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運輸合同(精選3篇)
危險化學品運輸合同 篇1
托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危險化學品運輸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托運物名稱、規格、數量(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
2.托運貨物形態及包裝方式:
2.1形態:(⑴固態;⑵液態;⑶氣態;⑷液化氣態)
2.2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確保托運物不損壞、不泄露、不污染環境。包裝方式:⑴整裝;⑵散裝;⑶集裝箱)
2.2.1整裝貨物的包裝由甲方提供,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確保托運貨物不損壞、不泄漏、不揮發、不污染環境。外包裝上的標志和標簽清晰、準確。包裝物的回收:。
2.2.2整裝貨物的集裝箱由乙方提供,集裝箱應符合托運貨物的包裝規定。
2.2.3散裝液態、氣態、液化氣態貨物的包裝以乙方運輸工具的專用容器為包裝物,容器應符合托運貨物包裝的規定,并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容器應配備容積檢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內。壓力容器壓力表應經過檢定,并在有效周期內。
2.2.4散裝固態貨物以乙方專用運輸工具為包裝物,乙方不得將運輸有毒、腐蝕、放射性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
2.3外包裝上的標志和標簽清晰、準確,有危險化學品的標識。
2.4包裝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運輸的是劇毒化學品,根據安監總危化〔20x〕119號《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的有關規定,在合同中對劇毒化學品的運輸單獨予以明確。)
3.裝貨與啟運
3.1托運貨物啟運地:________________
3.2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3.3交付與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
3.3.1由方負責裝載,由方承擔裝載費用;
3.3.2根據貨物形態及包裝,計量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條款號之一)
3.3.2.1整裝貨物計件交付;
3.3.2.2散裝固態貨物過磅交付;
3.3.2.3散裝液態貨物以容積計量交付;
3.3.2.4散裝液態貨物以容積計量后鉛封交付;
3.3.2.5散裝氣態、液化氣態貨物以壓力和容積計量交付;
3.3.2.6散裝氣態、液化氣態貨物以壓力和容積計量后鉛封交付;
3.3.2.7集裝箱鉛封交付。
3.3.3托運貨物的質量交付:。
3.3.4交付數量、質量、壓力或封志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3.4修改為“交付異議期限:
3.4.1乙方對甲方交付的托運貨物數量有異議,應在起運前小時內提出,未提出異議或逾期提出異議,視同交付托運貨物符合約定。
3.4.2甲方對乙方提出的交付托運貨物數量異議應在小時內答復,未答復或逾期答復,視同異議成立。
3.4由方負責裝載,由方承擔裝載費用;
3.5啟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
4.到達與驗收
4.1托運物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4.2到達時間:________________
4.3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
4.4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4.5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6卸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
4.7卸貨方法:________________
4.8貨到時應立即查驗托運物數量,對數量的異議應在查驗后當場提出;并在貨到時當場提取樣本,以作為托運物的質量依據。驗收方法:
4.8.1由方負責卸載,由方承擔卸載費用;
4.8.2根據交付啟運時的包裝及計量方法,驗收方法為:(選擇下列條款號之一)
4.8.2.1整裝貨物計件驗收;
4.8.2.2散裝固態貨物過磅驗收;
4.8.2.3未加鉛封的散裝液態貨物以容積計量驗收;
4.8.2.4未加鉛封的散裝氣態、液化氣態貨物以壓力和容積計量驗收;
4.8.2.5集裝箱及施封貨物憑封志驗收。
4.8.3質量驗收:。
4.8.4數量、質量、壓力及封志驗收情況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9由方負責卸貨,由方承擔卸載費用;
5.運輸要求
5.1資質
5.1.1乙方除應具備貨物運輸的經營性證照外,還必須具備《危險品準運證》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等危險品運輸經營資質。
5.1.2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證照及運輸手續必須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5.2車輛配備
5.2.1乙方配備車輛(型號)輛,車號為。
5.2.2承載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且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
5.2.3承擔運輸任務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其罐體必須經質檢部門檢測,持有質檢部門頒發的“容器檢測證書”和“檢驗合格證”,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5.2.4承載車輛必須配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5.2.5所有承擔運輸車輛都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5.2.6其他:
5.3司乘人員配備
5.3.1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裝卸及押運人員必須清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掌握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及應急救援知識,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3.2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裝卸及押運人員必須清楚所運危險物品的性質、危害特性,掌握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4運輸路線
5.4.1乙方應按如下路線承擔運輸任務:。
5.4.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約定路線行駛,不得進入禁止通行的區域。
5.4.3運輸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依法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5.5在運輸過程中存在貨損情況,合理損耗定在%內。
5.6其他約定:
6.托運貨物風險承擔:
6.托運貨物的變質、短損、毀損、滅失風險自交付后轉移至乙方。
6.2托運貨物的變質、短損、毀損、滅失風險自驗收后轉移至甲方。
6.3其他約定:
7.價款及支付
7.1價款:
7.2支付,選擇下列第方式:
7.2.1一次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3其他:________________
7.3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8.甲方的權利義務
8.1向乙方說明托運物的品名、數量、特性、運輸過程中注意事項、危害及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應當按照規定添加。向乙方提供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8.2提前通知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8.3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用。
8.4甲方有權檢查乙方配備車輛及司乘人員情況,對不符合約定的事項提出整改意見。
8.5乙方將托運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8.6不得將屬危險化學品的托運物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
8.7其他約定:
9.乙方的權利義務
9.1按時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并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9.2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人員或車輛進入甲方指定區域時應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
9.3押運人員應對運輸過程進行監督,對超裝、超載、超速等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9.4為其駕駛、裝卸和押運人員投保人身傷害責任險,為托運貨物和第三人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9.5甲方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乙方不得留置托運物。
9.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承運。
9.7承擔運輸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發生的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9.8按合同約定收取運輸費用。
9.9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取托運物的,乙方可以提存托運物。
