方式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兩種不同的分類各有其不同的意義,但又有相輔相成的關系,前者對后者有指導作用,后者對前者有論據作用。
從整體上研究運輸合同,需要對各種具體的運輸合同進行具體分析,因此,應該在法學一般原理指導下,根據各種運輸生產關系的特點,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當然,這種分類的依據和標準也不可能是單一的。
1、根據運輸對象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是借助運輸工具進行空間位移的人身和物品。依此將運輸合同劃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人身和物品各有不同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對運輸條件要求不同,因而也會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劃分的意義在于二種合同的法律適用不同。
2、根據運輸是否跨越國界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的起運點、所經線路和終點均在一國境內的,為國內運輸合同。運輸對象跨越一國或者多國邊界的,為國際運輸合同或稱涉外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于前者適用國內法,后者則需適用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3、根據運輸方式劃分的運輸合同
當代運輸方式主要是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與此相應,運輸合同劃分為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于每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有相應的專門運輸法 予以調整。不同的運輸合同的相互區別,在各專門運輸法中得到具體的表現。
4、劃分結果和意義
在立法和實踐中,上述三種分類均不是孤立的,而是綜合交叉、同時發生作用的。作用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以運輸對象標準為主,以國界標準和方式標準為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然后依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將旅客運輸合同再劃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后作三次劃分,分別將國內、國際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以運輸方式作更具體的劃分。最后的劃分結果是:
(1)國內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2)國際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3)國內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水上貨物運輸合同、國內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4)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河流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在作第二次劃分時,既可以把國界標準優先,也可以運輸方式優先,但劃分的最后結果是相同的。
第二,以國界標準為主,以對象標準和生產方式標準為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為國內運輸合同和國際(涉外)運輸合同。然后,根據對象標準(或生產方式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劃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后做第三次劃分,即以生產方式標準(或對象標準)所作的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后結果與第一種劃分方式是相同的。
第三,以運輸方式標準為主,以對象標準和國界標準為輔。首先把運輸合同劃分為: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和海上運輸合同。然后,根據對象標準(或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最后以國界標準(或對象標準)進行第三次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后結果與第一、第二種方式仍然是相同的。
從形式上看,三種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方式最終出現的劃分結果完全相同,似乎這種方法上的區分沒有什么意義。但是,從形式所表現的全部內容上分析,不同的劃分方式表明了不同的側重點和合同范圍,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以對象標準為主劃分不同的運輸合同,其重要性在于將客運和貨運相區別,同時結合國界標準或運輸方式標準,使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各自成立為整體運輸合同下的子合同系統,可以滿足理論研究、立法和實踐的不同需要。
以國界標準為主的劃分方式,其重要性在于將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相區別,同時結合對象標準和運輸方式標準,有利研究解決運輸合同的國內、國際統一和法律適用問題。以運輸方式標準為主的劃分方式,則體現了各國運輸立法的普遍性。現代各國大多是以運輸方式為依據進行運輸立法的,例如,我國已經制定的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等均以運輸方式命名。專門運輸法中一般劃分了客運和貨運,繼而又對客運和貨運劃分為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
運輸關系中,旅客和貨物從出發地至目的地應當是不間斷的。經濟關系的這種特性,要求運輸起點和終點發生有機聯系。在兩點之間存在不同的區段或者不同方式的運輸。這種狀況導致了兩種特殊的運輸合同關系。第一是同一運輸方式中,由不同的承運人各承擔部分區段的相繼運輸。第二是由二種或二種以上運輸方式組合成的多式聯運。相繼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的合同主體、合同條件和效力以及法律適用問題尤為復雜。
三、運輸合同的產生和歷史發展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形成的運輸勞動專業化出現以前,合同法所規定和調整的商品經濟范圍十分廣泛、籠統,運輸合同在合同法中僅占極小的位置。運輸合同法有一個產生和發展的歷史過程。
1、古代沒有運輸合同的概念。
在商品交換不是普遍現象的古代,物品和人的運送距離一般都很短,較大規模和長距離的運送其本上屬國家職能活動并多用于軍事目的。這種運輸不能產生運輸合同關系。商人活動中所需要的運送,一方面由于物品數量較小、距離不長,另一方面由于途中安全的需要,因而運送行為是由商人自已完成的。當運送物數量較大、運距較長或者途中安全致使商人不能自行完成運送活動時,便雇傭他人、租賃他人所有的車船騾馬等工具來進行。
這種情況下,所形成的雇傭和租賃關系,大多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雖然,“無論‘古代法’或是任何其它證據,都沒有告訴我們有一種毫無‘契約’概念的社會”,但是這種“契約”的.粗糙和簡陋,遠遠不能形成“運輸合同”的思想。古代法對運輸事務的調整主要是圍繞所有權進行的,即對運輸中的物品以及運輸工具所有權的保護。如約公元前二十世紀的《蘇美爾法典》第3條規定:“不依照指定他的航線行駛而使船失事者,除船價本身外,應對船主人按……計算租船之資。”
同時代的《埃什嫩那國王俾拉拉馬的法典》規定:“租用有牛及御者之車或船,在支付規定租費后,可以使用終日;如船夫不慎而致船沉沒的,則應照價賠償。”相同性質的更為詳細的規定則見于公元前18世紀《漢穆拉比法典》。在這一法典中,全部282條條文中,專門規定運輸事務的條文多達15條,還首次出現了“托運”的概念萌芽,法典第112條規定:“倘自由民于旅途中將銀、金、寶石或其所有的(其他動)產交付另一自由民。
托其運送,而此自由民不將受托之物交至所托之地,而占有之,則托物之主應檢舉其不交所托之物之罪,此自由民應按全部交彼之物之5倍以為償。”其他條文則對運輸工具租賃、勞力傭、對運送物的責任、造船、航行、事故責任以及運價等做了詳細規定。從這些內容看,當時的商品交關系已經相當復雜,運輸合同的概念雖未形成,但已經包含在財產租賃、保管和人身雇傭契約之中。
2、運輸合同的產生和發展
最古老也是歷史上最發達的運輸是海上運輸,海上運輸與海上貿易至今還是同義語。包含海上運輸合同關系的海商法萌芽于公元前9世紀,是被稱之為“羅地海法”的航海貿易習慣法,其后又經中世紀私人對海事慣例編纂時期,形成了“奧列隆慣例集”、“海事裁判集”和“維斯比海法”,這些不成文法雖然只適用于當時歐洲某一地區的城市,還沒有形成一國統一的海商法,但確可以此看出當時海上運輸的發展程度,由此可推斷出運輸合同關系是當時海事法的主要調整內容之一。
18世紀60年代自英國開始的工業革命,迅速帶來了社會關系的深刻變化。1807年,美國人富爾頓發明汽船;1814年,英國人史蒂芬遜發明蒸汽機車,實現了用蒸汽作動力的鐵路運輸,1825年和1830年,斯托克敦至達林頓、曼徹斯特至利物浦間的鐵路分別通車。工業革命導致交通運輸的巨大發展,運輸勞動專門化,運輸產業已經形成規模。
與交通運輸業的形成和發展同步,各國法律對運輸活動形成的許多社會關系、主要是運輸合同關系作了相應規定。最早制定鐵路運輸法規的國家是比利時,1834年比利時開始修建鐵路時,就以立法形式規定全部鐵路由國家經營;19世紀30年代,英美鐵路企業就開始實行較完整的客貨運輸法規,其中明確規定了鐵路公司與利用者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海上運輸方面,早在蒸汽機船廣泛采用、海上貿易量空前增大之前,各航運發達國家就陸續制定了大批海上運輸法規。其中主要的有1651年英國《航海條例》;1681年法國《海事條例》;1807年《法國商法典》中的海商編,1894年英國《商船法》;1893年美國《哈特法》,等等。這些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運輸合同的規定。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這一時期各國由于不同運輸方式的差異和不平衡發展,主要是由于海上運輸和鐵路運輸以及其他陸上運輸之間的差異和不平衡發展,對運輸合同的規定十分不同。
3、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
無論是大陸法國家還是普通法國家,都沒有一部完整、獨立、自成體系的合同法,更沒有這樣的一部“運輸合同法”。運輸合同法規范分散見于民法典、商法典和有關專門運輸法規中。
在大陸法各國,運輸合同與其它合同共同的一般性問題,如合同能力、效力、代理、時效等,都由民法典統一規定;運輸合同的特殊問題如承運人資格、托運人和旅客權利義務等則分散于民法典或商法典中。
民商分立國家立法順序為民法典在前、商法典在后。法、意、德、日等國的運輸合同法具有三大特點。第一,民法典中沒有運輸合同的專門規定。在《法國民法典》中,旅客和貨物運輸關系歸類于租賃契約類中的“勞動力及技藝的雇傭”,而水陸運輸者對受托運送的貨物所負的義務,被視為旅店主人所負的義務。以此判斷,運輸合同淵源于寄托法自無疑義。
第二,獨立的運輸合同出現于商法典中。在法、德、日商法典中,運輸合同作為獨立的合同種類作了較民法典更為詳細的規定,如《法國商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為《運送合同》,《德國商法典》規定了“運送營業”,《日本商法典》的商行為編中規定了“運送”。第三,“運輸合同”法律概念一出現就把一般運送合同與海上運送合同相區別,海上運送合同一般由法典中《海商編》專門規定,與船舶買賣、租船、海上保險等合同規定在一起而單獨構成專門合同法體系。個中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實行民商合一制度的國家,如瑞士、舊中國,在民法中規定運送是獨立合同關系之一,同時在單行法中規定運輸合同法的具體內容。
英美合同法主要是判例法,運輸合同法的產生及內容難以總結,但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有關運送方面的成文法卻有據可查,如1830年英國《運送人法》,1892年美國《統一買賣法》等。
4、現代運輸合同法
技術革命導致社會生產力的持續發展,交通運輸業發生了巨大變革。鐵路運輸和海上運輸的規模空前巨大。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汽車、飛機相繼問世。1885年德國人本茨制成以內燃機作動力的汽車,汽車很快便成為最主要的陸上運輸工具,各國根據汽車運輸的需要,開始持續不斷地、大規模地修筑主要或是專用于汽車運輸的公路。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普遍形成了縱橫交錯的公路運輸網絡。
1903年美國人萊特兄弟成功制作了以內燃機為動力的雙翼飛機并試飛成功,各國紛紛進行飛機試驗和制造,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用于作戰和軍事運輸。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飛機在軍事運輸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戰后則成為主要運輸方式之一。戰后,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標志的新技術革命,導致交通運輸業的全面發展,各種方式的運輸運量增大、速度加快、安全性提高。
