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路運輸承運合同(精選3篇)
公司公路運輸承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jù)《民法典》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guī)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guī)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yè)務,托運貨物主要為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jù)實際數(shù)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jù)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yè)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yè)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zhí)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
4、營業(yè)執(zhí)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00萬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jīng)驗,有固定的經(jīng)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jiān)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xù)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fā)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shù)攸c、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xié)議附件:《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lián)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shù)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fā)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fā)貨人員發(fā)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jīng)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qū)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fā)貨手續(xù),雙方辦理完發(fā)貨手續(xù)后,貨物的數(shù)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甲方發(fā)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jīng)雙方清點貨物數(shù)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zhí)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9、貨到客戶處,如發(fā)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lián)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jù)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公路運輸承運合同 篇2
自有公路運輸以來,我國一直使用公路運輸管理一詞,但從20世紀80年代末期開始,我國開始以“道路運輸”的稱呼來代替“公路運輸”,這是由于對公路運輸行政管理職責劃分上的爭議而引起的。1987年國務院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比例》,對公路定義為:“公路是指經(jīng)公司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xiāng)間、鄉(xiāng)間能行駛汽車的公共道路!备鶕(jù)這條定義,有些人和單位就錯誤地認為公路不包括城區(qū)道路,因此,公路運政管理機關不能履行對城區(qū)之內的公路運輸管理職責,例如不管理在城區(qū)的客、貨運站和停車場所內進行的公路運輸活動;也導致出租汽車從市區(qū)到郊區(qū)的營運必須到交通和城建兩個部門辦理兩套經(jīng)營手續(xù),接受兩個部門的行政管理等。
這樣把公路運輸?shù)耐暾^程人為地割裂開來,不能使公路運輸在其運行條件內做到連續(xù)、貫通,與公路客、貨運輸要貨暢其流、人便于行的根本要求背道而馳,出現(xiàn)了無數(shù)次因此而引起的運輸活動和管理上的爭議和矛盾。這樣,就把本來是公路路政法規(guī)方面的概念和詞匯,生搬硬套去理解公路運輸行政領域的問題,引發(fā)了很多不必要的問題和麻煩。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對公路的界定和規(guī)范,在路政管理領域里是正確的和必要的。因為我國城市道路和公路一直是由兩個部門分管的。國務院頒布的條例本身就是旨在規(guī)范由公路主管部門所管理的公路的,沒有涉及城市建設和城市道路。該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干線公路(以下簡稱國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干線公路(以下簡稱省道)、縣公路(以下簡稱縣道)、鄉(xiāng)村公路(以下簡稱鄉(xiāng)道)。本條例對專用公路有規(guī)定的,適用于專用公路”。條例對公路的定義,是為了明確劃分公路路政管理、公路修建和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而提出的,它決不能轉用來涵蓋“公路運輸”的定義。
用界定公路的詞匯生搬硬套來界定“公路運輸”,完全不能反映事物的客觀實際。公路運輸則包括一切公共道路上的運輸,當然也將城市街道、里巷、停車場、客貨運站及公路部門主管的公路上的一切公路汽車運輸活動包括在內。公路運輸活動是一個完整的運輸過程,具有運輸生產的活動是城鄉(xiāng)各種道路運輸生產的綜合反映,如以道路類別來分割運輸生產活動和劃分運輸管理范圍,是違背運輸經(jīng)濟中各種運輸方式分工協(xié)作規(guī)律的,同時以道路類別劃分運輸管理范圍也是無法操作的。實際上,在運輸管理職能的劃分上,我國一直是按照運輸范圍和營運項目來劃分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的,從來沒有按路種、路類來劃分管理職能。所以,一些人提出的公路運輸不含城區(qū)道路的運輸,運政機關只能管理公路上的運輸,既沒有法律依據(jù),也不符合客觀實際。盡管公路運輸這個名詞能夠包括除鐵路運輸以外的所有地面運輸,但為了不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和爭議,從80年代末開始,交通部逐漸以“道路運輸”來代替“公路運輸”,這種稱呼的改變完全能夠在路政、運政等方方面面使道路、道路運輸?shù)暮x一致起來,不會再被不了解公路、公路運輸概念深層含義區(qū)別的人們所挑剔。
1989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給道路規(guī)定了一個定義:“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這個定義與世界上通行的道路概念是一致的。例如英國的權威字典——牛津現(xiàn)代高級字典對道路的定義是:“專門在兩地之間,為步行人、騎乘者(注:此處指騎馬、騎自行車的人)和車輛等修建的公共或者私有的通路”。顯然,這里的解釋是包括一切的道路,包括陸地上所有可以通行機動車、非機動車、騎乘者及步行人的道路。所以,道路運輸在這里的涵義既包括城市之間主干公路上汽車運輸,也包括支線公路、非機動車道路上的各種貨物、旅客運輸,還包括發(fā)生在城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種種運輸活動。這樣,用道路運輸這個語匯,從形式上和內涵上都確切地反映了以前人們理解“公路運輸”的全部含義。
公司公路運輸承運合同 篇3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guī)格:_________;數(shù)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jù)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shù)侥康牡亍X浳锿羞\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囊?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shù)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xié)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