9.10其他約定: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托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運輸費用%的違約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接收托運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到達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同時應當承擔甲方給第三方的遲延交貨所承擔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乙方將托運物錯運到貨地或錯交收貨人的,應將托運物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并交付收貨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同時應當承擔甲方給第三方的遲延交貨所承擔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6托運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標準或者數額執行;雙方不能就標準或數額達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托運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10.7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運輸托運物的,應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8其他約定:
11.合同變更和解除
11.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11.2.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1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配車且拒不調換或拒不整改的;
11.2.3乙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錯交收貨人,且逾期日仍未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并交付收貨人的;
11.2.4給甲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11.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11.3.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11.3.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超過%的;
11.4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其他約定: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等社會事件。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其后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4托運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甲方可以要求返還。
13.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按照以下第方式解決:
13.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3.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之間的糾紛應協商解決。
14.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雙方一致同意就運輸安全等事項將甲方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規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應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及授權委托書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危險化學品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本著相互合作、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整體物流事宜,完成物流服務項目達成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基本情況如下:
甲方:
郵政編碼: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合同乙方:
郵政編碼: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公司網址:
開戶銀行:
帳號:
1.1上述甲、乙任何一方的公司名稱、地址、開戶銀行、賬號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三天內以書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該書面通知經加蓋公章并經本方法人代表書面授權人員簽字確認方才有效。
1.2 雙方業務人員須有本合同的本方簽署人書面授權方可參與具體業務,進行提貨、發貨、收貨委托、查詢等業務操作,否則對方應予拒絕。
二、服務內容及合作關系
2.1在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甲方授權乙方為其提供產成品派送、公路運輸等物流服務和物流信息服務的單位之一,本合同的簽訂,不代表甲方一定與乙方發生運輸業務,乙方不得以未發生具體業務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2.2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運輸要求及時辦理運輸手續,非經甲方許可,或者因情況緊急而出于保障甲方利益的考慮,乙方不得將其承擔的合同義務轉交第三方物流公司履行。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義務
3.1 甲方的責任義務
3.1.1 甲方應在貨物發運2小時前以書面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詳細、準確、有效的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貨物品種、數量、尺寸重量、貨物價值等詳細信息。
3.1.2收貨人信息如有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個人、單位通知的收貨變化信息。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通知乙方收貨變化信息而導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3.1.3 甲方對所發物品的合法性負有完全責任,保證不夾帶任何危險品及違禁品。
3.1.4 甲方應依合同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務費,否則按本合同第六條“違約及賠償”條款處理。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乙方不得扣留甲方所托運的貨物,否則按逾期投送處理。
3.1.5 甲方按照行業習慣包裝運輸貨物,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由于包裝的原因而導致貨物毀損、滅失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負責裝車,即將貨物裝到乙方車輛即視為甲方已完成裝車。貨物的整理、捆綁、加固、加蓋雨布等工作由乙方負責,因貨物整理、捆綁、加固、加蓋雨布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1.6若甲方托運的貨物還需辦理其它手續(如檢疫、商標、公安等部門批準手續)的,甲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向乙方提供。因甲方未提供上述證明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1.7 由于甲方未能履行上述3.1.1和3.1.2條款之義務造成貨物未能妥善發運,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2 乙方的責任義務
3.2.1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2.2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有關人員必須文明作業,并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和作業指導,以保證在承運甲方貨物時按照甲方的公路運輸承運規程進行操作,乙方承運人員不得與甲方收貨人發生爭執,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人員協調解決。
3.2.3乙方保證按甲方運輸指令單要求準確派車,按時提貨,在規定時間內將甲方的貨物完好送達指定的地點。乙方人員擅自裝卸貨引起的人身傷亡、貨損等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2.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清潔、干燥、無漏洞、無污染并且車輛機械性能良好,適合道路運輸。貨物裝載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車輛,乙方不得配載其他貨物。(零擔除外)
3.2.5 乙方需將承運司機行駛證及駕駛證復印件以及司機聯系電話提供給甲方,并且要求運輸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之廠紀廠規,服從甲方調度的安排;乙方司務人員需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前合理時間范圍內通知甲方和收貨人。
3.2.6乙方駐廠代表有權對裝載貨物進行檢查,并需在甲方提貨單上簽字并確認已裝車貨物同運單信息相符、貨物無破損并且裝車符合安全運輸要求。 乙方駐廠代表在合同生效時需向甲方提供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章。乙方更換代表的,應重新向甲方提供上述文件和證件。未提供上述文件和證件之前的乙方代表,無權在提貨單上簽字。
3.2.7 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的零擔貨物倉儲設施,保證甲方貨物的安全、整潔,并派有一定倉儲管理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且提供貨物裝卸設備。