交通運輸業的巨大變化,使運輸生產關系日趨復雜多樣,社會生活中人們經常要以運輸合同形式進行生產、交換和消費活動。運輸在全部社會生產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其所產生的特殊的社會關系等等,直接或間接導致了社會上層建筑主要是法律領域內的重大變化。
第一,運輸方式多樣化的同時,運輸生產的壟斷性加強,運輸利用者與運輸經營者訂立運輸合同的自由意志受到后者的極大的限制。
第二,運輸業普遍具有國家壟斷的性質。由于運輸業成為國民經濟的“命脈”之一,運輸業固有的軍事意義等等,國家普遍對運輸業實行國有化或者對私營運輸實行嚴格的控制,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同時受國家意志的限制,國家為了緩和矛盾,開始側重保護運輸利用人。
第三,運輸方式多樣化導致運輸合同的多樣化,在傳統的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之外,出現了以運輸方式、運送物種類等多種標準劃分的運輸合同。第四,運輸業發展所帶來的國際貿易需求的增加,日益把一國經濟與他國經濟乃至世界經濟聯系在一起,一國的運輸往往直接或間接地關系到他國運輸,產生了統一國際運輸法(包括統一國際運輸合同法)的客觀需要。
與此同時,一國之內各種運輸方式發展不平衡的趨勢帶來了新的矛盾,一方面由于聯合運輸的客觀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激烈競爭,迫使國家采取各種手段進行調控,甚至直接進行行政命令和國家經營。
上述各因素在立法上表現為大量專門運輸法規的產生,如鐵路法、公路法、航空法,等等,每一專門運輸法中都對運輸合同有著專門、詳細的規定。在各專門運輸法中,民事法律規范與行政法律規范并存,但基本內容卻是運輸合同法規范。體現在專門運輸法規中的合同法及其各專門運輸法規本身,已經大大超出傳統民法、商法的范圍,傳統的民商法理論已經不能完全解釋這些現象,而應成為新的部門法,“經濟法”的范圍,成為經濟法學的研究范疇。
現代運輸合同法與早期運輸合同法相比較,特點是相當鮮明的。第一,運輸合同法對運輸壟斷者,即合同中承運人一方進行全面的限制,如資格限制、運價限制、運輸線路和時間的限制等。第二,運輸合同自由原則讓位于運輸合同法定原則。當事人只有在運輸法規沒有規定、沒有不同規定或許可的條件下才享有合同自由。承運人一方往往沒有合同的自由,而旅客和托運人一方只有訂立或不訂立合同的自由。第三,多種運輸合同責任形成,從傳統的不負過失責任制演變為嚴格責任、不負過失責任和過失責任多種責任制并存。
四、運輸合同的法律性質和地位
運輸合同在本質上仍然是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商品交換是運輸合同這一形式的內容。但運輸合同所體現的商品交換的內容,有其特殊性。對于承運人一方,其所支付的,是自身活勞動(勞動力)即法律上所謂的勞務,以及物化勞動即運輸工具的消耗,其收取的是以運價為形式的等量貨幣;旅客和托運人支付運價,而換取自身或物品的空間位移這種“有益效果”的發生。
運輸合同產生和發展與合同的產生和發展不是同步的。合同的歷史長達數千年,但只是到了商品經濟發展為普遍的生產形式,由于商品流通的需要,才產生了運輸業,運輸合同才作為運輸生產的基本聯系方式。
1、運輸合同法定原則
傳統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由法律地位平等的雙方當事人通過自由協商,共同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但傳統的合同自由原則,在運輸合同領域中從來就沒有普遍實行過,尤其是鐵路運輸業和航空運輸業發達以后,在相關運輸合同中受到很大限制。著名英國法律史學家梅因的論斷,“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在運輸合同發展過程中得到的是相反的表現,倒可以認為是一個從契約到身份的運動。之所以如此武斷地作出結論,看看現當代各國法律對承運人資格的嚴格規定就可以理解。
運輸合同領域中不是合同自由原則,而是合同法定原則,或者說是法定合同原則。合同自由只是在個別的、具體的運輸合同中得以體現。
法定合同原則主要來自于國家對整個交通運輸的嚴格管理和控制;其次,就少量國家允許的私營運輸部分,由于其仍然處于壟斷地位,普遍實行的仍然是標準格式合同。結果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由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或者剝奪。在運輸活動中表現為:旅客和托運人一方的合同自由被承運人一方所限制或剝奪,其只有簽訂或不簽訂合同的自由,而喪失了選擇承運人、協商合同內容、擇選合同形式的自由;承運人一方的自由則被國家限制或剝奪,其要么就是具有國家身份的主體,要么是國家的代理,或受國家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
法定運輸合同主要表現在:第一,國家強制訂立某些運輸合同,限制或剝奪合同一方或雙方的合同自由。這一表現,在戰時的軍事運輸中特別突出。第二,法律規定強制性合同條款,當事人不得排除其適用。第三,法律對承運人資格和運輸營業進行嚴格規定和限制。第四,法律指定或設立專門機構對運輸業務和運輸合同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和控制。
2、運輸合同法的地位
運輸合同法的地位是指其在包括合同法在內的整個法的體系中的位置,或者是說運輸合同法歸類問題,也可以說是運輸合同法與其他法的關系問題。
在公法和私法日趨混同的法制變化條件下,研究運輸合同法究竟是屬于公法還是屬于私法,并無特別重要的意義。但是,近代法律的發展總趨勢是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和公共事務職能擴大,表現為公法的擴張,傳統私法的公法化。就運輸合同領域來看,國家管理職能涉及到合同的各個方面,運輸合同決不是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決定的。
民法和行政法二者歷史悠久,各自成體系并有較完整的理論體系。經濟法則是隨著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全面干預而形成的新的法的領域。經濟法不可能脫離整個社會的法的現象,而憑空產生,它必然同傳統的民法、行政法發生復雜的聯系。運輸合同,作為合同種類之一,其必然與民法中的合同具有有機聯系;作為國家對運輸經濟管理和控制的對象之一,又必然屬于行政法規定的范圍。“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而運輸經濟關系歷來是國家管理、干預的重點對象之一,因此,運輸經濟關系的基本法律表現形式――運輸合同,自應是經濟法的具體調整對象之一。
3、運輸合同專門化和國際、國內統一問題
(1)運輸合同專門化
運輸合同專門化是與各種運輸方式自成體系的生產方式特征直接相關的。與此相適應,國家對運輸的管理也是專門化的,例如美國以三個聯邦委員會分別專門管理陸上、海洋和航空運輸,我國則以交通部、鐵道部和民航總局分別管理公路和水路、鐵路、航空運輸。所不同的是,美國有統一的運輸部對各運輸方式進行宏觀管理,我國則缺少相應的統一機構。
更為重要的是,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運輸立法,是以完全依據各運輸方式經濟關系的特點和直接需要分別進行的,西方各國和原蘇聯的運輸立法不僅脫離了民法,甚至也拋開了商法典。我國運輸立法的現狀和取向亦與外國相同,目前已制定頒布了《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和一大批專門運輸法規和運輸規則,公路法和公路運輸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上述狀況構成這樣一種態勢,即運輸合同法成為獨立的法律類型,運輸合同應視為不同于一般民事、商事或經濟的合同的獨立合同。運輸合成成為專門化的合同。
然而,無論何種運輸方式的合同,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總是相同的;同時由于運輸方式的不同,又決定了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內容。其異同主要表現為:第一,運輸法關于責任問題的強制性規范不受合同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影響。第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受法律的限制(或者說受法律的保護)。第三,陸上運輸責任普遍小于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2)國際統一
各國關于運輸合同不同的法律制度,給國際運輸帶來了嚴重的障礙。在海上運輸中,研究解決國際統一問題早在1873年就成為國際法學會組建成立的基本任務,其后于1897年海事、海商分離,又成立了國際海事委員會;1948年,成立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這些活動陸續產生了多種國際公約。國際統一的部分實現,最早發生在歐洲鐵路運輸領域,1892年歐洲各國制定了貨物運輸伯爾尼公約,公約的條款可以全部排除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或者取爾代之。這一公約的效力及影響不限于歐洲,幾乎遍及全球。在航空運輸和公路運輸方面,也同樣經歷了這樣一種運動。
所有國際運輸方面的國際公約,都具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即并不以直接實現簽約各國法律的統一為目的,而是為國際運輸提供了在公約范圍內管理運輸合同的實體規則。當某一國際運輸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必須適用公約的規定而不是適用某一國家的法律。這一特殊原則,使各國要么將國際公約轉化為國內法,要么規定國際條約優先,國際條約優先的原則在我國海商法、航空法中得到了完全的體現。
(3)國內統一
在國內運輸領域內,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不是運輸合同的國際沖突,而是各種不同的運輸方式如何協調發展、公平合理競爭問題。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一國的國內運輸完全是一國的內政,他國無權干涉。但是,由于一國的經濟、地理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響,各種運輸方式的發展很難平衡,經濟關系方面的矛盾和沖突無法避免。從法律制度上看,一國的法制從整體上是統一的,但各具體法、部門法之間的不協調、甚至矛盾和沖突幾乎也是常見現象。運輸合同法中這種矛盾和沖突也再所難免。因此,國內運輸合同的統一問題,雖然至今仍為世人所忽視,但其畢竟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
五、運輸合同的法律特征
運輸合同是十分復雜的合同現象,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對其法律特征作出不同的概括。
傳統民法依據當事人地位、合同行為、合意的目的和結果等,認為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是當事人之間自愿協商所達成的協議,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是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三是合同所確立的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從國內經濟合同法的角度,認為經濟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經濟合同還有與其他類型合同相區別的自已的特征:
第一,經濟合同對當事人有特定要求;
第二,經濟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協議;
第三,經濟合同直接或間接接受國家計劃的指導或制約;
第四,經濟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經濟法學》(新編本)根據我國經濟合同制度規定,強調社會組織作為經濟合同當事人的法人資格,并指出,“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所確認的是不同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有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前一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發生在生產(包括生產性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系是為了滿足雙方當事人生產經營或工作任務的需要,其直接后果則是生產了物質財富、非物質財富或完成了特定的工作;
后一種商品交換關系發生在生活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系是為了滿足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生活消費的需要,其直接后果是生產了勞動力。這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前者是為后者準備條件和服務的。體現在合同關系上,前者由經濟合同確認,后者由一般民事合同確認。”這一精辟論述將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作了科學界定。
但是,“運輸合同”這一概念的產生,既不是根據現有民商法的規定,也不是根據前述商品交換的種類或層次,而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直接決定的。在運輸業生產中,運輸方式多樣化,運輸對象既有貨物又有人身,交換內容是貨幣與貨物和人身的位移。這一活動中所發生的合同關系可以也必然被不同的法的部門調整,但各現行運輸法中規定的“運輸合同”,完全是以各種運輸生產方式的技術特性和國家的嚴格管理及其管理特點作為劃分依據的。我國現行《海商法》、《航空法》和《鐵路法》以及其它運輸法規當中,基本上是把客運合同與貨運合同相區別。客運合同可屬于一般民事合同,但貨運合同卻不能一概歸入經濟合同,除了涉外貨運合同屬國際運輸以外,還有托運人是公民的貨運合同,其不能適用《經濟合同法》。
我國民法理論和經濟法理論上,運輸合同屬于提供勞務的合同,合同標的是運送行為本身,而不是被運送的貨物或人身;其次,運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多數是諾成、標準合同,運輸合同整體上具有計劃性。這些特征的表述,一方面,是由于我國沒有民法典、商法典情況下,從傳統民法理論出發,結合我國《民法通則》進行研究的結果。
另一方面,又是結合了我國《經濟合同法》的基本規定進行分析的結論。這個結論表明,運輸合同的特征既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又不同于其它種類的經濟合同。研究方法上,明顯表現出民法原理加現行法律規定的模式。這種模式雖然對認識運輸合同的性質和法律現象具有指導意義,但由于我國交通運輸立法視野特別廣大,且現行運輸法中運輸合同的內容十分復雜。
而且在事實上,現行運輸合同法規范受運輸方式、運輸活動特點直接決定的特性相當明顯。因此,傳統民法理論在解釋運輸合同特征時,顯得蒼白無力;而經濟法理論根據現行經濟合同法規定分析運輸合同時,又顯得范圍過于狹小。
“運輸合同”體現的是比民事合同、經濟合同更為具體的、特定的經濟關系。運輸活動中發生的運輸合同具有獨特的法律特征。這些特征基本上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決定的。因此,從現實生產方式特征和國家宏觀調控需要這二個基本出發點研究運輸合同,將更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以此出發,筆者認為運輸合同有以下特征:
1、當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
合同的本質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表現在訂立合同、選擇對方當事人、決定合同內容、選擇合同方式和協議變更合同等多個方面。早期法律不干涉當事人的合同行為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的合意對雙方均具有相當于法律的約束力。社會生產力的持續發展導致壟斷產法規,繼而導致國家對經濟生活全面干預,國家干預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限制合同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限制合同自由發生的最早、最普遍。法律一方面規定運輸基礎設施公用化和國有化,另一方面對承運人、運價、線路、時間均詳加規定。結果是運輸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全面的限制。
然而,由于運輸合同仍然是合同,而合同的本質仍然是自由,假如剝奪當事人的全部自由,合同關系就不復存在,經濟關系就成為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模式,如戰時軍事運輸,所以,法律仍舊保留當事人一定的自由。自由的程度則取決于立法者對運輸合同關系(經濟關系)的認識和運輸關系對法的要求。這種要求表現為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般情況下,實行自由竟爭利大于弊的領域,當事人合同自由度大,反之則小。運輸業各種生產方式中,普遍不應實行自由競爭,因此,運輸合同自由度相當小。在運輸業內部,鐵路最不易實行競爭,鐵路運輸合同的自由最小;而海上和航空運輸涉外性很強,可以實行有限競爭,運輸合同自由度較大;公路運輸可以適當競爭,則合同自由最大。
在這里,原本屬當事人的自由是否消失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當代社會市場經濟發展水平越來越高情況下,公民和其它社會活動主體的自由度應該越來越高,而不應相反。合同自由不是消失了,而是取得了另外一種表現形式,即取得了法的表現形式。
具體合同當事人的自由不再完全以其個別表現為基本形式,而是取得了共同的表現形式。后者的內容是較前者更高程度的、更豐富的自由。現代社會中,每一具體運輸合同當事人行使其全部個人合同自由,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需要的。當事人的合同自由法律化,更加符合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利益的集合形成社會利益,二者在本質上并無矛盾之處。
2、承運人資格特定化
交通運輸業的國家中央集權,在運輸業歷史上是各國通例。中央集權主要表現在設立完備的中央和地方交通行政組織、對交通從業人員以全面管理、對運輸生產組織經營權實行特許制,對運輸業務進行嚴格監督,等等。運輸合同當事人,一方為旅客和托運人,另一方為承運人。旅客和托運人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承運人必須是具有特定資格的、擁有運輸能力的企業或經濟組織。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固然是平等的。
但由于運輸組織的壟斷性和對全社會的影響巨大,事實上雙方不可能平等。同時由于運輸組織的社會意義,一方面,國家需要保護或扶持運輸企業,或者由國家直接經營運輸業務,避免運輸企業經營失敗給全社會直接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國家要保護運輸業利用者即社會公眾的利益,需對承運人給以種種限制、賦予種種義務。當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化,在這里主要是對承運人意思自由的限制,主要表現為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資格,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
運輸業的公用性和獨占性決定或國家經營,或以法律或行政特許方式允許私營,或兼而有之。西方發達國家運輸業歷經從私營到國家經營,又從國營到私營的運動。但這個運動過程不是同圓上向原出發點的回歸,而是螺旋式上升,即西方國家本世紀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運輸業重返私營化和放松管理運動,僅僅是國家把經營權部分轉交給私人組織,從對運輸業的嚴格管理變為放松管理。國家從直接經營方式和直接行政干預變為以法律進行更全面、更高級的間接管理。
從我國目前運輸立法狀況看,鐵路、民航、遠洋運輸也在經歷與西方發達國家類似的管理制度變革 .但這種變革決不是放棄對運輸業的管理和中央集權,實行私有化,而是變國家經營為企業經營,變行政干預為法律調整,變直接管理為間接調控。即使如此,絕大部分運輸企業如鐵路、航空、遠洋運輸企業仍然由國家所有或控股,這些企業的改革與一般國有企業的改革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在運輸企業主體資格上,運輸企業首先應符合民法規定的法人條件,其次必須符合公司法的一般規定,這是毫無疑義的。但由于運輸企業的公用性和獨占地位,運輸企業還必須符合專門法的規定,如鐵路運輸企業必須符合鐵路法的專門規定,航空運輸企業必須符合航空法的專門規定,海運企業必須符合海商法的規定等等。即使是公路、內河等允許民營的運輸,運輸經濟組織和個體戶也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在批準的范圍內從事經營。
3、運輸職能社會化
承運人所從事的運輸活動,面向的是社會公眾;承運人的活動不是孤立的、單一的,而是具有普遍的社會意義,即具有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運輸職能社會化決定國家必須扮演投資者、建設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而承運人之所以能夠成為承運人,承運人的運輸活動范圍,以及對運輸活動結果所負有的責任,國家均以法律作出相應的詳細規定。
4、合同內容確定化
運輸合同法定原則,決定了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而是由相應的專門法予以詳細規定,只有法律未做規定、沒有不同規定或允許當事人協商的,當事人才能行使合同自由。如上所述,運輸合同自由讓位于運輸合同法定,并非剝奪或限制了當事人的自由,而是將這種自由上升到統一的法的高度,合同自由取得了新的表現形式。
運輸合同內容的確定化,在我國鐵路法、海商法和航空法中有充分體現,尤其是海商法和航空法,合同內容規定的詳細和完備,是我國前所未有的。在具體的運輸合同關系中當事人無需也不能就法律已有的強制性的權利義務規定進行磋商,法律已經充分地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并且有效、平等地保護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的利益。
5、合同形式格式化
運輸合同格式化原本產生于運輸企業的壟斷和獨占性質,以及頻繁發生的運輸事務,決定具體合同雙方協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由承運方制定格式合同,是運輸經濟關系產生的必然要求。在缺乏法律規范的情況下,格式合同會產生雙方的嚴重不平等;在國家直接經營的條件下,格式合同實質上成了法的表現形式,取代了法律,這種狀況不僅不能消滅當事人之間的不平等(合同一方是國家或國家的代理,另一方是公民或法人),更為嚴重的,是完全取消了競爭, 窒息了運輸經濟發展的活力。只有依法的具體規定產生的格式合同,即法規定的格式合同,才更符合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并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展。
因此,格式合同既是運輸經濟關系的必然要求,又是法律應當調整的對象。
運輸合同格式化,要求運輸單票證應根據有關運輸法的規定制定,格式化合同應表明法律規定的合同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重要的合同格式應當經國家運輸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1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賃運輸車輛,因需要考慮安全因素的影響,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如下:
一、租用車輛名稱,規格,數量,備注。
二、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服從甲方工程人員的`指揮,調度,但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指揮,有權拒絕。
三、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自行協調與當地的關系。
四、乙方駕駛員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五、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員復印件,要求每輛車配備兩名駕駛員,防止疲勞駕駛,造成安全隱患,并且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
六、運輸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作業或超負荷作業運轉。
七、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八、運輸車輛在運輸道路中發生交通肇事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九、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
十、在施工過程中,上述情況如發生意外,給甲、乙及第三方造成傷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如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2
承運人: 簽訂時間: 托運人: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托運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收貨地點、收貨人、到達時間、行駛路線。
二、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托運人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
三、包裝要求:托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沒有約定包裝方式的應當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裝,沒有通常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包裝費用由負擔。
四、運輸費用**元;由托運人/收貨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點;貨物到達并數量無誤、無毀損**日內支付。
六、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收貨人收到貨物或者提取貨物時,在約定的工作日內/當即對貨物的數量、毀損情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當即通知托運人。
八、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九、因托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托運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賠償額: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由承運人向托運人/收貨人賠償**元。