3.2.8乙方應隨時掌握運輸車輛的動態,如發生異常情況不能按時將貨物送達時,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和收貨人員,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3.2.9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丟失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指定人員,并向甲方提交事發當地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2.10收貨人為單位的,由有書面授權的收貨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收貨人為自然人的,應由其本人簽字,乙方應核對授權文件、收貨人的身份證件并將其復印件與其本人簽字一起交甲方留存。
3.2.11 貨物發運后乙方負責將甲方收貨人已簽收的提貨單及運單簽收聯送交甲方,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提供的貨物簽收憑證不符合3.2.10條的規定,甲方有權拒付該批貨物的運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貨物簽收憑證為止。
3.2.12乙方將嚴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進行貨物的運輸,并且每天向甲方提供貨物在途信息直至貨物正常簽收。
3.2.13乙方承運甲方的所有貨物的所有數據的連接、處理、傳輸、查詢均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來實現,并免費為甲方提供準確、及時的查詢服務。無論甲方對哪一筆貨物提出查詢,乙方將在半小時內給予答復。
3.2.14乙方負責為甲方貨物購買全額運輸保險,單車車上貨物險的保險額不低于 萬元人民幣,保險費用由乙方支付。貨物風險自甲方交付至乙方車板時轉移。乙方還須為司機和隨車人員購買全額的商業保險。乙方的人員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2. 乙方的運輸責任為貨物發運時起至收貨人對貨物簽收時止。但在收貨后兩個月內收貨人對運送貨物質量提出異議的,如證實是屬于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故意或過失行為對貨物造成的損害,則乙方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四、價格、費用及支付事宜
4.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需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即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XX萬元,在接到甲方通知簽訂物流合同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甲方賬戶。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后三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在合作期內,乙方違約,甲方依本協議扣款情形,乙方應從直接扣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齊履約保證金。
4.2 甲方應在合同期限內依據本合同之后的價格表(詳見附件1)及雙方核定的運輸總量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的費用。
4.3付款方式為:月結30天(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五、保密事宜
5.1 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5.2 在本合同終止之后,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雙方同意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為止。
六、違約及賠償
6.1貨物從出甲方倉庫后,乙方對托運的貨物在收貨方驗貨前要負全部安全責任,保證貨物以及包裝箱無短缺、無損壞、無霉變、不潮濕、無變質和無污染。如有發生上述問題,乙方須按產品價格賠付損失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客戶要求的違約損害賠償等損失,并計入日常管理考核,對于客戶投訴包裝損壞的,每次甲方有權收取人民幣壹仟元整(? 1000)元的違約金,當月累次出現的,加倍收取違約金。
6.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誤運、逾期投送,誤運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逾期投送的,每逾期1個小時乙方需支付甲方290元/小時/噸(以此類推,不足一小時的以一小時計)。凡是延遲承運的,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每車次按照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收取違約金,并且甲方有權自行找其他運輸單位承運,由此產生的價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運費里扣除。超過24小時車輛未到甲方廠區裝運導致逾期送達、甲方客戶投訴或者一個月內第二次超過24小時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每車次按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承擔違約金;一個月內第三次超過24小時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按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收取違約金。超過48小時車輛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視同拒絕承運。凡是拒絕承運的,每車次按照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收取違約金,并且甲方有權自行找其他運輸單位承運,由此產生的價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運費里面扣除。出門時間以甲方保安處登記時間為準,若甲方客戶所需貨物緊急,乙方未按時間到達的給甲方客戶造成停產的,乙方每次除承擔違約金5000元外,還應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一個月內延遲承運達到或者超過三次的,或者拒絕承運達到或者超過兩次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6.3 由于甲方提供的貨物發寄信息不準確、不詳細或錯誤造成所發貨物延誤、誤送以及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收貨人沒有在二個工作日內與乙方辦理貨物交接手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6.4 一方違約,并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有關條款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違約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書,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7.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終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須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
八、合同的生效、修改及提前終止
8.1 本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內有效;在本年度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8.2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8.2.1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并在十四(14)天內該程序未被撤消。
8.2.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
8.3 前款所述的書面通知中應列明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理由。自該書面通知送達到對方之日(如對方沒有確認,以郵局送達日期為準)起,本合同即告終止。
8.4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9.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十、其他
10.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可根據業務進展情況隨時增加書面補充條款,該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約定與具體運輸合同約定不符的,以具體運輸合同約定為準。具體運輸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20xx年 9 月 30 日 簽約日期:20xx年 9月 30 日
危險化學品運輸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有關文件要求,委托乙方承運甲方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運輸時,甲方須指派專屬監護人負責現場發放,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三、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五、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里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后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七、本協議書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