十一、托運人/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它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
十二、違約責任:1.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送達
2.未按約定路線運輸
十三、其他約定:傳真件具有與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五、解決爭議的方式:1協商解決。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承運人名稱:托運人名稱: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3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
應遵照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
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托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于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貨物運輸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要手續,隨貨清單等。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
2.甲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意見而未能及時卸貨,乙方應立即與甲方負責人聯系,雙方及時溝通。甲方應在三小時內及時給予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全的將貨物運輸到甲方規定的倉庫。以甲方指定的負責人簽收為準。
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等。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運輸途中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結算方式
本批貨物從市到.運費合計_________元,甲方收到貨物核對無誤后通知乙方開據運輸發票,發票開據后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運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托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議附件I:《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合同通用版四
托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須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將甲方貨物從 運輸至 。
二、貨物運輸量為 運輸單價 運輸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
三、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具備合法物資的運輸車輛,以保證甲方貨物安全及時達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不具備合法資質,在運輸途中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 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在裝卸運輸、客戶收貨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如不及時報告乙方將負一切責任。
五、 在運輸途中貨物如丟失損壞,則乙方應按丟失損壞的貨物數量的訂單價格賠償甲方,并在運費中一次扣除。
六、 乙方沒有按時把甲方的貨物運到收貨地,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如因特殊原因延誤的(天氣原因、交通堵塞、山崩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輸手續并認真驗貨裝車,雙方簽字確認貨物的數量規格。
八、 乙方對甲方的出貨、貨運數據必須保密。
九、 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運輸安全的、或包裝破損的,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十、 甲方托運的貨物必須是經國家法律部門批準的合法的可運輸的貨物,如若不然,乙方拒絕承運。
十一、 甲方必須在交接貨物時,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收貨人的姓名、地址、貨物名稱,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誤,乙方不負任何責任,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二、 甲方在貨物起運時,先支付乙方10%的運輸費,其余運輸在甲方收到貨方簽收的回單后兩日內與乙方一次性結算并支付。
十三、 甲方在沒有完全收到收貨方簽收的回單情況下,有權延遲支付運費,直到收到全部回單。如遇原始送貨單丟失,甲方在乙方能夠出具收貨人蓋章的收貨明細之后,方可支付運輸費。
十四、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將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讓他人。
十五、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制定補充合同。
十六、 凡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雙方均有權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6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第一條貨物內容及運輸方式
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貨物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甲方應于貨物按期運達目的地后________日內結清運費。
第四條甲乙方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運費。
2、乙方應按照運單的要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負責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第五條違約責任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還應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7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1.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_______艘(船舶______________吊貨設備)。
2.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終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__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__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______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____水運貨物___________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運費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存________份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托運人注意事項
1 、托運人關于承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進行必要的審查和了解,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承運資質和保障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能力。
2 、托運人應對托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為托運人填交的貨物托運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后,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3 、托運人必須在托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
4 、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照料、監護的貨物,應由托運人指派押運員押運。押運員對貨物的安全負責,并遵守運輸有關規定,承運人應協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
5 、托運貨物內不得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
6 、如實申報貨物的真實和運輸條件,要求包裝符合運輸安全的要求等。
二、承運人注意的事項
1 、承運人承運貨物時,應對托運人填交的托運單進行查核,并有權在必要時會同托運人開箱進行安全檢查。
2 、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上填明的地點,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貨運單上規定的到貨地點,如逾期運到,應承擔逾期運到的責任。
3 、承運人應按照通常的或者約定的路線將貨物運送至約定的地點。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輪運輸,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時間,固定的到達地,托運人隨時可以辦理運輸手續。
4 、承運人應于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后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
5 、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交付貨物。交付時,發現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應會同收貨人查明情況,并填寫貨運事故記錄。
6 、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三十日無人提取時,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征求處理意見;再經過三十日,仍無人提取或托運人未提出處理意見,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作為無法交付貨物,按運輸規則處理。對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貨物,承運人可視情況及時處理。
7 、承運人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損失的發生。
8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8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19
托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規格:______數量:______重______公斤,價值:______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市______街______號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市______街______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蓋章)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號。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0
甲方: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事項
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自購符合營運條件的________牌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噸位________,與甲方合作經營貨物運輸。上述車輛合作經營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屬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書不是勞務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雇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二、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經營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管理費用
乙方自購車輛,產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車輛管理權歸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信息平臺,標榜“誠信經營、創造價值”的原則。為方便統一管理,車輛的戶主名稱應為甲方的名稱。
經乙方同意,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每月5號應按時向甲方交納車輛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輛。并按規定承擔與甲方經營期間,因從事營運業務時產生的合理的相應費用。車輛每年的保險項目必須在車籍所在地進行投保。駕駛員或業主每月應準時參加公司(時間:25號/月)組織的安全學習會議。無故不參與者一次罰款100元。
四、車輛的維護、管理
每季度一次的車輛二級維護,乙方應按甲方統一規定的廠家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乙方要按時對車輛進行綜檢、年審,為此產生的罰款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車輛保險
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等其他險種都由公司保管,如乙方有需要,可以向甲方借用,但是必須按時歸還,一旦遺失,或者因沒有按時歸還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保險到期的車輛應到公司規定的保險公司統一購買,不得脫保。
六、投訴及事故處理
乙方經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時,乙方應立即
向甲方及相關部門報告,甲方可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并可根據乙方當時實際經濟困難情況,給予墊付直接經濟損失的15%,乙方必須在兩個月之內歸還甲方所墊付的費用,但甲方的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發生上述事故而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行為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合作經營期間,如乙方被客戶投訴或因違法、違紀、違章被有關部門通報、曝光或作其他處理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到甲方和相關部門接受處理,若由此而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七、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
1、乙方逾期繳納經營管理費用的;
2、乙方有破壞甲方工作秩序、損害甲方聲譽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3、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或其他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4、乙方擅自將車輛交由第三人運營的;
5、乙方擅自轉讓、轉租、轉借車輛或甲方提供的證照的;
6、乙方車輛保險在異地投保的;
7、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以通知形式直接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權收回甲方提供的相關證照。
甲方解除協議或終止履行協議的通知到達乙方時即時對乙方產生約束力,乙方應當按照上述約定及時辦理轉戶手續。
乙方應承擔因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師的'代理費用等。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與甲方合作經營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應當直接轉入甲方賬戶,該款項應當首先保障對受害人的合法賠償,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關費用時退還乙方。
2、乙方與甲方經營期間,車輛發生丟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乙方與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
3、乙方因違法經營或者涉及刑事被司法部門追訴的,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4、乙方承運貨物過程中,如出現貨差、貨損等情況,貨方要求賠償時,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沒有任何責任。
5、協議期間,乙方自行招聘的駕駛員、押運員等的情況必須經甲方審查同意并備案,且證照齊全。其因病、傷、殘、亡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6、如遇“地震、洪災、雪災”等自然災害和一些特殊情況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對車輛的調配、使用,事后按政策性處理。
7、乙方凡向甲方借用的各種車輛資料,如不能如期歸還或者遺失的,影響正常事務的辦理,為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負擔,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于每月25日召開安全會議,車主和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沒有參加會議的,每一次罰款100元。
9、本協議書簽定前,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愿簽定并愿意完全按照約定條款履行本協議書。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上訴。協議隨著國家政策性變化進行相應的修改。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年月
法人代表:電話: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1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
二、貨物名稱:煤。
三、貨物數量x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 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及裝卸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加油。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每月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運輸過磅票乙方每 天給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結賬。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不得換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
3、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過磅時,乙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甲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甲方對乙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甲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乙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
商解決。(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聽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負責人(簽字):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并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并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并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單上注明。除非另有規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并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于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并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并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并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于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毀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托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范文,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并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托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后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并委托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托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于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于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于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周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后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托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托、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3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裝卸及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為期一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止。
二、承運貨物及運輸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裝卸并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
三、貨運流程:
1、由甲方貿管部通知乙方裝貨運貨;
2、乙方到甲方倉庫裝貨;
3、雙方核對簽收;
4、乙方送往目的地由收貨人驗收;
5、乙方要求收貨人在簽收單上簽字或蓋章;
6、將貨運簽收單交回甲方貿管部;
7、甲方貿管部出具貨運完成證明。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的貨物總量及里程計算,具體標準按甲乙雙方約定執行(見附件)。
2、裝卸費按甲方庫管部現行費用執行(見附件)
3、乙方憑甲方貿管部出具的貨運完成證明,經甲方貿管部認可的月度運輸費用核算匯總,提供合法發票后,經甲方總經理簽字,到甲方財務部進行月度運費結算。
4、乙方憑甲方庫管部主任簽字確認的倉庫裝卸明細,出具發票,經甲方總經理簽字,到甲方財務部進行月度裝卸費用結算。
5、運費及裝卸費用定額每季度調整一次。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通知乙方到倉庫裝貨,應說明運送時間、數量、目的地、收貨人聯系方式等。
2、甲方應將運送過程中需注意的事項詳細告知乙方。
3、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約定憑據進行月度結算。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到甲方倉庫,在甲方庫管人員監督指導下自行安排人員裝貨,并在確認無誤后簽收。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讓其在貨運簽收單上簽字或蓋章,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返回后將貨運簽收單交給甲方。
3、乙方還必須完成銷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如:捎帶發票、貨款等。所捎帶貨款應于返回后24小時內送交甲方財務,并有甲方財務出具收到捎帶貨款證明。不許截留抵沖運費,否則將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4、乙方承運的貨物要確保安全,運輸途中如發生失竊、火災、雨淋、污染等情況,致使貨物短少、丟失、損毀、變質等問題,乙方應按照原貨值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貨物運輸中因故意或過失所致一切事故,乙方自行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因事故不能及時送到目的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責任。對于送錯目的地后需轉運的,裝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運輸過程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收貨人資料不齊全,應及時通知甲方補充,否則造成損失有乙方負責。因不可抗力或收貨人行為,致使貨物不能按時交付,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未及時通知,造成的損失有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未盡到上述責任,對于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法律法規規定,未予規定的由雙方協商決定。合同履行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市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4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為了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根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法律文件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具體甲方要求,為甲方承擔——公路運輸業務。
二、運輸業務程序: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認可發車。3、乙方裝車。4、雙方驗收簽收。5、發往目的地并簽收回單。6、下月費用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與職責:
1、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規定時間、地點、數量把貨物安全、及時甲方出庫單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種類主要為甲方生產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險物品進行裝卸及做運輸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違規等行為而造成的運輸過程中、風險轉移前的貨物的損壞、滅失,要求乙方先予賠償;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運輸問題通知單》三天內沒有得到回復,有權作“默認賠償”處理。
(4)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向乙方訂運車輛,乙方需要在半小時內給予答復,并確保車輛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提貨點,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承運單位。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的貨物,按甲方企業 包裝標準的規定進行包裝。
(2)甲方須出示明確的送貨詳細地址、聯系人、電話及發貨時間和數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庫單四聯(三聯做回單,一聯交客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職責:
1、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18:00點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運輸數量、發運目的地地址、所需車類;告知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乙方義務: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提貨地點后須在門衛處登記并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提貨人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乙方介紹信及有關聯系單。經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擔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及出門手續。
(2)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公司區域或庫房區域時,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車輛進入甲方上述區域時,應減速慢行,并加裝車輛排氣管防火裝置;人員進入上述區域必須申領并掛胸掛臨時出入證,嚴禁在上述區域吸煙,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車間及辦公室等。
(3)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以甲方填寫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的運輸任務單為準,運輸任務單一式兩份,乙方保留一份作為結賬憑證。
(4)乙方負責裝車,對甲方的貨物,應妥善保管,禁止野蠻裝卸,禁止用與有菱角、有腐蝕的貨物拼裝、混裝及其他不合理的裝運方式裝運,在每一層鐵通包裝貨物的上面,鋪一層甲板再裝第二層或其他貨物以保證貨物的完好無損。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損失外,運輸過程中導致甲方的貨物包裝變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內漆油未溢出的、按貨物價格的50%賠償損失;桶內油漆溢出的。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客戶后,乙方負責卸貨,協同收貨人做好貨物的清點工作,并要求收貨方在甲方的出庫單上簽收并加蓋章與出庫單上所有列收貨人名稱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貨單據丟失,客戶收貨后沒有簽字蓋章或所蓋公章與收貨人名稱不一致,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完后,乙方將有甲方客戶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有關單據回執及時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車輛不能及時返回,則必須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在規定的日期將回執寄回甲方;單據的回執從客戶簽收后返回甲方的時間: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時間》。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單據回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往來。
(7)乙方承接運輸后,必須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進行保險。因為投保導致甲方的`損失無法彌補的,有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貨物受損。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遭雨淋損壞、被凍壞等情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造成貨物短缺、送貨逾期等情況的,也給甲方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的客戶損失也須由乙方承擔。但對上述的賠償,乙方承擔的方式為先予賠償并按實際損失賠償。
(8)乙方應按運輸任務單及協議附件約定的運輸時間安排運輸到貨時間,如果發生送貨逾期的情況,每逾期6小時甲方將扣除該筆運費的5%,加急運輸的,每逾期6小時,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運費外,同時還扣除該筆運費的10%以做補償。延長時間到貨以此類推,單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洪澇災害、臺風、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交通中斷,大霧等突發惡劣天氣造成的拖延等情況造成的逾期到貨除外。
(9)沒有甲方的運輸任務單等單據認可,乙方不得擅自從甲方客戶處帶回貨物至甲方倉庫;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物送到甲方客戶處,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地址有異、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
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將貨物拉回甲方倉庫。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驗貨,并對客戶拒收理由由做書面具體說明(出庫單回執中應做具體說明并請客戶簽字蓋章)。如果客戶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過失造成的,由此產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運費的結算為月結,每月5日開始結算上月運費,結算前乙方必須履行完成以下義務:
(a)提交正式發票,發票內容填寫規范、完整。
(b)提交運輸業務發生明細(具體列明:承運日期、運輸任務單號碼、出庫單號碼、客戶名稱、出門證號、噸位、運費金額等)
(c)經客戶簽字蓋章的單據回執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的單據)
(d)凡運輸貨物單上付款方式一欄注明“貨到付款的”為甲方替甲方客戶代辦運輸,其運輸按甲乙雙方協議價格執行并由甲方客戶直接與乙方結算,乙方同時向甲方客戶提供正式發票。
(e)乙方對結算月度的賠償全部確認完畢。
五、其他
1、運輸價格及運輸、回單時間見運價表格。該表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益。
2、里程時間省外從裝貨后第二天起算,省內當天到達,
3、本著互惠原則,本合同運費價格為全年統一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時間表)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協議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營業場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5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傳真):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包裝狀況
數量
重量
體積
體積
貨物價值
備注
二、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 收貨人自提 □
五、運輸費用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送達地
六、運輸雜費: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 貨到后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污染由乙方按貨物出廠價向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完好無損,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任何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后,乙方對甲方貨物安全責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不承擔違約的責任,按成本價賠償甲方損失。
十五、甲方每次發貨應實提供下列資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貨物名稱、數量、立方數或重量數、收貨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
十六、其他約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6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關于包車運輸合同范本的內容,歡迎閱讀!
甲方: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系電話: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從甲方包車事宜,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甲方駕駛員只按本合同約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乙方臨時增加或改變行程,需經甲方營銷部門同意,費用另計,在運行前交甲方駕駛員代收。否則,甲方駕駛員有權拒絕改變行程。
2、甲方車輛途中被罰款、扣車等,損失自行負責。
第二條 租車期間的`有關事項:
1、租車期內,駕駛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
2、乙方乘客造成車輛及附屬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駕駛員應配合乙方領隊(全陪)工作,不得消極怠工,服從乙方安排。否則,乙方有權投訴,甲方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 甲方在承運期間所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酌情解決。
第四條 甲方必須提供車況良好的車輛,按乙方安排的時間按時到場準時發車。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誤點、等候及其他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計價方式包車費用和付款方式
公里計價: 元/公里,合計元。
按車輛計費: 元/車,合計元。
第六條 補充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者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7
甲方(托運人):____
乙方(承運人):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貨物運輸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____
一、貨物運輸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為止。
二、上述貨物運輸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貨物運輸合同的附件與本貨物運輸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____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____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貨物運輸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貨物運輸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貨物運輸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貨物運輸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貨物運輸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8
電桿基礎施工協議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甲乙雙方就 網改升級電桿轉運、桿(拉線)坑挖埋、組立統稱為電桿基礎施工(以下簡稱為電桿基礎施工)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承包范圍
1、電桿轉運:
從電桿堆放處開始轉運到所改造臺區,并按施工圖紙要求放置到桿坑50cm處,以便于下一步施工要求;
2、窩坑的挖設:
A、按施工圖紙要求開挖,窩坑不得左右、前后超過50mm;
B、窩坑基礎深度允許偏差為+100 mm、-50 mm;
C、回填應夯實或采取加固措施,并應超出地面300 mm;
3、電桿組立:
埋設時,不得有傾斜,下沉及窩坑內積水等現象。
二、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查看乙方有無機械運輸設備的資質;并正確引導乙方使用安全用具;
2、施工前對乙方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正確的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開工前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與乙方一起進行勘查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
4、有權制止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并對乙方的違章行為給予教育和經濟處罰;
5、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和質量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認真學習、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必須按甲方提供給作業人員購買簡易人生保險,并不得使用未滿18歲及有殘疾和生病人員;
2、施工中嚴格按照規劃設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3、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的規章制度,同時負責做好與當地政府、村社的協調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得與用戶發生糾紛。
4、施工中認真領會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掌握工程特點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在電桿基礎施工中杜絕違章現象發生和習慣性違章。
5、嚴格遵守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6、施工中所需車輛運輸由乙方自行解決;所需工器具,由乙方向甲方借用,甲方不能提供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7、在電桿的轉運時,不得人貨混裝,抬桿、組立桿塔時棍棒、繩索必須全面進行檢查,使用合格的`產品,防止超負荷使用,造成人身傷害及設備損壞;
8、乙方如使用臨時工人,必須購買簡易人生保險,佩帶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中午嚴禁飲酒;并做到統一指揮,統一口令,杜絕人身事故發生,防止設備設施損壞。
三、費用結算:
工程費用結算人工費的方式:
1、轉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每根另外計費;
2、坑窩: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拉線坑 元,包括回填;
3、組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
4、因地質、地形等自然因素造成施工難度,雙方協商解決;
5、以上結算數量都以實際數量、達到甲方要求為準,據實結算。
四、違約責任:
1、對因違章違約造成的各種事故的一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2、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29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_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__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_____,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后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3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共同做好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動力規則》等有關貨物運輸的法律文件,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業務范圍:
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包括:不銹鋼卷板
二、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范圍為以下線路的公路運輸(含稅價):
(1)縉云—寧波/每噸_________元整
(2)縉云無錫/每噸_________元整
(3)縉云—上海/每噸_________元整
(4)縉云—臺州/每噸_________元整
(5)縉云—溫州/每噸_________元整
(6)縉云—杭州/每噸_________元整
(7)縉云—嘉興/每噸_________元整
甲方根據對乙方服務的考核情況,有權調整其服務線路及業務量。
三、運輸作業流程
甲方須電話或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運輸指令內容包括要求到庫時間、運輸方式、汽車數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貨發運地方和目的地。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貨物運輸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接到甲方電話或傳真調車指令,必須在甲方規定內調度車輛到指定倉庫。否則,甲方將根據《運輸考核管理辦法》對乙方進行考核、處罰。(當天運費_________%作為處罰金)
3、乙方承運車輛在途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的貨物被盜、被搶、損壞、散失,以及產品在運輸中遭受雨水淋濕、整車貨物丟失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甲方產品出廠價全額賠償給甲方。
4、如乙方貨損不能及時賠償,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運輸業務,直至賠償為止。
5、乙方必須接受并執行《運輸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和規定。
6、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型及車輛臺數,如有調整須征得甲方同意。調整后的運輸能力、服務水平不能降低,否則,按違約處理。
7、乙方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向甲方增加運費。
8、乙方承運的貨物,必須送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貨人。收貨單位印章必須與《產品送貨單》上所注明的'相同。否則,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按照《運輸考核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所進行的處罰。
9、合同期內乙方在保證運輸能力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擅自叫車運輸,否則甲方應賠償一切損失。
五、付款方式
1、由乙方將"產品送貨單"、"發票"等單據的原件提交甲方,甲方進行審核并按《運輸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考核,扣減運輸考核罰款和運輸賠償金后承付運費。
2、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關于支付運輸考核罰款、‘運輸賠償金的通知之日起一周內繳納,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在運輸費用結算時從運費中扣除。
3、原則上甲方每兩個月辦理一次結算,其中一個月的運費作為押金。
六、合同有效期
本協議自20__-10-18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10-18止。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合同的重要事項及法律,另一方可對方提出終止合同。并要對方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整。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參考2024年 篇31
GF-91-0401
水陸聯運貨物運單
經由站名及線名:
國家計劃
號
貨物準于 月 日搬入
承運人→起運站港→到達站港→收貨人
運單(
)字第
號 地點
指定于
月
日裝車或船
換裝清單順序號碼:
┌──┬──┬──┬───┬──┬───┬───┬───┬───┬──┐
│車種│車號│標記│整車 │承運│
│第一轉│
│第二轉│
│
│
│
│載重│或零擔│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
│
│
│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
│
│
│
│
│航線│
│航 線│
│航 線│
│
┢━━┷━┯┷┯━┷━━┯┷┳━┷┯━━┷┯━━┿━━━┿━━┯┷━━┪
┃發站
│ │ 到站 │ ┃第一│港名 │第二│港名 │第三│港名 ┃
┃(局) │ │(局)或│ ┃換裝├───┤換裝├───┤換裝├───┨
┃或起運港│ │到 達 港│ ┃地點│站名 │裝地│站名 │裝地│港名 ┃
┠─┬──┼─┼────┼─╊━━┷━━━┿━━┷━━━┿━━┷━━━┩
┃托│名稱│ │開戶銀行│ ┃
│
│
│
┃運├──┼─┼────┼─┨換裝站、
│換裝站、
│換裝站、
│
┃人│地址│ │帳
號│ ┃港日期戳
│港日期戳
│港日期戳
│
┃ │電話│ │
│ ┃
│
│
│
┠─┼──┼─┼────┼─┨
│
│
│
┃收│名稱│ │開戶銀行│ ┃
│
│
│
┃貨├──┴─┼─┬──┼─┨
│
│
│
┃人│地址電話│ │帳號│ ┃
│
│
│
┠─┼─┬─┬┴┬┴─┲┷━┹─┬────┴──────┴──────┤
┃托│ │ │ │貨物┃計費重量│費
率
記
載
│
┃運│貨│包│件│重量┠──┬─┼─┬───┬────────────┤
┃人│物│ │ ├──┨承運│鐵│水│鐵 路│水
果
│
┃標│名│ │ │托運┃人 │路│路├─┬─┼─┬─┬─┬─┬─┬──┤
┃記│稱│裝│數│人 ┠──┼─┼─┤運│費│等│費│等│費│等│費率│
┃ │ │ │ ├──┨公斤│公│公│價│率│級│率│級│率│級│
│
┃ │ │ │ │公斤┃
│斤│斤│號│ │ │海│ │江│ │(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貨物 次搬入記載
│
│鐵│海│江│河│
┃合計││合計│┃
│費用項目 │路│運│河│運│
┃件數││重量│┃
│
├─┼─┼─┼─┤
┃
││
│┃
│
│公│海│公│公│
┃
││
│┃
│
│里│里│里│里│
┠──┼┴──┴╂─┬─┬─┬─┬─┬──┼─┬───┼─┼─┼─┼─┤
┃托記│
┃月│日│貨│件│重│經辦│ │運 費│ │ │ │ │
┃
│
┃ │ │名│數│量│人簽│承├───┼─┼─┼─┼─┤
┃ 載│
┠─┼─┼─┼─┼─┼章─┤ │裝(卸)費 │ │ │ │
┃運事│
┃ │ │ │ │ │
│運├───┼─┼─┼─┼─┤
┃人項│
┠─┼─┼─┼─┼─┼──┤ │換裝費│ │ │ │ │
┃
│
┃ │ │ │ │ │
│時├───┼─┼─┼─┼─┤
┃
│
┠─┼─┼─┼─┼─┼──┤ │港務費│ │ │ │ │
┃
│
┃ │ │ │ │ │
│核├───┼─┼─┼─┼─┤
┠──┴────╂─┼─┼─┼─┼─┼──┤ ├───┼─┼─┼─┼─┤
┃運單提出時間 ┃ │ │ │ │ │
│收├───┼─┼─┼─┼─┤
┃ 年 月 日 ┃ │ │ │ │ │
│ │ 合計 │ │ │ │ │
┃發貨人(蓋章)┃ │ │ │ │ │
│ │
│ │ │ │ │
┡━━┯━━━━╃─┼─┼─┼─┼─┼──┼─┼───┼─┼─┼─┼─┤
│承記│
│ │ │ │ │ │
│ │
│ │ │ │ │
│ 載│
├─┼─┼─┼─┼─┼──┤交│ 運費 │ │ │ │ │
│運事│
│ │ │ │ │ │
│ ├───┼─┼─┼─┼─┤
│人項│
├─┼─┼─┼─┼─┼──┤ │
│ │ │ │ │
│
│
│ │ │ │ │ │
│付│裝(卸)費 │ │ │ │
├─┬┴─┬─┬┴─┴─┴─┴─┴─┴──┤ ├───┼─┼─┼─┼─┤
│貨│受理│ │
貨物分次交付記載
│ │換裝 │ │ │ │ │
│物│站港│ │
│時│費
│ │ │ │ │
│變├──┼─┼─┬─┬─┬─┬─┬─┬─┤ ├───┼─┼─┼─┼─┤
│更│電報│ │ │ │ │貨│件│重│經│ │港務 │ │ │ │ │
│運│掛號│ │月│日│時│名│數│量│人│核│費
│ │ │ │ │
│輸├──┼─┤ │ │ │ │ │ │章│ ├───┼─┼─┼─┼─┤
│記│變更│ ├─┼─┼─┼─┼─┼─┼─┤ │
│ │ │ │ │
│載│事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費用│ ├─┼─┼─┼─┼─┼─┼─┤ │
│ │ │ │ │
│ │處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處理│經├─┼─┼─┼─┼─┼─┼─┤收│
│ │ │ │ │
│ │站港│辦│ │ │ │ │ │ │ │ │ 合 │ │ │ │ │
│ │日期│人│ │ │ │ │ │ │ │ │ 計 │ │ │ │ │
│ │戳 │簽│ │ │ │ │ │ │ │ │
│ │ │ │ │
├─┼──┼─┼─┼─┼─┼─┼─┼─┼─┼─┴───┴─┴─┼─┴─┤
│記│編制│ │ │ │ │ │ │ │ │
│
│
│錄│港站│ │ │ │ │ │ │ │ │貨物于 月 日到達│貨物交│
│事├──┼─┼─┼─┼─┼─┼─┼─┼─┼─────────┤付日期│
│項│記錄│ │ │ │ │ │ │ │ │
│ (戳) │
│ │號碼│ │ │ │ │ │ │ │ │貨物于 月 日卸下├───┤
│ ├──┼─┼─┼─┼─┼─┼─┼─┼─┼─────────┤
│
│ │內容│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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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 │ │ │ │ │ │貨物于 月 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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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本運單應用鋼筆、毛筆填寫或加蓋戳記代替、不使用鉛筆填寫;
2.粗線內各欄由托運人填寫。
水陸聯運貨物承運收據
_____局
起運港站-托運人
運單 (
)字 第
號
┌───────┬───────┬─────┬──────┬─────┐
│發站或起運港 │托運人名稱
│
│到站或到達港│收貨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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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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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名稱│種│件│ 重
量 │費用 │鐵路│海運│江運│河運│
│
│類│數├────┬────┤項目 ├──┼──┼──┼──┤
│
│ │ │實際重量│計費重量│
│公里│海里│公里│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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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運 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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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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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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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裝(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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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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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換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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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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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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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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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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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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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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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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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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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運時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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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號
收款人 (蓋章) │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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